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献青,张 英,乔世东
(山西大同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山西大同037009)
由矩阵论知,矩阵的乘法不满足交换律,即当矩阵AB 有意义时,矩阵BA 未必有意义,即使AB,BA 都有意义,它们也未必相等。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矩阵的乘法也是满足交换律的,如果矩阵A,B 满足AB=BA,则称矩阵A,B 是可交换的。可交换矩阵是矩阵理论中一类重要的矩阵,在文献[1-5]的基础上罗列出可交换矩阵的一些性质,及这些性质在解题中的应用。
性质1设矩阵A,B 可交换,且
则
证明:设
由AB=BA 得,
由(4)得:bi+11=0,即
由(2)得:bnj-1=0,即
由(1)得:
令j=2 得:bi+12=bi1=0,i≠1,
将(5)代入(6)得bij=0,i>j。
令b11=b1,由(6)得bii=b1,
令b12=b2,由(6)得,
所以
性质2若矩阵A, B 可交换, 则对任一多项式f(λ),有f(A)B=Bf(A)。
性质3[1]设A, B 为n 阶可交换方阵,且A, B 都可对角化, 则存在可逆矩阵P, 使P-1AP 与P-1BP 同时为对角阵。
证明 由于A 可对角化,从而存在可逆矩阵T,使
其中λ1,λ2,…,λs互不相同,且
由AB=BA,得,
所以
为准对角矩阵,其中Bk为nk×nk矩阵。由于B 可对角化,则它的初等因子都是一次因式,所以Bk的初等因子也是一次因式。 故存在可逆矩阵Rk,k=1,2,…,s 使得R-1kBkRk为对角阵。令
则
为对角阵。
再令Ρ=ΤR,则Ρ 可逆,且
为对角阵。
为对角阵。证毕
性质4[3]设A,B 为n 阶可交换方阵, 则A,B同时相似于三角形矩阵。
性质5[4]若
且AB=BA,则B 是A 的多项式。
例1设A,B 是实正定矩阵,证明AB 是正定矩阵的充要条件是AB 可交换。
证明(必要性)因为A,B 是实正定矩阵,从而是实对称矩阵,所以AB=(AB)′=B′A′=BA。(充分性)因为A,B 是实正定矩阵且AB=BA,所以(AB)′=B′A′=BA=AB,即AB 是实对称矩阵。又因为A 与B 都是正定矩阵,从而都可以对角化,由性质3 知,存在可逆矩阵P,使P-1AP 与P-1BP 同时为对角阵,不妨设
所以
从而AB 为正定矩阵。
例2若A 相似于若当块
则与A 可交换的矩阵是A 的多项式。
证明 由题设知存在可逆矩阵P 使P-1AP=J,即A =PJP-1,设B 与A 可交换,则PJP-1B =BPJP-1,从而有J·P-1BP =P-1BP·J,故P-1BP 与J 可交换。 由性质5 知,P-1BP 是J 的多项式,即f(J)=P-1BP。设多项式f(λ)=a0λn+a1λn-1+…an-1λ+an,则B=Pf(J)P-1=f(PJP-1)=f(A)。
例3设A,B 为n 阶可交换矩阵,且Ak=0,k≥1,证明|A+B|=|B|。
证明 因AB=BA,由性质4 知,存在可逆矩阵P 使
其中λi是A 的特征根,μi是B 的特征根,1≤i ≤n由于Ak=0,故λi=0,1≤i≤n。从而P-1(A+B)P 对角线上的元素与P-1BP 对角线上的元素相同,于是|A+B|=|P-1(A+B)P|=|P-1BP|=|B|。
例4设A,B 为n 阶可交换矩阵,AB =BA。证明A,B 同时相似于三角形矩阵。
证明 对A,B 的阶数n 用归纳法。
n =1 时结论显然成立,设n <k 时,结论成立,我们证明n =k 时结论亦成立。
A,B 有公共的特征向量X1,设AX1=λX1,BX1=μX1,设X1,X2,…,Xn是n 维线性空间的一组基,在此基下A,B 对应的线性变换A,B 的矩阵分别为
于是Q-1AQ =A1,Q-1BQ =B1,由AB =BA 有
即
由归纳假设Α2,B2同时相似于三角形,即存在非奇异矩阵P2使A2P2,P-12B2P2同时为三角形阵。
令
则
是三角形矩阵。
令P =QP1,则P-1AP 与P-1BP 是三角形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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