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韵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边民生活中的国家权力
——以广西那坡县洞洒屯为例
雷韵
(中央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 1000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乡村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阶段的社会结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权力随着自上而下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改革渐渐深入边民生活,塑造“集体至上”的生产生活观念。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发生更是加深了边民对国家的认识,这对边民保卫边疆具有重要意义。
边民生活;国家权力;权力延伸
随着民族国家的出现,曾经模糊的国家边界与领土界线逐渐清晰明确,这一地域上人群的国民身份亦随着国界的划定而尘埃落定。中国西南边境广西段的壮族边民与越南边境的岱族和侬族在历史上属于同源民族,民族国家出现后,地理界线将他们明确区分为“中国人”与“越南人”。从古至今,两国边民在婚姻、商业、农耕、文化交流等方面联系密切,亲如一家。和平年代里,双方边民在欢度节日把酒言欢时,常以“我们壮族……”取代国界明确的国民身份。但在中越两国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双方边民心中的政治归属感又会被唤起乃至不断强化。
广西那坡县百省乡那布村洞洒屯距离中越535号界碑500米,是附近越南边民去往百省乡集市的必经村庄。该屯村民与越南边民关系密切,几乎家家都有越南亲戚、好友或生意伙伴。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中越两国关系激化时,洞洒屯的村民积极配合国家的备战迎战政策。当两国关系趋于冷静后,洞洒屯的村民出于生存和人情关系等考虑,悄悄地与越南边民互通有无。边民的行为变化既是出于自身安全与生存的本能考虑,又不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权力向乡村深入的作用。在文章中,笔者选取国家权力作为切入点,将国家权力向乡村深入的过程与边民生活置于1949年以后的时空中进行考察,力图说明国家权力如何影响边民的行为和意识。
国家权力是本文的核心概念。罗素、丹尼斯·朗、马克斯·韦伯、米歇尔·福柯和安东尼奥·葛兰西等人都对权力进行了不同角度的阐释。除了福柯和葛兰西以外,大部分学者认为权力是少部分人利用各种方式对大部分人实行强制性控制,其中暴力方式必不可少。福柯认为权力无所不在,实现权力的方式不局限于传统的暴力和强制手段,而葛兰西认为权力、领导权、意识形态、文化及社会结构被包含在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之中,借助意识形态的传播,国家就能对所属阶级进行控制。葛兰西对权力的阐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改革运动提供了理论基础。从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为使社会主义制度深入民心,中国共产党在国内自上而下地推行了一系列根除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影响的改革。改革过程中既有威慑强硬的暴力方式,也有体恤温和的文化手段。几十年的权力构建过程使人民最终接受了社会主义观念,达到国民与国家二者利益的一致性。
洞洒屯形成于1902年。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的保安团为围剿边境山区的共产党游击队,将洞洒屯的村民迁往那布屯。那布屯是那布村村公所驻地,设有国民基础学校,民团和专管边境事务的对汛所。这一时期,壮族传统的寨老制度已逐渐淡出历史舞台,但其余威在村民生活中仍不可小觑。那布村的第一任村长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由村中的道公担任,神圣的身份不仅使他成为村民与神沟通的媒介,还便利了国家权力进入村庄。然而,除了税收和征兵这类带有强制性的行为以外,村民们对此时的国家权力还有一定的抵抗情绪。在出入境的过程中,极少有人通过百怀对汛所办理正常的手续。相反,对于对汛所和民团这类带有行政性质的机构组织,大家持否定态度。因此,1949年以前,尽管国家权力已经进入了边境村庄,但并未深入民心,这种现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得到了改变。
(一)土地改革
从封建社会开始,土地便成为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封建土地制度下,地主和富农占有大量土地,广大农民一年辛勤劳作甚至还无法解决家庭温饱。在这样的背景下,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推行的土地改革运动正是在恰当的时机争取农村群众信赖的重要手段。
那布村所在的六十蓬各族联合自治区实行和平土改,在“慎重的、温和的、曲折的阶级斗争”方针指导下,那布屯中所有的土地按照村中人口数量平均分配。并入那布屯的洞洒村民分到的田地正好在洞洒屯的山坡下。1951年,解放军进入那布村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共产党军队不求回报、亲切热情的形象与民国对汛所的巡警队形成鲜明对比,受到村民的热烈欢迎。另外,民国时因生活贫困被迫去越南的中国边民在获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后陆续回到原来的村庄,县政府为这些边民发放安置费,发动同村群众帮忙盖房开荒。中国政府的细心周到甚至吸引了越南边民,部分人希望能到中国生活。
总而言之,这一时期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措施博得广大农民对共产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感激和信任,这种情感为日后国家推行的改革运动扫清了诸多障碍。
(二)农业合作化
农民土地所有制仅是一定时期处于革命和现实需要而确定的暂时性目标,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必须要进行土地制度的集体化和国有化改造。[1](P240)从1953年到1958年,那布屯开始合作化运动。互助组是合作化的初级模式,它按照农村传统的生产习惯和生产要求,将邻近的家庭或亲属之间联合起来,相互帮工,得到村民的热烈响应。在生产过程中,由固定家庭组成的临时互助组因长期合作逐渐意识到这一临时组织的局限性,如没有固定的负责人、互助时间较短、生产工具较缺等,逐渐将几个临时互助组合并成一个有固定组织、劳动计划、实行按劳分配的常年互助组。
1954年,中共广西省委在《关于切实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中呼吁农民群众自觉入社。1955年,毛泽东在15个省、市委书记会议上作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和同年7月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某些同志的批评,成为推动广西全面农业合作化的动力。[2](P50)那布屯于1955年秋季在县工作组的宣传中开始了合作社进程,并于1956年春仓促地进入高级农业合作社。加入合作社的关键在于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从表面上看,自互助组开始的粮食增收给村民入社打了一剂强心针,加之村中各种对合作社美好前景的宣传铺天盖地,人人都期待社会主义的来临。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感受又一次加深了村民对国家和共产党的信任。然而,土地归公颠覆了自给自足这一传统的农业生活,许多家庭对土地入社持怀疑态度。在宣传入社的同时,工作组带来了时下流行的辨别身份好坏的词汇,如“反革命分子”和“资产阶级”。一旦被贴上“反革命分子”的标签,不仅意味着他没有积极入社,而且还有可能招来暴力处分。农村传统的伦理道德标准被阶级成分论取代,没有人愿意被冠以“反革命分子”等头衔,只能无奈响应号召。这种负面情绪和实际分配的结果成为人民公社时期村民逃往越南的诱因。
(三)人民公社化
195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高级社被合并为人民公社,成为基层组织。人民公社分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管理,社员收入按劳动量实行分配。人民公社一直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初,村民的生活经历了多重考验。
1.饥荒
1958年国家提倡“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那布村的青壮年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到百色田东县和公社炼钢铁,老弱妇孺留守村庄。整个县因为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造成粮食产量大减,社员分配所得越来越少。公社食堂分配的口粮逐渐减少,据村民回忆:
“食堂刚开始时,主食是玉米颗粒掺杂大米。后来因为粮食产量下降,食堂由一天三餐改为一天两餐,每餐半斤干饭。1961年初,食堂的伙食更是少,大家开始在山上挖木薯充饥。1961年8月,食堂解散。刚解散时,食堂还分配口粮,一个劳动力一餐为15颗玉米粒。”
2.边民流越
一直以来,中越两国边民在彼此生活困难时都会互相帮助。1958年至1961年是中国三年饥荒时期,许多中国边民因忍受不住饥饿和思想意识形态的控制,偷偷携家眷逃往越南生活。越南可供开垦的土地很多,刚到越南的中国人在越南亲友的帮助下很快就能找到荒地,无需任何租金,但只能耕种两三年。笔者在那坡县档案局看到一份1959年边民逃往越南的名单,里面详细记录了个人情况和政治背景。从资料来看,许多流越的人都被认为是不满现实社会制度。因此,中国政府常常将这些名单交给越南政府,希望越方劝回中国边民,因此越南边境村庄常常有公安排查。为了帮助中国人,越南边民常常要请公安喝酒吃饭,请求他们让自己的中国亲友留在越南。尽管能够解决基本生存问题,但中国边民长期生活在“会被驱赶”的恐惧中,因此自公社食堂解散后,许多流越的家庭得知中国政府允许家庭拥有自留地,他们中的一些人又陆续回国。1977年,中越关系恶化,越南当局开始驱赶国内华侨,大批人回国并在中国政府的安置下很快融入村庄的正常生活。
3.“三忠于”运动
从1958年至1962年间,原先并入那布屯的几户洞洒屯村民,加上从越南归来的一户人家,重新回到洞洒屯定居,洞洒屯独立为一个生产队。人民公社是一个政社合一的组织,它对塑造村民社会主义的国家意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文化大革命初期,围绕“忠于共产党领导、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三忠于”活动遍及全国,尽管在国家边缘,但洞洒屯仍轰轰烈烈地开展“早请示晚汇报”、“像章热”、“唱红歌”等献忠心活动。神台是壮族家庭中最神圣的位置,村民将毛主席像挂在神台正中,早晚全家在像前大声背诵语录,放声高唱红歌。县工作队到洞洒屯教妇女绣毛主席的像章,最后因“绣像章的针会刺到毛主席,这样不好”,这一活动才被取消。那坡县还在农村的每户家庭安装广播,让大家定时收听国内新闻。以“三忠于”为核心的一系列活动占据了村民的空闲时间,成为劳动后的一种休闲方式。尽管背语录、唱红歌的过程僵化,但相比从经济上推行全民控制的方式而言,这种文化方式更能被大家接受。许多人至今还能哼一两句红歌,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大家生活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笔者曾问老年村民:“三年饥荒时大家都饿,有没想过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大家都说这是场天灾人祸,但谁是“人祸”的始作俑者却没有答案。毛主席及建国初期的国家领导人已成为村民神台上的一个符号,逢年过节摆上食物和酒水拜祭。在村民看来,质疑他们的行为是大不敬的。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0世纪70年代后期,洞洒屯开始实行包产到户,虽然劳动效率有所提高,但受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影响,收益不大。1981年,洞洒屯村民正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屯水田共37.3亩,按照产量分为三个等级,再按家庭人均口粮分配;村庄周围的山地以山头为单位承包到每个家庭,用于八角、杉木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村庄的行政建制也相应地从人民公社改为村民委员会。洞洒屯作为一个自然屯,形成那布村的一个村民小组,设村民小组长一人。
受自卫反击战的影响,洞洒屯的经济起步要晚于内陆村庄。1983年,洞洒屯才有一家人买回八角幼苗,三年后八角种植才在屯里进行推广。边境贸易是洞洒屯另一项重要的家庭收入。1986年,中越边境尚未实行通关,但民间贸易已悄然兴起。中越边民利用山上的便道开始以物易物的交易。中国人用牙膏、牙刷、毛巾等日用品换取野生动植物。这类贸易在当时是被禁止的,因此中国边民获得的利润虽高,但风险也大,洞洒屯就有边民在交易时被越南的边防警察抓个正着,不幸中弹身亡。经济作物种植和边境贸易为洞洒屯的许多家庭贮存下第一笔资金,时至今日,这两项仍是洞洒屯村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从1949年至今,中国农村经历了四次大变革。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家通过一系列的集体化运动和思想意识传播打破了传统乡村凭借宗族组织和乡里制度自生的秩序,将其塑造成以集体利益为重并置于国家行政体系管理中的一个单位。这种改变便利了国家主流意识形态通过行政体制层层传达至基层,嵌入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手段,村民脑中逐渐形成集体至上的生产生活观念。达到这一目的后,国家权力在乡村生活中开始有的放矢。村民委员会这一村民自治组织取代人民公社后,乡村社会的同质性特征减少,农民和村庄获得较大的自主发展空间。
从1949年至1980年,各种国家符号随着每一场社会改革已经深入边民的生活,并随着各类活动在边民脑海中形成鲜活的形象。这个过程无疑塑造并加固了边民对国家的认同,并成为边民保卫国家的一个动力。
(一)水弄争议
1974年起,越南单方面破坏中越两国在边界事务上的处理原则,屡次进入那坡县强占中国领土。那布村的水弄地区是中越两国存在争议的地段。1976年3月,越南保乐县各邦乡公安屯5名武装人员在一名越南干部的带领下进入水弄小学,强迫老师将校内的中国国旗换成越南国旗,校内师生奋起反抗,这一阴谋未能得逞。[3](P508)经过这次事件,那布大队提高警惕。各屯挑选优秀的基干民兵到水弄屯戒备,每人配有步枪,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水弄地区戒备的民兵以讲道理为主要方式劝退欲入境的越南人。若是自己相识的亲友,大家便好声好气地规劝,说明现在国家形势不允许来往;若是遇到态度强硬的人,民兵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才会采取推搡的方式,坚决不让越南人踏进中国领土。那布村一带边民的认同情况比较复杂。一方面,尽管与邻国的许多越南边民有亲缘关系,但屹立的界碑使大家明确了双方的国民身份。另一方面,中国边民能自主调整对越南亲友的民族认同以及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国家关系友好时,基于相同根源的民族认同要高于国家认同,于是有中国边民投靠越南亲友的现象;当两国关系破裂危及国家利益时,中国边民的国家认同感强烈,大家竭尽全力捍卫国家利益。
(二)战时防御
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边境的村庄纷纷修建防炮洞。鉴于洞洒屯地理位置重要,那坡县武装部决定将全屯居民后撤至一隐蔽的山洞避战。1978年底,全屯村民带着家禽牲畜、御寒衣被、劳动工具和厨具来到山洞,开始长达十四个月的生活。没有炮击的日子里,大家还是照常到地里干活,但身边多了村庄民兵的放哨;遇上炮击或危险的时段,大家就要呆在山洞里等待上级命令再外出。这种断断续续的农业生产造成这一年多来洞洒屯的农业产量下降,许多家庭开始在山上挖野菜、木薯和山药代替主食。那布派出所派出两名公安随村民在山洞里生活,边防部队不定时地来到山洞巡逻顺便向大家报告边境其他地方的战争情况。听闻其他地区房子被炸严重,大家心有余悸,庆幸洞洒屯没有遭受炮击。1979年3月和5月,参加战争的民兵获得中央慰问的纪念品。其中,除二斤猪肉能解生活燃眉之急外,其余的纪念章、圆珠笔和搪瓷杯等物纯粹是纪念品,但它表达了国家对民兵行为的肯定。一些人家还将这些纪念品视作珍品保存至今。
经历了几次社会改革,边民早已将个人家庭与国家融为一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乡村是一个封闭社会,它依赖乡绅和长者的权威内生出一套管理秩序。尽管国家权力也有进入,但在乡村社会中其作用仍不及传统组织。在边境乡村,虽然国家权力没能成功地渗透到村民生活中,但界碑、管理出入境的对汛所、税收制度和民团征兵制度等都让村民对国家有了模糊的认识。更重要的是,这种模糊的认识与随后国家权力进驻乡村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在访谈过程中,年长边民对1949年前的税收和征兵制度满腹抱怨,将民团成员在征税时的粗暴行为与“土匪”相提并论;对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解放军进入村庄进行建设的行为大加赞赏。土地改革将土地所有权交还广大农民,同时还在土改过程中开始推行现代行政理念。获得土地的农民对这一切都欣然接受,并在心中对共产党满怀感激,这就为日后的社会改革扫清障碍。在传统社会中,个人家庭利益被置于首位。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乡村改革中,这种传统模式被彻底打破,在人民公社中,家庭财产全归公家所有,个人利益被集体利益掩盖。尽管控制严格,但它的积极影响在于使村民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集体利益置于最重要的位置。中越边境冲突迫使边民从更高的角度审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越南对中国领土的意图侵占,实际上就是对边民长期生活地域的蚕食,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一致,故边民保卫边疆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在保卫自己的家园。面对邻国的威胁,边民明白唯有保证国家利益的完整,个人利益才能得到维护。
[1]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西通志(农业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5.
[3]广西那坡县志编纂委员会.那坡县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
The National Power in the Boundary Residents’ Life: Taking Dongsa Village in Napo of Guangxi as a Case Study
LEI Yun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1, China)
Villages have experienced land reform,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movement, people’s commune and the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tional power gradually becomes deep into people’s life accompanying with the top-down politics, economic and culture reforms during the process and build the view of collectivism first. The counterattack in self-defense deepened boundary residents’ understandings on the country, which has a vital role for boundary residents to protect and guard the frontier.
Boundary residents’ life; national power; power extension
D647
:A
:1674-9200(2013)01-0046-05
(责任编辑 杨永福)
2012 - 10 - 26
雷 韵(1985 -),女,畲族,海南三亚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边疆地区民族社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