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 放
职能管理是健全政府及部门职责体系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是确保政府机构高效协调运转的关键措施。要合理确定政府职能边界,进一步科学配置政府整体职能。全面梳理、合理界定政府职能,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同时,要科学确定不同层级政府的整体职能定位。省级政府要突出管理和服务重点,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强对全省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此外,要优化“三定”规定,准确界定政府各部门职能。不管是宏观调控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还是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文化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都要使职能界定符合各自的功能特点。在具体职责确定和划分上,要具有可操作性,并坚持改革原则和改革方向。对界定的部门职能和相关机构设置,经过一定时期的运行证明是合理的和可行的,就需要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加强“三定”规定与法律法规在部门职责内容方面的衔接,及时按程序修订完善,使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