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侠义之维

2013-02-15 00:23乔玉成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3年6期
关键词:侠士侠义武德

乔玉成

自古至今,武林好汉为什么总能受到人们的崇拜与爱戴?被称为“成人童话”的武侠小说为什么总能把无数中国人迷得神魂颠倒?有“造梦工厂”之称的武打影视片为什么总能引起世人的共鸣?其实,回答这类问题并不困难。因为这里除了人们对习武者高超武艺的崇拜外,更多的则是对习武之人自古以来倡导力行的谦和忍让、立身正直、取义轻利、惩恶扬善、保家卫国、除暴安良、锄强扶弱、救危解困、行侠仗义、守信重诺等英雄气概的痴迷。而这种英雄气概正是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的“侠义精神”。“止戈为武,仁义为侠”,“武中有侠,侠中有武”,“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可以说,是“侠”和“义”成就了中国传统武术文化的辉煌。“侠”和“义”已作为武德规范融入到习武者的日常生活,贯穿于习武过程的始终,成为了习武之人的为人处世之道,也构成了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1 武与侠的渊源

从字面意义上看,“武”,从戈从止,本义是“征战、征伐、示威”,引申义为“止息干戈,以战止战”。“术”,《说文》释为“邑中道也”,引申义为技艺、方式和方法。有“武”无“术”是武夫,有“术”无“武”是懦夫,只有“武”“术”双全才可以称得上武林好手[1]。“侠”,《说文》训为侠俜也,从人夹声。基本字义为:“依靠自己的力量帮助被欺侮者的人或行为”[2]。因习武之人要有侠义之心,行侠之举需要勇武之力,故侠无武不成,武无侠不立。“武”与“侠”形影不离,“侠”与“义”血肉相连,武术文化与侠文化的耦合,共同铸就了武林侠士“以武平天下”的秉性。

从“武”与“侠”的源流看,“武”是伴随着人类始祖的生产劳动而产生,随着原始部落的互相征伐而发展的。“武”的本质是技击搏斗,战争的温床促使它不断发展与成熟;“侠”则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侠”起源于原始氏族成员间平等互助的民族遗风,诞生于春秋,盛行于战国。秦汉之后逐渐衰微,但其流风却绵延不绝。后来“侠”与“武”合而为一,产生出具有独特文化意蕴的中国武侠文化。

从社会历史的发展来看,侠最初萌生于“士”这一特殊阶层[3]。在先秦社会初期,“士”是从平民中分化出来的一个特殊阶层,介于贵族与平民之间,他们具有一般平民所没有的特殊技艺——或是专门化的文化知识,或是超群的武艺剑术。刚开始时,“士”平时与农民一样从事耕耘,有战事时则组成军队作战,后来慢慢地不再耕田,专门作为武士,大量聚集于都邑和军事要塞周围,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一个独立阶层。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诸侯割据,群雄竞争,战事不断,国之疆土分崩离析,加之武术的专门化,武士的勇力和技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同时,“士”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并逐步出现分化与蜕变,“文者为儒”,武者为侠”。一部分“士”专门从文,成为“儒士”(或称“文士”、“谋士”),另一部分武艺高超的“士”则仍保持着尚武的传统,逐步转化为“侠士”[4]。此后“儒士”和“侠士”大都脱离农耕而周游列国。其中“儒士”通过“游说”或“游学”的方式或进入上层社会参政,或帮别人操办礼仪、传授诗书。而“侠士”则主要靠“出卖”自身武艺谋生,他们或投靠识才用才的君王富豪,秉守“士为知己者死”的信念,力报知遇之恩;或仗剑走天涯,湮没闾巷,行侠仗义,打抱不平,为人排难解忧;或散落在民间,为人看家护院、解难济困;也有部分下等“侠士”沦为鸡鸣狗盗之徒,“以武犯禁”,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秦统一六国后,天下稳定,随着皇权专制的强化,“独尊儒术”的儒风益盛,尤其汉以后,儒为上层社会统治者所利用,而“侠士”作为一个社会阶层,逐渐失去了存在的条件,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后世的侠士,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或隐或显地零星行走于江湖,但在总体上,很难与先秦游侠相比。他们作为社会的离轨因素留存于民间,并由于不断“犯上作乱”和侠身上那种“不驯难制”的品格令统治者生厌,屡遭史家和文人日诛笔伐和统治者的肉体摧残及精神打压。

秦汉王朝定鼎后,侠作为历史的真实存在虽然已经烟消云散,隐退于历史的深处,但侠极端自由的独立人格,顶天立地的豪迈个性,扶危济世、厚施薄望、轻命重义、崇尚气节的侠风侠骨和精魂却经久不衰。侠的形象和人格己经演化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图腾,并不断被习武之人加以发展和取舍,渗透、融化到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之中,成为武林志士的行为规范,对中国武术德行思想的形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 武与侠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长河中,武与侠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侠无武不成,武无侠不立”,“武”与“侠”被人形容为“兄弟情深,姐妹情长”。武与侠之间除上述的渊源关系外,还存在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武”是“侠”之本,是实现“侠”的必备手段和条件。我们可以发现,在多数情况下,“侠”要确保自身不受侵犯,要解决人世间的不平之事,必须要依靠“武力”。如果没有仗剑行侠、拔刀相助的本领,侠就不成其为“侠”。从历代文献对武林侠士的描述来看,武林侠士都非常注重个人武功的修炼,常把武功当作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武功可以低,也可以烂,但绝不能没有,正所谓“废了他们的武功,却比杀了他们还难受”[5]。我们从武林侠士身上看到的恩怨情仇,看到的反抗,看到的抗争,看到的见义勇为,无不与“武”有关。因此,“武”是“侠”的表征,而武功高强、武德高尚的武林侠士常被称为“大侠”。而在武侠影视小说里,“武”不但是强者的代名词,更是“侠”的象征。将“侠之心”装在了“武之体”中,武魂与侠意化成极具魅力的形象,从而产生出无所不能的“武侠”人物。

第二,“侠”的文化内涵与武德在本质上有同工异曲之妙。“信、义、勇”等传统武德的内涵,既是中国武术德行的核心,又是侠义精神的具体体现。侠士所富有的重大义、轻生死、淡钱财、扶危弱、除暴安良的精神与中国传统武术文化“拳以德立,无德无功”的德行思想不谋而合。武术中性命双修、以武入哲的精神与侠士的侠义精神达成共融,共同建构了中华武术的德行思想体系。在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武功”、“武力”、“武术”等以“武”为中心的概念反映的是人们征服社会的渴望,而“侠客”、“侠义”、“侠行”等以“侠”为中心的概念反映的则是对完善道德的祈盼。“武”的最高境界是“神武不杀”,“侠”的最高境界是“欲除天下不平事”,两者的终极目的具有高度的契合[6]。

第三,武者多侠,多有血气之勇和铮铮傲骨。武林好汉所拥有的盖世神功和精神上傲视一切、重信轻利、勇猛无畏、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以及见义勇为、抱打不平、杀富济贫、嫉恶如仇、惩恶扬善、对社会道义勇于担当的行为,体现了中国传统武术的智慧和力量,成为了中国传统武术正义的化身。当今,侠作为历史存在物虽已消亡,但已经渗透融化到中国传统武术文化本体之中的“侠义精神”,成为了中华武术文化的德行之魂。

第四,“侠”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气度,也是一种情怀,更是一种蕴含着梦幻与荣光的意志。中国的武术文化和侠文化均来自于民间,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两颗闪耀的星辰。武林好汉“振人不赡”、“扶危济困”的崇高武德,感人肺腑、荡气回肠的侠义之举,欲除天下不平事的顺天意、得民心的行为,已成为令后世着迷和神往的精神气象。武中有侠,侠中有武,“武”与“侠”纠结缠绕在一起,共同滋润、哺乳着中国人民的心灵,对塑造勇武顽强、刚正侠义的民族性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 武与侠的契合

虽然“武”与“侠”各自的文化结构极为复杂,但是在各自的系统中却存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基因,侠文化和武术文化中所体现出的义、信、勇等文化因子,使侠文化与中国武术文化达到了高度的契合。

3.1 义

义,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义,进入意识形态,成为一种伦理精神,既是儒家文化所推崇的价值观,也是墨家“兼爱”思想之根本。义,既有凛然的“正义”,也有狭隘的“义气”。在几千年历史文化延续和积淀下来的当代文化中,“义”逐渐等同于正义。故后世与之相关的词,如尚义、重义、道义、侠义、信义、思义、忠义、节义、正义、公义、大义、义心、义土、义侠、义师、义旗、义勇、义战、义举、舍生取义、朋友之义、兄弟之义等均因其正当性和合理性而受到人们的推崇,而不义、弃义、背义、不够义气、无义之徒等则被人们唾弃。因此,“义”成为了唤起正义感的激励之器,成为了是否践行对社会正义信守和护佑的道德标准,成为了区分君子与小人的界标。

侠行江湖,“义”字当先。义为观念,侠为行为。义既是侠精神的核心,也是侠品质的原点,更是侠义之士的灵魂。有侠义之心的人,常把“义”视为立身处世之根本,视为与他人交往之最高法则,“重义”也就成了侠的重要人格特征。侠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维护义,行侠就是行义。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正义,为了朋友,甚至仅仅为了报答个人的知遇之恩,就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济民扶困而不计回报;他们为朋友两肋插刀,为情谊甘愿承担风险。为了一个“义”字,他们可以不惜犯禁,以命相搏,他们可以奋不顾身、赴汤蹈火。尤其是在江湖世界里,“义”不但上升为侠的一种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而且成了侠义之士的精神支柱。

在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崇德扬善、重义轻利、谦和含蓄和自强不息是武术德行思想的重要内涵,而这又与侠义之士所奉行的“义”颇为一致,高度吻合。在武德概念框架下,习武之人常有血性之躯、浩然正气、凛然大义。他们为国家、为民族荣誉舍生取义的精神,为铲除人间不平之事挺身而出、万死不辞的品格,为主持和伸张正义主动承担的英雄气概,把中华武术中的“义”表述得淋漓尽致。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习武群体中传统武德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但“艺以德为先”、“诚信守义”、“舍生取义”、“以我所有,助人所无”、“爱国、修身、正义、助人”、“济危扶倾,忍辱度世”,“为人正直,见不平之事,遂挺身而出”、“保国爱民、抑强扶弱、救世济人、锄恶除奸、见义勇为、仗义疏财、保助孤寡”、“不得恃强凌弱,任意妄为”的信条却有着相对稳定的延续和体现[7]。“义”,作为武德的价值标准,不但是评判武德与杀戮的主要依据,而且也是甄别武林之中善恶荣辱的最高标准;不但成为了武林义士毕生追求的梦想和信仰,而且也成为了武林义士所尊崇的武德境界。中华武术之所以对国人有如此强大的吸引力,除了它自身的健身自卫的特殊功能以外,与其所秉承的“义”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中华武术发展史上,武林义士层出不穷,武林“义”事屡见不鲜。既有救国家于危难、救民族于水火之中的“忠义”之士岳飞、霍去病、史可法、袁崇焕、戚继光、霍元甲等,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之“大义”,抛头颅、洒热血,以武救世,尽忠报国。也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梁山好汉,他们通过“结义”,使异姓陌路人变成兄弟;他们依“义”替天行道,仗义疏财,扶危济困;他们靠“义气”同舟共济、患难相扶、死生相托;他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施恩不图报。还有三国时代的刘备、关羽、张飞,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义结金兰,对天盟誓;他们患难与共、恪守信义、知恩必报的侠义品性令后人敬佩。而武侠小说家笔下的郭靖、萧峰、张三丰、黄飞鸿、陈近南等武林侠士的义举更是令人痴醉,他们以武会友,以武行侠,成为了被大众崇尚的英雄和效法的榜样,成为了被社会普遍认可的“义”的表征。

3.2 信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信是君子立身处世的道德底线,其含义主要表现在守信于人和取信于人两个方面。信,既是侠的基本的人格因素,也是武德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侠士奉行“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武林讲求“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武”与“侠”在“信”的维度上达成了高度一致,“信”也就成为武林侠士人格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为“侠”为人处世的原则,也是“侠”的道德规范和信念。无信就无义,“背信”就是“弃义”。也正因如此,侠义精神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侠”在江湖世界中才有安身立命之处,才能成为江湖世界值得信赖的人,季布一诺、聂政守信的典故才被千古传唱,他们“守信重诺”的义举才成为后人效仿的典范。“信”成就了“侠”的尊严,也奠定了“侠”的荣耀,“守信重诺”成为了侠义精神的基本内涵。

“信”作为儒家伦理“五常”之一,既是儒家实现其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又是实现“仁义”道德原则的基本条件。在传统武德规范框架下,“信”不但是习武之人应当尊奉的道德准则,同时也是习武之人标榜武德的表现形式。古人云:“信义乃立身之本,进德之源”。习武之人要想在武林中立足、在社会上立身,必须“不失信用,不背诺言”。《少林十戒约》“对待后辈须和顺、温良、诚信”;八卦掌派门规要求习武者“对友要信,对师要恭”。这些都是“信”在武德之中的具体体现。此外,对习武之人而言,不但要守信于人、取信于人,而且还要有自信,即忠实于自己的本质,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肯定自身存在的价值[7]。

没有诚信,何来尊严;不能守诺,怎有信誉。正因为如此,武林之人常把“守信重诺”视为生命。为了诚实守信,他们可以不顾自身安危乃至牺牲个体生命奔赴险境;为了实现诺言,他们可以把“不能”变成现实。李白《侠客行》中“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的诗句;子午门中所强调的“信义为立身之本”、“不信者不与教”、“对待侪辈,须诚信勿欺”的伦理信条;武林会馆、镖局倡导的“诚信为本,以义取利”的经营理念;候彝重信守义的事例,无不说明“守信重诺”已成为中国武林文化的核心要素,成为武林志士最为推崇的美德之一。

3.3 勇

“勇”的本义是有胆量、敢作敢为。而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又为“勇”赋予了丰富内涵:“持节不恐谓之勇”、“持义不掩谓之勇”、“投身为义谓之勇”、“知死不避谓之勇”、“悬命为仁谓之勇”、“弃命为仁谓之勇”、“胜敌壮志谓之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勇既是一种力量,也是一种道德和人格魅力。作为一种力量,“勇”主要表现为在艰难困苦和险恶环境中无所畏惧的气概、果敢和意志力;作为一种道德和人格魅力,勇主要体现在英雄豪杰所具有的刚强、勇敢,不因威胁而恐惧,不因困难而退却的精神气质。

在中国侠文化中,“勇”与“义”也是血肉相连的。践行“义”,必须落实在“勇”字上;离开了“勇”,“义”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无勇,义就失去了践行的根基,也根本无法形成具体的侠义之举。“舍生取义”、“大义凛然”、“侠肝义胆”、“大义之勇”、“见义勇为”、“义勇冠三军”等无不说明“勇”与“义”存在着很大程度的关联。“勇”像“义”一样,构成了“侠”安身立命的基础。“无侠不勇,无勇非侠,勇在武之上”。作为行侠的条件之一,“侠”离不开“勇”。以武为能量、资源的“武侠”需要“勇”。无勇,英雄难免气短。被历代文人均信奉为侠的鲁仲连、程婴、高渐离、信陵君、荆轲等也需要“勇”,但他们的“勇”并非与自身的武功高低成正比。他们虽然武功不高,甚至没有武功,但也可称为“侠”,原因就在于他们有勇有谋。由此可见,无“武”可以成“侠”,但无“勇”则与“侠”无缘。“勇”成为了判断“侠”的重要标准。此外,“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侠之勇是以侠之仁、义、忠、孝、节为前提的勇。离开了这些,勇就成为了背义之勇、违义之勇。

在中国传统武术文化框架下,“勇”有着独立的价值与内涵。作为一种品质,“勇”多指武林志士拥有的勇武刚强、威武不屈、不畏强暴、不畏权重、自强不息的精神。作为一种行为,“勇”多体现在遭遇危险、困难等情境时,行为发生前的“不惧”、行为抉择时的“果断”以及行为过程中的“坚毅”。千百年来,武林豪杰面对凶恶的侵略者、残暴的统治者、恶霸地痞、土匪强盗时的不惧,敢于同一切邪恶势力做斗争,敢于伸张正义,维护正义的果敢之举;坦然面对死亡威胁、从容就义的不怕死的精神,都是“勇”在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的体现。春秋时期敢于羞辱狂傲齐国使者的豪杰义士要离、东汉中期勇助反阉斗士孙宾硕、东汉末期虎胆侠客许褚和典韦、东汉灵帝时期复仇自首救母的赵娥和鲍出、南朝捷足莽侠麦铁杖、隋朝时期的反隋义士窦建德等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事迹,“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气魄无不都是“勇”的写照[7]。

4 结语

侠义精神作为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德行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塑造习武者德行观念和意识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而把武侠形象作为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的智慧与愿望的化身,是中华民族高尚情操和生命意志的自然流露。虽然“侠”作为历史尘封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武林豪杰所秉持的侠义精神也与当今法制社会提倡的正义有颇多差异。但作为一种精神偶像和寄托,侠义精神在中国民间甚至在社会各阶层仍具有超凡的人格意义。但是,我们也应当明白,侠义精神具有历史局限性,侠义之举中也有糟粕和消极因素。虽然当今社会仍有邪恶、暴力,仍有许多不平之事,仍需要济困扶危、见义勇为、重义守信、主持公道的侠义精神,也需要以武力为正义服务,但“侠义精神”毕竟是个人意志,践行“侠义精神”应当建立在社会法律的框架之下。因此,作为习武、用武之人,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行侠仗义”不违法,“拔刀相助”不犯法,但是必须以正当合理为基础,否则,就会践踏法律、草菅人命,对社会构成危害,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外,文学武术和影视武术所展示的武侠精神,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武术文化的传播,扩大了武术的发展空间,但又在一定程度上误读了中国武术,把武侠的能力无限夸大,一定程度上戕害了真实的中国武术,使人们对真实武术的侠义精神产生了曲解。但从另一方面讲,这种曲解也正说明民间需要这种放大了的“侠义精神”,说明社会弱势群体对“正义“期盼的迫切,说明国家制度出现空白后仍需要“侠义精神”的补救。也正是这种曲解,促成了精神迷茫的人群在渴望得到法律救济时,从虚构世界中寻找到自我寄托和自尊自信的支点。同时也成就了武侠影视、小说在当今法治中国的辉煌,也解释了“虚幻武术”在民间社会颇受青睐的原因。

[1]蔡宝忠.解读“武术”中的术字[J].搏击,2006(4):1.

[2]百度百科.侠[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445022.htm.

[3]焦若薇.灵魂的另一面——中国侠义精神的传承与衍变[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2,21(2):77 ~80.

[4]陈夫龙.侠的起源诸学说批判[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6(3):42 ~47.

[5]吴安新,李玲.侠与法的契合与分歧:基于自由维度的审视[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5(6):38 ~41.

[6]谢惠蓉.武侠文化兴盛的历史原因[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5,28(6):755 ~757.

[7]王献斐.从侠与儒的视角解读武德之“信”、“义”、“勇”及现代反思[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0,26(2):37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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