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绮霞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东 广州 510150)
随着医学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学科学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推动了医学模式的不断更新,在医学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伦理问题,已成为当今医学发展的重大挑战。因此,提供伦理的理论指导与支持,实现医学模式的转变是当今医学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因高度、视野方面的原因,生物 — 心理 —社会医学模式限制了医学职能和医学目的的拓展[1]。一般认为,医学的目的是治疗疾病、恢复健康、延长寿命、减少死亡,是要用医学手段使人类获得健康、幸福和快乐等。但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医学模式与疾病谱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1996年11月,由美国Hasting Carter中心发起的包括中国在内的14国宣言号召新的医学目的应该是:预防疾病和损伤,促进与维护健康;解除由疾病引起的疼痛和疾苦;治疗和照料患者,照料那些无法治愈者;避免早死和追求安详死亡[3]。这表明医学的目的不但要身体、心理和社会活动能力良好,更要关注生命的价值与质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生物 — 心理 — 社会医学模式”与包括生命伦理学和生态伦理学在内的现代伦理学发展缺乏内在的联系[4]。在医学实践中,生物 — 心理 — 社会医学模式面临许多困难,主要原因在于其缺乏伦理的理论指导与支持,而疾病的伦理成因是影响健康和医患矛盾加剧的重要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新技术使医疗诊疗手段日益高科技化,但以追求特异性诊断和治疗为目的的高新技术非人性化的后果,却是使医患之间的直接交流与沟通急剧减少,导致社会、伦理、法律问题日益增多[5]。
另外,“生物 — 心理 — 社会医学模式”尚不能概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统一性。现有模式满足于消除躯体、心理疾病等因素,形成了自然 — 个人 —社会的医德模式。但人们在复杂变化的社会关系中活动,各种行为随时都可能受到自身道德意识的评判[6]。当人们的道德信念与道德规范产生矛盾时,就会影响人们的健康。因此,在促进医学进步的同时,要形成以人为本的医德模式,使有限的卫生资源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
在医学发展的过程中,生物 — 心理 — 社会医学模式已逐渐突显其局限性,在继承该医学模式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生物 — 心理 — 社会 — 伦理医学模式,充分体现医学科学和伦理人文特征,进一步推进医学模式的发展。
对医学模式实现创新,要对其伦理构成具有正确的认识。“伦理“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为:人伦道德之理,指人与人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这是从概念角度上对道德现象的哲学思考,它不仅包含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处理中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深刻蕴涵着依照一定原则来规范行为的深刻道理。
“生物 — 心理 — 社会 — 伦理医学模式”的核心思想是: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完好状态,而且还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人为本,运用生态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等方法,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社会与生态等关系,提倡建立具有医学科学特征和伦理人文特征的医学模式。
20世纪80年代,影响人类健康的主要疾病由传染病转变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保护人类健康,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医学院精神病学和内科教授恩格尔提出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该模式指出对疾病的发生和变化,应由生物层次深入到心理与社会层次;不但要身体好,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社会活动能力,保持健康和防治疾病才能奏效。但在医学模式的发展中,除了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外,伦理(道德)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体现了新医改对医德建设的重视,对伦理回归医学的强烈诉求。
医学的主体是人,而人的本质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其本身就具有伦理本性。受医学技术和医疗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人们逐渐忽视了其伦理本性。在审视医学模式变革时,伦理视角是基础,在医学技术高速发展的同时,要正确认识伦理在医学模式中的价值,强化伦理意识,促进人文关怀,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学模式演变的过程,也是人类认识自身疾病与健康的过程。因此,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疾病与健康的性质。疾病是一种不平衡、不协调的状态,它在带来身心痛苦的同时,更具有伦理(道德)性,对于疾病和相关生理不适的治疗和处置必然充斥着伦理(道德)困惑,对于因疾病而产生的死亡必然产生伦理(道德)需求[7],其中疾病的伦理成因和伦理的解决方式已被中西方一致认同[8]。为解除疾病并达到合理的治疗,医学模式除了要考虑患者、患者生活的环境以及社会设计对付疾病破坏作用的补充系统外,还要综合考虑患者及其家属的权益。
此外,还有环境污染、心理健康等问题,都纷纷突显出医学模式中的伦理课题与意义。从生态伦理的视角,通过研究有机体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找出环境暴露的致病因素,从而解决人与环境、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建立多方和谐关系。
现代人的健康观是整体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不仅是躯体没有疾病,还要具备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有道德”。把道德作为健康的一部分,使得健康与伦理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健康是生命质量的核心组成部分,而伦理则是实现生命价值崇高理想的基石。
“生物 — 心理 — 社会 — 伦理医学模式”的核心是在充分肯定“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人类疾病和健康积极重要作用的同时,突出强调了应高度重视伦理因素。伦理道德促进健康,对健康的恢复或维护本身就是一种伦理行为,具有其独特的伦理准则[6]。伦理道德是人们心理健康的动力和统帅。伦理道德的健康发展,能够增强人们自我激励的心理机能,并形成促进心理素质健康发展的动力[9]。伦理道德促使人们遵守法律秩序,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从而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间的和谐发展。
医学模式,是人们在探讨健康与疾病过程中所形成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随着医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正确理解生物—心理—社会—伦理医学模式,对未来探讨健康与疾病的规律,具有积极的意义。
随着医学伦理学的诞生与发展,不断深化着人们对健康问题的认识。健康需要道德,道德呵护健康。人们对健康与道德相关关系的认识,又进一步促进了医学和伦理学相互携手,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并在二者相关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增强了人的健康和提升人的尊严[10]。若不具备伦理学知识,就会忽视知情同意、隐私保护、患者选择等权利,也会降低治疗效果。因此,新的医学模式,扩充医学模式的内涵和外延,使医学的发展更多地融入伦理学知识,促进医学与伦理学、人文医学的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医德是伦理本性的体现,是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通过伦理原则和医德建设,达到推动技术发展和保障患者利益之间的平衡,使诊疗技术、医疗服务符合伦理要求。现有的医德规范满足于消除躯体、心理疾病等因素,形成了自然 — 个人—社会的医德模式。在新的医学模式中,医学被赋予了伦理学的意义,深化了对医学目标及内涵的认识。伦理学的理论、规范源于医学实践,同时也将指导医学实践。崇高的医德在促进医学进步的同时,形成了以人为本的医德模式,使有限的卫生资源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
现代社会,医患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已发生了变化。医方包括的不仅仅是医生,还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者,而患者也不仅仅是患者本人,还包括患者的家属、用人单位等,这其中还有政府和媒体的作用。因此,通过伦理道德,加强情感交流,使医患双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与包容、相互信任与关怀,实现医患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构建政府主导、医方沟通、患方理解、媒体导向、全社会参与的和谐仁爱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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