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强
摘要: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惩治贪污腐败,揪出了一批“老虎”“苍蝇”,为我国公务员的廉政建设作了必要的准备。如果说公务员的贪污腐败是令人憎恨的硬腐败的话,中央此举惩治措施必然收到以猛药治急性病的效果;那么懒政和不作为就是存在于公务员队伍中的一个软腐败,它是隐性的慢性病,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更甚于贪污腐败。勤政是一个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长期努力的目标,是一个社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基础。
关键词:勤政;懒政;不作为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9-0068-02
古人云:“在其位,谋其政”。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铭记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解决老百姓深切关注的社会问题。古人将为官之要分为“清”“慎”“勤”三个方面,可见官员勤政的重要性。中国社会对官员勤政的要求是有传统的,这有利于在现代法治社会里推动公务员的勤政建设,同时促进我国的政治文明进程。
一、勤政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勤政是为政之要,是国家公务员不可缺少的价值取向。有的学者在现代的法制环境下为勤政进行定义。“所谓勤政,就是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懒惰,不消极怠工,不投机取巧和推诿拖拉,以积极认真、尽职尽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以苦干实干加巧干的精神勤奋工作,尽最大可能发挥公权力的职能作用,成就事业,服务人民”。
与勤政相对的是懒政。懒政就是对待工作极不负责,不作为、尸位素餐的行为。设官就是为了有人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使社会能够在秩序的范围内有序运转。官员的职责就是兴利除害,造福于民。北宋的政治家欧阳修曾言道:“不材之人,为害深于赃吏。”在欧阳修看来,那些倦政、懒政、尸位素餐官员的危害要甚于贪官污吏。如果官员不作为就会放任各级官吏作出一些危害百姓利益的事情,官员不作为就不能了解民间疾苦,更不能解决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官员的长期不作为会造成官民之间的严重对立和增加公民对国家和政府的失望和不满,最终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推动国家公务员勤政建设迫在眉睫。
二、如何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
勤政是一种超越意识形态的素质,是政府管理能力的体现。美国的思想家托马斯·潘恩说道:“政府是一种必要的恶。”政府存在的目的是提供公共服务,维持社会秩序。政府管理社会归根结底是国家公务员在管理社会。因此,对公职人员的管理,也成了所有国家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勤政建设也成为了国家努力的方向。由于各国有着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和不同的社会现状,导致各个国家在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的过程中也有着不同的应对策略。中国有着漫长的封建历史,人治历史悠久,儒家德治思想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内,中国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应该既坚持吸收国外的优秀经验,又要结合本国的国情。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国家公务员勤政建设,完善国家公务员队伍。
(一)转变政府观念,加快推动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我国有着悠久的人治传统,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更多的是在履行管制的职能,却忽略了最根本的服务职能。随着现代文明的日益发达,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角色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在西方思想家看来,政府是人们处于无奈状态下的一种无奈选择。一方面,人们时刻提防着国家扩张权力侵犯公民的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国家要做好“守夜人”的角色,避免过多地干涉公民社会的良性运转,以防止公民推翻自己。只有坚持这一观念,国家、社会、公民三者之间才能和谐共存。国家公务员坚持勤政,正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中国在儒家德治思想的影响下,以人性善为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一方面,老百姓从心理上主观地认为国家是好的;另一方面,老百姓对国家又心存畏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同公民之间的割裂和对立。我国公民常称公务员为“官老爷”就是官民割裂的最显现的特征。如何转变公民对国家的观念认同,也成为了政府转变职能的一大因素。只有政府主动转换职能,树立服务理念,才能推动国家公务员的勤政建设。
(二)壮大公民社会,实现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平衡
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作为能力强)是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政府;一个强有力的社会是一个与决策者沟通渠道畅通,能够明确及时反应民情的社会。中国一直是强政府、弱社会。之所以说政府比较强,是因为政府作为一种国家机器对整个社会有着极强的控制力,这种控制力有利于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也容易失去对这种强力的掌控,成为侵犯公共利益的力量。我们通常所说的“强政府”是从政府本身有着强大的力量来说的,而不是因为政府对社会有着强大的服务能力。相反,由于政府强于社会,使政府常常不经过实地调查而做出一系列的决策,最后因为决策失误而造成的苦果却全部由社会承担。之所以说社会比较弱,是因为社会中对公益的呼声难以传到政府的耳朵里,更难以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策。这常常表现为公务员不了解民间疾苦和社会现实,公民的声音也不能被他们听到。最终造成公务员盲目施政,浪费社会资源。同样,不利于公务员的勤政建设。壮大公民社会,要完善公民同政府的沟通渠道,一方面加强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另一方面使政府能够听到社会的呼声,在决策时不至于成为“聋子”“瞎子”。只有这样才能够合理决策、科学决策,实现政府服务社会的目的。在中国壮大公民社会的举措很多,比如:设立永久听证会制度、使信访渠道畅通化、扩大公民参政的宣传教育、完善新闻媒体监督机制……
(三)“以德育人”,提高公务员的官德
一切的法律、制度、习俗和社会管理归根结底都是由人在实施和运作。不论多么完善的法律制度,如果实施的人不能很好的遵循的话,那么法律也会变质,制度也会扭曲。从这一点来说,要实现更加美好的社会,对人的改造才是重中之重。德是存在于所有人身上的一种善感性。孟子曰:“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人是万物的灵长,人心是最复杂的存在。通过外力对存在于人身上的善感性加以引导,才能激发出人的德性。公务员作为国家管理社会的代言人,其一言一行不仅关乎着国家的对内对外形象,而且关乎着所有人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对于他们来说,树立良好的官德意识是勤政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国家和公民的幸运。有学者曾指出:“勤政是疏于政务和扰民的中道。”这是告诉国家公务人员:既不能懒政致使政务停滞,也不能盲目施政,“新官上任三把火”“朝令夕改”给老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误国害民。因此,掌握好勤政的边界,才能做一个勤政的好官。“官德”是社会的主题道德,因为官德作为表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会全体成员的道德。如果一个国家的公务人员不讲官德,肆意妄为,那么这个国家的道德风尚必然是败坏的。国家公务员要时刻以为人民服务为目标,以勤政为方向,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积极力量。
(四)坚持依法治国,推动依法治权
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识到了人类自身的局限,对人性有着不信任和抵制。因此,他极力强调法治。他认为实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城邦的善业。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依法治国这条路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已被反复证明过的相对完善的治国方略。首先,我们应该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依法治国的认同感,使依法治国能够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实行依法治国,法律不再是保护少数人利益的工具,而是一种维护所有人利益的永恒的公意。其次,国家公务员一定要深知法律之威严,要带头守法,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最后,国家要大力宣传依法治国的理念,通过教育培养新一代公民。如果每一个公民都做到了知法、守法,那么这个国家必定一片和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应当作为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准则。实行依法治国,能够为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创设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只有实行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权,才能将难以约束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中。实行依法治国也能为建设法治政府,限制政府权力打下坚实的法制基础。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就必须做到依法治官,完善公务员勤政机制。制定一些有实效的公务员法,使公务员在法律面前不敢懒政,不愿懒政。唯有如此,才能形成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的法治机制。公民要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从守法的法律意识转变为应用法律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的法律意识。为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外部压力。
三、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的意义
或许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必然伴随着道德和文化的衰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人民的生活富裕了,国家也更加繁荣了。但是各种社会问题也随之产生了。公务员作为国家内部的非生产者,凭借其掌握的权力资源,将改革开放的红利大肆攫取到自己手中,形成了所谓的既得利益集团,俨然已经成为了改革的拦路虎。因此,改革公务员队伍成为了现今不得不急需解决的事情,而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就是改革公务员队伍的重中之重。
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既是一件急需开展的工作,又是一件非常漫长和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首先能够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出公务员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作用。其次,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有利于在长远意义上打破官本位现象。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最后,推动公务员勤政建设有利于改革开放的持续向前推进,提高公民的幸福感。
参考文献:
[1]姜海如,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M].北京:商务印书 馆,2003.
[2]张媛,职务晋升机制对国家公务员的激励作用[J]. 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2).
[3]茅于轼,中国人的道德前景[M].广州:暨南大学出 版社,1997.
[4]朱光磊,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律研究[M].北京:经济 科学出版社,2013.
[5]曹德本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M].北京:高等教育 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