盛亚军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河南平顶山467000)
建国初我国的宗教政策与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研究
盛亚军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河南平顶山467000)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基督教会抓住了独立自主办教的机会,主动切断同外国教会的人事、经济联系,开始在全国广泛开展“三自爱国运动”。党和政府慎重处理宗教问题,积极探索、制定、实施社会主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57年后由于实行“左倾”政策,以及对马克思主义宗教政策的误读,部分地区出现了取消宗教的事件。考察建国初“三自爱国运动”发起的史实,能够深化对社会主义宗教问题的认识,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宗教工作。
新中国;宗教政策;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
1922年召开的中国基督教全国大会虽然明确提出“三自”和“本色教会”的目标,但因国内政局动荡,教会又长期受到外国差会的影响,我国的基督教“本色化”并不彻底。“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竟有不同国家的130几个宗派在中国传教,所谓中国教会也只是这130几个宗派各自的传教区而已,确实不存在一个真正的中国基督教。”[1]120而新中国的建立,则为基督教“本色化”提供了必要的政治条件和千载难逢的机会。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采取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基督教会自发开展了“三自爱国运动”,摆脱外国教会的控制,走独立自主的道路。但是,外国教会不愿放弃长期以来对中国教权的控制,利用宗教问题煽动教徒搞破坏,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我国政府依法对敌对宗教势力进行了打击,保障了“三自爱国运动”的顺利开展。现实是由历史发展而成的,研究建国初我国的“三自爱国运动”的史实、经验和教训,可以为当代制定科学的宗教政策提供借鉴,得出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的一般原则。
考察建国初“三自爱国运动”的史实可以正人视听。目前评价“三自爱国运动”存在着两种声音。一是《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思考》[2]23-24、《中国基督教的一条充满光明前途的道路》[3]26-27、《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缘起》[4]13-14等文都论证了“三自爱国运动”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二是《反帝爱国与宗教革新》[5]91-141、《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史1949—1997》[6]、《五十年代三自运动的研究》[7]123等文则否认甚至攻击“三自爱国运动”。因此考察“三自爱国运动”的史实,可以驳斥各种错误观点,维护“三自爱国运动”的声誉。
研究现状亟须深入。《宗教与当代中国》[8]253-258、《新编宗教史话》[9]377-380、《当代基督新教》[10]295-298等书记录了建国后我国基督教的发展史实,但对基层开展“三自爱国运动”论述较少。《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略论》[11]12-20、《试析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12]49-52、《建国头十年党对社会主义宗教政策的探索》[13]47-48等文考察了建国初我国的宗教政策,但未述及1957年后的“左倾”宗教政策。
(一)“三自爱国运动”彻底完成了新中国成立前“本色教会”的目标
1922年5月召开的中国基督教全国大会明确提出了“自治、自养、自传”的目标:“六、所以我们请求国内耶稣基督的门徒,通力合作,用有系统的捐输,达到自养的目的。由果决的实习,不怕试验,不惧失败,而达到自治的正鹄。更由充分的宗教教育,领袖的栽培,及挚切的个人传道,而达到自传的目标。七、我们宣告,时期已到,吾中华信徒,应用谨慎的研究,放胆的实验,自己删定教会的礼节和仪式,教会的组织和系统,以及教会布道及推广的方法。务求一切都能辅导现在的教会,成为中国本色的教会。”[14]230-231中国教会界在宣言发表之后开始了“本色教会活动”,但是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没有统一的政府,国内战争不断,教会的改革难以摆脱外国势力的控制,教会“本色化”并不彻底。“直到20世纪50年代,在中西合作的差会体制下,中国教会真正能做到自养、自治和自传的教会还是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教会无论是人事和经济上还是要依靠传教士和差会的帮助。”[15]204,230
建国初,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党和政府领导在处理宗教问题上十分慎重。一是认为不能用政治手段消灭宗教。1950年,周恩来在和基督教代表谈话中明确提出了宗教在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存在,“谁要企图人为地把宗教消灭,那是不可能的。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它还是有宗教的。”[16]9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也指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17]这段话表明:允许宗教的存在,以及开展宗教工作要注意方法。二是让教徒了解新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争取教徒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建国初,关于党和政府的取缔宗教的传言很多,大多数教徒对信仰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共产党能否继续允许宗教活动持怀疑和观望态度。随着“三自爱国运动”的开展,一些教徒开始相信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之中。
(二)“三自爱国运动”的发展过程
1949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邀请了吴耀宗、赵紫宸、刘良模、张雪岩、邓裕志五名基督教人士参加,并在《共同纲领》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1950年5月,周恩来和基督教代表有过四次谈话,阐述了党和政府允许正常宗教活动,但宗教须割断同帝国主义的联系。
1950年9月,40多名基督教代表人物联名的《中国基督徒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18]公开发表,提出了“肃清基督徒内部的帝国主义影响”和“培养信徒爱国民主的精神”两个基本方针,具体办法为:“(一)中国基督教教会及团体,凡仍仰赖外国人才与经济之协助者,应拟定具体计划,在最短期内,实现自力更生的目标。(二)今后基督教教会及团体,在宗教工作方面,应注重基督教本质的深刻认识,宗教间的团结、领导人才的培养和教会制度的改进;在一般工作方面,应注重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教育,及劳动生产、认识时代、文娱活动、识字教育、医药卫生、儿童保育等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民日报》还将第一批拥护“宣言”的1500多名签名者名单全部登出,配发了题为《基督教人士的爱国运动》的社论。
1950年12月,因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美国冻结在美的中国财产,受影响最大的是依赖美国津贴的教会团体和教会学校、医院等。自1951年起,许多基督教团体不仅宣布不接受美国的津贴,还宣布不接受外国任何方式的津贴。1951年4月,政府召开了“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会议”,政府宣布免收城市中教会的房地产税,以帮助教会渡过难关。我国基督教人士组建了“中国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
1951年3月,中央出版总署成立“中华基督教出版协会”,负责统一发行工作。1952年11月,金陵协和神学院在南京成立。1954年7月,在中国基督教召开的全国会议上正式成立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其宗旨是:团结全国基督徒,促进中国教会彻底实现自治、自养、自传,积极参加反帝、爱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1954年9月通过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教徒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逐步信任
教徒逐步信任新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河北的赵振声主教面对全国解放,就选择了藏匿四年。“那时我天天希望蒋介石回来。我以为共产党不能治国。可是到了1953年夏,抗美援朝胜利了,我才恍然大悟,从心里佩服共产党真有能力。”[19]677教徒对新中国的误解和外国宗教势力散布流言关系密切。1949年7月,在新中国建立前,罗马教廷下达《罗马圣职部命令》[20]11,对“参加共产党或对共产党表示热忱”、“出版、宣传或阅读载有共产党人的理论或行动的书籍杂志报纸,或在那些刊物里撰写文章”的教徒,严厉处分,并以驱逐出教相威胁。1949年7月,“协进会”女传道士海尔玛到贵阳搞“基督化家庭运动会”时说:“共产党不信神,不要宗教。以后,他们不能坐在教堂内礼拜,你们要把教会退到信徒的家里去。”[21]874
新中国建立初,各地严格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取缔宗教的谣言在宗教信仰自由的事实面前不攻自破。一批教徒甚至开始参政议政,成为各地的政协领导。据《四川基督教资料辑要》[22]207-210载:“1956年,(崇州市)教徒邱云辉出席四川省各教区负责人、各地爱国会正副主任委员和部分神职人员座谈会。经过‘三自’方针的贯彻,涌现出一批爱国教徒,有的被选为人民代表或干部。”“建国后,党加强了对宗教的领导,1953年派干部组织教徒学习宗教政策,改选教会组织。由叶子君、李恒章任总会正、副会长,领导教徒学习政治时事,参加爱国‘三自’革新运动。1954年底,全县(蒲江县)参加活动教徒已达600余人。”
(四)打击各种宗教敌对势力,有力地配合了“三自爱国运动”
对拒绝同政府合作的教士坚决打击。以王明道为例,“1953年2月北京人民掀起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活动,王明道不仅拒绝签名,还煽动被他蒙骗的一些在政府工作的青年基督徒,组织了一个提摩太小组,要求他们同政府不合作。1954年2月6日,北京市人民热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时,他拒绝参加。1954年,五大国举行日内瓦会议时,美国代表说,中国29位传道人在北京遇害,这29人中领衔的是王明道。当时安然无恙的王明道却拒绝出面辟谣。”[23]222-223最终,王明道以反革命罪被判入狱。
1950年9月,为配合支持天主教、基督教爱国革新运动,公安部指示各地公安机关部署取缔“圣母军”的工作。据时任浙江省公安厅长的王芳回忆:“我们经过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取缔了‘圣母军’5个区团、112个支团,登记和声明退团的神职、团员1858名。缴获‘圣母军’组织材料和一批从事非法活动的证据,揭露了帝国主义的阴谋。在取缔‘圣母军’的同时,侦查出一批披着宗教外衣从事间谍活动的间谍分子。”[24]114-115在打击反革命过程中,天主教组织的“圣母军”被各级公安机关粉碎。
只有打击违法乱纪的基督教才能正常开展“三自爱国运动”。据《河北省志》载:“河北基督教会割断与外国差会的关系以后,混在教会内部披着宗教外衣的少数非法分子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利用传道之机,迷惑群众,诈骗钱财,奸淫妇女,危害社会安定。有的控制了教会或个别教派,围攻、谩骂、污辱参加‘三自’革新的信徒,污蔑爱国教牧人员为犹大等,企图扭转河北基督教会的爱国方向。”[25]478
(一)1957年后“左倾”政策使“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偏离了方向
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时期我们的失误主要来自‘左’的方面,而‘左’的事情从一九五七年就开始了。……建国后的头八年,也就是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七年上半年,我们的发展是健康的,政策是恰当的。一九五七年下半年,我们在政治上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当时反右是必要的,但扩大化了,打击面太大了,这是错误的。”[26]253从1957年开始,到文革结束,“左”的思想一直占主导地位。1957年后,宗教的发展也受到“左”倾路线的影响。文革中提出的消灭宗教,也是对宗教观的极左认识的结果。
基层个别地区受“左倾”思想的影响,混淆了正常宗教活动和反革命宗教活动,出现了激进的反宗教行为。一是教堂被收归政府,据《浙江省宗教志》载:“1958年12月,嘉兴专区开展对基督教、天主教神职人员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是年,平阳县湖前乡搞了‘三献一退’(献教堂、献圣经、献宗教用品,退出教会)的试点,然后从点到面,波及温州,影响全省。”[27]142二是各级教徒被迫接受教育,“信徒们被要求参加各种学习会。在会上,他们的信仰并不遭受直接批评,但却渐渐被对人民、对科学论据、对社会主义建设、而最终则是对党的信仰所取代。”[28]312
之所以出现1957至1978年间粗暴对待基督教徒事件,一是基督教作为外来宗教,容易将其与帝国主义联系在一起,二是未认识到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三是建国初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误读。
(二)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误解
新中国建立后,学术界开始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阶级社会的宗教分析,“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长期影响着我国的宗教研究。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29]1-2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中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30]389列宁的“鸦片论”长期影响着中国的宗教工作,很多人认为作为鸦片的宗教应当受到批判,甚至取缔。问题是很多学者对“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存在误读。赵复三就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是把宗教比作不能治病的镇痛剂,指出它并不能真正使人们从阶级社会的苦难中解脱出来,止此而已;此处所用‘鸦片’的含义与后来视为鸦片的毒品是不同的。”[31]7中国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提到鸦片,不假思索地强烈愤慨、反对是很自然的。只看到了鸦片的麻醉性,而忽视其镇痛的作用,显然没有全面地看待宗教的作用。
那么列宁所认为的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是什么呢?列宁在1905发表的《社会主义和宗教》中说:“社会主义吸引科学来趋散宗教的迷雾,把工人团结起来为美好的人间生活作真正的斗争,从而使他们摆脱对死后生活的迷信。”[32]132在革命阶段,列宁主张发动工人,使他们参加到现实世界的斗争中来,因此要批判宗教的虚伪性。而到了1918年,列宁则说:“同宗教偏见作斗争,必须特别慎重;在这场斗争中伤害宗教感情,会带来许多害处。应当通过宣传、通过教育来进行斗争。斗争过激会引起群众的愤恨;这样进行斗争会加深群众因信宗教信仰而造成的分裂,而我们的力量在于团结。”[33]181显然列宁强调慎重处理宗教问题,他已意识到了宗教的群众性。
周恩来也曾提到过宗教问题的群众性。1956年5月,他在会见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伊斯兰教代表团时指出:“我告诉大家一个事实:中国的宗教徒比共产党员多。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在世界上是最多的,现在九百多万;但是,中国的宗教徒有几千万。所以怎么能够取消宗教呢?况且,对全民族信仰一个宗教的少数民族来说,宗教对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影响就更大些。”[16]14宗教有群众性,因此只要有信教的群众,就不能取缔宗教。一是不能从肉体上消灭教徒,这是违法的。二是不能从精神上消灭宗教,因为社会现实和人生苦难的存在,从精神上反抗现实的“宗教”也必然存在。
(一)改革开放后对社会主义宗教工作认识的深化
首先,解决宗教问题和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必须认清宗教的本质——教会对人的积极影响与短期内难以消亡的原因。宗教与社会主义并存,才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宗教观的成熟认识。邓小平同志曾对十世班禅说:“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否则同社会主义、同人民的利益相违背。”[34]167江泽民在2001年提出宗教工作应当:“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35]7-9王作安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存在的根源归纳为:“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并提出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讲消亡,正是从一个方面强调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对宗教问题的长期性问题认识清楚了,才能树立我们对宗教问题正确的态度:既不能无能为力、无所作为,又不能急于求成,违背规律。”[36]90
其次,宗教的长期性和群众性都给社会主义宗教工作的复杂性带来了考验。针对无神论执政党与有神论的信徒之间的矛盾,叶小文认为:“从大局、总体考虑,我们在工作实践中可以、也必须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放在次要的位置,强调在社会主义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世界观上的分歧是次要的,他们在经济、政治利益上的一致性才是更重要的。”[37]9-10外国敌对宗教势力常常利用宗教问题攻击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挑拨有神论信徒和无神论政党之间的对立关系。中国共产党和宗教界的关系应该可以求同存异,承认差异的有限性才能达成共识,一味掩盖矛盾只能留给敌人攻击的口实。
(二)各国基督教“本色化”的必然性
建国初,我国的“三自爱国运动”是亚洲各国教会独立自主运动的一部分。“约于70年代,亚洲多数民族教会取得了自主权,旧殖民主义传教模式成为历史的陈迹,东西方教会之间建立了真正和平交往的关系,……印度、缅甸、朝鲜、越南等国的教会也陆续发起了独立自主运动。”[10]252“基督新教传韩过程中,自力维持、自进传道和自主治理一直作为传教士追求的目标,韩国教会借此而获得迅速发展,在教会发展的同时,此三方面的程度也在不断加强。”[38]76也就是说,新中国的“三自爱国运动”与各国基督教的“本色化”运动如出一辙。再看俄罗斯的基督教独立自主过程。“1917年11月21日,东正教会举行牧首就职仪式,它标志着中断了两百多年的东正教牧首制恢复。东正教会内部最终实现了教会人士管理教会的自我管理形式,东正教会自‘大改革’时期所追求的目标通过教会革新运动得以实现,教会革新运动的使命完成。”[39]236
各国宗教工作独立自主的史实说明,只有宗教独立,才能本土化,才能被当地政府和广大教徒所接受,才能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条件。而自从新中国“三自爱国运动”开展以来,境外宗教势力便一直以信仰自由为话题在国际上制造各种事端。建国初的镇压反革命过程中,一些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被严惩。正是这批人有宗教信仰,才给后来长期的国外宗教势力攻击中国的宗教政策找到了借口。叶小文也曾指出:“我们和梵蒂冈的冲突已经有半个多世纪。早在中国解放之际,他们就煽动中国教徒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新中国,让教徒在党与教之间进行选择,‘有教无党,有党无教’。”[40]外国势力对建国初的宗教政策指指戳戳,实际上是他们不愿放弃对中国的教会领导权。王作安也强调:“国际天主教和梵蒂冈以及国际基督教新教的领导层中都有些人不甘心中国教会独立自办,收买一些甘心做亡国奴的中国人,有的进行渗透,有的利用合法关系企图指挥中国已经宣告独立的教会,来破坏我们的正统,企图在中国树立另一个他们的正统。”[41]
(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教关系
首先,政教分离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是现代社会的标志。政教分离是宗教适应现代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多样性的必然结果。由于宗教信仰和教派的排他性,因此多元社会也就允许多种教派的并存,政府在处理宗教事务时保持中立,依法保证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合法教会的传教活动。政教分离的实质是明确界定了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各自的适用范围,划清各自的界限。宗教信仰的纷争控制在对教义的不同阐释上,政府则放手宗教管理,不干涉宗教内部事物。
其次,政教分离不可能完全分离。“政教分离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绝对的政教分离是不存在的。欧美各国都在主张政教分离,但由于传统差异和国情不同,政教关系呈现出多元形态,并没有一种普遍模式。”[42]7中国的政教分离应当是政府推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教会自主开展教务活动,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各自的贡献。在宗教事务的管理过程中,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一致,教会积极参与爱国统一战线。这种模式中,不存在主辅。对于信徒来说,生活条件的改善才能更好地信教,信教就是为了美好的“天国”,如果能够在现实世界建设美好的“天国”,那么信仰与现实的冲突将迎刃而解。
最后,引导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一致。一是宗教与社会主义有一致性。恩格斯在《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中强调社会主义更是在现实中建设“天国”,他说:“基督教和工人的社会主义都宣传将来会摆脱奴役和贫困;基督教是在死后的彼岸生活中,在天国寻找这种解脱,而社会主义则是在这个世界里,在社会改造中寻求这种解脱。”[43]19也就是说两者都有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事实上,宗教徒作为社会公民,可以既有信仰的追求,又有社会的实践。二是信仰引导其参加社会实践。也就是说教徒作为公民可以参政议政,作为宗教成员,则应当坚持自己宗教信仰,将两者统一起来,不能有宗教党派,也不能禁止宗教徒参政议政。孙雄提出:“一方面,宗教权力不会满足于精神方面,它总试图对世俗社会进行影响、干预和控制。因为宗教组织及其成员处身于世俗世界,有自己的世俗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世俗权力也不会甘于掌控社会的物质层面。为了巩固和强化其世俗权威,需要对社会成员实行精神的控制。因此,双方都有突破张力、消解对方权力、控制对方的欲望。”[44]52-53
综上所述,我国的社会主义宗教工作已走过60多年,“三自爱国运动”也已开展了半个多世纪,重新审视建国初我国的宗教政策和“三自爱国运动”的史实,才能继往开来,应对新的挑战,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社会主义宗教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1]徐如雷.“三自”是中国基督教本国化的重要经验[J].世界宗教研究,1998(1).
[2]郭峰.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思考[J].天风,2001(9).
[3]王俊.中国基督教的一条充满光明前途的道路——有关陕西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思考[J].天风,2003(9).
[4]曹圣洁.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的缘起[J].中国宗教,2004(1).
[5]邢福增.反帝爱国与宗教革新——论中共讲过初期的基督教《革新宣言》[M]//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1998.
[6]赵天恩,庄婉芳.当代中国基督教发展史:1949—1997[M].台北:中国福音会出版部,1997.
[7]邢福增,梁家麟.五十年代三自运动的研究[M].香港:建道神学院,1996.
[8]何光沪.宗教与当代中国[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9]张文建.新编宗教史话[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3.
[10]于可.当代基督新教[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
[11]陈金龙.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略论[J].民族研究,2001(2).
[12]彭学宝.试析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8).
[13]余信红.建国头十年党对社会主义宗教政策的探索[J].福建党史月刊,2005(5).
[14]段琦.奋进的历程:中国基督教的本色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5]刘家峰.从差会到教会:诚静怡的本色教会思想解析[M]//刘家峰.离异与融合:中国基督徒与本色教会的兴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16]任一农,杨牧之,宋镇玲.民族宗教知识手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
[17]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M]//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8]中国基督徒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N].人民日报,1950 -9-23(1).
[19]赵振声.一个主教的回忆[M]//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18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
[20]汪幸福.“圣母军”在华覆灭始末[J].党员文摘,2009(11).
[21]陈衡.贵阳中华基督教会始末[M]//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18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
[22]秦和平,申晓虎.四川基督教资料辑要[M].成都:巴蜀书社,2008.
[23]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基督教爱国主义教程[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6.
[24]王芳.王芳回忆录[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
[25]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河北省志:第68卷宗教志[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5.
[26]邓小平.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M]//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7]《浙江省宗教志》编辑部.《浙江省宗教志》资料汇编(三)[M].1995.
[28]沙百里.中国基督徒史[M].耿昇,郑德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9]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0]列宁.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M]//列宁.列宁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31]赵复三.究竟怎样认识宗教的本质[J].中国社会科学,1986(3).
[32]列宁.社会主义和宗教[M]//列宁.列宁全集:第1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33]列宁.在全俄女工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M]//列宁.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34]邓小平.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的谈话[M]//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35]江泽民.切实做好新世纪初宗教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江泽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J].天风,2002(1).
[36]王作安.中国的宗教问题和宗教政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
[37]叶小文.“社会主义的宗教论”题解——“社会主义的宗教论”答问之二[J].中国宗教,2003(6).
[38]王春来.基督教在近代韩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39]戴桂菊.俄国东正教会改革:1861—1917[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40]宗教与社会主义的难题如何破解?——专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N].南方周末,2008-03-13(7).
[41]铭记历史殷鉴坚持“三自”发展——访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委会名誉主席丁光训主教[N].人民日报,2000-9-24(4).
[42]王作安.从国家宗教局职能看中国政教关系[J].中国宗教,2009(11).
[43]恩格斯.恩格斯论宗教[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4]孙雄.圣俗之间——宗教与社会发展互动关系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陆 静]
Research on the Religious Policy at the Beginning of PRC and the"Three-Self Patriotic Christian M ovement"
SHENG Ya-jun(Pingdingshan Party School,Pingdingshan,Henan 467000,China)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the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seized the opportunity to put independent administration into practice.The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cut personnel and economic connectionswith foreign church,and widely carried out"Three-Self Patriotic Christian Movement"in the country.The party and the government circumspectly dealtwith the religious problems and actively explored,developed,and pursued the policy of freedom of religious belief.Because the expansion of the left-leaning policy and misreading of Marxism religious policy,some regions canceled religions after 1957.By investigating the"Three-Self Patriotic Christian Movement",we can understand the socialist religious issues and serve the socialist religiouswork better.
New China;religious policy;Christian;"Three-Self Patriotic Christian Movement"
book=128,ebook=133
盛亚军(1984-),男,河南平顶山人,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讲师,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从事史学理论、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B97,B91
A
2095-0063(2013)05-0128-06
201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