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缪顺华 徐丹红 朱茜茜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由政府组织推动,农户自愿参保,财政资金补助,保险公司运营,以农民居住用房为保险对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倒塌房屋损失予以赔偿的保险制度。路桥区位于自然灾害频发的浙江西南县城,几乎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破坏,农民损失严重,自2006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后,路桥区在省、市发改部门的重视和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高度配合下,于2007年开始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6年来,该项政策获得了全区广大农户的认可和积极响应,其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持续发酵。尽管6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有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下阶段,要在坚持“强保障、低保费、广覆盖”工作思路的基础上,通过“点、线、面”的结合,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完善农村住房保险体系,科学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支点,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可持续发展。坚持一个宗旨,明确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惠农富农的民生工程。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实现两个提高,即着力提高思想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立足点,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统筹兼顾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在不同的阶段的不同需求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根据新形势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作风,切实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三个确保,确保农户自愿参保率稳定维持在100%,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确保理赔及时高效。
——以探索机制优化为辅线,深化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首先,探索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户籍信息是统计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定损理赔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农房保险工作乃至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影响甚大。要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和变更等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完善户籍调查、通报、统计、档案管理等制度,强化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等变动信息的实时更新。其次,探索建立专项保障基金。探索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将农民交纳的农村住房保险保费与政府补贴资金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形成农村住房保险巨灾风险专项基金。对于保险公司因经营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利润,在弥补历年亏损并保证一定的利润下,将剩余利润也归入农村住房保险巨灾专项基金。该基金可委托专业资金管理机构实现其保值增值,以备巨灾发生年度使用,保证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
——以强调体系建设为切面,提升政策性农房保险服务效率。首先,优化农村基层网络,提升救灾服务质量。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推动了路桥区的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但必须注意到路桥区保险公司处理出险单用时(10天)高于《路桥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大灾理赔应急预案》上要求的“3天查勘报损+2天定损+2天理赔+1天领款”(8天)期限。下阶段,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等渠道,加速提升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服务质量和理赔速度,进一步优化城乡一体的基层服务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其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灾服务效用。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的持续开展完善了社保体系建设,为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其他临时救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注入一股新生力量。下阶段,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拓展救灾渠道,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改革传统救灾机制,变灾后救济为灾前保险补助,提高救灾资金补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