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实质上就是大病基本医疗保险

2013-01-30 12:29吕国营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8期
关键词:小病经济负担大病

文/吕国营

近些年,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存在不少错误认识,有必要加以澄清。

首先必须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属于保险范畴而不是福利范畴。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也是保险,如果把社会医疗保险误解为福利项目,那就大错特错了。另外,也不能把社会医疗保险混同于社会救助,二者的区别很清楚,前者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缴纳保费为前提,后者则属于转移支付。

接下来思考一个更加基本的问题:为什么需要医疗保险?经常听到的答案是“因为医疗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可惜,这个答案是错误的。试问有什么比吃饭更重要?可偏不见“吃饭保险”。

保险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事件发生是不确定的,二是事件发生对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重大冲击。不确定性导致个人无法计划,人们可以计划一日三餐,但无法计划何时生病。然而不确定性的存在只是保险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对于轻微事件人们可以自担风险,只有人们承担不起的重大事件才需要保险。当然,第二条也不是充分条件,结婚、购房等也给人们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但这些事件都是人们自己可以计划的,与保险风马牛不相及。可见,保险针对的是意外的沉重打击,用以缓解意外发生的沉重经济负担。

就疾病而言,虽然人们不能计划何时生病、生什么病,但是如果某些疾病(小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可以承受,就不需要医疗保险,只有那些可能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大病才需要医疗保险。只有这样才能满足“风险溢价大于管理成本”的理论要求,这一点不仅适用于商业医疗保险,也适用于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具体体现为基本医疗保险,从理论上讲,应该保大病而不是保小病。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这一点得到充分的体现。在统账结合的模式中,个人账户用以解决小病问题,真正具有保险意义的统筹部分重点针对大病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认识发生了偏差,近年来越偏越远。

一是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基本”二字误解为“小病”,把“保基本”误解为“保小病”。殊不知这里的“基本”二字是与“豪华”相对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就是用基本药物、基本诊疗项目、基本医疗服务设施解决大病问题。换句话说,如果某人欲享受“豪华”药物、“豪华”诊疗项目、“豪华”医疗服务设施,请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因此,小病若享受“豪华”医疗服务也非“保基本”之列,大病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则当属“保基本”之列。

二是错误理解“普惠”,把“保小病”以便使更多的人得到医疗保险的报销误解为“普惠”,撒胡椒面,也就是所谓的扩大“受益面”。殊不知,作为一种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的普惠性在于广覆盖,是起点的普惠而非结果的普惠。如果是结果的普惠,保险将蜕变为福利。保险的意义在于,让参保者有安全的心理预期。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性在于广大人民群众花钱买到了放心。换句话说,不生大病,谢天谢地,放心;生大病,有医疗保险,也放心。

三是为了解决“参保积极性”问题,不惜牺牲原则性,通过“保小病”、撒胡椒面来提高参保率。殊不知,逆向选择是商业医疗保险永恒的困境,社会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是解决逆向选择的有效方法。

“保小病”和撒胡椒面的做法,严重削弱了基本医疗保险“保大病”的能力。这反过来又给持“保小病”观点的人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基本医疗保险只能“保小病”,没有能力“保大病”,欲“保大病”必须建立大病医疗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真的建立一套独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那将进一步掩盖基本医疗保险“保大病”的本来面目,强化其“保小病”的一面,最终断送来之不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如何恢复基本医疗保险的本来面目?在观念上,必须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实质上就是大病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层面上,应该提高起付线,逐步缩小“保小病”的范围,集中精力保大病,使基本医疗保险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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