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食品类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探索

2013-02-26 03:41王国军
价值工程 2013年3期
关键词:模式探索校企合作

王国军 等

摘要:本文结合食品工业企业的现状和特点,对高职院校食品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校企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的探索和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食品类专业校企合作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

Abstract: Based on the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ood industry enterprises, this article has done deep analysis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alented cultivation of vocational college food specialty during college-enterprise cooperation, and puts forward strategies and measur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关键词: 食品类专业;校企合作;模式探索

Key words: food specialty;college-enterprise cooperation;model 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3-0265-02

0 引言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与相关行业、企业及用人单位合作,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的一种人才培养教育模式。

1 校企合作的意义

国务院及教育部在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中指出:“要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强调“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充分体现校企合作将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举措。

校企合作不仅是符合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也是职业院校服务于社会的重要途径。在职业院校评估体系中,已经改变了过去职业学院在办学质量评价过程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做法,将校企合作效果作为重要考察内容,不仅要评价职业院校办学的软、硬件质量,而且要评价院校培养出学生是否符合用人企业的要求,将毕业生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就业率、就业质量做为刚性评价内容,这是一种由社会来进行的开放式评价方式。为此,职业院校就要依靠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充分了解企业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技能、素质的需求情况,与企业共同研究专业的课程设置,共同制定教学大纲、计划等教学文件,共同开发教材,使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来,建立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院校人才智力、实验条件、图书资料等各种资源开展新产品研发、技术革新、传统工艺改造、原料综合利用、岗位人员技术培训等工作项目,同时也要主动为合作院校学生教学实习、顶岗实习、教师实践能力提高、科研等提供必要的条件,逐渐形成“四个合作”的新局面。

由于高职院校中所设专业众多,特点不同,校企合作的方式各异,为此根据食品行业、企业现状和特点,结合高职院校食品类专业的实际对校企合作进行探索。

2 食品类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食品类专业同其他专业一样在校企合作上虽有一定的成效,但效果也大多处于浅层次、低水平、松散式合作。目前主要的形式有:合作企业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根据行业企业对员工技能和素质的要求调整课程设置和实习实训计划内容;聘请行业企业的技术人员作为院校的兼职教师;企业能够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进行教学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企业能接受学校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顶岗锻炼;企业与院校以“订单培养”形式开展校企合作等。没有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的合作模式,学生到企业的顶岗实习还处在“认知实习、生产践习”的层面上,企业全程参与教育教学程度不够,无法达到“合作育人”的要求;校企双方还没有达到互相支持、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程度;校企双方也没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而未形成“合作办学、合作发展”为社会和相关企业人才所需共同培养的局面。究其原因:

2.1 从政府角度而言,政府在校企合作中角色定位不明确,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到位,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校企合作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及原则,但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校企合作因缺乏激励性政策的支持与保障难以深层次、实质性开展。

2.2 从企业角度而言,一是部分企业缺乏合作的热情,以致校企合作实质性进展比较缓慢,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原因在于:①学生顶岗实习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难于处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企业和学校难以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②院校对实习学生疏于管理,学生职业素质和责任心不强,在顶岗实习过程中擅自离岗离职,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③学生的技能水平相对较弱不能承担技术岗位工作,而学生又缺乏自主学习的意愿和能力,难达到顶岗实习的教学目的;二是中小食品企业没有建立长远的人才战略意识,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只是为了在生产旺季招募季节性“廉价工人”。三是由于中小型食品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单调,单元操作过程简便,加工自动化程度较高,致使顶岗实习工种较为单一,技术含量不高,不能做到多工种轮换实训,顶岗实习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不相符合,实效性差。

2.3 从院校角度而言,一是院校在校企合作中存在误区,教育的本位主义使院校只从自身利益去思考校企合作的问题。二是职业院校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淡薄、自身科研服务能力不强,企业获取院校的智力支持有限,企业与院校难以实现互利双赢。三是在校企合作、顶岗实习过程中,合作机制不明确,对过程监控不到位。

3 对策与措施

职业教育是一种多元化、综合性培养人才的教育类型,其中学生是培养的主体,职业院校是人才培养的组织者、实施者,专业性行业与企业是教育的合作者,也是人才培养结果受益者,要使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合作者,就必须使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全过程,并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根据食品类专业校企合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与措施:

3.1 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校企合作的指导方针、原则和具体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明确合作双方的法定责、权、利、义,使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为培养社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做出贡献。

3.2 院企双方应建立责、权、利对等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表彰、鼓励;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应由企业所在地保险部门就地解决,以免除学校、企业、学生的后顾之忧。

3.3 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支持学校引企入校,支持企业引校入企,支持学校自主创办企业,鼓励校企合作办学,以实现“四个合作”的目标。

3.4 职业院校要提高专业教师科研能力强化服务功能,帮助企业对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工种鉴定,接受企业委托的项目研究与新产品开发、策划与形成企业文化,为企业提供科研和智力支持。

3.5 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监督和协调机制,为开展校、企、学员,产、教、习、研的结合提供了可靠的制度、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的保障。如赋予食品工业协会其相关职责和必要的经费支持,使其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增强指导服务职业教育的功能。

3.6 强化校企双方教育优势,学生在企业进行教学实习、顶岗生产实习过程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使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接受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共同熏陶,来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竞争意识、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等,有利于学生创造与创新能力的提高,从而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

4 结语

职业教育是一种人才培养的教育类型,其目标明确,殊途同归教育模式可多样,只要是有利于为食品行业、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人们的身体强壮与健康、社会进步与发展,作为校企合作双方当义不容辞。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2]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

[3]侯利霞,梁少华,王晓坤,周磊.食品专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中国西部科技,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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