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彤荔/伊日和
(1.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2.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北京 100812)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境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作为主要投资方式的海外并购,所占比例已超过30%。面对日益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国企业缺乏应对国际风险的经验,抗风险能力薄弱,其结果出现中国企业并购投资亏损率高达67%的困境[1]。鉴于境外投资风险的多类别、复杂性及可控性差,有必要充分认识企业境外投资的各种风险。因此,如何有效地防范与控制风险,稳步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对于解决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管理问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02-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保持了十年连续增长,年增速高达44.6%。2011年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FD I)流出量约685.8亿美元,其中以并购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达272亿美元,占流量总额的36.4%,并购领域以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生产和供
应业为主。2012年,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1个国家(地区)的44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1-2月,中国境内投资者累计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83.88亿美元,同比增长147.3%,而2012年同期这一数值仅为74.35亿美元。
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特点有:一是投资区域分布越来越广,约有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二是投资主体多元化,中央企业继续保持主导地位,民营企业的境外投资增势强劲,2011年占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流量的44%;三是投资领域不断扩展,行业分布日益多元化,其中采矿业、金融业、商业服务、制造业等总计占境外投资存量的90%以上;四是投资方式多样化,除传统的绿地投资外,还发展了参股并购等更为灵活的投资方式[2]。
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去”尚处于起步阶段,2011年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存量的2%。企业面临国际经营经验不足、风险意识不强等问题,也面临着传统与非传统安全事件频发、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挑战。
政治风险是指目标国政局不稳定,政权更迭频繁,对外投资政策不稳定,或者发生战争、内乱使投资企业或其资产遭受损失,不能继续经营。它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最大、最不可预期的且不能控制的风险。我国境外投资绝大多数分布在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发生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首先,由于没有专门的境外投资法,国家对境外投资缺乏整体的战略和行业指导,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尤其在一些投资热点地区往往出现国企一哄而上的局面。其次,由于没有投资保护协定,企业因东道国政治风险遭受的境外投资损失无法得到补偿,增加了企业境外投资的安全隐忧[3]。
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会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表现为:一是企业在日常运作中主要通过当地银行融资、全球授信和应收贴现3种途径,相对于国内来说,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二是企业不熟悉国际融资环境,对其重视和研究不足,利用国际融资能力不强;三是国内金融市场不够完善,无法形成为境外企业输血的融资机制,政府尚未建立完善的融资支持以及便利化服务体系等[4]。
在境外投资活动中,决策的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能否实现。由于缺乏风险意识及投资前的风险评价程序,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未作深入的前期调研,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后经营亏损。
目前,我国境外投资决策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决策盲目,没有建立必要的决策风险分析和控制程序;二是决策实施过程失控,缺乏事中的监督和控制程序。在投资环境和企业具体情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导致投资风险进一步恶化。
从政府管理角度看,我国境外投资存在如多头管理、审批手续繁杂、管理制度滞后、总体战略规划不清晰等问题,导致企业面临难以“走出去”和盲目“走出去”的风险;从政府服务角度看,由于缺乏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引导、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投资企业对目标国的外汇政策、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充分,对其变化的了解不够及时,使得企业在投资决策时面临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风险。
从企业管理角度看,我国境外企业因其治理结构和管理结构不够完善,一些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落后,没有形成健全的竞争机制以及激励与约束机制,相比国内经营要冒更大的风险。另外,国企的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为核心竞争力直接决定企业境外抗风险能力的强弱,国有企业市场化竞争能力不强导致一系列的经营风险和运营风险。
此外,企业到东道国进行投资经营时,还面临由于语言、风俗习惯、价值观及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跨文化风险、劳工风险等等。
针对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应从制度层面构建多主体协调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构建境外投资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多边、双边投资保障机制;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等等。从国有或者民营企业,到政府的各职能管理部门,都要加强境外投资的风险意识。以投资监管部门为核心,建立国企、民企等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风险防控机制[5],由国内到国外多主体协调联动,共同防范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
3.1.1 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应充分发挥其监管、服务与协调的功能
由国资委牵头,引导投资企业重视并做好境外投资的风险防控,对其实行风险管理与绩效管理相对接,并落实企业班子层面的境外投资风险责任机制及责任人。提供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发挥相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定期对境外投资项目或投资活动进行风险评价,并对企业就境外投资区域、投资方式与投资形式等给予全面科学的政策性指导。
3.1.2 应加快境外投资法律体系的构建,建立健全我国境外投资保险制度
切实保护境外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为充分利用已加入的国际公约,还须加强对我国境外投资者的宣传与专项培训力度,积极引导投资企业有效利用该公约及保护条款以规避政治风险,进而减少和防范投资风险。
此外,各行政主管部门应把风险评价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申报,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严格把关,并于项目审批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价。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价,以降低风险及减少投资损失。
3.1.3 应充分发挥国家外交与安全部门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方面的作用
及时获取投资东道国的相关信息,对该国的政局变化及社会是否稳定等情况给予定期评价,同时向各行政主管部门及国资管理部门传递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及时地调整境外投资政策和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境外投资风险[5]。
作为投资主体的企业,应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并给予积极配合,不断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机制,并将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纳入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考虑[6]。
3.2.1 建立境外投资的风险防控机制并责任到人
借助大型国际投资咨询公司的专业力量,从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价开始,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选择好境外投资项目,做好境外投资的风险防范与控制。包括投资调研数据的收集、分析及判断,投资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投资风险的预警,投资活动的评价等。
3.2.2 完善公司治理管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设立专门机构,定期评估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规范境外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实行管理人员收入与企业绩效的对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另外,投资企业之间应加强联系与合作,在资本、技术、市场、信息以及生产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与互补,避免内部的不良竞争。
3.2.3 实施“本土化”的经营发展战略,在境外投资中贯彻“双赢”策略
为达成与目标国(地区)较长时间的信任与合作,一方面多雇佣当地员工,另一方面尽量实现采购本地化。加入当地公益事业、慈善事业,融入当地社会文化,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2.4 积极培养人才,完善人才管理
境外投资是一项复杂的跨国经营活动,要求经营者熟悉国际环境和市场,既要通晓国际投资、金融、贸易等专业知识,还要对东道国的文化背景、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等情况有一定了解,并具备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1]。因此,应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国际化人才,以增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竞争力。
[1]朱嘉平,柏蓉,田泽.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风险及防范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2(13):190-191.
[2]王勇,郝运.当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特点、问题及应对策略[J].吉林金融研究,2011(4):12-14.
[3]许奇挺.关于建立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制度的思考[J].国际贸易问题,2005(7):107-112.
[4]刘红霞.中国境外投资风险及其防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报,2006(3):63-67.
[5]文宗瑜.境外国资风控:政府须更有作为[J].董事会,2011(10):48-51.
[6]王文创,陈泰锋.关于建立境外投资风险防范体系的思考[J].国际经济合作,2006(8):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