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
天气突变时早晚温差较大,易引发呼吸道疾病。最近,我们科室收了不少高热惊厥的孩子,其中不少孩子是第一次抽风发作,这样的孩子让父母焦虑万分,惊慌失措。
其实,小儿高热惊厥是儿科常见的一种急症,是没有生命危险的,也不会对孩子智力造成影响。
孩子高烧后(大多高于39度以上)发生一次突然的抽风,我们称之为高热惊厥。表现为意识丧失、双眼上翻、牙关紧闭、四肢抽动。一般多见于6个月~5岁的婴幼儿。持续时间比较短,一般2~3分钟,惊厥停止后,患儿也随之清醒。一般情况下,在患病的过程中只抽一次。
孩子出现抽风时该如何做呢?
惊厥时,家长怎么办
1.不要慌忙把孩子抱起来,应将患儿迅速摆成侧卧位,这样做可避免患儿呕吐时发生窒息的危险。
2.迅速将孩子衣服解开,以便孩子呼吸顺畅和散热。
3.不要口服喂退烧药,可在患儿肛门内放入退热栓,同时用温毛巾擦拭孩子头颈部和四肢(不擦前后心)协助降温。
4.当孩子惊厥停止后,立即送孩子去医院,如果抽风超过3分钟还未停止,不要等待,立即送孩子就近入院。
惊厥时,家长错误的做法
孩子惊厥发生时,家长常常十分惊慌,不知所措。一些家长用力掐孩子的人中,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因为常常没有效果,而且还会把孩子幼嫩的皮肤掐破。
惊厥后要住院检查
孩子惊厥后,尤其是第一次惊厥的孩子,一定要详细检查,包括头颅CT、脑电图、血常规、生化全套等,不能心疼孩子,拒绝检查。
惊厥后,不要隐瞒家族史
高热惊厥的孩子绝大多数有家族史,就是说,这个病和遗传有很大的关系,很多孩子爸爸妈妈小时候有热惊的病史。但是很多人否认自己有这个病史,一个是有所顾忌,故意隐瞒。二是确实不知道,因为孩子父母上一代人就隐瞒了病情。其实,我认为,从某个角度讲,有热惊家族史的孩子比没有热惊的要好,因为有遗传倾向,诊断起来就容易了。而没有遗传倾向的,忽然抽风,有可能是其他疾病。所以,孩子热惊后,孩子父母一定要回家询问自己的双方父母,自己小时候或其他兄弟姐妹有无热惊厥病史。
高热惊厥重在预防
高热惊厥的发病率2%~4%,高热惊厥患儿中,1/3有第二次惊厥,这其中1/2有第三次惊厥。大约1/10有3次或3次以上的复发。高热惊厥复发均发生于首次发作3年内。惊厥虽不同于癫痫,大多孩子预后良好,可是,每次抽风发作,多多少少会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孩子的父母,更是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如何能预防或减少热性惊厥的复发这非常关键。
(一)减少原发病的发生
高热惊厥,几乎都出现在孩子呼吸道感染后出现急起高热后引起的。所以,这样的孩子,要尽量减少感冒,感冒少了,惊厥的几率就少了,这是关键。在临床中,我观察到,不少高热惊厥的孩子同时是过敏体质,有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等疾病,所以,这样的孩子,要注意同时治疗过敏性疾病,而不能只注意抗炎治疗。过敏纠正了,孩子“反复感冒”的情况才能减少,热惊也就减少了。所以,高热惊厥的孩子,除了找神经科大夫就诊以外,如果有过敏体质,一定要在呼吸科大夫处再就诊一下,协助纠正过敏体质。
(二)该如何用药预防
1.长期连续用药预防
有关本病的长期连续用药预防存在以下沿革: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许多医学研究者提倡用长期连续用药预防,主要用药为苯巴比妥,少数人用丙戊酸钠。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随访资料证明,大多数该病患儿呈良性经过,出现癫痫发作或者神经发育异常的比例极低;反之,长期应用苯巴比妥预防可以导致一些患儿精神发育和行为异常,以及困倦,睡眠障碍,攻击行为,多动或者注意力不集中等不良反应。而长期服用丙戊酸钠,除了可导致患儿出现行为异常外,还可能导致严重的肝脏损害。2000年尼氏儿科学第16版已经不再推荐用苯巴比妥长期预防用药,提出可以用安定短程给药预防。当然,并不是说,长期用药已经淘汰,不同国家的专家提出一些使用的指征。
中国的蔡方成教授1999年提出,有以下情形者要长期用药:
(1)已有2次或者更多次低热发作史者;
(2)每次发作有15~20分钟的长程发作史或者间歇投药无效者。
2.间歇用药预防
目前,国内短程安定具体用法基本达到了共识:用法是直肠给药,剂量每次0.5毫克/千克体重,在首次使用8小时后再重复使用第2次,就可收到较为满意的疗效。若24小时后患儿仍有发热(>38度),可以第三次给药,尼氏儿科学介绍也可以用安定片剂口服,剂量每次0.3/kg,每隔开8小时用一次,总量越1mg/kg.d.一般随热程可以用2~3天。此种方法,副作用有嗜睡,烦躁或者共济失调等。
总之,对该病的研究有待于进一部做前瞻性等研究,以便作出客观的评价,同时必须指出,对所有高热惊厥患儿来说,在口服安定同时必须使用退热药(如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以求快速降温,并积极选用抗生素以控制原发病。下面情况, 有可能不是热惊。
如出现下列症状,要住院检查,排除脑炎或癫痫等疾病。
1.热度不高(38度以下),便出现惊厥。
2.惊厥持续时间较长,一般在5分钟以上。
3.惊厥的同时伴有呕吐。
4.惊厥停止后,意识仍不完全恢复或四肢活动跟经常时不一样。如:四肢僵硬、颤抖和瘫痪等。
5.二十四小时内再次出现惊厥,并在2次以上。
6.不是全身抽动而是身体某个部位抽动。
7. 6个月以内的婴儿和六岁以上儿童发生惊厥时。
医生要做不断科普宣教的医生,家长要做不断学习的家长。希望家长看了我的文章,就应该知道如何配合医生护理和治疗孩子了。
(注:文中提及的药物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