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兰秉强
李克强总理指出:“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要让更多的改革红利落在百姓身上”。近年来,丽水从欠发达地区的实情和山区实际出发,坚持优生态、惠民生取向,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丽水要继续深化改革,坚持把改革的主体设置为群众,改革的利益所得也归于群众,不断扩大改革创新的惠民效应。
推进“三大改革试点”,努力提升政策普惠程度。一是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拓展产业富民空间。通过对低丘缓坡资源的开发建设,减少对城镇周边及平坝地区优质耕地的占用,保障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一方面,要科学安排,抓好项目推进,解决好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另一方面,要谋划好产业落地,以此吸收周边城乡的劳动力,解决百姓特别是农村下山群众的就业问题。二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化解群众金融困境。继续深化林权抵押贷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等支农举措,解决农户贷款难,融资难;充分运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实现农户信用信息供方与需方的有效对接,使农户信用证变成取钱卡;继续深化茶园抵押贷款、石雕抵押贷款、农副产品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支农特色产品,探索开展农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等涉农物权及未来收益权为抵(质)押担保的信贷产品创新。三是推进扶贫开发改革试点。着眼于群众需求,在住房安置、就业增收、融入城镇等环节,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争取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小康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扶贫开发新路子。
推进资源资产化改革,积极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一是继续推进林权体制改革,变林农资源为可用资产。推进森林资源流转,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增加林农收益。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林农参与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二是不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升群众受益程度。加快建立“环境财政”,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资金的安排使用,进一步加大对水系源头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转移支付力度。大力推动区域利益格局调整,促成建立跨地区协商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政策。不断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投入,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生态效益。三是探索推进碳汇交易,开拓群众增收新领域。通过再造林和加快低产林改造,加大营造生物质能源林力度,提高森林质量和固碳能力,先行建立森林蓄积量增长与排放指标安排相挂钩的体制机制,使丽水的碳贮存转化为可交易利用的减排指标。积极探索有自身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建设一批低碳产业园区以及低碳乡镇、村等低碳发展综合实践区。深化水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建立碳减排交易机制。
推进民生改革项目,着力解决群众民生诉求。一是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动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构建农村集聚发展平台,推进农民异地转移,创业致富。在这个过程中,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人口管理制度。要把下山移民和退耕还林、土地整理结合起来,把安置小区建设和城镇居民小区建设结合起来,注重转移后的产业生产,以安置点为枢纽,大力推动山上和山下两地创业。要继续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农房改造示范村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推进社会领域改革,构建保障体系。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着力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全面推进“五保合一”大社保体系和社保基金“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分层分类救助办法,完善低保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性安居住房的投资、建设、管理和分配机制。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健全养老服务机构长效投入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题。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制度的整合。巩固三年五项医改成效,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大病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竞争性用人、绩效考核和医疗资源统筹配置等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