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禁书举隅

2013-02-15 10:22翟艳芳
图书馆学刊 2013年9期
关键词:沈德潜禁书印本

翟艳芳

(大连图书馆,辽宁 大连 116012)

1 清代禁书概述

自古而今,禁书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政治的,一种是道德的。前者会惹来杀身之祸,书毁人亡;后者则于行止有亏。笔者只谈前一种。

有清一代,文网严密,清代统治200余年间,禁毁书籍数量之巨、禁书所涉门类之多,非一两句话能说清。尤其是乾隆帝在编纂《四库全书》时“寓禁于征”的策略,可谓空前绝后,将认为“悖谬”和有“违碍字句”的书,都分别“销毁”和“撤毁”(即“全毁”和“抽毁”)。全毁不仅是刊刻好的书籍要全部毁掉,就是书板亦要焚毁。抽毁则是指将书中有“违碍”字句部分抽毁剜补、删节篡改,如此一来致使许多著述失去其本来面目。

2 禁书目录

清光绪初年,广东承宣布政司布政使姚觐元得乾隆四十七年(1782)四库馆奏准《销毁抽毁书目》(包含《全毁书目》、《抽毁书目》,其中全毁书146种,抽毁书181种)予以翻刻。后又得浙江布政使司刊《禁书总目》,內容除附前目外,还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军机处奏准的《销毁书目》、《浙江省查办奏缴应毁书目》等,连同其弟姚凯元所得乾隆四十三年(1778)河南布政使司刊《应缴违碍书籍各种名目》及《续奉应禁书目》一并于光绪九年(1883)刻入《咫进斋丛书》。该套丛书共24册,半页13行,每行22字,左右双边,上黑口,双黑鱼尾,版心下双行题“咫进斋丛书归安姚氏刊”。此时已是清末,统治者由于内外交困已无余力再管这些事情。禁书要有理由,但那时在《禁书总目》和《全毁书目》、《违碍书目》中并无禁书理由,只有书目、作者,仅在《抽毁书目》中有一部分在书名著者后才附有审查意见,从中可以悟出“圣意”、大约被禁的缘由和审查标准。其中用得最多的官话是“词涉乖谬”、“语有偏驳”、“殊为谬妄”、“俱有违碍污妄语”、“语极狂悖”、“语有干碍”等。光绪末年,邓实得江宁布政使司刊《违碍书籍目录》残本一册,选其与咫近斋本不相重复的,改名为《奏缴谘禁书目》印出。1932年陈乃乾将咫进斋本及各省《奏缴书目》汇编、删重、补缺编成《索引式的禁书总录》。建国后出版的清代禁书目录有孙殿起编辑、商务印书馆汇编的《清代禁毁书目(补遗)·清代禁书知见录》(1957)、雷梦辰撰《清代各省禁书汇考》(1989)、《中国禁书大观》(1990)所附禁书目录等。

3 清代禁书举隅

清代禁书虽然持续时间较长、范围又广,但如历代焚书、禁书一样,不可能将所谓违碍悖逆书籍完全禁绝,且越禁残存数量越少而越使其价值倍增。今仅以大连图书馆所藏几种明清旧籍为例,将撰人爵里、成书背景、版式行款、内容提要、禁毁原因等略加叙述。

3.1《亭林遗书》

作者顾炎武(1613~1682),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史学家、语言学家,苏州府昆山(今江苏昆山)人。本名继坤,后改名绛,字忠清;曾参加昆山抗清义军,败后漫游南北,因仰慕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的门生王炎午,更名顾炎武,字宁人,当时的学者们因顾炎武的家乡是南朝大画家顾野王所居住的亭林镇,因此又称他为亭林先生。

《亭林遗书》系顾炎武以所著书10种集成,清康熙遂初堂精刻本。内封题“顾宁人先生著亭林全集”,目录页题“亭林遗书总目”,包括《左传杜解补正》3卷、《九经误字》1卷、《石经考》1卷、《金石文字记》6卷、《韵补正》1卷、《昌平山水记》2卷、《谲觚十事》1卷、《顾氏谱系考》1卷、《亭林文集》6卷、《亭林诗集》5卷,共10种27卷。半页11行20字,小字双行30字,白口,黑单鱼尾,左右双边。6册。整套丛书没有一篇序或跋,所以现在还不能断定《亭林遗书》的确切刻版年月,但书中各处“历”字还不曾避乾隆帝弘历讳。

据乾隆五十三年《军机处奏准抽毁书目》中“亭林遗书”条目下记载:“查此书系昆山顾炎武撰,以所著十书合为一编,内除《亭林文集》、《亭林诗集》二种中均有偏谬词句,应行销毁。又《昌平山水记》一种亦有乖谬处,应行抽毁外,其《左传杜解补正》、《九经误字》、《石经考》、《金石文字记》、《韵补正》、《谲觚十事》及《顾氏谱系考》等七种,均系辨正经史之书,有稗考证,查无干碍,应请毋庸销毁。”《亭林文集》中的《军制论》、《形势论》、《田功论》、《钱法论》,即著名的“乙酉四论”,是顾炎武为南明小朝廷出谋划策而作,针对南京政权军政废弛及明末种种弊端,从军事战略、兵力来源和财政整顿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建议。《亭林诗集》卷一《千里》一诗中“戈矛连海外,文檄动江东”是描写反清斗争的,《哭顾推官》、《哭陈太仆子龙》是哀悼抗清失败而被杀的同族长辈顾咸正和明朝官员陈子龙的。在如此“圣意”之下,《亭林文集》和《亭林诗集》便被从丛书中抽出毁掉,直至清末文网松弛之后,只能另行搜求劫余幸存之文集和诗集来配成全书,所以完整的清康熙遂初堂原刻的《亭林遗书》并不多见。

大连图书馆藏有两部清康熙遂初堂刻本的《亭林遗书》,其中一部更是钱大昕、王国维都只闻其有而未见其真容的遂初堂原刻初印本,另外一部则是后印本(有“钱湖渔隐劫中收藏图籍印记”朱文方印和“赵氏种芸仙馆收藏印”白文方印)。而初印本与后印本不同之处,是初印本《亭林文集》卷六收有《读隋书》一文。这篇文章不是顾炎武所作,而是他从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十三《国用考一》“历代国用”条抽出备览的读书笔记,顾氏门人潘耒在刊刻《亭林文集》时误将其当作顾炎武本人著述而将其收入文集中,但初印无几就发现了这一错误,很快做了抽换,所以后来的印本在《亭林文集》卷六的目录页进行修改,删掉“读隋书”条目,换上“顾与治诗序”和“方月斯诗草序”两个条目,原本22个条目、共12行变成23个条目,仍旧是12行。文集中《读隋书》原来的位置换上了《顾与治诗序》和《方月斯诗草序》两篇文章。《读隋书》一文共546字,连题目共两页29行,后换的两篇加起来也是29行。

初印本《亭林文集》的稀见程度,可见于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六“顾宁人”条目的记述:“顾宁人文集,初印本有《读隋书》一篇,本马贵与之说,载在《文献通考》,宁人手抄之,意欲采入《日知录》。潘次耕(潘耒,字次耕——笔者注)误认为顾作,乃以《读隋书》为题,收入集中。今本无此篇,以它文易之,则次耕已觉其谬矣。”钱大昕是乾隆年人,距康熙朝不远,竟然也说“今本无此篇”,说明《亭林文集》初印本在乾隆年间已是难得一见。到了民国时候,王国维根据钱大昕的《十驾斋养新录》,知道有此初印本与通行的后印本的不同,但却始终无缘一睹初印之本。他的藏书中有《亭林文集》也只是康熙年间抽换过后的后印本了。

从藏书角度看,看重带有《读隋书》的初印本,是因为它具有独特的版本学价值。可是若从编纂顾炎武文集以及研究顾炎武生平及学术思想的角度来看,就理应把这一篇并不属于他的文章剔除。由此也可以看出版本学对文史研究工作的重要意义。

3.2《国朝诗别裁集》

《国朝诗别裁集》是清朝初期的一部诗歌总集,沈德潜选辑。沈德潜(1673~1769),字确士,号归愚,江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乾隆四年(1739)以67岁之高龄中进士,曾深得乾隆帝荣宠,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乾隆帝多次下江南也都要沈陪侍。乾隆三十四年(1769),沈德潜去世,终年97岁,追封太子太师,入贤良祠祭祀。

《国朝诗别裁集》始选于乾隆十年(1745),乾隆二十二年(1757)完稿,乾隆二十四年(1759)初刻,初刻本共36卷,半页10行,行19字,小字双行29字,白口,左右双边,黑单鱼尾。沈德潜在自序中提到选诗标准是“惟取诗品之高也,不嫌其多者”、“合乎温柔敦厚之旨,不拘一格也”,在凡例中提到“以诗存人,不以人存诗”,以此为标准共收录了993人的诗作共4999首。诗集前有《例言》,每位作者名下皆有小传,诗后有评语。乾隆二十六年(1761),沈德潜乘进京给皇太后祝寿之际,将《国朝诗别裁集》呈给乾隆帝“御览”,并请乾隆帝作序。没想到却激怒了乾隆帝,原因是该集以被乾隆帝斥为“身事两朝,有才无行”的钱谦益居首,乾隆帝以为“有乖千秋公论”。此外,曾被雍正皇帝斥为“名教罪人”的钱名世居然也忝列集内。于是,在乾隆帝作的“御制沈德潜国朝诗别裁集序”,针对沈德潜的选诗标准,乾隆帝批为“离忠孝而言诗,吾不知其为诗也。谦益诸人为忠乎?为孝乎?德潜宜深知此义……此书出,则德潜一生读书之名坏,朕方为德潜惜之,何能阿所好而为之序?”还有让乾隆帝不能容忍的是,诗集第三十六卷直书其叔父慎郡王允禧之名,不加避讳,且将其置于妇女卷(卷三十一)、僧道卷(卷三十二)之后。“慎郡王则朕之叔父也,虽诸王自奏及朝廷章疏署名,此乃国家典制,平时朕尚不忍名之,德潜本朝臣子,岂宜直书其名?至于世次前后倒置者,也不可枚举。因命内廷翰林为之精校去留,俾重锓版以行于世,所以栽培成就德潜也。所以终从德潜之请而为之序。”其实此诗集的乾隆二十四年本基本上是以年代排列,如卷一所收的钱谦益、王铎、方拱乾、张文光和龚鼎孳,卷二收录的曹溶、周亮工、赵进美、彭而述、孙廷铨、李雯、高珩、宋之绳等都是由明入清的官僚,但在乾隆帝如此旨意下,内廷翰林将上述诸人以及吴伟业、钱名世、屈大均等由明入清的诗人诗作尽行删除,在卷一首列慎郡王,并在书名上加上“钦定”二字,乾隆帝所作的序取代了沈德潜原序,全书也由36卷缩成32卷,收录826人之诗作,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重新刻印发行,半页10行,行19字,小字双行27字,左右双边,白口,黑单鱼尾,16册。至此,《国朝诗别裁集三十六卷》变身为《钦定国朝诗别裁集三十二卷》。

乾隆三十四年(1769),乾隆帝又特命两江总督高晋去沈德潜家中查看有无钱谦益诗文集,未得到证据,遂作罢。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二月初一日又命江苏巡抚杨魁查初刻《国朝诗别裁集》板片的禁毁情况。并说:“如未经销毁,即将板片解京,并将未经删定之刷印原本一并查明恭缴。”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徐述夔诗案爆发,举人徐述夔所著《一柱楼集》诗词被告发有悖逆朝廷之语,沈德潜因曾为徐写传而被株连。乾隆帝下令“夺德潜赠官,罢祠削谥,仆其墓碑”。在乾隆四十三年河南布政使司刊的《应缴违碍书籍各种名目》中“《国朝诗别裁集》沈德潜初刻”赫然在列,自此,《国朝诗别裁集三十六卷》一书成为禁书。不过36卷本的《国朝诗别裁集》后来又有清光绪九年(1883)上海点石斋石印本。

3.3《读书堂西征随笔》

汪景祺撰。汪景祺(1672~1726),原名日祺,字无已,号星堂,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初为国子监生员,康熙五十三年(1714)中举,此后屡次会试未中。自成年以来,即以其才识并善于讥讽别人而过分自负,侍才傲物,落落寡合。雍正二年(1724),53岁的汪景祺由北京前往西安投奔好友陕西布政使胡期恒,被引荐给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在此期间,汪氏著《读书堂西征随笔》两卷,献给年羹尧收藏。

雍正三年(1725),年羹尧案发被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帝看到此书后,恨得咬牙切齿,立即在该书封面上批谕:“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颇见得雍正帝狰狞怒目之态。细读其书,既有作者一路西行及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如《遇红石村三女记》、《记蒲州常生语》;也有愤世嫉俗对官场的所思所感,如《熊文端与明史》,记载大学士熊赐履在南京监修明史,既无卓见又收贿赂。这些虽也属有“悖谬”的内容,但并不属于有意识的反清性质,他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暴露,对清官名臣的丑诋亦非从一种正义感和清醒的社会批判出发,而是宣泄个人困穷潦倒的偏激怨恨情绪。书中还有对年羹尧的歌功颂德,在《上抚远大将军太保一等公川陕总督年公书》中,汪景祺赞年羹尧为“词林之真君子,当代之大丈夫……盖自有天地以来,制敌之奇、奏功之速,宁有盛于今日之大将军者哉?……阁下守清廉中正之操,处脂膏而不染,端正心诚意之学,居暗室而无欺……朝廷深赖贤佐,天下共仰纯臣……”,歌颂年羹尧平定青海之功及论功臣处事之法。而惹得雍正帝雷霆之怒的大约是其中一篇《功臣不可为》的随笔,其中写道“鸟尽弓藏,古今同慨。论者或谓,功高不赏,挟震主之威,不能善自弢晦,故鲜有以功名终者。予曰不然……猜忌之主,其才本庸,而其意复怯”。此篇随笔责备人主猜忌,是提醒年羹尧。雍正帝因此愤恨,但又不好借此发作,于是借另一篇随笔《诙谐之语》之内容“某,无锡人,不欲言其姓名。先帝(指康熙皇帝)南巡无锡,杜诏字紫纶,方为诸生,于道左献诗,先帝颇许可之,赐御书绫字。杜捧归启视,则‘云淡风轻近午天天’四句也。某作七言绝句云:皇帝挥毫不值钱,献诗杜诏赐绫笺。千家诗句从头写,云淡风轻近午天”为汪景祺定罪,称汪“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应当处以极刑”。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了10年。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其实汪景祺最大的过错应该是成为年羹尧的亲信。当时议政大臣所定年羹尧的“大逆罪”的第三条就是“汪景褀《西征随笔》,见者发指。羹尧亦云曾经看过,视为泛常,不行参奏”。

《西征随笔》被抄没后,至清末一直未见刻本,直至1927年在故宫发现原件,但只存上卷1册,下卷仅《功臣不可为》1篇,共34篇,马上由时任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副馆长的许宝蘅先生整理,先是作为丛编,编入《掌故丛编》出版,后来又于以单行本的方式1928年线装铅印出版,1931年再版,半页12行,行25字,白口,四周单边,单黑鱼尾,世宗的御批照相件附在书前,还附有许宝蘅于“丁卯季冬”所写序言。1927年农历为丁卯年。此书后来又由上海书店在1984年编入“清代历史资料丛刊”影印出版。

3.4《吾学编》

明郑晓(1499~1566)撰。晓字窒甫,号淡泉,浙江海盐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官至兵部尚书,长于史学,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吾学编》是现今所能见到的第一部私修纪传体明史著作,记载明洪武至正德间之史事,也是郑晓一生最具价值和权威的著作。

该书略仿正史之体,分记、表、述、考,共14篇,69卷。如《皇明大政记》以岁系月,凡关系大政者各为一记;《皇明名臣记》记文武名臣190余人政绩;《皇明同姓诸侯表传》列同姓诸王分封列藩;《皇明异姓诸侯表传》列开国、靖难、御胡、剿寇、戚畹、佞幸、列爵等;《皇明天文述》载灾异;《皇明地理述》辨疆界;《皇明三礼述》述祀典;《皇明北虏考》述明与蒙古关系。《皇明四夷考》记载了明朝时期边疆异族以及周边国家的历史沿革、民族文化、风土民情、饮食服饰等,是研究明代中叶边境史地和中外交通关系的重要史料。每篇卷帙不一,少则1卷,多则30卷,篇首皆有小序,后世也有单刻本流行(如今在北京大学就有一部《皇明北虏考》)。

《吾学编》之所以成为禁书,原因就在于其中的“《皇明四夷考》二卷”之上卷中有《女直》一篇,记载其烧杀掳掠之事,“桀骜渐为边患……杀虏吏民十万余”,犯了清朝的大忌。“女直”就是“女真”。在《乾隆五十三年军机处奏准抽毁书目》中写道:“吾学编,查此书系明郑晓撰,晓长于史学,此书乃述明九朝事迹,略仿正史之体,分记、表、述、考,凡十四篇,六十九卷,当时颇称其简当。其所载皆在嘉靖以前,尚无干碍,惟《四夷考》内《女直传》一篇有诬罔失实之处。其余纪载间有偏谬,俱应删节抽毁外,其全书应请毋庸销毁。”

清代对明朝史实一向讳莫如深,凡是涉及明朝的一切正史野史、笔记丛谈,一概禁绝,凡是涉及满族入关前的历史也是禁区。早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八月的上谕中,就曾特别指出“寄谕各督抚查办违碍书籍即行具奏”;“……书中或有忌讳诞妄字句,不应留以贻误后学者……况明季末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此等笔墨妄议之事,大率江浙两省居多……至各省已经进到之书……如有关碍者,即行撤出销毁。”此语一出,《吾学编》这样犯了忌讳的自然在劫难逃了。

《吾学编》今存隆庆元年(1567)初刻本、万历二十七年(1599)郑心材(郑晓之孙)重刻本。笔者所见的万历本半页9行19字,白口,左右双边,黑单鱼尾,版心有刻工,如刘登、陈元、魏浩、戴洪、魏秀、陶思、李文、端明、端坤登。32册。此书为王昶旧藏,书中钤印有“琴德一字兰泉”朱文方印、“经训堂王氏之印”朱文方印、“青浦王昶”白文方印可为证。王昶(1724~1806)字德甫,一字琴德,号兰泉,晚号述菴,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祖籍浙江兰溪,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晚年主讲娄东书院。富藏书,家有藏书楼,名“塾南书库”,号称二万卷。室名“述庵”、“兰泉书屋”、“经训堂”,藏印有“琴德一字兰泉”、“青浦王昶”等。

[1]张厚生.中国大百科全书·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2] 张书才.纂修四库全书档案[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3] 姚觐元.咫进斋丛书[M].清光绪九年(1883)刻本.

[4] 顾炎武.亭林遗书[M].清康熙遂初堂精刻本.

[5] 沈德潜.国朝诗别裁集[M].上海:清光绪九年(1883)点石斋石印本.

[6] 沈德潜.钦定国朝诗别裁集[M].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刻本.

[7] 汪景祺.西征随笔[M].北京:民国十七年(1928)铅印本.

[8] 郑晓.吾学编[M].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郑心材刻本.

[9] 齐秀梅,杨玉良.清宫藏书[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5.

[10] 辛德勇.未亥斋读书记[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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