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试点县(市)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意见

2013-01-31 01:00青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中国机构编制 2013年6期
关键词:管办试点县法人

青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试点县(市)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从原则、目标、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要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先行先试、逐步推进,在确定的八所试点医院,探索突破公立医院传统管理模式,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约束、协调配合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医院要在所在县(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建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重点在落实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扩大公众参与,逐步在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有所突破。下一步,将结合医改工作的推进,适时出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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