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景时,陶奇美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吉林通化134002)
别涅狄克特·斯宾诺莎(1632—1677)是荷兰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反封建、反宗教的杰出战士,大陆唯理论学派的杰出代表,与笛卡尔和莱布尼茨齐名。他的父母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生,生活颇为宽裕,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学校,广泛阅读笛卡尔、布鲁诺、培根、霍布斯等人的著作,并深受他们的影响。24岁时因反对宗教主义,怀疑上帝、天使的存在而被开出教籍。后被迫移居乡村,以磨光学镜片维生,但仍继续从事他的哲学和科学的研究、著述工作。四十五岁患肺病过早去世。他的著作中最伟大的莫过于《几何伦理学》,他的其他重要的作品则包括《神学政治论》、《政治论》和《知性改进论》。斯宾诺莎对后来的许多哲学家都有过影响,但是对于其哲学思想的研究多数学者只是从某一角度和侧面出发,因此本文试图从整体上分析论述其哲学思想,以充实和完善对斯宾诺莎哲学的认识。
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文化上的理论渊源。17世纪荷兰的社会状况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而当时的科学文化发展状况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重要条件,斯宾诺莎的人生经历为其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现实条件。近代哲学思想的影响和笛卡尔哲学思想等都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1.荷兰的社会状况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
16世纪末,荷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有了很大发展。到17世纪,荷兰已经成为马克思所说的典型的资产阶级国家。
由于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欧洲其他各国相比,荷兰有较多的学术思想和宗教信仰自由。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荷兰的科学、文化、艺术和教育事业迅速发展起来,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荷兰成了当时欧洲科学、文化、艺术中心,涌现出了科学家惠更斯、斯瓦默丹、雷汶胡克等,画家鲁本斯、伦勃朗,社会科学家胡果·格劳修斯,笛卡尔也来到荷兰从事他的研究和著述工作,等等。
荷兰革命是以民族解放斗争的形式进行的,使得封建贵族势力和为之服务的封建性的教会僧侣势力,在农村和教会部门很少受到触动,在那里它们更顽固地保持着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封建势力的存在,在政治上对资产阶级是个威胁。其中旧的教会势力的活动,不仅维护着整个封建贵族阶级,而且也严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阻碍着科学和认识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便尚未完成,必须在政治、经济和思想及宗教各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反封建斗争。作为资产阶级思想代表的斯宾诺莎,能够建立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并顽强地进行反对宗教势力的斗争,正是时代的需要。
2.17世纪的科学文化的发展状况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产生提供重要条件
17世纪荷兰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经济迅速发展起来,而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荷兰科学和文化的繁荣。对于17世纪荷兰的光辉灿烂,有人说这不是指政治事件,也不是经济活动,而是指人才济济的学者和艺术家。的确,为了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扩大海外殖民贸易,荷兰于这一时期在数学、天文学、光学、地理学及工程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同时,17世纪的荷兰在当时也是欧洲的科学文化活动中心,学术和信仰的自由气氛吸引了大批欧洲其他国家的科学家及哲学家来到这里从事研究活动。霍布斯、笛卡尔、莱布尼茨、洛克等都在荷兰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和身影。学术自由与文化的繁荣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背景,使斯宾诺莎领悟到获得与自然相一致的知识对于达到至善的重要性。
3.斯宾诺莎的人生经历为其哲学思想的形成提供了现实条件
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一商人家庭。他的父母亲原是居住在葡萄牙的犹太人,因信奉犹太教而受到当地天主教会的迫害,与16世纪末迁居荷兰。斯宾诺莎早年就读于一所犹太教学校,这所学校的任务是培养犹太教的牧师—“拉比”,在这个时期,斯宾诺莎受到了中世纪犹太哲学迈蒙尼德的泛神论影响。毕业后,斯宾诺莎又学习了拉丁文和希腊文,进而研读了当时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的著作,其思想转向了新哲学,并对犹太神学产生了怀疑。1654年,斯宾诺莎搬到法国的一所学校居住和学习,在这期间内他深受自由主义和人文思想的影响,系统地研读了布鲁诺、笛卡尔等人的著作。1656年犹太教以思想异端的罪名宣布革除其犹太教教籍,并命令“任何人都不得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与他交往,不得对他表示任何好感,不得与他同住一屋,不得与他近于四尺的距离,不得读他的著作和写的任何东西。”[1]
由于斯宾诺莎聪颖好学,对于一些其他非宗教性的传统学科的研究进行了学习,特别是数学和物理学,正是这两门学科促使他后来去学习磨透镜的技艺,且在被革除教籍后基本上以此为谋生的依靠。这些自然科学的实践工作对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形成有直接影响。斯宾诺莎的人生经历为他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现实条件。
1.近代哲学思想的影响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重要思想来源
近代哲学以科学与理性,反对愚昧与无知,高举民主与科学两面大旗,以摧毁封建与宗教信仰为己任。无论是大陆唯理论哲学,还是英国经验论哲学,虽然二者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差别,但二者还是有共同点存在的。他们都继承并发扬了古希腊美德伦理思想中的理性主义特点,同时强调了现代科学思维方式在哲学中的应用。其中的注重现实生活的享受与幸福,强调物质利益等都为斯宾诺莎所继承,并对他产生重大影响。
大陆唯理论的开创者,法国17世纪杰出的哲学家笛卡尔,他的哲学对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他的实体学说及理性主义方法方面。
近代哲学真正的开创者,英国经验论的代表人物培根,他的哲学观点及其伦理思想对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知识就是力量”,强调真观念。(2)理智控制情感理论。(3)全体福利观。
英国的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哲学思想也对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产生过影响。霍布斯的哲学思想对斯宾诺莎的影响主要是其伦理思想中对斯宾诺莎幸福思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人性自私论上。
2.笛卡尔哲学思想为斯宾诺莎哲学思想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渊源
斯宾诺莎的哲学是在继承、批判和改造笛卡尔实体学说的基础上形成的。笛卡尔是一个唯理论主义者,他相信人类的理性有能力把握确实和普遍的知识。笛卡尔截然划分了上帝和自然、精神和肉体:思想是精神的属性,广袤是肉体的属性;上帝是唯一独立的实体,其他所谓实体都依赖于他,而且只有相对的独立性;精神和物体只是相对的实体,这两个相对的实体相互独立而存在,却都依赖上帝。自然科学只能对自然界自由地做机械的解释,精神被排除在自然界之外。笛卡尔的这种思想引起了斯宾诺莎的注意,他认真学习了笛卡尔的各类著作,特别是对笛卡尔实体学说发生了浓厚的兴趣。[2]
斯宾诺莎把它从犹太神学里接受的神的概念及从布鲁诺自然哲学里接受的自然概念与笛卡尔的实体概念结合起来,他认为神、自然和实体这三个概念只是表述同一个最高的存在,从而斯宾诺莎建立了他自己的哲学体系。
斯宾诺莎哲学在形式上是融贯一致的体系,他的哲学体系由本体论、认识论和伦理学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本体论是基础,认识论是手段,伦理学则是最高的目的。在哲学上,斯宾诺莎是一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在伦理学上,斯宾诺莎认为,一个人只要和上帝达成一致,人们就不在受制于外在的影响,而获得相对的自由,也因此摆脱恐惧;斯宾诺莎是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所有已发生事情的出现绝对贯穿着必然的作用。
斯宾诺莎对笛卡尔认识论的批判主要是指他用一元论取代笛卡尔的二元论。
笛卡尔是近代思辩哲学的代表人物,曾在荷兰度过他后半生的21年时光,他的哲学思想对斯宾诺莎有着极大的影响。笛卡尔认为实体是指:“凡是被别的东西作为其主体而直接寓于其中的东西,或者我们所领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心中有其实在的观念的某种特性、性质或属性的)某种东西,由之而存在的东西,就叫做实体(substance)”。[3]他截然划分上帝和自然、精神和肉体,认为心灵和物体都是实体,但它们两个各自独立,是不相互决定的;上帝也是实体,并且是最终绝对的实体。笛卡尔的实体观具有二元论的特点,他保留了上帝的绝对实体地位,为其宗教信仰留有地盘。
斯宾诺莎接受了笛卡尔的实体本源理论,但不同意笛卡尔的实体二元论,坚持实体一元论。在斯宾诺莎看来,只能有一个实体,这个实体是绝对的、无限的,广延和思维是这唯一的实体的两种属性,不论是精神还是物体,它们都是同一样态,只是从不同的属性看罢了。他说:“思想的实体与广延的实体就是那唯一的同一的实体,不过时而通过这个属性,时而通过那个属性去了解罢了。”
斯宾诺莎的哲学反对二元论,但是这种反对是很不彻底的。身心平行论的提出,表明斯宾诺莎的哲学并没有完全同二元论决裂,没有把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底。
斯宾诺莎是从笛卡尔出发的。笛卡尔认为物质、思想、上帝是三个实体,上帝凌驾于物质和思想之上。斯宾诺莎接受了这个思想,又作出了重大修正。第一,他认为物质和思想相互平行,是上帝这个实体的两种基本属性。第二,他认为上帝就是自然,斯宾诺莎倾向于唯物主义的泛神论思想,发展了笛卡尔的实体思想。
斯宾诺莎以实体一元论来克服笛卡尔的二元论,但是由于坚持不同性质的东西不能相互影响,因而思想与广延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得到彻底解决,仍然存在着二元论的残余。通常人们将斯宾诺莎的上述观点称为“心物平行论”,实际上称之为“心物两面论”或“心物同时发生论”可能更恰当。斯宾诺莎曾经说过:“心灵与身体乃是同一的东西,不过有时借思想的、有时借广延的属性去理解罢了。不论我们借这个属性或那个属性去认识自然,事物的次序与联系是同时发生的。”这就是说,心灵和身体它们两者是不能相互决定的同意个体的两方面,身体的动或静不能由心灵决定,而心灵是否思想也不依赖于身体。不过它们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所以总是协同的。例如“手抬起来”这一身体活动,与“我想抬起手来”这一观念,相互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它们是“同时发生的”。
对于唯理论哲学家来说,本体论乃是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本体论通常就是关于实体的学说。斯宾诺莎的实体论或关于实体、属性和样式的学说,即是他的唯物主义的本体论或自然观,是他全部哲学的理论基础。
1.实体的概念
作为一位杰出的哲学家,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在哲学史上是有来历的,并不是他本人的天才创见。
实体在西方哲学史里最早被理解为可变性质的不变承担者,有两层含义:一是实体是一切性质和现象的最后承担者;另一方面,实体在性质和现象的变化中自身保持不变。在漫长的哲学思想的发展中赋予了实体一层重要的意义,即作为存在的最高统一者,要抛弃这一层意义的实体观念,那么任何有关世界统一性的哲学思考似乎都不能进行。
“实体”范畴是斯宾诺莎哲学的基本范畴,在斯宾诺莎哲学中,实体就是神,也就是自然,他给实体下定义说:“实体,我理解为在自身内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其他的概念。”[4]这事实上就是强调实体作为一切存在的最高统一者的意义。根据这个定义,斯宾诺莎推演出了关于实体的一系列基本规定。
实体是“自因”,所谓“自因”亦即自己是自己的原因,换言之,“它的本质必然,包含存在,或者存在即属于它的本性。”这就是说,实体必然存在,而且永恒存在,它不是任何别的东西所产生,也不受他物的限制或决定。
实体是无限的。由于实体即自因,所以它不可能在某些方面不存在,因而是无限的。如果实体是有限的,就意味着它不是自因,不是在自身内而是在他物内,因而受别的实体所限制。另外,说实体是有限的,就是说它在某些方面是不存在的。但是因为实体是自因,它在本质里就包含了存在,所以是不可以否定它的存在的,也是不可以给它设定界限的。
实体是永恒的。永恒是指存在自身,因为实体也就是自因,存在是它的一种本性,所以实体就不能不存在,因而实体必定是永恒的。此外,既然实体是自因,那么它的存在就不会由别的事物产生,而是在它的自身之内产生。所以实体的存在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终止,必然是永恒的存在。
实体是不可分的。实体若是可分的,那么从实体中所分出来的部分或者仍依旧保存着实体的性质,或者丧失了实体的性质。但依前者来看,既有相同性质的实体其只能是同一个实体,而后者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存在属于实体的本性。另外,如果说实体是可分的,那实体的部分就是有限的,不过这仍同实体的本性相矛盾,所以是不可能的。
实体是唯一的。斯宾诺莎说:“按事物的本性,不能有两个或多数具有相同性质或属性的实体。”[5]假如存在多个实体,那么众多实体的属性可能相同,可能不同。倘若它们的属性相同,它们就是同一个实体。但它们的属性若是不同,彼此之间就会相互限制,因而与实体的定义不符。因此,实体是唯一的。实体的唯一性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最重要特征。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经常称实体为神或自然,实际上,实体、神、自然是从三个方面对一个东西的不同表述。斯宾诺莎所说的“神”并非宗教神学意义上的人格神,而是以泛神论的方式表述了世界最高原因的统一性。他给神下的定义是:“神,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的“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6]所以神与实体是一回事。因而,斯宾诺莎的思想具有比较典型的泛神论性质。斯宾诺莎也经常说实体即自然,不过他所说的“自然”有特殊的含义。他所说的自然指的是包括物质和思想在内的大全。由于实体是自因的,因而自然乃是原因或结果的同一。
2.实体与属性
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是属性的总体,是作为整体理解的自然,而属性是实体的本质、根本的特征。一切具体事物都各自有各自的各种不同的具体表现,同时一切事物又有一些共同的性质。那些为一切事物都是具有的属性的总和就构成了实体的本质。人们认识实体也正是通过事物的属性去认识的。
什么是属性呢?斯宾诺莎给属性下的定义:“属性,我理解为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东西。”[7]也就是说,属性是构成实体本质的东西,是从属于实体的东西,离开了实体,属性也就不存在。
斯宾诺莎认为思维与广延虽表现着同一实体,但它们二者却互不影响,互不依赖,一个属性不能产生另一个属性。他还认为,思维与广延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是各有自己因果关系的两个系列。但思维属性与广延属性虽不互相作用,却相互配合,一一对应。
从斯宾诺莎在给属性的定义中“由知性看来”,我们知道其指的是就人的认识限度而论,我们只知道其中的两种属性,思维和广延。笛卡尔提出的“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原则,已包含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从而使近代哲学打上了认识论的烙印,因为斯宾诺莎哲学是对笛卡尔哲学的批判继承和发展,因而他的哲学修养足以区分主体与对象,从他的“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中也可窥视一斑。
3.实体与样式
样式是斯宾诺莎哲学中的另一重要概念。斯宾诺莎给样式所下的定义是:“样式,我理解为实体的分殊,亦即在他物内通过他物而被认知的东西。”[8] 按照他的观点,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万事万物乃是这个实体的特殊表现形式,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一幅千差万别的统一图景。
如前所述,实体是自因、无限的、不可分的、永恒的和唯一的。与之相比,样式则是有限的、可分的、暂时的和杂多的。一切都在实体之内,所谓样式亦即实体的属性的“分殊”,也就是具体存在着的个别事物。世界上的一切事物要么属于思维属性的样式,如个别的思想、观念、情感、情绪等,要么属于广延属性的样式,如一切具有广延的物质事物。
斯宾诺莎指出对样式的认识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就事物本身去认识它,一是就其在实体之中,从更高的原因、更高的必然性去认识它。就事物本身去认识事物,只能认识有限的东西,而从实体的高度去认识事物,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才是真正的认识。
1.知识的分类
在斯宾诺莎哲学中,实体是基础和核心,也是认识的对象,认识的目的是通过认识实体而达到至善的最高境界,因而是从有限进入到无限的桥梁。严格说来,实体是认识的唯一对象。我们对实体的认识有两种途径,一是从神圣的自然必然性去认识,即对实体本身的认识;一是从实体的样式,即具体事物去认识实体。作为唯理论者,斯宾诺莎主张我们的认识应该从最高原则出发去认识事物,所以第一种方式是最高的方式,不过他也不排斥第二种方式,因为“我们理解个别事物愈多,则我们理解神愈多”。在《伦理学》中,斯宾诺莎把知识归结为三种。
第一种是“感性知识”。这种知识是没有确定性的,更不能使我们洞见事物的本质。第二种是“理性知识”,即有推论而得来的知识,如数学知识。第三种是“直观知识”,这是由神的某一属性的客观本质的正确观念出发,进而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正确认识。这种知识能够把握事物的本质而不会陷入错误,因而是最高的知识。斯宾诺莎认为感性知识是没有确定性的、不可靠的,只有“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才是可靠的。他认为凡是混淆的不正确的观念都属于第一种知识;凡是正确的观念,都属于第二种知识和第三种知识,而第三种知识则是最完善的知识,可以产生心灵的最高满足,人们不仅认知了这个观念,而且会心悦诚服地接受这个观念。
斯宾诺莎虽然看到了感性认识的局限性,认识到了只有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必然性,但他把理性知识片面地加以夸大和绝对化,否认感性认识的可靠性,把知识的的起源归于理性直观,故而陷入笛卡尔唯理论的错误。
2.真观念
唯理论者认识到感性认识的局限性,认为科学知识不可能从感性认识获得,要求在理性自身中寻找认识的基本原则和概念,并且坚持这些原则和概念是天赋的。笛卡尔提出了天赋观念论,不过他的理论有许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了他的观点,提出了“真观念”的理论。
斯宾诺莎称直觉知识为“真观念”。“真观念”是斯宾诺莎认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他说:“具有真观念并没有别的意思,即是最完满、最确定地认识一个对象。”在斯宾诺莎看来,“真理本身、事物的客观本质(即思想中的本质)或事物的真观念”三者指的是同一个东西。所以,真观念就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的真理性认识,它的特性是:“(1)真观念是简单的或由简单的观念构成的,(2)真观念能表示一物怎样和为什么存在或产生,(3)真观念的客观效果在心灵中,与其对象的形式本身相符合”。[9]虽然真观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的知识,但是真观念与事物的本质之间却并不存在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因为按照斯宾诺莎的实体学说,源于同一个实体的事物与观念是相互独立、同时发生的,所以认识活动并不是从事物到观念,而是从观念到观念。当然,事物的次序与观念的次序一定是符合一致的,因此“观念与它的对象的符合”是衡量真观念或真理的标准,不过这只是“外在的标志”,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在标志”,亦即真观念自身的清楚明白。
斯宾诺莎认为,“直观”和“推理”的能力是天赋的,我们由此而获得真观念,并且以真观念为前提进而获得了其他的真理。如果要追问真观念从何而来的问题,不应该陷入无穷的回溯,即不应该从原因进一步寻求原因,以至无穷。
斯宾诺莎的“真观念”的确比笛卡尔的“天赋观念”更合理一些,不过尽管如此,仍然难以避免唯理论的局限性。
3.方法论
斯宾诺莎的方法就是以几何学为模型的理性演绎法。作为唯理论的创始人,笛卡尔实际上只在他的物理学中使用了几何学方法,斯宾诺莎则在他的影响之下,使用几何学方法来构造整个哲学体系。例如他的代表作《伦理学》由定义、公理、命题、推论、绎理等组成,构成了一个严密的演绎系统,几乎就像是一部几何学著作。
斯宾诺莎的方法就是首先建立一个清楚明白的、自明的普遍概念即真观念,然后按照规范或规律进行推论,构成观念的体系,也就是以几何学方法为模型的理性演绎法。
斯宾诺莎说:“正确的方法在于真观念的确认。”正确的方法是从真观念出发,并且不断地增加真观念的推理过程,它包括这样一些步骤。首先,确认真观念,将真观念与其余的表象区分开。其次,从一个真观念推导出其他观念,真观念越多,知识越完善。这是按照真观念自身的本性进行的推论。再次,真观念之间的推理要按照从原因的观念到结果的观念的顺序进行,因为“认识结果有赖于认识原因,并且包含了认识的原因。”斯宾诺莎认为结果比原因更复杂,从原因的观念到结果的观念是从简单到复杂的综合推理。斯宾诺莎之所以采取几何学的方法,并非刻意的牵强附会,这是他所要表达的内容决定的。
斯宾诺莎伦理学的主要问题是,既然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他因”的,都受因果必然性支配,那么作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如何可能达到至善的道德境界?本体论和认识论已经为此指明了方向:由于人具有天赋的认识能力,能够认识万物的本质即实体或神,因而有可能摆脱单纯的样式状态,通达自由的境界。
1.情感与理性
斯宾诺莎认为,情感与理性是人类心灵的两大基本要素。人有情感,动物也有情感。情感主要表现为痛苦、快乐和欲望。每个人根据他的情感来判断或估量善恶;快乐是善,痛苦是恶,但是,如果人完全由情感支配,等于完全受命运摆布,那么他和动物一样都是情感的奴隶。如果人的行为和欲望都由外在的力量所决定,那么就谈不上道德不道德了。理性与情感不同,他能够使人认识万物的本质,摆脱受奴役的状态。一切情感必须要受到理性的支配。
那么,理性如何克制情感?斯宾诺莎提出了如下五种理性克制被动情感的主要方法:(1)以清楚明晰的正确观念替代混淆的不正确的观念来克服被动的情感(2)以对事物必然性的知识替代单纯想象的知识来克服被动的情感(3)以理智的秩序替代想象的秩序去整理或联系身体的情状来克服被动的情感(4)以对情感的多方面原因的思考替代对情感的单方面的思考来克服被动的情感(5)以对自身德性的充分理解和神的理智的爱来克服被动的情感。由此可见,心灵之所以能够控制情感,是因为心灵具有理智的力量,就是心灵的理解与认识的力量,特别是心灵对神的理解与认识的力量。
2.至善
斯宾诺莎认为人生在世所追求的善可以分为相对的善和绝对的善。由情感所规定的善是相对的善,理性所规定的善才是真正的善、绝对的善。通过理性对激情的控制,通过理性的认识而达到对神的爱、认识神、理解神乃是最大的快乐,是至善,是最高的道德。在斯宾诺莎哲学中,“至善”是认识的最高目的,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它的最后归宿。所谓“至善”是真正的善,最高的善,它是“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便可以永远连续无上的快乐”的东西,“简言之,就是认识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所以,“至善”就是一种常住不变的、永恒的、普遍的、最高的道德境界,这种境界是通过对神的认识而达到的。心灵的最高德行在于知神也就是认识人心与自然,实体或神的一致。
“至善”是普遍的,而不是个人私有的东西,否则就是相对的、个别的和偶然的东西了。“至善”就是认识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自然”亦即实体或神,因而“至善”也就是从实体的高度认识万物的本质,按照神圣的自然法则而生活。在某种意义上说,达到了“至善”也就意味着达到了自由。
3.自由
自由问题是斯宾诺莎哲学思想体系的最后落脚点,他认为解决自由问题是打开人类幸福的大门。在《伦理学》第五部分一开始他就指出:“最后我进到伦理学的另一部分,来讨论达到自由的方法或途径。所以在这一部分里,我将讨论理性的力量,指出理性有什么力量可以克制情感,并且指出什么是心灵或幸福。”
在他看来,人的自由是可以达到的,人可以由奴隶状态进入到自由状态。自由是处于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行动和生活。“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有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10]人可以通过理性把外在必然性变为内在必然性,从而获得自由。所以,人的自由仅在于把必然性提升到自我意识,并自觉服从必然性。由于自由是与知识相联系的,当一个人认识到了事物的必然性,他的行动就得到理性的指导,这种行为不为外界事物所支配,而由他自己所决定,因此他获得了自由。但要指出的是,他讲的自由,仅仅是个人思想上的自由,是一种消极顺应必然性的自由,而不是能动地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自由。
黑格尔曾经说:“斯宾诺莎是近代哲学的重点:要么是斯宾诺莎主义,要么不是哲学”,“要开始研究哲学,就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评价之高,无出其右。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哲学,清除了其哲学中的二元论,在一元论的基础上,以几何学方法建立了一个严密的哲学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笛卡尔的理想。他的哲学思想在近代哲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
1.斯宾诺莎“实体”概念对莱布尼茨哲学思想的影响
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两位哲学巨人生前就有交往,“他从斯宾诺莎那里吸收和采用甚多。他关于心灵、预定和谐、自由、完满性的理论,紧紧地依靠于斯宾诺莎哲学中的各个相应的点。”[11]“自从《伦理学》出版(1677年)以后,莱布尼茨的思想就完全渗透着斯宾诺莎的主要观念。事实上,不管莱布尼茨的套语(formula)如何正统,他毕竟没有逃出这位海牙天才的牢笼。”[12]
从表面上看,斯宾诺莎哲学与莱布尼茨的哲学是不同的,甚至是相悖的。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有一个实体(神)存在,并且实体是自因、无限的、永恒的、唯一的,自然中的一切都依赖于实体(神)而存在,没有神它们就不会确实的存在,并且万事万物相互之间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但莱布尼茨却认为所谓作为世界万物本质的实体,一方面必须是单纯性的不可分的,并且具有统一性,另一方面,必须在其本身就有能动性的原则。这样的实体就是“单子”。“单子”是突然产生、突然消灭的、孤立的封闭的,具有客观实在性、质的规定性、知觉能力、能动性的精神实体。由此可知,虽然斯宾诺莎是一元论者,莱布尼茨是多元论者,但莱布尼茨对关于个体事物所讲的“单子”,也就是斯宾诺莎的“实体”,它们共同具有永恒性、自因和单纯性,只不过莱布尼茨“单子”是杂多的,并且注入了能动性原则,莱布尼茨把决定单子变化的内在本原称为“欲求”,而单子就是“欲求”的推动下自己实现自己的本性的。这也说明莱布尼茨意识到了斯宾诺莎“实体”概念的机械性及缺乏能动性的缺陷,这也可以看作是莱布尼茨的“单子”对斯宾诺莎的“实体”的一种积极超越。
2.斯宾诺莎哲学思想对爱因斯坦哲学思想的影响
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对爱因斯坦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他的唯理论及真理论对爱因斯坦的研究工作、哲学思想的影响最大,在此本文拟从唯理论两方面简要分析斯宾诺莎哲学思想对爱因斯坦哲学的影响。
斯宾诺莎认为认识的方式或知识种类可以分为感性知识、理性知识、直观知识三种,而最高的知识应该是第三种知识,这种知识是绝对可靠的,是理智不通过任何媒介直接把握事物本质而获得的知识。
斯宾诺莎对知识所做的分类,揭示了感性认识的局限性,看到只有理性知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唯理论,对人们的思维方法、文学和艺术发生过广泛的和深刻的影响。
爱因斯坦哲学思想中的唯理论因素的哲学直接渊源来自斯宾诺莎,尤其是在相对论中,体现了古典科学和古典唯理论的思想:在世界图象中,除自然界—决定论的系统本身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在这个系统中,每个要素、每个物理客体的行为都来自它同别的客体的相互作用。
爱因斯坦把斯宾诺莎的“对实体的理智的爱”,即求得对自然的统一性和规律性的解释,奉为他生活的最高标准,接受斯宾诺莎的思想也使爱因斯坦后半生的研究工作带上了悲剧的色彩,同时也引起了他与哥本哈根学派的争论。
斯宾诺莎哲学思想不仅在近代哲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并且在当今社会也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从斯宾诺莎的唯理论中的理性出发来阐述其现实意义。
在斯宾诺莎的唯理论中阐述了理性与情感的内容,其认为理性与情感不同,理性能够使人认识神、知神、理解神,从而产生对神的理智的爱,一切情感必须要受到理性的支配。而情感与理性的问题归结到底就是要求我们在实现个人幸福时正确处理物质与精神幸福的关系问题。
中国的华夏文明是有精神性的特点的,因而比较重视精神幸福,淡化物质享受。以及孔子的修身养性,孟子的重义轻利等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而最早从物质与精神两方面来解释幸福问题的先哲是古希腊雅典的索伦,他曾指出“许多最有钱的人并不幸福,而许多中等财产的人都是幸福的”。也就是说索伦认为,一个最幸福的人,应该是既具有一定的财富,又具有高尚道德的人。[13]
纵观人类历史,对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观点:(1)纯粹物质上的幸福。(2)纯粹精神上的快乐。(3)把物质与精神结合起来,并以精神高于物质快乐为主。应当说第三种观点更为合理和科学,也比较符合实际。
人不能只讲物质生活而不讲精神追求,当然也不是说没有物质生活富裕的社会地位高的人在精神上就一定幸福。对人类来说,物质生活条件是精神生活的基础和前提,精神生活是对物质生活的升华,而两者共同构成了个人幸福。因此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我们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政策。一方面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进而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是为提高人们精神生活水平打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的觉悟和水平把经济和道德冲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
总之,斯宾诺哲学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并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它在西方哲学中的地位,还体现在近现代的实际生活中的影响。
注释:
[1] 洪汉鼎译.神人及幸福简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41.
[2]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4):98.
[3] 笛卡尔,庞景仁译.第一哲学沉思集[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61.
[4] 斯宾诺莎.伦理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
[5] 斯宾诺莎.伦理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5.
[6] 斯宾诺莎.伦理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
[7] 斯宾诺莎.伦理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
[8] 斯宾诺莎.伦理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
[9] 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0.
[10] 贺麟译.伦理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
[11] 罗斯.斯宾诺莎[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2:188一189.
[12] 皮埃特(piat).莱布尼茨[M] .巴黎,1915:257一258.
[13] 冯俊科.西方幸福论[M]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27.
[14] 马吉芬-·斯宾诺莎“实体”概念研究《黑龙江大学硕士论文》-2007-05-14.
[15] 韩文书-斯宾诺莎幸福思想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04-01.
[16] 黄炳线-斯宾诺莎哲学思想对爱因斯坦的影响《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2-06-15.
[1] 张志伟.西方哲学十五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 梯利.西方哲学史[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3] 林志清.西方哲学史[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 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 洪汉鼎.斯宾诺莎哲学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6] 威尔·杜兰.西方哲学史话[M] .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7] 全国二十二所师范院校.西方哲学名著介绍[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
[8] 王树人,余丽嫦,侯鸿勋.西方著名哲学家传略[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7.
[9] 霍晓斌,杨淑华.斯宾诺莎早期哲学中的上帝和人[J]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1).
[10] 马吉芬.斯宾诺莎“实体”概念研究[D] .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07.
[11] 愚未.斯宾诺莎无神论思想评述[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90(4).
[12] 黄炳线.斯宾诺莎哲学思想对爱因斯坦的影响[J]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