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3-01-30 16:33年似水
浙江经济 2013年1期
关键词:市民化城市化农民工

好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城市化的本意,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是“农民的转移转化”,是“农民工及其赡养人口的市民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论及“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时,提出了一个鲜明的命题:“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指出:“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紧接着,李克强副总理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调研工作座谈会时再强调:“推动城镇化,把农民工逐步转为城市市民,需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这是“一个好命题”,就像2006年8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新型城市化”一样。

一是廓清了过往城市化的内涵。城市化,自制定“十五”计划并同时见诸党的正式文献以来,大家耳朵听得起茧,几乎都达到了“烂熟于心”、“脱口而出”的境界。但是,城市化到底是个什么涵义,其实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单就国务院的各部门而言,发改委有发改委的城市化,建设部有建设部的城市化,中农办还有中农办的城市化,“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加之城市化和城镇化的混用,字面上还有三分之一的不同,倒真是把人们生生“堕入五里云中”了。再看看这些年来所谓城市化实践中的偏差,城市化更被理解为一种城市自身的规划、管理和建设,一种城市自身的美化、绿化和亮化。

笔者一直坚持城市化的本意是“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是“农民的转移转化”,是“农民工及其赡养人口的市民化”(详见1998年10月,《城市化:我国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选择》等文),现在看来,这些见诸于正式出版物的“白纸黑字”,还是站得住脚的。伴随着生产方式的工业化,社会结构必然有一个城市化的同步跟进,这是客观规律,是谁都别想绕过去的发展大势。过去我们一心想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勒紧裤带早日干成社会主义的“国家工业化”,所以采取了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城乡分割的体制。但没有想到的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了,这套东西愣是没有实质性的变化。甚至是搞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这一块依然是“年复一年、山河依旧”!

当然,农民进城打工是被允许了,没有数亿农民兄弟姐妹涌动的“民工潮”,就没有“世界工厂”的美称,也没有“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桂冠,当然更没有当下中国超过50%的城市化率。但是,这是真正的城市化吗?不是,根本不是!可以这样说,算不得有些专家痛斥的掺杂使假的“伪城市化”,起码也是短斤少两的“半城市化”!好了,现在有了十八大的“一锤定音”!我想,城市化的本意到底为何该是不言自明了;那种“见物不见人、要地不要命”的所谓城市化,也该得改弦更张、另辟蹊径了吧。

二是明确了今后城市化的重点。城市化干了这么多年的城建,这方面的成绩还是有目共睹的,但要做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还得让农民工能在城里的二、三产业岗位上充分地就业才行,更得让他们赡养的一家子老小,能够在城市的房子里安稳地居住、均等化地享受到城里人同样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才行。为了能够承载真正的城市化所集聚的大量产业和人口,建好和管好城市都是必须的、不可或缺的。但是,城市不能只是新中国老体制下城市户籍人口的城市,农民工只能是暂住者、是季飞的候鸟、是无根的浮萍。只允许农民打工而不接纳其为市民的城市化,是无法扩大内需的城市化,也是无法促进社会进步的城市化。

在中国的国情下,“以人为本”的城市化,其实就是“以农民为本”的城市化,“因为农民是中国人口的大多数,又是中国人口中发展水平最低的一个群体。不‘以农民为本’,不但小康无从‘全面’,就是现代化也无从‘基本’(详见2006年6月,《一个好命题》)”。所以于今开始,以后的城市化要拎得清重点何在了:不是人为再来一个“造城运动”,也不是官办再来一个“换籍行动”,而是实实在在地怎么改革一切横亘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道路上的体制性障碍,怎么造就一个农民工及其赡养人口在城里“安居乐业”、“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的环境!这一点恰如李克强副总理所言:“把城镇化最大潜力和改革最大红利结合起来,形成叠加效应,中国经济就有长久持续的动力。”

好一个“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们要的就是这样的内涵和这样的重点的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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