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养一斋诗话》对诗歌艺术风格的要求

2013-02-18 21:45张文萍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温柔敦厚潘氏比兴

张文萍

(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牡丹江 157011)

《养一斋诗话》是生活于清道光年间的潘德舆的一部诗歌批评著作,代表了鸦片战争前中国诗学界的普遍观点,很有价值。潘德舆一生未考取功名,但用世心切,又生活在社会危机重重的年代,他希望可以通过文事来救治人心与社会,这部诗话的著述旨意即在于此。《养一斋诗话》标举风雅,在诗歌艺术风格方面,潘德舆也显示出征圣、宗经的特点。

一、“辞达”,真切,浑成

潘氏反对在诗技上过分用功,他要求诗歌语言“辞达”即可:“辞达而已矣,千古文章之大法也。”①“辞达”,对外可状事物状貌,对内可传心中情思,不须费太多言词,讲出就好。由此他喜欢真切动人,抒述心底最真诚之情感的诗文。继承了严羽 《沧浪诗话》,及同代王士祯 “神韵说”的观点,潘德舆论诗推崇盛唐诗歌的自然浑成。他说 “诗之妙全以先天神运,不在后天迹象。”并举王昌龄“烽火城西百尺楼”一首咏笛,王维“隔牖风惊竹”一首咏雪,李白“风吹柳花满店香”一首咏劝酒,卢纶 “林暗草惊风”一首咏黑夜射虎为例,说明 “大抵能诗者无不知此妙,低手遇题,乃写实迹,故极求清脱,而终欠浑成。”他最崇仰的还是陶渊明:“渔洋以陶诗‘倾耳无希声'二语为吟雪绝境,不知陶诗于风雷日月,雨露云烟,吟兴偶到,无非绝境也。”此处着眼者,仍然是陶诗的浑然天成。

至于如何才能“辞达”,如何才能 “浑成”,潘德舆从句法角度,提出了由清到厚,由厚到化的三个层次:

偶与儿辈谈及元僧圆至诗云:“‘春路晴犹滑,山亭晚更凉。'欲求句法,先准诸此,便无直率杂凑病。”儿辈常忆此语。予笑曰:“此清矣,未厚也。如岑嘉州‘舟移城入树',钱仲文 ‘烟火隔云深',一句凡几转折,此乃句法之正传耳。然此厚矣,未化也。子建 ‘明月照高楼',陶公‘依依墟里烟',斯入于化,以此求 《三百篇》风旨不远矣。”

“清”即不落俗谛,“厚”即层深,“化”则是无法可循之最高境界,三者是递进的关系。他又说:“虽然,化境非初学所知,正传犹非初学所能,仍于清者效之,庶几不致躐等,不误歧途,而可以驯致也。”则是要循序渐进,为初学者指示了门径。

二、尤重质实

潘德舆非常推崇虞集,将其视为元诗的代表,潘德舆认为虞集诗歌的好处在于其 “质”:“道园诗乍观无可喜,细读之,气苍格迥,真不可及。其妙总由一‘质'字生出。‘质'字之妙,胚胎于汉人,涵泳于老杜,师法最的。故其长篇铺放处,虽时仿东坡,而不似东坡之疏快无余地,老劲斩绝,又似山谷,而黄安排用人力,虞质直近天机,等级亦易明耳。”潘氏以为虞集之“质”乃师法汉唐,且已超越苏黄。又说:“道园以质直之气,行于争尚绮靡之时,故能矫然独出。其诗绝句不如律诗,律诗不如古体,盖质直者与古体为近也。四言诗亦雅而质,未能追踪曹氏父子,要不染潘、陆习气,信乎其为一代之雄也。”又以为其质可直追建安风骨,与太康诗风截然有别。既然如此,潘德舆提出虞集堪为师法也就是水到渠成了:“今人诗无一句不求伟丽峭隽,而怒张之气,侧媚之态,令人不可向迩,此中不足而饰其外之过也。道园诗未尝废气势词采,而了无致饰悦人之意,最为今人上药,惜肯学其诗者希耳。”即,潘氏意图以虞集之诗救当时诗坛之靡弱。

在此基础上,潘德舆提出了“质实”的主张:“吾学诗数十年,近始悟诗境全贵‘质实'二字。盖诗本是文采上事,若不以质实为贵,则文济以文,文胜则靡矣。”这段论述颇有辩证法的色彩,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反向思维。在文采成灾以后,适当提倡“质实”也的确有些道理。

考虑到提倡“质实”可能遭到的反对意见,潘德舆对两种“质实” 做了辨析:“或言诗贵质实,近于腐木湿鼓之音,不知此乃南宋之质实,而非汉、魏之质实也。南宋以语录议论为诗,故质实而多俚词;汉、魏以性情、时事为诗,故质实而有余味。分辨不精,概以质实为病,则浅者尚词采,高者讲风神,皆诗道之外心,有识者之所笑也。”潘氏所标举的“质实”是“以性情、时事为诗”,归趣在汉魏,并非 “以语录议论为诗” 的南宋 “俚词”。或者可以说,此“质实”与汉魏风骨相近。

以上所论,大体仍从文学着眼,而潘德舆提倡 “质实”,实有其社会功利目的:“凡悦人者,未有不欺人者也。末世诗人,求悦人而不耻,每欺人而不顾。若事事以质实为的,则人事治矣;若人人之诗以质实为的,则人心治而人事亦渐可治矣。诗所以厚风俗者,此也。”甚至说:“质则不悦人,实则不欺人,以此二字衡之,而天下诗集之可焚者亦众矣。”依然是为厚风俗、治人心。

“质实”说反映了潘德舆经世致用的思想,对改变嘉道诗坛的靡弱文风有积极作用,应予以适当肯定。但“质实”仅为诗境之一格,不能概括、代替所有诗境和风格。正如林昌彝《射鹰楼诗话》卷十六所评述的 “潘四农论诗专取‘质实'二字,亦有偏见。盖诗之品格多门,……岂得以‘质实'二字遂足以概乎诗,而其余概不问也?……盖 ‘质实'为诸品之一则可,谓 ‘质实'以概诸诗品则不可。盖‘质实'为诸品之一则无流弊,若专言质实,流于枯,流于腐,流于拙,则其弊有不可胜言者。”②

三、温柔敦厚,诗教也

“温柔敦厚” 一词最早出现于汉代的 《礼记◦经解》:“孔子曰: ‘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由此可知,“温柔敦厚”最初谈的并不是诗歌本身的美学,而是在德育层面上论述诗歌的教育作用与教育效果,但在 《诗》的教习过程中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诗学思想。朱庭珍在《筱园诗话》中指出:“温柔敦厚,诗教之本也。有温柔敦厚之性情,乃有温柔敦厚之诗。”③伦理层面上的 “温柔敦厚”逐渐发展成诗学或曰美学的基本原则。“温柔敦厚”用另一种我们所熟知的表述即 “中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一段吴季札在鲁观周乐的记载,他的评论特别强调中和之美,这种见解逐渐发展成为儒家诗乐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的注解说:“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④“温柔敦厚”的确成为了我国诗学批评的重要概念。朱自清先生说:“在诗论上,我们有三个重要的,也可以说基本的观念:‘诗言志'、‘比兴'、‘温柔敦厚'的诗教,后世论诗,都以这三者为金科玉律。”⑤

潘德舆以批评严羽“妙悟说”的形式标示对 “温柔敦厚”的推崇:“訾沧浪者,谓其专以 ‘妙悟'言诗,非温柔敦厚之本。”出于“温柔敦厚”的考虑,潘德舆虽不完全反对讽刺诗,但对讽刺诗有特别要求:“凡作讥讽诗,尤要蕴藉;发露尖颖,皆非诗人敦厚之教。”同是讥讽汉武帝,李商隐诗云:“侍臣最有相如渴,不赐金茎露一杯。”许浑则云:“闻有三山未知处,茂陵松柏满西风。”在潘德舆看来,李不如许,所谓“隽不伤雅,又足唤醒痴愚。”潘氏又以为:“刺讥诗贵含蓄,论异代事犹当如此。臣子于其本朝,直可绝口不作诗耳。”也就是说,诗人在批评时事和向统治者进谏时,不能直陈,也不应作尖刻之语,而必须采取温和婉转、迂回曲折乃至不露痕迹的方式。

就诗歌的表现形式论,“温柔敦厚”的诗教要求一种含蓄蕴藉的表现手法,就是“比兴”,宋代学者司马光在 《温公诗话》中以杜甫为例,说 “古人为诗,贵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故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也。近世诗人惟杜子美最得诗人之体。如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山河在,明无余物矣;草木深,明无人矣;花鸟,平时可娱之物,见之而泣,闻之而悲,则时可知矣。他类皆此,不可遍举。”⑥乾隆时期提倡“温柔敦厚”的沈德潜在诗歌艺术方面就认为“比兴互陈”可以更好地传达深厚的思想感情,更有效地讽刺批评,更具感染力,其 《说诗日卒语》 云:“事难显陈,理难言罄,每托物连类以形之。郁情欲舒,天机随触,每借物引怀以抒之。比兴互陈,反复唱叹,而中藏之欢愉惨戚,隐跃欲传,其言浅,其情深也。倘质直敷陈,绝无蕴蓄,以无情之语而欲动人之情难矣。”⑦潘氏也很青睐 “比兴”,他说:“‘君向萧湘我向秦',不言怅别而怅别之意溢于言外;‘潮打空城寂莫回',不言兴亡而兴亡之感溢于言外,最得风人之旨。”

就诗歌的风格来说,我国传统的诗歌批评会更认同“平澹”、“中正”的诗歌风格,而对那些特异的诗人诗作,如潘氏谓为“滂葩”的韩愈,谓为“险”、“媚”、“惨” 的李贺,即使能欣赏,也颇难诚心认可。潘德舆对于与 “温柔敦厚”相左之诗的容忍能力相当有限。而从前论潘氏所推崇的诗歌风格如陶诗、盛唐田园诗歌,及前论的“质实”,都可看到其对“温柔敦厚”诗教的遵循。

注 释:

①[清]潘德舆.养一斋诗话[M].中华书局,2012:37.后引 《养一斋诗话》文句俱出此书,不再出注。

②林昌彝著.王镇远、林虞生校点.射鹰楼诗话[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367.

③朱庭珍.筱园诗话 [A].郭绍虞,富寿荪编.清诗话续编[C].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2323.

④何晏集解,皇侃义疏.论语集解义疏(卷三)[M].中华书局,1985.

⑤朱自清.诗言志辨◦比兴[M].凤凰出版社,2008:46.

⑥司马光.温公诗话[A].何文焕辑.历代诗话[C].中华书局,1981:273.

⑦沈德潜.说诗日卒语[A].丁福保编.清诗话(下)[C].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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