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昕
(教育部,北京 100816)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①
鲁 昕
(教育部,北京 100816)
“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了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之心。民办教育当前的发展成就显著,前景必将广阔。要实现民办教育的改革创新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鼓励他们大胆尝试,着力推动市场,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环境,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对于民办学校而言,就是要树立提高质量的思想观念,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完善提高质量的内部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十八大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十八大”及时科学地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对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十八大”报告把教育放在了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优先发展教育的坚定之心。其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把立德树人作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要发挥民办教育在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中重要增长点和重要力量的积极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为实现人力资源强国作出贡献。
党的“十八大”已经闭幕,此时此刻在这里召开民办教育协会年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创新和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契机,为总结和宣传民办教育改革试点经验搭建了交流的平台。
下面,我就发展民办教育谈四点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教育进入了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新时期,民办教育在继续发展壮大的同时,在提高质量、办学特色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随着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大力扶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力度显著加大,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一)规模稳步扩大
据2011年的教育数据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万余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3 714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1.54万所,占总数的69.18%,在园儿童1 694.2余万人,占总数的49.47%;民办普通小学5 186所,占总数的2.16%,在校生567.83万人,占总数的5.72%;民办普通初中4 282所,占总数的7.95%,在校学生442.56万人,占总数的8.7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 856所,占总数的21.81%,在校学生269.25万人,占总数的12.81%;民办普通高中2 394所,占总数的17.49%,在校生234.98万人,占总数的9.57%;民办普通高校698所,占总数的28.97%,在校生505.07万人,占总数的21.88%。民办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和培训事业发展迅速,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平稳,顺应了国家教育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利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二)质量显著提高
民办教育逐步将发展重点从规模扩张转移到提高内涵和质量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办学规范程度大大改进,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高。民办教育在吸引社会资金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改革发展、创新办学规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广大民办幼儿园为解决人民群众子女入园难、入园贵作出了重大贡献;一批民办中小学校努力提供选择性教育机会,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有特色的教育服务;一批民办职业学校创新教育思想、办学模式和管理方法,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一批民办专科学校提升了办学层次;一批民办本科高校首次进入了培养研究生的行列。
(三)办学更加规范
近几年是民办教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的时期。2007年、2008年教育部分别颁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改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环境,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持续发展;2010年国务院颁发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支持和规范管理民办教育的具体措施。民办教育法令、法规和政策的密集出台,促进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提高规范管理服务水平,督促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建立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的机制,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制度基础。
(四)环境逐步改善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后,国家教育体制领导小组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分工,确定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制定了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安排《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十个重大发展项目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把民办教育纳入通盘考虑。
两年来,教育部与国务院其他部委加强沟通协作、与地方政府通力合作,在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2012年6月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2条),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和《教育规划纲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发展教育和培训事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工作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借此机会,我就贯彻落实“22条”谈两点。
第一,文件的基本思路。民办教育是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主要形式,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各类歧视政策,营造鼓励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是国务院“新36条”和《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温家宝总理也非常重视。教育部全面系统地梳理出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十大问题,思考“一揽子”解决方案。在短期内不能解决全部问题的情况下,从实际出发,采取分步走、逐步推进的工作方式。首先从教育自身做起,对教育本身可以执行的法规、政策、做法进行梳理和研判,落实到文件之中。“22条”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吸收地方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经验,以“准入条件较宽、扶持力度较强、规范管理依法”为原则,进一步明晰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相关政策,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第二,落实文件应把握的要点。做好“22条”的贯彻落实,要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进退自由。在准入上要简化规范审批的方式和流程,进一步放宽教育审批条件,确定了境外资金到我国境内参与办学的方式和途径,这在教育相关政策中是第一次。对于民间资金参与办学既欢迎进入也允许退出,但要求有序。举办者退出、转让权益、内部治理结构变更要事先公告,变更后要报审批机关核准和备案。
二是地位平等。就民办学校招生、教育教学自主权、教师地位和学生教育等方面,教育系统内部能够解决的,全部提出具体措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政策,如学生资助、火车票优惠、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用热价格等,要实现平等对待,在其他问题上也留出了解决的空间。在有些政策上,“22条”改革创新的力度和步伐走在公办教育的前列,如民办本科高校可以调整招生批次,民办高职院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
三是规范发展。对学校内部政治结构、党组织建设、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资产财务管理都提出了要求,通过规范,维护师生权益,降低办学风险,提高社会信誉,保障民办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和印发“22条”是促进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采取分步走的其中一步,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可喜的一步。我们梳理了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着的四个问题,尚未完全得到解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民办教育发展的一次综合性改革,在教育部门做好自身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齐心协力去完成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宏伟大业。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的综合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十大改革任务之一”。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中,涉及民办教育有10多项,都在稳步推进中。此外,各省的教育规划纲要中也都把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作为重要内容。21个省市已经出台了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性文件,17个地方在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购买教育服务、规范办学等方面出台了有力的措施,可以说,民办教育改革已经在全国形成了一股热潮。
作为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浙江省效果显著、成绩突出。温州是新阶段民办教育改革的前沿,作为浙江省的重点试点地区,温州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1+9”政策性文件,并认真改革落实,引起了全国性的反响,使温州成为了民办教育改革的焦点。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总结和学习温州的经验,推进民办教育改革进程。关于温州的改革,以下几点令人印象深刻。
一是系统设计,注重制度建设。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解决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学校权利、教师权益、营利与非营利、合理回报、会计制度、优惠政策、市场监管以及政府服务十个方面的重大问题。温州的改革就是瞄准了这些问题进行系统设计,既讲求改革实际推动的进度,又注重从根本上解决;既注重具体的政策设计,又注重把总的办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规范,保证了改革措施的现实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体现了温州人既积极又稳妥的务实精神。迄今为止温州已经出台了“1+14”系列文件,在探索民办教育改革和创新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二是突出重点,解决关键问题。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涉及的政策和因素很多,其中的关键在于学校建设、师资、经费、生源和管理。温州民办教育改革正是抓住了这些关键,着力解决分类登记、财政资助、教师待遇、资产管理等政策制度问题。可以想象,这些问题的难度有多大,温州市迎难而上,发挥敢打敢拼的精神,全部或者部分地突破了这些问题,找到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成绩。温州市的这些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学习,也为制定全国性的政策提供了思路和借鉴。
三是形成合力,注重改革实效。民办教育改革是综合改革,涉及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推动改革。温州市委、市政府将民办教育改革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组织教育、发改、财政、国资、人社、国土、金融、民政和工商等部门共同研究改革方案,各部门分别梳理政策法规,拿出解决方案,教育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堡垒一个一个攻破、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改革步伐大胆而扎实。各县市区存在不平衡是正常的,市级率先举办,起到带头作用。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不断为改革注入动力。目前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增强了办学者的信心,稳定了教师队伍,为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温州的改革精神让人钦佩,温州的经验值得仔细研究、认真学习。改革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我们将继续大力支持温州的改革,支持和推动其他的改革试点,把局部经验及时向全国加以推广。
教育部已将温州市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浙江省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上海市的“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江苏省的“独立学院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有效方式”、福建省的“建立和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以及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管理模式”、西安欧亚学院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这几个试点项目,作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重点推荐项目报到国务院。国务院已组成督查组,于2012年12月9日赴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川和陕西六省督查,每省抽查两个市,督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情况,重点督查四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的情况;二是引导民间资金进入的情况,特别是提到督查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情况;三是创造良好环境的情况,其中包括清理和修改本地区不利于民间资金进入的法规政策情况,政府性资金对不同主体同等对待的情况;四是加强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的情况。我们希望试点地区和学校以及其他地区和学校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及时提炼总结,为顶层机制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经验,也希望上述六省在积极推进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细则制定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很好地加以总结,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目前,可以说民办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好,我们要抓住机遇,按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部署,深入推进改革,继续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共同构建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
一是要抓紧出台“30条”。为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逐步解决民办教育发展所面临的十大问题,教育部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即“30条”)。目前“30条”中的第17条正在征求意见和进行进一步的修改,教育部正在反复与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人保部以及国资委等多部门沟通和协调,希望尽快明确和落实民办学校的法人属性、合理回报、营利与非营利、分类管理等制度问题,特别就民办学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解决法人类型的问题。教育部还会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探索在分类管理基础上的产权和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审计制度,逐步扩大民办教育招生、专业设置和收费的自主权,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完善民办教育法人治理结构,支持民办学校创新办学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出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健全政府督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
二是支持地方做好服务工作。地方政府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抓紧落实“22条”,解决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政策问题,在制定教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将民办教育纳入其中统一考虑;在调整学校布局结构、增加教育资源时,要统筹考虑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发展实际;政府和中介机构都要为民办学校发展提供服务,要多从正面宣传民办教育,更多地宣传民办教育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行政部门、中介机构和社会也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指导与评估,加大对办得好、有特色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
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已进入一个关键时期,在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总体要求下,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特色发展、错位竞争已经成为民办学校的必然选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民办学校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要真正把质量和特色作为民办学校发展的生命线。
一是要树立提高质量的思想观念。要从根本上认识全面提高民办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将主要精力切实放在提高质量上,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关,要将民办教育发展的理念和思路科学地从规模建设转变到质量建设上来,充分体现内涵式发展,练内功、比内涵、强底气,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生力军,以高质量树立民办教育良好的社会声誉,赢得社会认同。
二是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人才培养是提高质量的重中之重,要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以学生为主的理念,抓住“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这一关键,系统推进、务求实效。要充分利用民办学校机制灵活的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学方法改革,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教育需求变化、教育技术革新的前沿,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三是完善提高质量的内部管理机制。要完善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保障校长作为教育专家的管理权利;加强教师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的权利;建立学校与社会、社区合作的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保证学校领导对教学充分的精力投入、学校财政对教学充分的资金投入;民办学校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加强政府对民办学校评估督导的同时,鼓励学校与政府推荐或认可的专业机构合作,进行教育质量的评估和认证活动。
四是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质量关键在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低、职称评定难、社会医疗和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差距大,直接影响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教育部对民办教师平等待遇问题十分重视,正在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政策,而真正留住优秀的教师,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民办学校自身的作用非常关键。要心系教师、尊重教师,真正把教师作为依靠和服务的对象,发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党的“十八大”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希望,民办教育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教育部正在抓紧筹备并争取尽快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宣传落实大力支持和依法管理民办教育的新政策,为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将加倍努力与各地政府、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一道,为开辟民办教育新局面而共同奋斗。
(责任编辑毛红霞)
In-depthStudyandImplementtheSpiritofthe18thCCPCtoPromotetheHealthyDevelopmentofNon-governmentalEducation
LU Xin
(MinistryofEducation,Beijing,100816,China)
The18th CCPC report puts education in the first place on improving people’s livelihood and strengthening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reflecting the great importance of education attached by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its determination of giving priority to education development. The development of non-governmental education has gained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 and has a bright prospect. To achieve the reform and innovation of non-governmental education and its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t needs on the one hand encourage their bold attempt to promote the market, and on the other hand continue to optimize the environment and provide good service. For non-governmental education institutions, it requires to set the ideological concepts of improving quality, firmly establish the central position of talent training,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focus on strengthening the building of teaching staff.
non-governmental education;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 the18th CCPC
2012-12-05
鲁昕,女,辽宁抚顺人,教育部副部长。
①鲁昕副部长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12年会上的发言稿;根据现场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G40;G648.7
A
1671-2714(2013)01-0005-05
10.3969/j.issn.1671-2714.2013.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