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知角度基于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对错误分析分类的补充

2013-03-19 23:22
外国语文 2013年3期
关键词:第二语言二语母语

彭 静

(重庆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50)

1.引言

20世纪60年代,在语言习得研究领域,受巴普洛夫神经刺激学说的影响下,行为主义和结构主义的观点非常盛行,学者们都认为语言习得的过程,就是一连串刺激与反应的过程,完全是后天经验作用的结果。而乔姆斯基则提出了具有颠覆性的大胆假设:人类从出生起,在大脑中就存在着一种独特的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ried Devise,LAD)或司掌语言能力的官能(the Faculty of Language,FL),它的初始状态就是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UG),是人类所有语言都具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系统,是从先天获得的,而需要在后天学习的只是个别语法(Particular Grammar,PG)。根据普遍语法的原则和参数理论,PG=aUG,这指的是人类所有语言都遵循的普遍性原则,不同值的参数a决定了人类各种语言间的千差万别。(郑银芳,2006)

而错误分析(Error Analysis,EA)理论的心理学基础是认知理论,与乔姆斯基的语言习得机制(LAD)和普遍语法(UG)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错误分析当中的一个基本假设也是人脑中有一种处理语言知识的特殊机制。实际上错误分析的本质目的就是要了解普遍语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二语习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SLA)的过程,因此从上个世纪70年代初以来就一直是二语习得研究当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对错误分析理论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是Corder,他提出了错误分析的方法和步骤(Corder,1981),这对后来的错误分析理论的发展和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方法及参考。

纵观几十年来二语习得研究领域对学习者错误研究的成果,不难发现其经历了从宏观到微观的研究过程。从最初笼统地分析错误及其对外语教学的启示,到研究错误的原因和学习策略,再到研究不同类型的错误,如篇章理解、写作、语用和文化方面的错误,然后到近期从认知角度去研究语言习得的过程和规律,可以说已经涉及到了外语学习的各个方面。这当中最存在争议的就是对错误的分类问题,也是不少学者很感兴趣,很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本文将尝试从认知的角度以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的间接可及性假说为依托来对错误分类进行补充。

2.基于普遍语法的错误分类新补充

2.1 错误分类新补充的基础

国内外的语言学家们对错误起因的认识的角度都有不同,所以对错误的分类也有所差别,都各有特点。笔者认为蔡龙权和戴炜栋(2001)的分类在国内到目前为止是最为细致和详尽的分类,他们综合地对前人所研究的错误分类进行了补充和整合,得出彼此可以相关的三大类错误:认知性错误、语言性错误和行为性错误,另外还从数量、性质和顺序上来进行划分。具体来说认知性错误包括过度性错误、语内错误、语际错误、过度扩展性错误和转移性错误;语言性错误包括成分性错误和语篇性错误;行为性错误主要指疏忽性错误;在数量上分为普遍性错误和个别性错误;在性质上分为意义性错误、形式性错误、接收性错误、表达性错误、书面性错误和口头性错误;在顺序上分为低级性错误、高级性错误、前摄性错误和后摄性错误。笔者拟在此基础上,从认知方面,根据普遍语法来对他们的错误分类进行补充。

2.2 错误分类新补充的理论依托

就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而言,目前存在三种假说,即不可及说(lack of acceess hypothesis)、间接可及说(indirect access hypothesis)或部分可及、直接可及说(direct access hypothesis)或完全可及说。

不可及说认为儿童语言习得与二语习得是完全不同的认知过程。儿童习得语言是由语言能力(特定的语言学习的认知过程)决定的,而二语习得则是由非语言过程决定的。普遍语法作为一个整体对于第二语言学习者来说是不可获得的。间接可及或部分可及说认为在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并非全部的普遍语法都不可获得,只有在母语中有所体现的普遍语法才是可以获得的。直接可及或完全可及说认为普遍语法的所有原则和参数对于第二语言学习者来说都可以获得(戴曼纯,1998)。根据以上假设,对于第二语言学习中母语的作用,语言学家也提出了三种假设,即无迁移假设,部分迁移假设,完全迁移假设。第一种假设认为母语特征在中介语中不存在。第二种假设认为部分母语语法迁移到中介语中并且确定了初始阶段的二语习得。第三种假设认为母语语法的终止阶段决定了二语习得的初始阶段,所有的语法特征完全迁移到初始阶段的中介语中。

在以上的假设中,笔者更认同普遍语法的间接可及说或部分可及说和母语语法部分迁移假设,因为这在我们的外语教学环节中能有充分的体现。间接可及说表明普遍语法在二语习得中有着间接的作用,以母语中体现的形式出现。虽然第二语言的语法遵守普遍语法原则,但如果二者的参数值不同,普遍语法体现形式也不同,那么学习者将无法把参数值设在普遍语法允许的值上,所以形成不一致的语法。

Felix、Lust、Haegeman均认为普遍语法和母语参数设置相互影响,错综复杂,母语对第二语言迁移受普遍原则制约,二语习得不能单靠普遍认知策略完成(Flynn&O’Neil,1988)。二语习得者已经具备母语的语言知识,有一部分普遍语法原则和参数体现在母语中,他们在二语习得中遵照普遍语法的某一原则不是因为他们无法想像没有该原则的语言,而是他们已经思考过的语言(母语)符合这条原则。也就是说,他们只能体现母语设置的参数,其它潜在参数的设置无法通过普遍语法完成(Thomas,1991),这并不意味着语法中其它的规则无法习得,但是形成的第二语言语法是否与该语言本族语者的语法相似取决于语言输入、教学和其他语言学习手段能否使学习者形成假设来代替普遍语法应有的约束。(戴曼纯,1998)

2.3 错误分类新补充的内容

根据以上谈到的错误分类,以及普遍语法对二语习得的部分可及假说,笔者拟尝试将学习者在二语习得中的错误类型在蔡龙权、戴炜栋的错误分类基础上,将认知错误补充划分为二语中由普遍语法可及部分出现的错误和由普遍语法不可及部分而出现的错误两大类。

2.3.1由二语中普遍语法可及部分产生的错误

这类错误一般不会太多,而且大多都不会是严重的错误,因为有普遍语法的帮助,所以这类错误主要是指在认知的过程中,由于疏忽、粗心、或是情绪、精神和时间上的压力所产生的错误,比如最典型的就是口头交际中的口误(slip of tongue)。这一类错误出现的频率与学习者的认知注意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注意程度高,学习者的认知水平就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反之则会犯错,但不需要去花太多心思纠正,因为学习者通过在大脑中构建的普遍语法原则是能够自己认识到并修正这种错误。故而这方面错误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2.3.2由二语中普遍语法不可及部分产生的错误

这类错误则主要指学习者在二语习得中对于部分二语知识无法依靠普遍语法,而只能用一些学习手段或是做出其他的假设来辅助学习时所犯的错误。这类错误在二语习得过程中比较普遍,可以再细分为:迁移错误、过度概括性错误、规则限制无知错误、概念假设错误、规则非完整应用错误。

迁移错误主要是指语际负迁移,源于第二语言中普遍语法不可及的部分与普遍语法不一致,从而使学习者在认知过程中受到了干扰而犯的错误。也就是说他们把母语的规则(UG原则)应用到了第二语言中。

过度概括性错误、规则限制无知错误、概念假设错误和规则非完整应用错误都是由于第二语言具有自己独特的一些规则,是超出普遍语法以外的,而这些规则是需要学习者通过不断认知和学习来逐渐掌握的,但在这个认知过程中,因为没有普遍语法的帮助,学习者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对第二语言做出一些揣测而犯的错误。

过度概括性错误是学习者在通过对第二语言规则学习的认知当中,将某一原则泛化到所有的相关的语言运用上。最典型的就是中国的英语初学者倾向于在所有动词的后面加-ed,把规则动词的过去式的形式的变换规则扩展到不规则动词上;或是在所有名词后面加-s来表示名词的复数形式。

规则限制无知错误是学习者对于规则的认知不够全面,没有了解到规则的一些限制。如:He is made work 12 hours a day。学习者之所以会犯这样的错误,是因为对使役动词make的使用规则的限制不够清楚,不了解该词在被动语态和主动语态中的使用区别。

概念假设错误是学习者在对第二语言规则的认知过程中做了一些错误的假设,比如学习者学到了interest这个词是及物动词,后接宾语,于是便在自己的认知系统中对该词的用法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假设,用She interests pop music,而不用She is interested in pop music来表达对某事感兴趣。

规则非完整应用错误是学习者在对某些规则习得过程中产生了认知缺损。没能真正将其掌握。如:She asked me where are we going to meet?这个病句表明该学习者对疑问句主谓倒置原则是了解的,但却没有了解到宾语从句中疑问句是不需要主谓倒置的。

以上这些由普遍语法不可及部分而产生的错误则是二语习得认知领域最难对付的错误,因为这不但涉及到很多错综复杂的方面,如心理学、神经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等,而且还取决于很多因素,如第二语言的正确输入、学习者的动机和策略和语言能力等等。这些应该是对错误研究在认知领域不可忽视的方面,应该加以重视,值得大家努力探索和研究,很有可能这将是揭开二语习得神秘面纱的一个重要的和必要的途径。

3.结语

普遍语法假设和错误分析理论尽管都备受争议,但他们对二语习得研究和外语教学的指导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因而非常值得广大的学者去继续深入研究。笔者从认知角度并基于乔姆斯基普遍语法来对错误分类进行补充是一个初步浅略初级的尝试,希望学界能够让各位学者关注到普遍语法与二语习得及二语输出的错误分析之间的有着紧密切的联系。当然由于涉及到错综复杂的认知领域,且受个人精力、能力的制约,这个尝试未必那么令人满意,必然存在诸多的疏漏和不足,但相信在大家无数次地尝试后,定能更进一步弄清二语习得的真实过程。

[1]蔡龙权,戴炜栋.错误分类的整合[J].外语界,2001(4):53-57.

[2]戴曼纯.普遍语法可及性三假说[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1):35-42.

[3]黄映秋.对错误分析理论的几点质疑[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72-75.

[4]杨静.错误分析综述[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86 -89.

[5]郑银芳.Chomsky“普遍语法”的认知心理学分析[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06-108.

[6]Corder.The Significance of Learner’s Errors[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pplied Linguistics,1967(5):161 -170.

[7]Corder.Idiosyncratic Dialects and Error Analysis[J].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pplied Linguistics,1971(9):150-159.

[8]Corder.Introducing Applied Linguistics[M].London:Penguin Books,1973.

[9]Corder.Error Anlysis and Interlanguag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1.

[10]Dulay,Burt and Krashen.Language Two[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

[11]Ellis.The Study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on[M].Englan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12]Flynn & O’Neil.Linguistic Theory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Dordrecht:Kluwer,1988.

[13]Richards.Error Analysis:Perspective o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London:Longman Group Ltd.,1974.

[14]Thomas.Universal Grammar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Reflexives in a Second Language[J].Language,1991(2):211-239.

[15]William Littlewood.Foreign an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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