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欠债要还200多年

2016-08-16 09:46
东西南北 2016年14期
关键词:老赖镇政府生效

因欠债13年而未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6月13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决定,将该省长甸镇政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是法院系统针对各行各业“老赖”设计的“黑名单”,通常供金融机构等单位参考,政府被纳入其中极为少见。

在2003年的前述生效终审判决中,该镇政府被判决赔偿商人周胜喜247万元。由于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247万元的本金加利息已翻了数倍,周称是3700万元,长甸镇党委书记王晓轩称这个数字不到1000万元。该镇镇长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笔欠债的本息已经累积到一个天文数字,镇政府财力有限,估计要还200多年。

赔偿的利息越积越多,“执行难”将镇政府的赔偿金额推向了“天价”。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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