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唐代御史地位演变与南朝化

2013-01-14 03:40赵大旺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御史台御史士人

赵大旺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关于唐代的御史,历来学者都注意到其地位的雄重。胡宝华曾发表《唐代御史地位演变考》[1]一文,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唐后期的御史形象具有明显的二重性,即御史在官僚系统中一直保持着雄重的地位,并且呈上升趋势,但是在现实中,御史在士人眼中的地位及其所处的境遇并不乐观。这里透过一些刻板的规定以及官方政策,深入当时的社会中去考察唐代御史职务的的特点与社会认同度。

一、宪职特点——烦剧、苛刻

御史台作为唐代较为重要的中央机构,在整个国家行使广泛的监察职能,监察范围涉及政治、经济、司法、礼仪等领域。检诸史籍,不难发现,任职于这样的机构,有两个显而易见的特点,即事务烦剧和苛刻难任,这两个特点对于御史的社会认同度影响很大,故而这里拟就这两个特点展开论述。

唐代御史台承自隋代,《册府元龟》[2]5460“台省部”载:

裴蕴为御史大夫,于时军国多务,凡是兴师动众,京师留守及与诸互市,皆令御史监之。

这显示出隋代御史监察面之广、任务之重。对于唐初情况,史籍未见明确记载,胡沧泽认为,“由于唐初御史台尚属草创,职责并不明确,内部分工也不具体。”[3]3但是唐初的御史台是与隋朝的御史台有紧密的联系,《旧唐书》[4]卷四二 “职官志一”载:

高祖发迹太原,官名称位,皆依隋旧。及登极之初,未遑改作,随时署置,务从省便。

唐初御史台的职能地位对于隋朝应当多有继承,虽不明确其职掌,但大致应当继承了隋代的御史台机构,唐初御史职掌之烦剧,殆与隋同,且建国之后,御史台的职能是不断扩展的。《南部新书》“己部”载:

会昌葬端陵,蔡京自监察摄左拾遗行事。京自云:“御史府有大夫、中丞杂事者,总台纲也。侍御史有外弹、四推、太仓、左藏库、左右巡,皆负重事也。……监察使有祠祭使、馆驿使,与六察已八矣。分务东都台,又常一二巡囚,监决案覆,四海九州之不法事皆监察。况不常备,亦有兼领事者。”故御史不闻摄他官,摄他官自端陵始也[5]85。

虽然这段话是蔡京在唐武宗时所说,但据胡沧泽所著《唐代御史制度研究》第二章《唐代御史台的职能及作用》,到开元天宝时期,御史台已经基本具备了以上蔡京所提到的所有职掌。蔡京所说的“皆负重事”应当同样适合唐前期,并且因御史任务烦剧,不派御史 “摄他官”,这也是自唐初以来的情况。此外,《唐语林校证》卷八载:

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最新入,知右巡;已次,知左巡:号 “两巡使”,所主繁剧。及迁向上,则又入推,益为烦劳。[6]689

可见,御史左右巡、推事都被认为是烦劳烦剧之任。又《通典》[7]卷二四 “职官六”载:

开元初,革以殿中掌左右巡,监察或权掌之,非本任也。职务繁杂,百司畏惧,其选拜多自京畿县尉。

此处更明言,开元初开始由监察、殿中所掌的“左右巡”是 “职务繁杂”的。《旧唐书》[4]列传第一百三十五上载:

高智周,常州晋陵人。……俄转御史大夫,累表固辞烦剧之任,高宗嘉其意,拜右散骑常侍。又请致仕,许之。

以上史料反映出御史台自大夫至监察均负烦剧之任,以至于高智周拜大夫之后 “累表固辞烦剧之任”。可见在当时人的心目中,在御史台任职可以算是烦剧劳扰的工作了。

再看御史的 “苛刻难任”,这主要表现在弹劾之责上。弹劾是御史最主要的职掌,又是御史行使职权重要的手段,御史必须要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举发、纠弹,唐人称为 “搏击之任”。据《唐六典》卷一三所记载,“奏弹”是侍御史所执掌的 “六职”之一。胡沧泽通过整理《册府元龟》卷五二○《宪官部·弹劾三》所见的弹劾事件认为,御史台官员均有弹劾之权:一般事件弹劾的提出,台、殿、察三院御史均可,以侍御史为主,大事则由御史台长官大夫、中丞提出[3]45。是否敢于弹劾也是衡量一个御史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如《册府元龟》[2]5818“台省部”载:

张行成,太宗贞观初累补殿中侍御史,纠劾不避权戚。帝以为能……

《旧唐书》[4]列传第一百三十五上载权万纪事:

贞观中,为治书侍御史,以公事奏劾魏征、温彦博等,太宗以为不避豪贵,甚礼之。

同书列传第三十八载高宗时任监察御史的韦思谦事:

尝谓人曰:“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

张行成任御史得到皇帝认可的原因是 “纠劾不避权戚”,权万纪也是 “不避豪贵”受到礼遇,可见对于御史的要求是要敢于纠劾,不避权贵。韦思谦的话也表明,作为一个御史,必须敢于震慑州县才算称职,这都要求作为御史,要有能发人之短的能力和敢于弹劾的勇气。又如《册府元龟》[2]5818又载:

宰臣郑覃曰:“僧孺顷为中丞,未尝搏击,恐无风望。”

杜牧在《樊川文集》[8]260中说:

故御史之举职者,……若非端劲知名之士,不在斯选。

赵璘《因话录》[9]119卷六载:

御史府缺人太多,就中监察尤为要者……非不欲补其缺员,此官须得孤直茂实者充选……

这几条史料虽出自中晚唐人之口,但对于御史弹劾的要求,前后期是一样的,即不避权贵,敢于直言,而所谓 “谨厚温文”者,皆 “难任弹奏”,不适合做御史。

由此可见御史作为职在监察的官员,应当是敢于纠劾,敢于 “搏击”的,这与前述的职务烦剧一样,都是当时人们心目中对于宪职特点的认识,而我们在后文将会看到,正是这些特点,是影响士人是否愿意做御史的重要因素。

此外宪职的苛刻还反映在台礼的繁絮,“谏院以章疏之故,忧患略同。台中则务苛礼,省中多事,旨趣不一。故言:‘遗补相惜,御史相憎,郎官相轻’。”[6]305,元稹则有诗云:“台官相约束,不许放情志。”[10]60这对于一些性格疏放、不惯约束的人来说,也是影响他们出任宪职积极性的因素。

二、唐初不愿执宪例

御史自唐初便是地位雄重,唐代官员迁转有严格的清浊限制,而御史府的主要官员中,御史大夫是清望官,其余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都是清官序列,且最低品级的监察御史是普通官员转入清官序列的重要门户,入此序列以后,就不必受普通官严格按资格递转的限制了[11]77。由此可见御史是官员升迁的重要途径,但尽管如此,社会上仍然有一些人不愿意担任御史职务。首先注意到此问题的是胡宝华,他提出在中晚唐的社会现实中,御史职务有不被人看重,地位不高的观点。而我们认为不只是在唐后期,即便是唐前期,政治较为清明,御史地位崇重,得以专司其职的情况下,也有很多不愿执宪的例子,兹论述如下。

前面已经引述过的,高宗时期高智周拜御史大夫之后,“累表固辞烦剧之任”,表明虽然御史大夫地位雄重,有 “大夫不旬月,多拜宰相”[6]641之语,但即便御史有如此的迁转前景,也有人因为宪职 “烦剧”的特点而不愿担任。又《大唐新语》[12]193卷九载高宗朝郭翰事:

郭翰为御史,……翰性宽简不苛,读《老子》至 “和其光,同其尘”,慨然叹曰:“大雅君子,明哲以保其身”。乃祈执政,辞以儒门不愿持宪。改授麟台郎。

郭翰感叹处世应当 “明哲以保其身”,于是推辞了宪职,其原因又是因为宪职的另一个特点——苛刻难任,尤其他推辞的理由是 “儒门不愿持宪”,似乎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出来公开声明,也显示了在这一些 “儒门”的眼中,宪职实在不是好的职务。李邕《桂府长史程府君神道碑》[13]载卒于开元年间的程府君事:

擢左台监察御史。耻为谇刻,雅欲优闲,朝廷许之,转詹事府司直。

此处称监察御史为 “谇刻”之任,以任此为耻,褒贬显而易见。又《旧唐书》[4]列传第一百三十五下载:

阳峤,河南洛阳人,……仪凤中应八科举,授将陵尉,累迁詹事司直。长安中,桓彦范为左御史中丞,袁恕己为右御史中丞,争荐峤,请引为御史。内史杨再思素与峤善,知峤不乐搏击之任,谓彦范等曰:‘闻其不情愿,如何?’彦范曰:‘为官择人,岂待情愿。唯不情愿者,尤须与之,所以长难进之风,抑躁求之路。’再思然其言,擢为右台侍御史。

按《旧唐书》“职官志一”记载,詹事司直是正七品上阶,侍御史在长安年间已经按照《垂拱令》改为从六品下阶,都属于清流官,况且侍御史地位雄重更非一般六、七品清官可比,所以阳峤推辞宪职而接受詹事司直必然是因为他观念上的原因。按照《旧唐书》 “职官志三”记载,“司直掌弹劾宫僚,纠举职事”,詹事司直似乎与御史一样职在弹劾纠举,但是前例程府君因为 “耻为谇刻,雅欲优闲”而被朝廷允许转为詹事司直,可见詹事司直只监察东宫官属,与御史比起来,并非 “谇刻”之任,所以阳峤乐于居詹事司直之职,而不乐居地位更高的侍御史之职。此外,同书列传第七十五载肃宗至德年间事:

柳浑,……召拜监察御史。台中执法之地,动限仪举,浑性放,不甚检束,僚长拘局,忿其疏纵。浑不乐,乞外任,执政惜其才,奏为左补阕。

以上均是不愿意担任宪职的例子,有因为职任烦剧而辞,有因为 “不乐搏击”而辞,反映出御史职任的特点与其受欢迎程度的关系。此外,《旧唐书》卷一○二 “元行冲传”载:

开元初,自太子詹事出为岐州刺史,又充关内道按察使。行冲自以书生不堪博击之任,固辞按察,乃以宁州刺史崔琬代焉。……四迁大理卿。……俄又固辞刑狱之官,求为散职。七年,复转左散骑常侍。九迁国子祭酒,月余,拜太子宾客、弘文馆学士。

又《唐故兖州邹县尉卢君墓志铭》[14]1740记载卒于肃宗乾元元年的志主卢仲容事:

论才授官,拜溱州录事参军,职在弹劾,非其所好。

此处在地方行使监察职能的按察使与中央的御史台职能相近,职在纠察弹劾,因此也被称作 “搏击之任”,元行冲所谓 “书生不堪搏击之任”,正与上文郭翰所谓 “儒门不愿持宪”同义。因此先是固辞这号为 “搏击之任”的按察使,再又固辞 “刑狱之官”,求为清闲无事的 “散职”。可见在他心目中,是不喜欢 “搏击”、“烦剧”之任的,而御史正是同时兼有这两个特征。

对照以上七人,发现高智周、柳浑是南方人,且据《旧唐书》列传第一三九《儒林传上》载,高智周推重南方人许叔牙的学问,可见也是服膺南方文化的。郭翰,据《太平广记》卷六八载,也是 “少简贵,有清标,姿度美秀,善谈论,工草隶”[15],程府君五代祖仕于陈朝,本人也是 “典学积于蓬山,能赋秀于词苑”,这四人都是南方人或受南方文化影响的人,其他三人无明显证据表明其与南方文化的渊源。但这提示我们可以从南北差异考虑士人对御史的认同度。在隋唐以前,南北各朝均有御史之设,唯其不同之处在于,北朝御史地位雄重。《通典》卷二四载:“后魏御史甚重,必以对策高第者补之……北齐有八人,亦重其选。”[7]而由于清浊观念的影响,《通典》卷二四载南方的情况,宪职是 “膏粱名士犹不乐”、“自宋齐以来,此官不重”。周一良在《两晋南朝的清议》[15]中引 “里失乡党之和,朝绝比肩之顾”,说明宪职在南朝不为人重的境况。显然,在南北方士人心目中,对于宪职的态度是不同的。那么能否说,唐初一些不喜宪职的例子,是南朝的清浊观念中 “不乐宪职”的遗存呢?考察一下唐初南方人担任御史职务的比例,答案似乎是肯定的。根据胡宝华所著的《唐代监察制度研究》第101至102页表3-3“唐朝初期(618—655年)御史台成员表”统计,唐初御史台成员中,明确地域来源的30人中,来自南方的仅兰陵萧瑀、江陵刘洎、越州孔桢三人。而来自原北齐故地山东地区的达到十四人,占了总数的将近一半。另外,笔者对武周以前的御史还有一个力求全面的统计 (表1),虽可能遗漏,但可以大致反映这一时期的御史台成员的地域来源,在全部担任过御史的59人中,共有13人不明地域来源,其余46人,南方人有6个,仅占约13%,而北方人有40个,占87%左右,南北悬殊如此之大,可见在初唐的御史构成中,北方人占了绝大部分。若将江南出任宪职者人数少解释为唐朝政权的限制似不合理,因为隋唐之际,“东西之隔”远甚与 “南北之辩”[18],如果是出于上层打压,山东地区出任宪职者不可能如此之多。因此,南人担任御史人数少,应该是因为其个人不愿出任宪职。此外,由于宪职是 “清官门户”,迁转的捷径,为了迁转需要,可能暂时担任御史职务,但也不会久任,在武周以前的御史构成中,先后担任过两个以上御史台职务的有8人,全部为北方人,其中马周、李乾祐二人甚至先后担任了四个御史职务。而南方人则没有见到这样的现象。此外,《南部新书》[5]21载:

自唐初来历五院惟三人,李尚隐、张延赏、温造。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

这三人都是北方人,正是由于南方人不愿执宪,偶有为之,恐怕也只是以此为进阶,不愿久居宪台的。

以上论述表明尽管御史地位雄重,但唐前期不愿担任御史职务的人也并非少见,而且就统计数据的分析,不愿意担当宪职的,应是以南方人为多。而唐后期御史地位的下降,应是这种现象的扩大。

三、南朝化视野下的御史地位演变

对于御史地位下降原因的分析,胡宝华注意到唐后期腐败的政治环境以及士人秉公观念的转变造成御史素质降低,损害了御史在社会上的形象,这是很有道理的。结合唐代前后期的变化,唐代社会风尚的 “南朝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首先,清官与浊官的严格区分,在唐以前的南北朝时期就有了。《通典》卷十九 “历代官制总序”记梁陈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即胜于转”北魏自孝文帝改革以后,也有 “三清九流”之称①《魏书》卷一九中《任城王元澄传》云:“不宜以三清九流之官杖下便死”。。但不同之处在于,南朝的官职清浊之分,只是士族任官的习惯,没有法令明文规定哪些是清官,哪些是浊官。而北朝 “以皇权的威力和法令的形式,……从而正式制定了官职的清浊”[18]唐代继承北魏的制度,并进一步将清浊官职的区分制度化、明细化,即用法令明确规定哪些官是清官,哪些官是浊官,清浊官之间的迁转有严格的限制②《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一》云:“职事官资,则清浊区分,以次补授”;又同书卷四三《职官志二》云:“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官”,这一原则应当是严格执行的,如《资治通鉴》卷二○四载:“初,高宗之世,周兴以河阳令召见,上欲加擢用,或奏以为非清流,罢之。”。值得注意的是,南朝士人趋之若鹜的官职有三类:门下、东宫的清要近侍官,清闲官职和文翰性官职[19]356,北朝与南朝不同在于,对政务、法制更为重视,在对 “清浊”的理解上,重点在于 “清要”而非 “清闲”[19]555。前文已经提到了南北方士人对于御史职务的态度即可反映这一差别。到了唐代,规定御史台的主要官员均为清望官或清官,可以理解为关中政权在极力抹消南方士人清浊观念,唐代皇帝极为注重宪职的选用③《通典》卷二四《职官六》“侍御史”条云:“大唐自贞观初以法理天下,尤重宪官,故御史复为雄要”;《唐大诏令集》卷一○○《令御史录奏内外官职事诏》云:“御史之职也,政之理也,实由此焉”。,而南人不乐宪职,必然限制了优秀人才担任宪职,因此以法令形式规定御史地位,一方面反映了对宪职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针对南人的 “不乐宪职”。

但是政治、法令的一统并不能立刻消除观念上的差异,步入隋唐一统的江南士人的风尚仍未改变,如《册府元龟》[2]5275载:

苏威为纳言,重庄器识,尝奏帝云:“江南人有学业者,多不习世务;习世务者,又无学业。能兼之者,不过柳庄。”

《旧唐书》列传第一三九《儒学上》润州句容人许子儒,“居选部,不以藻鉴为意,委令史句直,以为腹心。注官之次,子儒但高枕而卧,时云‘句直平配’。”可见此时的南方士人仍然是喜清闲,不愿执掌烦杂要务的,前文分析唐初士人担任宪职的情况也可以说明,南方人对于宪职仍然是不乐意担任的。但是唐初的不喜持宪,还是一些个别的情况,并非初唐社会的整体风貌。《唐会要》卷六十“殿中侍御史”条载上官仪言:“殿中侍御史赤墀下供奉,接武夔龙,簉羽鹓鹭。”,结果是 “以为清议”[20],可见御史职务优越这种看法,在当时的社会是得到的认同的。但是随着唐朝社会的进一步南朝化发展,社会风尚也转而趋同于南朝,到了中晚唐,不愿立敌,不修庶务的情况就越来越严重了,史称 “自天宝以后,俗尚浮华,士罕仗义,人怀苟免。”[2]5291元稹也曾指出:

朝廷大臣以谨慎不言为朴雅,以时进者,不过一二亲信[10]351。

元稹还指出,“天下四方之人,曾未有献一计,进一言,受陛下伏伽之赏者。左右前后,拾遗补缺,亦未有封一奏,执一谏,受陛下激而进之之劝者”[10]372。这样的概括已经反映了唐后期世风的转变,贵尚朴雅,谨慎不言。与元稹同时代的的白居易在《使百职修皇纲振》[21]1331中,描述了当时士人中的慎默之俗:

臣伏见近代以来,时议者率以拱默保位者为明智,以柔弱安身者为贤能,以直言危行者为狂愚,以中立守道者为凝滞。故朝寡敢言之士,庭鲜执咎之臣,自国及家,寖而成俗。故父训其子曰:无介直以立仇敌,兄教其弟曰:无方正以贾悔尤。

以至于整个社会形成 “反谓率职而举正者,不达于时宜;当官而行法者,不通于事变”的评价氛围。此外,《南部新书》[5]130记载杜佑事云:

刘禹锡言:“司徒杜公佑,视穆赞也故人子弟。”佑见赞为台丞,数弹劾,因事戒之曰:“仆有一言,为大郎久计,他日少树敌为佳。”穆深纳之,由是少霁其口。

郑余庆也有类似的话:“郑司徒常言:‘处世无立敌。’”[6]25,此时的御史也不免受此风气的影响,《唐会要》卷六十 “御史中丞”条载:

开成元年五月,……宰相李固言奏言:“御史中丞李珝在台,虽无甚过,以为人疏易,不称此官。此官乃天下纪纲,有司绳准,苟用人非当,则紊乱典章。”上曰,“李珝官业,应不甚举然,为人岂不长厚耶?”固言对曰:“臣所奏缘与御史中丞不相宜,人即长厚,难任弹奏,且宪司事亦至难,官要得宜者。”

这条记载反映李固言执掌宪台,为人疏易,被认为不称职,一方面反映了对于御史的要求仍然苛刻,另一方面也反映此时士人所崇尚的是 “为人长厚”,而其表现即是 “为人疏易”。《南部新书》有一则记载最能反映唐代前后期社会风尚的变迁:“国初进士,尚质有余而文不足。……近代则文有余而质不足矣。”[5]83看得出文风所反映的世风在趋同于南朝。在这种情况下,士人贵尚浮华,朴雅疏易,必然就不喜欢苛刻烦剧,又有许多繁琐礼节约束的的御史职务,这才出现了唐代后期社会上御史地位的下降,士人们不愿担任御史职务。

唐长孺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综论》中指出:“唐代经济、政治、军事以及文化诸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它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向后期的转变。但这些变化,或者说这些变化中最重要的部分,乃是东晋南朝的继承,我们姑且称之为 ‘南朝化’。”[22]468唐代社会风尚的 “南朝化”也正印证了唐先生关于唐代社会 “南朝化”的论述,而这一变迁反映在宪职方面,就是由于士人对于宪职的态度越来越趋同于南朝,不喜欢宪职由唐初的部分现象变为中后期的普遍现象。

表1 武周以前御史表

(续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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