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项目后续管理,云南省永仁县近日出台规定,设立低丘缓坡项目保护基金,对新开发耕地前3年的种植、养护实行资金补助,强化地力培育和设施保养。
永仁县低丘缓坡地面积约20万公顷,是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该县将低丘缓坡地开发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和乡镇职责不定期组织开展项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明确项目竣工交付验收标准,认真组织项目验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按规定及时进入耕地储备库。
永仁县要求,低丘缓坡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加强土地利用指导,理顺开发土地权属关系,推进土地流转,指导开发项目,引导和鼓励规模经营,吸引工商资本或经营大户参与开发,切实提高开发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发挥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
在项目资金筹措方面,永仁县注重引入社会资金,尤其是大型国有和民营企业通过市场公开招标的方式参与;要求金融机构研究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方式,加大借贷支持力度,为项目建设做好资金准备;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