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团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关键是加强民主监督
■刘英团
今年第8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文章分三部分:政府改革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2012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把反腐倡廉部署落到实处。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共十七大报告的鲜明表述彰显了党对权力运行的科学态度,“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铿锵之语,更表明了党对反腐败的坚决态度。继“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后,到“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再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标志着中国政府朝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
文章指出,一个政府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以为,人非圣贤熟能无过,有过而不敢言或不敢公布于众,其本身就是纵容其过、包庇其过、无想改之的行为。所以,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前提。诚如温家宝总理在伦敦接受英国《金融时报》主编巴伯的专访时所言:“一个政府不应该怕人民,应该创造机会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干部,绝不会害怕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更不会担心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会给政府带来“麻烦”。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是维系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消除隔阂,构建和谐关系的需要。法治政府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公开、透明。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防止公权力滥用,防止政府官员腐败,保障政府的廉政、勤政。同时,政府要获得人民的信任,不仅要实实在在地做到廉政、勤政,而且要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政府的廉政、勤政。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任政府,否则就会引起议论和猜疑,甚至有人会散布不实言论误导公众,从而导致政府与人民之间的隔阂、矛盾,动摇执政党的执政地位。所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一个关键,是公众的合法知情权必须予以满足。若政府部门都是“选择性公开”,就无异于变相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关键是加强民主监督,依靠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参与权。但以往对干部的考察考核都是上级评下级,在种种错误权力观的诱导下,有人把权力看作一己的工具,有人把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捷径,大家都养成只对上级负责的习惯。所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要按原则用权,另一方面坚持按程序用权。首先,要给权力划定边界,在权力全面清理、审核备案的基础上,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流程图。其次,制定权力行为规范,用规章制度和法制规范、约束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第三,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参与监督,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到监督中来,使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约束,对每个责任人都有监督。最后,变上级评下级为群众说了算。只有人民群众对干部评价、升迁说了算,干部才能眼睛向下看。惟此,权力才不会被扭曲、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