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编办
新津县花源镇是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成都市积极指导该试点镇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能配置机制。为破解基层政府权力小、责任大、功能弱、效率低的突出矛盾,成都市调整三项权力,推进权责对等,使试点工作走向深入。
一是下放事权。通过设立派驻机构、委托和交办等形式,赋予花源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将产业发展、社会治安、民生事业等领域的涉及14个县级部门的96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花源镇,整体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限精简50%以上。
二是扩大财权。进一步理顺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将镇域内县级所得地方财政收入全额留镇,镇域内土地有偿使用净收益的11%划拨镇财政,县财政每年再配套2000万元支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采取垃圾清理处置外包、路牌广告打捆出租等“以城养城”手段,增强镇政府自我“造血”功能;引进民间资金16亿元,建成北大附中新津实验学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等20余个项目,镇域建成区面积增加2平方公里。
三是赋予人事管理权。按照用人权与发展需求相一致的原则,在配备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免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评议考核派驻机构干部、优先选用新进人员等方面赋予花源镇一定的权限。
四是优化组织结构。突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三大职能重心,并依据职能配置归口整合机构,将原“五办一所”整合为“一办四中心”,即党政人大办、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与公共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共财政服务中心,将县级部门事业站所及派驻机构统一归口镇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