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娟,何 侃,张立松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接受高等教育后的残障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后与健全学生一样有了平等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但由于身体障碍导致的各种负面影响,使其就业困难重重。然而,人们对此往往从生理因素和家庭、学校及社会支持,或从个体自身的就业实力和求职技巧方面分析其就业困境。鲜少考虑从客观存在的经验中发展出来的自我效能感往往影响着职业选择和职业行为。事实上,和普通大学生相比,职业自我效能感高的残障大学生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更有信心,同时,会有积极的求职行为,更易成功地作出职业决策并成功就业;反之,则少有信心,求职行为消极,难以成功就业。
自我效能是“个体对成功实施达成特定目标所需行动过程的能力的预期、感知、信心或信念,而不是行为本身或能力本身”。职业自我效能是自我效能理论在职业领域的具体应用,班杜拉认为,职业自我效能是个体对自己能否胜任和职业有关的任务或活动所具有的信念。
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一环,已经越来越受到各高校的重视,但在目前,更多偏重的是职业知识的传授、职业技能的准备和求职技巧的运用,对如何提升求职者内在职业自我效能感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科学有效的就业指导,不仅仅是可见的、外在的职业指导,同时,更应注重个体内在自我效能感的积聚与作用发挥,以实现良好的职业融入与社会融合。
残障大学生是接受高等教育人群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就业是残障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关节点,是他们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平等融入社会的基础,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键,是他们从“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重要环节。先天或后天的某些方面的不健全,引起生理、心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在职业选择时,会表现出不同的职业效能感,从而影响其职业认识和职业动机,以致进一步影响职业选择。值得关注的是,在残障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本人及亲朋好友可能会过于关注和强调其就业的外在不利因素,而忽视对他们就业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培养,影响他们求职的信心和决心。因此,以提升残障大学生职业自我效能感的科学职业指导,具有十分迫切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在普通大学生身上反映出的就业矛盾,在残障大学生身上也同样存在,甚至表现得更为突出:具备一定的知识化程度而社会化程度低;情绪波动度高而自抑程度低;就业期望值高而抗挫能力低;就业依赖性高而人际协调力低。面对“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残障大学生的自主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偏低,他们在内心深处还是惧怕或不愿意自主择业,更缺乏创业的勇气和能力。在笔者一项针对残障大学生进行的关于职业自我效能感的调查中,认为“多数残障大学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让自己满意的工作”的学生只有16.1%,而30.1%的学生认为,“只有少数残障大学生能获得适合的工作”,53.8%的学生认为,“绝大多数残障大学生都难以找到工作”。他们潜意识中存在着自卑与压抑,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很大,但在社会压力、家庭压力及心有不甘的矛盾心理下,为了维护自尊而往往在就业时通过反向心理表现出来,即想通过找到一个让同学们羡慕的理想职业,体现自己的价值,维护自尊和心理平衡。造成残障大学生职业自我效能感偏低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如下四点。
上大学时,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去学习并且将来从事自己的专业,是包括残障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心愿。但在现实生活中,残障大学生相比普通大学生更难选择所学所喜欢的专业去就业。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导致部分残障大学生对所学的技能和知识能否适应将来工作要求的信心不足,片面认为学校教育和社会需要脱节,实用性、操作性不强,认为在大学所接受的教育对就业帮助不大,将就业的成功主要归因于人际关系、机遇等外部因素。从而造成一部分学生对学业不重视,学习动力不强,职业认知及职业素养偏低,职业知识、职业技能的就业准备不足。
表现在自我认识不全面,缺乏职业意识,没有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的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不会主动收集、评估就业相关信息,不善于把握机会等。面对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许多残障大学生表现出焦虑、困惑、茫然等心理问题。缺乏择业自信心,在职业选择时往往犹豫不决、反复无常、见异思迁,不能主动和独立地获取职业信息、筛选目标、规划职业生涯。部分残障大学生消极地认为他们当中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适合的工作,绝大多数人都难以找到工作。
残障大学生就业认知能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对自己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能力倾向缺乏全面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择业价值观模糊,不知道如何对职业做出客观的评价,如何根据自己的需要去择业,盲目性很大。很多残障大学生希望社会能提供轻松、待遇高、福利好的工作,却不去考虑自己的能力是否适合,容易导致屡遭挫败而降低职业自我效能感。职业成就感是从事一份职业能够给从业者带来的满足感,既包括在工作中体会到的社会价值和归属感,又包括开启自己的智慧,自觉训练有关的职业技能,使工作更富有成效。而残障大学生很多是为了应对生存的压力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助来实现就业,工作后他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便,需要获得生理上、心理上的特别照顾。职业只是给他们提供了面向社会的窗口,要在这扇窗口展示出笑脸,挖掘潜能,实现职业成就感,还需要个艰难的过程。
残障大学生职业自我效能感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提早开展职业指导有助于提升他们的职业自我效能感。虽然,我国大多数接受残障大学生就读的高校设置了职业指导课程,但由于师资的限制,职业指导课程课程设置欠规范,教学内容务虚多、务实少,知识介绍多、能力培养少,难以达到引导残障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目标。学校开设最常见的就业指导讲座,因内容大多是就业技巧讲解和形势政策分析,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无法充分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此外,高校普遍缺乏职业生涯规划的监督、执行与反馈机制,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运用残疾人特有的如手语、盲文等技能上也明显不足,使得沟通不畅,影响了职业指导的效果。
班杜拉认为,自我效能感的信息源主要有直接经验(主体行为经验)、替代经验、社会说服和生理心理状态等。因此,对残障大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时,也须从这些信息源入手,有针对性地进行强化辅导,提高他们的自我效能感,从而进一步提高其职业效能感。
在笔者一项对残障大学生进行的关于就业影响因素的调查中,受访者关于“你认为残障大学生能够找到好工作最重要的因素”的回答表明,残障大学生已经认识到实习和实践经历是用人单位最注重的求职素质。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通过设定较低水平的目标,逐步提升残障大学生的自信心,通过在实习过程中表现出的兴趣和取得的成绩来增加其成功体验,这些就业前的成功经验是自我效能感形成的重要前提。在大学学习期间,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社会实践、提前岗位实习、就业见习等途径,为残障大学生提供实实践经验,消除其自卑及与他人身心差距所带来的消极心理,为实现创业自强奠定基础。
生活中有许多的知识经验不是通过亲身实践,而是通过观察与模仿别人的行为而获得,这种观察与模仿而获得的替代经验,有助于提高个体的职业自我效能感。高校要用残障大学毕业生的典型事例去激励在校的学生,加强成功校友的回访工作,通过开展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发挥校友的引领作用,树立成功的榜样,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在身心特征和职业选择上与杰出人物具有某些特征相似性,当个体看到与自己水平差不多的示范者取得成功时,自我效能感会得到增强,认为自己也能完成同样的任务。
社会中他人的言语劝说,特别是来自父母、老师、权威、偶像等的鼓励也有利于个体效能的提高,使个体对自己已有的能力产生积极的信念。在进行言语说服时,要充分考虑到残障大学生的心理特点,避免简单、空洞,通过激励消除他们在自我意识方面的误区。鼓励他们各类职业探索的行为,对行为结果的归因应强调是学生的努力,而非运气。残障大学生职业自我效能最终要落实在实实在在的具体就业岗位上。在选择职业时,要帮助残障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既不能消极对待,认为自己难以参与社会竞争,无所适从,也不能盲目乐观,过高地估计自己,对职业期望太高。
个体对生理、心理状态的主观知觉将会影响自我效能的判断,轻松愉悦、适度紧张、正向的、积极的情绪能提高一个人的自我效能感。反之,负向的、消极的情绪则会降低之,如疾病、身体不适、焦虑和压抑就对自我效能感产生负向作用。残障大学生的生理障碍显然会影响其职业效能感,需要更多的关心,要关心残障大学生的生活情况,保证各项无障碍设施和资助措施的顺利落实,使其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生理的残障需要特别的心理教育,良好的就业心理教育,可以帮助残障大学生克服消极的情绪体验,让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形成正确的认识,增强职业自我效能感。
残障大学生职业自我效能感的高低与社会大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度密切相关。(1)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动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税收、财政等经济手段,调动用人单位接收他们就业的主动性;(2)逐步建立残疾人就业的援助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在残障大学生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上加大扶持力度;(3)促进无障碍建设,营造就业的支持性环境,残障人士融入社会的最大障碍是语言、交流和交通的障碍,国家与社会要积极推广、接纳手语、盲文,建好、管好、用好城市无障碍设施,为残障大学生就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针对残障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及就业问题,必须从学校、社会和残障大学生自身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他们的职业自我效能,激发出他们的内在就业需求,并且将这种需求和社会的就业实际有机结合,增强他们的就业动机,通过有效就业提升职业成就感,提高他们的生活和生命质量,使同样作为生命个体的他们能正常面对社会和生活,为整个国家的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希望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