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 英
(广西北流市人民医院,广西 北流 534700)
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要求的提高及病人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病人希望得到良好医疗技术服务的同时,渴望享有优质的护理服务。而护士的护理操作隐蔽意识淡薄,给病人进行护理操作时隐蔽性差,给病人带来身心不适的同时,暴露了护理操作行为,对护士自身的职业安全也增加了医疗风险[1]。近年,医疗护理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已经成为困扰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难题之一。在此,本文对制约护士护理操作隐蔽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探讨提高护士护理操作隐蔽意识的对策。
护理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病人接触最多最密切的一个环节,护士如果忽视护理操作的隐蔽性,容易造成病人家属产生误解而引发许多潜在的护患纠纷。但多数护士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护理操作行为的暴露可能引发的护患纠纷认识不足。临床中我们时常会看到护士给病人进行操作时,不拉围帘“露天”操作的场面,这样会增加护患纠纷的风险。
由于护理人员不足或配备不合理,护士治疗护理任务繁重。因目前我国大部分医院临床科室的治疗主要是静脉给药,据报道我国医院病房输液率在90%以上,有的科室甚至有多少住院病人就有多少病人输液,液体分组多,护士上班多数是一路小跑加液体、换液体,没有更多的时间顾及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性。另外,一些需要两人以上操作的基础护理工作,许多时候都是由病人家属协助完成,此时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就成了空谈。
就诊病人数量多与硬件设施相对落后是长期存在的矛盾。目前我国医院的硬件设施建设,在细节方面还缺乏人性化的设计,虽然有的医院门诊也采用了隔板式的设计,病床之间设立了隔离帘,但是很多相关设施的配备仍欠完善,与国外医院有一定差距。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制约了护士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性。
护士忽视护理操作的隐蔽性,在某种意义上等于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以病人为中心整体护理的服务理念是以人为本,强调以病人的利益和需求为中心,关注病人的疾病转归,更关注患病的人,注重病人心理需求的满足及对其人格与尊严的尊重。护士护理操作的隐蔽意识强,对病人实施一些涉及隐私部位的护理操作时,注意遮挡隐蔽,能使病人感觉自身的人格和自尊受到了保护。反之就会侵犯病人的隐私权、损伤病人的自尊,使其在其他病人及家属面前, 产生羞愧、焦虑、恐惧等不良心理反应,从而影响治疗护理的效果。
由于病人文化层次高低不齐, 致使部分患者不能理解及正确判断护理操作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产生对护士护理操作行为正确性的误解,增加护患纠纷的潜在因素。如果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对给病人做翻身、床上擦浴、导尿、换床单、换药等操作时,都要注意做好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为病人提供人性化优质服务,就可以避免因不重视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而引发的护患纠纷。
护士在对病人实施护理操作时,注意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避免了护士在众人的注目之下产生紧张、恐惧、焦虑的不良心理。特别是工作经验欠缺的年轻护士, 会因紧张心理影响,操作容易出现失误。而操作失误可能给她们造成自卑心理,影响以后的工作积极性。
护士对病人进行护理操作时的隐蔽意识总体淡薄,要使护理操作行为不被窥视受到干扰,防范护患纠纷,应从以下几方面思考。
护士不仅应熟练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过硬的技术本领, 更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护士必须自觉地学法、懂法和遵法,提高维护患者隐私权的法律意识,这不但是对患者利益的维护,也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2]。法律是行为规范的准则,护士要充分了解病人的权利和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并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护理操作行为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既要维护病人的基本权利,又要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目前,虽然基层医院的护士编制不可能绝对达到国家标准,但应逐步补充,力求合理。针对护士严重缺编的状况,一方面要争取领导的支持,增加护士编制;另一方面要挖掘内部潜力,合理排班,保持各班的工作量均衡合理[3]。增加护理人员,减少护士工作量,使得基础护理工作不再由家属代替,这样才能真正实施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性。
作为医院的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护理操作行为隐蔽的重要性,在医院硬件建设中更多地考虑病人的合法权益,配备完善人性化的隐私保护设施,为临床护士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创造客观条件,防范护患纠纷。
加强护士的培训,使她们转变观念,能从自身和患者双方的利益角度,去充分认识护理操作行为隐蔽性的重要,这既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提高病人的心理舒适度;又是保护自身安全, 从而达到防范护理纠纷的目的。通过强化护士护理操作的隐蔽意识,时刻牢记护理操作隐蔽的重要性,做到无论任何操作中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综上所述,护士护理操作隐蔽意识淡薄, 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这是一个被忽视但却十分重要的问题。护理纠纷的发生,不但给病人带来身心的损害,也给护士增加了心理压力。所以,护士在实施治疗护理过程中要注意护理操作行为的隐蔽,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护理,防范护理纠纷,这在护理实践中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强调护理操作的隐蔽性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按常规规范操作;相反,护士更应加强修养,护理管理者要实施综合管理措施,培养护士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只有遵章守规才能自我保护。
[1]李晓惠,邹晓清.临床护理事件分析与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05,40(5):375-377.
[2]刘艳娟,于秋江.患者隐私保护在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9,26(10A):74-75.
[3]罗琼华.护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初探[J].护理研究,2006,20(20):1389-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