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宗教的积极作用研究

2013-03-22 08:44李友鸿周春晔
大连大学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信教道教

李友鸿,周春晔

(上饶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宗教的积极作用研究

李友鸿,周春晔

(上饶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江西 上饶 334001)

宗教是人类认知和情感的表达,其起源和发展蕴涵着不同宗教之间以及宗教与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相互包容的潜在可能。宗教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包容性的特征明显,并日益表现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内容。宗教教义中蕴涵的道德价值、宗教活动与民族风俗习惯的融合等,对于促进人的内心和谐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价值。

宗教;包容;适应;和谐社会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种全会通过《决议》,明确提出和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命题,并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项任务之一。之后,和谐的理念逐渐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同。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阐述:“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把协调处理好宗教关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的五大关系之一,进一步明确了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1]。时至今日,宗教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趋势。本文以江西上饶为例,着重对宗教的包容性,及其宗教在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积极价值进行理论探讨。

宗教作为对神道的信仰,是人类认知和情感的表达,其起源和发展蕴涵着不同宗教之间以及宗教与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相互包容的潜在可能。

什么是宗教?中国古代汉语中没有“宗教”这个词,但“宗”和“教”都跟对神道的崇拜有一定关系。根据许慎《说文解字》,“宗,尊祖庙也”[2]488,“教,上所施,下所效也”[2]205。可见宗有“祖先”、“祖庙”、“尊崇”的含义,宗的原意中包含着对祖先和神灵的崇拜;“教”有“政教”、“教化”之义,在中国古代曾经把对鬼神的敬仰看作教化人民的至理。因此,宗教可以泛指一切对神道的信仰。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以后,伴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宗教的起源只能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水平方面得到解释。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依附关系,面对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力量的存在,人类无法摆脱“宿命论”的观念。因此,与原始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低下和人类认识水平的肤浅相对应,原始宗教信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伴随着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宗教开始抽象出自己的神。从现实生活出发,这些为人类所崇拜的神各不相同甚至相互排斥。而后,因为抽象思维能力的发展,人类对宗教观念的幻想逐渐脱离现实生活的局限,客观上促进了诸神在职能方面的合并,宗教的发展从多神到主神再到唯一主神。从“自发宗教”发展为“人为宗教”后,一些民族宗教吸收其它宗教的内容发展成新的宗教,一些宗教随着世界性帝国的建立和对外扩张发展成世界性的宗教。从部落宗教到民族宗教再到国家宗教,宗教的这一发展历程正是各国及各民族间政治、经济、文化交往频繁在思想领域的反映。

作为一种对神道的信仰,宗教的出现是人类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困惑,为了摆脱对未知世界的恐惧,它使人们相信在现实生活之外存在着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正如恩格斯所言:“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3]666,667因此,虽然人们的宗教信仰各不相同,但是,“人是一切宗教的最大公约”[4]。正如麦克斯·缪勒所言,“在古老的印度殿堂之下发现的基石”并非“人类自古建立一切庙宇的基石”,但“坚硬的基石(人类之心)必定是到处相同的”[5]263。宗教一旦丧失了这相同的“人类之心”,就必然疏远信任与爱,陷入狭隘与僵化,失去“能够承担一切,信仰一切,希望一切、忍受一切”[5]260的强大生命。一切宗教都是人类情感和认知的表达,正是有了这共同的“人类之心”,不同宗教以及宗教与其他社会现象就有了相互包容、和谐共处的潜在可能。

作为一个“尚和”的民族,我国是一个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佛教、道教、伊斯兰教都有很长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在鸦片战争之后也有较大发展,形成了五大宗教并存的格局。五大宗教中,除了道教以外,均属外来宗教。多种外来宗教能在中国立足发展并与本土的道教和平共处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不同国家民族间文化交流的状况,也说明各宗教之间存在相通的内容。就上饶而言,各宗教派别的历史沿革各不相同,然而不同派别的宗教在传播的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相互包容的一面。

佛教的传播和影响不晚于唐末宋初年间,明清时期曾有一度的繁荣,后因战火等原因逐渐衰落。改革开放后,寺院的佛教活动重新恢复。经历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较快速发展后,现已进入稳定发展期,拥有较为固定的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并已成立佛协。道教传入上饶大约开始于东晋年间著名炼丹术士葛洪到灵山结庐炼丹。元朝与明初,道教活动曾极为兴盛,明朝中叶以后日渐衰落。改革开放以来道教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组织较为松散。随着社会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关注,以传统文化面目出现的道教,逐渐活跃起来。原本松散的道士开始逐渐趋向聚合,并建立道教场所。

佛教和道教历史悠久,是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长期的共存与发展,佛道两家相互包容的特征日益明显,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融合趋势。如较为著名的龙虎山、葛仙山、三清宫、灵山寺庵、东岳庙等宗教活动场所,佛道之“神”共处一室、成佛成仙并行不悖、不同信仰者“你念你的经,我拜我的神”等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民间信仰活动甚至无从作出佛道之分。

较之佛教和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的传播相对较晚。其中天主教基本处于沉寂状态,信徒一般在自己家中各自过宗教生活。事实上,现有的为数极少的天主教信徒多为老一辈信徒的后代,其宗教方式更多的只是残存的部分宗教意识,而不是宗教生活和宗教活动。基督教活动约始于清代外国牧师或教士的传教。改革开放后,文革期间停止的基督教活动逐渐恢复,教堂及临时活动场所相继建成,基督教团体成立。伊斯兰教的传播可追溯到解放时随军南下的部分回族干部和回族民工在该区的定居。目前伊斯兰教的信教群众更多的是以民族身份和民族意识体现其宗教意识。

目前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五教俱全,信教人数和宗教活动场所都有一定的数量。五大宗教基本保持和谐共处、平稳发展的状态。

各宗教派别虽然各有自己的教义和教规,但都有扶危济困、劝人向善的道德教化意义,其所具有的积极道德价值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适性,蕴涵着与和谐社会诚信友爱的特征相适应的内容。

任何一种宗教,一旦发展到成熟或比较成熟的阶段,就会形成自己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常常以教义教理和教规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教义教理和教规的不同往往事实上成了区分各种不同宗教的标准。各个宗教都有自己的神,可是无论其所尊崇和信仰的神是人格神或非人格神,各宗教都试图从教理上强调神的存在和神的无限,并以教义教规的形式从敬神和伦理的角度对信众提出相应的要求。换言之,各宗教都有自己的“理”和“德”,其教义教理从目的上来说都是为了论证其所尊崇和信仰的神的存在和无限,各个宗教的教义教理虽然在内容上各不相同,其核心都是对神的理性阐释。为了维护这一无限的神,实现神人和好,各宗教以“教”为本,在满足人的社会需要的同时,倡导人要过有福报的生活。

佛教讲究缘起,认为万事万物都是互相依存的,一切事物都是因缘而起,人的生命以及与人的世俗生活相关的一切事物都是无常的,生存就意味着承受永无穷尽的痛苦。因此与道教讲今生相对,佛教修来世,讲究“因果报应”和“普度众生”,强调要引领众生过有福报的生活。在佛教看来,唯有今生积德行善,才有来世的善报,因此为了解决现实人生的痛苦,必须依照佛法去修行。

道教是在中国本土形成的以“道”为核心的多神教宗教体系,也是中国五大宗教中公认包容性最强的宗教。它以黄帝、老子信仰为基础,将各种巫术、禁忌、方技术数、鬼神祭祀、民俗信仰等综合起来,杂取儒家、墨家、阴阳家、五行家、医家、方技家、养生家等诸学派的修炼理论和伦理观念,形成劝世度人、长生成仙,进而追求与“道”合一的目标。通俗地说,以生为乐、重生恶化是道教的基本教理,故道教追求长生不老,历来以自己修炼、功成得道作为主要教义。然而经过多年佛道共存与相互融合,渗透于一般道教徒信仰中最普遍的教义却是“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的善恶报应观念。因此道教发展到今天,对“道”的信仰是道教的核心内容,“德”是修行的最高准则,其戒律中多有约束道士言行、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之条文。

基督教与天主教是基督宗教的两大教派,它们拥有很多共同的经典。基督宗教中有一条著名的“黄金法则”:“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这一条被圣奥古斯丁称之为信德生活的“黄金法则”,表述了基督徒最基本的人际伦理。伊斯兰教则追求“两世吉庆”,主张穆斯林要有修身济敏的伦理思想造福人类和社会。

综上所述,不同宗教代表不同信仰的同时,都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并演绎着劝善止恶、普度众生的伦理观念。不同宗教在论证各自的“神”的同时,也宣传了一些基本的人际伦理和行为规范。现实生活中,本着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宗教界积极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和宗教道德中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义教规作出适应社会进步的积极阐释;秉承爱国爱教的传统,适应并融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世俗化进程。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宗教界与社会各界共同应对各种急难重任,热心参与扶贫帮困、捐资助学、抢险救灾、修桥铺路等社会公益事业。如汶川地震后,上饶佛、道、伊各教分别举行了祈祷法会,并积极开展赈灾捐款活动,就是这些教义精神的积极体现。这种慈悲济世、扶危济困的观念与行为有着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相通的内容,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可资借鉴的道德意义,具有一定的社会普适性。

宗教可以满足教徒的归属需要及其他精神需要,有利于个体内心和谐的实现和社会交往的和谐进行,是宗教包容性存在和发展的心理基础。

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仅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而且拥有一定的神职人员、信仰群体、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不同的宗教为了尊崇各自信仰的神,都有自己的节日以及相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信仰是一种心理现象,宗教仪式和活动在传播信仰的同时,把信众聚集在一起,可以满足人们的归属需要,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信徒的精神寄托。较之其他群体,老弱病贫者、文化程度较低者生活困难往往较多,尤其缺乏精神寄托及其归属需要的满足。因此,“文革”结束后很长一段时间乃至今天,我国信教群众结构都存在着“五多”的特点:“年龄上以老年人居多,性别上以妇女居多,文化程度上以低文化水平居多,在城乡分布上以农村信教群众居多,在区域分布上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居多”[6]。

近些年来,信教群众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五多”特点正逐步消解。从上饶来看,一些文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科研工作者、教师、干部、学生、企业管理人员等加入了信教者的行列,中青年信教人数出现上升的趋势。究其原因有三:第一,随着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利益格局的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7],为信教群众朝着均衡化方向发展提供了适宜的社会环境和心理氛围;第二,多元化社会思潮影响下,人们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信仰的迷茫,宗教可以给信徒提供精神慰藉和心理满足;第三,社会转型期不确定因素增加,以及市场竞争条件下,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加大,部分人开始感到心理失衡,亟需宗教的“疗伤”。宗教往往把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在人的内心和谐的基础上,对于稳定情绪、调节心理以及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2006年4月,我国在杭州举办的首届世界佛教论坛,即以“和谐世界,从心开始”为主题,阐明了自己对构建和谐世界的主张。

信教群众结构发生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宗教信仰种类方面,信仰基督教的人数增长较快。这一变化与基督教宗教活动的定期与常规化不无关系。礼拜是基督教的主要崇拜活动,每星期一次的礼拜天,信众聚集在一起,祈祷、读经、唱诗、证道、祝福,极大满足了人们的归属感。这种宗教感情往往在世俗生活中得到延伸,进一步扩大了信教群众其它社会交往需要的满足。

与此相适应,宗教活动越来越多地与世俗生活相结合,对信教和不信教群众日益宽容。宗教协会和信徒日益参与世俗社会生活,非宗教信徒也对一些原本宗教性质的活动赋予世俗的色彩。如,圣诞节本来是基督教和天主教的主要节日,但如今过圣诞节的年轻人群体中,大部分并没有这种宗教信仰,而是将其作为一个世俗化的节日来过;在一些旅游景点烧香礼佛的人也有很多并非佛教徒。诸如此类的现象,既是宗教世俗化趋向的表现,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宗教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中,宗教活动常常与民族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与民族和民俗文化相互交融。以宗教为载体和内容的宗教文化已经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构成,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宗教的产生往往基于特定的民族心理和文化背景。宗教产生以后,在向不同国家和民族传播的过程中,也经历了不断与民族传统文化相互冲撞、相互交融和相互适应的过程,并最终与民族习俗与行为规范融为一体,形成各具特色的宗教教派。五大宗教中伊斯兰教的这一特征尤为明显,它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同时也是一种文化体系和生活方式。因此,伊斯兰教的信教群众多以民族身份和民族意识体现其宗教意识。在我国,伊斯兰教为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10个少数民族的群众信仰。其教规中的很多内容已经融合于民族意识和民族风俗中,穆斯林从意识、言语、行为甚至饮食方面都要遵循特定的规范。

伊斯兰教的传播可追溯到解放时随军南下的部分回族干部和回族民工在该区的定居。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来上饶经商、求学、旅游的穆斯林日渐增多,伊斯兰教的宗教生活和宗教活动渐趋正常化和经常化。但总体来看,伊斯兰教的活动方式仍然更多地体现于民族意识和民族风俗中。

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作为文化现象的宗教具有巨大的包容性,其宗教器物、宗教制度、宗教行为、宗教意识在宗教精神领域中,广泛涉及哲学、政治、思想、道德、文化、艺术,形成独特的宗教文化。宗教雕塑造像音乐绘画建筑等已经成为民族和民俗文化的重要构成,以宗教为载体或内容的宗教文化是社会文化不容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寺庙宫观内大量的经像、法器、供具、古建、碑碣、灵塔、壁画以及字画古玩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文物价值;一些宗教庆祝活动和宗教仪式经过较长时间与民间文化的融合,也发展成为了极具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上饶的“傩舞”、“串堂”“弋阳腔”等音乐形式,以及节日、装饰、服饰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宗教与民俗之间的渗透与融合,成为颇具影响力的民俗文化。

宗教就其起源和本质是与科学相对立的,然而发展到今天,宗教与科学文化不再是势不两立的关系。由于科学文化本身的普及、发展以及信教群众素质的整体提升,宗教开始日益接纳科学文化,积极开展各项文化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探索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途径,在人与自然以及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现有香火未断的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百多处。这些庙宇宫观大多拥有悠久的历史,且与名山相伴而建,山形地势奇异美绝,自然风光秀丽旖旎。近些年来,为了凝聚人气、提高场所自养能力,很多寺庙宫观积极策应当地政府的建设与开发,加快自身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美化了自然景观,改善了场所形象。在发展宗教文化、适应社会方面,宗教界开始主动适应世俗社会文化生活,利用其对信教群众的影响力,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们业余文化生活作出了一定的积极贡献。佛教界为了响应农业部门倡导的“关爱母亲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有序开展了宗教“放生”活动,赋予“放生”这一宗教活动以积极的世俗意义和时代意义。道教界在整理挖掘道教音乐文化的基础上,成立了道教音乐团,使道教音乐重放异彩,2007年参加在中心广场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艺汇演活动,受到很高评价。2009年国庆前夕,信州区穆斯林群众组织“我与共和国同进步”宣传展览,以特殊的方式庆祝共和国的60华诞。古岩寺开展的面向社会“诗歌征文”、“书画展”,东岳护国寺举办的上饶市首届佛教慈善书画展等活动,客观上丰富了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有利于和谐社会关系的形成。

宗教的产生有其社会根源和人的认识以及心理根源。只要自然异己力量和社会异己量还存在,只要人们还不能完全把握自己的命运、成为自由的人,宗教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就是说,只有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极为明白而且合理的时候,宗教才会最后消亡。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宗教将在很长的时期继续存在。宗教在其存续的漫长时空里,对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乃至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其包容性更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我国宗教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包容性及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内容,与党的宗教政策密切相关,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密切相关,也与宗教自身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我们应该以一种更为理性的态度对待宗教,贯彻执行我国现有的宗教政策,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1]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

[2]臧克和,王平校订.说文解字新订[M].北京:中华书局,2002:488.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6—667.

[4]贾灵充.缪勒宗教起源说的生存论解构[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9).

[5]麦克斯·缪勒.宗教的起源和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260.

[6]杜玉芳.当代中国宗教发展的现状及趋势[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5).

[7]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6-27.

Positive Values of Religion for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Construction

LI You-hong,ZHOU Chun-ye
(Shangrao Normal University,Shangrao 334001,China)

Religion is the expression of human recognition and emotions.Its origin and development imply potential compatibility and tolerance among diferent religions and between religions and social phenomena.In their development,religions have taken on apparent characteristics of compatibility,and are gradually developing contents to ft in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Religious doctrines embody the integration of moral value,religious activities and ethnic customs,having positive values for developing harmony of man’s interior world and soci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Religion;Tolerance;Adaptation;Harmonious society

G642.0

:A

:1008-2395(2013)05-0127-05

2013-06-12

李友鸿(1965-),男,上饶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研究;周春晔(1971-),女,上饶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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