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咏梅
包括城市和农村在内的中国基础教育发展已经进入了深水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不仅仅是入学率和辍学率的问题,更为关注的是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研究义务教育质量背后的影响因素,这对于推动教育均衡和内涵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质量绝不仅仅是指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培养的目标也绝不仅仅在此,教育质量和教育发展的目标还体现在作为未来社会公民的学生所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和习惯,Schult(1963)、Cohn(1986)和Hanushek(2003)均指出除基本技能外,创造力、态度、品格、习惯、价值观也是一种重要的教育产出,是教育质量的重要表现形式,本文将考察家庭因素对非知识型教育质量的影响。同时,与以往研究的不同还在于,本文所有样本来自于中部某省会城市远城区的一次较大规模调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使所有学生样本面临的教育管理环境、社区环境和教育体制环境类似,以消除不可控因素对学生的影响,提高研究的准确性;所有数据均由学生个人填写,样本不仅包括城镇学生还包括农村学生。这些都进一步提高了本文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为了能够较为准确的反映家庭因素对城乡教育质量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分析模型尤为重要,本文主要运用经典的教育生产函数模型进行验证。在模型的检验上,由于所采用的是截面数据,容易存在异方差性从而导致计量结果可能存在有偏估计,为了修正异方差性对实证结果的影响,本文借助广义最小二乘估计(GLS)进行调整。由于其他教育质量类型的数据为典型的排序数据和二分变量数据,因此在非成绩型教育质量影响因素的分析当中运用排序选择模型(Ordered Probit Model)和二值选择模型。其中 “家庭作业是否独立完成”、“不懂下课后是否请教老师”、“课间操是否去”为本文的因变量,反映非成绩型教育质量。
培养良好的习惯和独立的人格符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育人目标,这也是教育质量的重要体现。本文主要通过“放学回家是否继续学习”、“上课是否主动举手回答问题”、“课堂上不懂是否课下询问老师”、“课间操是否去”、“家庭作业是否独立完成”等问题体现。调查结果显示,以四年级学生为例,“回家不学习”和“回家学习”的比例分别为13.88%和77.12%,而回家学习的时间也是有差异的,与此相对应的学业成绩依然存在差异。其中选择学习1—1.5 小时的学生,成绩是最高。这说明,其他教育质量的表现形式是与学习成绩密切相关,相互影响,但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以上课是否举手回答问题为例,“经常举手”、“偶尔举手”、“从不举手” 的比例分别为37.98%、58%和3.9%,这说明大部分学生有过举手回答问题的经历,但是三者之间的成绩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些经常举手回答问题的学生,其成绩要显著地高于“偶尔举手”和“从不举手”的学生。“课堂上没有听懂,课后请教老师”,这是学生一种诚实、认真负责的学习态度,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表示会请教老师和不会请教老师的比例机会各为一半,而那些咨询过老师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明显的要高于那些不会请教老师的学生。家庭作业是否独立完成是学生诚实守信、独立人格的重要表现,我们发现,有72.67%的学生表示家庭作业是独立完成的,而这些学生的成绩显著高于其他学生。经常出操不仅能够锻炼学生健康的体魄,而且还能够培养学生持之以恒、坚持锻炼的习惯,表示课间操“都去了”、“偶尔不去”、“有时不去”、“几乎不去” 的学生分别占到89.1%、5.9%、3.7%和1.3%,这些学生的成绩分别依次递减。
通过对样本数据教育质量的简单描述性分析,发现,不同学生之间,在非成绩型教育质量形式上依然存在着差异。教育质量不是一个单一的变量,成绩型教育质量和非成绩型教育质量之间存在着某些天然的联系,但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这说明,各类教育质量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培养良好的品格、习惯和态度对于提升学习成绩具有重要的意义。
运用排序选择模型和二值选择模型来考察家庭因素对非成绩型教育质量的影响。本部分,为消除可能存在多重共线问题,我们剔除了父亲的教育背景和母亲的职业背景以及家庭经济状况三类变量,通常教育背景、职业背景和家庭经济状况是高度相关的(史清华、徐翠萍,2007),而且相对而言,母亲的教育背景和父亲的职业背景对孩子的影响可能更大(Park and Hannum,2001)。具体分析结果如下:
第一,母亲的教育背景和父亲的职业背景对非成绩型教育质量的影响是较为显著的。具体来看,母亲学历越高的家庭,更有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态度,以“是否主动能够举手回答问题”来讲,母亲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和高中或“中职中专”,其孩子上课主动举手的概率要比母亲教育背景为小学及以下的家庭的孩子多出46%和21%。与父亲职业为“务农”相比,父亲职业为 “外出务工”、“教师或公务员”、“当地企业、银行或公司”、“经商”的家庭,其子女的更倾向于“上课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不懂时下课请教老师”、“独立完成家庭作何”和“按时参加课间操”,但是如果父亲无固定工作,其孩子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和遵守纪律的情况相对较差。
第二,父母关系的好坏也会显著的影响到学生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和纪律遵守。我们发现,那些来自于父母经常吵架和父母离异的家庭,孩子的上课举手回答问题、请教老师、独立完成作业和按时参加课间操的概率仅为关系融洽家庭子女的70%—90%。来自于父母关系恶劣和离异家庭的子女更容易出现自卑、抑郁、恐惧、情绪不稳定、多动、攻击和违纪倾向等精神健康问题和行为问题(张秀兰 徐月宾,2003),这样不仅不利于学生成绩的提高,而且还会严重影响着子女健康生活学习方式的形成。
第三,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对学生非成绩型教育质量会产生较为显著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不确定。以家庭规模为例,我们发现,来自较大规模家庭的学生,更倾向于上课主动举手回答问题和独立完成家庭作业,而下课请教老师和按时参加课间操的比率相对较低。尽管家庭孩子数较多,越有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和遵守纪律,但是这种影响并不显著。
第四,是否参加过培优班和是否购买辅导书并不会显著的影响到非成绩型教育质量,相对而言,这两项由父母实施的家庭教育投资行为,均属于短期行为,很难影响到孩子长期习惯、态度的培养。与此同时,那些上过幼儿园的学生,上课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下课请教老师、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和按时参加课间操的比率分别要高于没上过幼儿园学生的21%、17%、15%和9%。
第五,父母对待考试成绩的态度也会部分的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我们发现,如果父母对待考试成绩无所谓,其孩子上课主动举手回答问题、请教老师、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和按时参加课间操的比率仅为选择“继续鼓励”孩子的85%、91%、93%和86%,而选择“打骂”的比率更低,分别为76%、83%、86%和65%。这说明,在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当中,通过不断的鼓励,更有利于培养孩子综合素养。
第六,此外,我们还考察了城乡因素对学生非成绩型教育质量的影响,与成绩类似,城市孩子 “上课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下课请教老师”、“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和“按时参加课间操”的发生比率分别是农村孩子的1.14 倍、1.25 倍、1.02 倍和1.17 倍。
第七,最后,本文还发现,学习成绩越好的孩子,他们更倾向于主动举手回答问题、下课请教老师、独立完成家庭作业和按时参加课间操。这说明,学业成绩和其他教育质量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
对教育质量差异的关注可能比关注教育机会和教育过程的不均衡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更深刻和更加深远。在很多时候,家庭特征的形成又明显受到社会环境尤其是社会政策影响甚至主导。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的学生在教育质量上的差异不是简单地由家庭因素或学校因素所单方面决定的,而是家庭教育资源和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衡相互叠加在一起所产生的,因此均衡的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尤其是向弱势家庭倾斜性的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对于弥补因家庭资源不足所导致的教育质量的差异有着重要的意义。时下离婚率居高不下,除了夫妻双方的原因外,还与社会干预机制的缺失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此应特别发挥社区在家庭关系调解中的信息优势,赋予社区一定的婚姻干预义务和责任,建立对家庭关系的社会干预机制,这是由离婚所带来系列社会问题所决定的。对家庭关系的干预和调节应在围绕对子女的责任方面制定相应的预案和措施。学校和社区组织应该就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情况与家庭建立一个稳定的交流机制,这样不仅有利于三方共享学生信息,发挥各自在培养学生中的比较优势,而且还能够有效避免和矫正各自在教育、培养和监督学生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建立政府和社会对弱势家庭群体的经济社会补偿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笔者认为,政府对家庭的干预应该集中体现在:通过公共资源的再分配来尽可能减轻和消除家庭因素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学前教育对基础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的影响是深远的按照 《规划纲要》所指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规范和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幼师质量和待遇;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以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证留守儿童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