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莹 赵颖 张玮烨 蔡金贞 邓永林 沈中阳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外科,天津300190)
DCD器官捐献者家属访谈心理因素调查分析
仲莹 赵颖 张玮烨 蔡金贞 邓永林 沈中阳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外科,天津300190)
目的 分析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者的病因及影响家属捐献的心理因素。方法 潜在捐献者符合Maastricht分类中第Ⅲ类标准或中国Ⅲ类标准。结果2010年3月~2011年12月访谈潜在捐献者67例,同意捐献者17例,成功捐献器官16例。结论 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社会的认可,器官捐献知识的普及和捐献意识的提高是基础,协调员的坚持与付出,有关部门的支持是器官捐献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器官捐献 心死亡供者 心理分析
Organ donation Heart death donor Psychological analysis
器官移植被认为是治疗许多终末期脏器疾病的最有效方法,目前临床常规开展的有肾脏移植、肝脏移植、心脏移植以及胰腺移植等。但当今器官移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器官短缺,许多患者在等待器官的过程中死亡。为了缓解器官短缺的矛盾,中国卫生部自2010年3月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正式开展公民心脏死亡后器官捐献(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DCD)试点工作。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作为首批试点中心之一,自2010年3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至2011年12月共发现并访谈潜在捐献者67例,其中成功器官捐献16例。现就捐献者家属的心理活动调查及影响因素总结分析如下。
1.1 潜在捐献者的发现标准 心、脑血管、ICU医师接诊重度颅脑损伤患者及严重脑血管意外、脑卒中患者,经积极抢救治疗病情无好转,符合Maastricht分类中的Ⅲ类:有计划的撤除支持治疗后等待心脏停跳的濒死者;或中国Ⅲ类:病人达到脑死亡状态、心脏尚未停跳。
1.2 潜在捐献者家属访谈人和访谈内容 所有案例均有器官捐献协调员介入协调,协调员得到潜在捐献者的信息后与患者家属进行访谈,访谈主要内容:(1)器官捐献是高质量的临终医疗护理的一部分,是处理遗体的方式之一;(2)器官捐献的社会意义;(3)器官捐献的程序;(4)向家属明确表明器官捐献不会干扰患者目前的治疗。
1.3 访谈时限 从协调员接到信息并与家属进行接触时开始计算,到家属同意或拒绝器官捐献为止;未能明确表示同意或拒绝的案例,以潜在捐献者死亡或病情变化而脱离接触为计算的终点。同意器官捐献的案例中,家属同意捐献到潜在捐献者心跳停止的等待时间不计算在内。
1.4 潜在捐献者一般资料 2010年3月~2011年12月,我们共接触潜在捐献者67例,其中,男性54例,女性13例;年龄7 d~72岁,中位年龄44.9岁。潜在捐献者致病原因(表1)。
表1 潜在捐献者致病原因
2.1 同意捐献者共17例,其中1例由于全身严重感染,无法捐献器官,捐献成功率为23.9%(16/67)。其余16例因为临床状态不达标、病情进展快、与肇事方赔偿纠纷等原因,未能进入到器官捐献流程,捐献流失率为23.9%(16/67),未能器官捐献的具体原因(表2)。
表2 潜在捐献者未能捐献原因
关节轴承主要是由一个有外球面的内圈和一个有内球面的外圈特殊结构组成的滑动轴承.关节轴承一般用于速度较低的摆动运动(即角运动),在支承轴与轴壳孔不同心度较大时,仍能正常工作.
2.2 17例同意捐献者的致病原因 交通事故、颅脑外伤是主要因素,占52.9%(9/17),其次是脑血管意外,占35.3%(6/17)。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及大疱性表皮松解症各占一例。
目前心死亡供者器官捐献(DCD)已成为国际上公认的器官移植供者三大来源之一[3-4],理论上讲,器官捐献应该成为高质量的临终医疗护理的一部分,作为处理遗体的方式之一。但现阶段器官捐献在我国难以开展实施,原因在于群众受中国传统观念影响及对器官捐献还不了解,甚至受到亲友的阻挠,可以说,器官捐献在中国尚处于极其艰难的境地。
器官移植被誉为20世纪最引人瞩目的医学事件之一,也是继青霉素和脊髓灰质炎疫苗发明之后的第三大改变人类生活的重大生命科学进展。但目前器官移植面临的世界性难题就是器官短缺问题。器官需求数量与供给器官数量的比例,美国约5∶1,英国约3∶1。而据卫生部统计,我国约为150∶1,每年都有大量患者在等待器官的过程中去世[1-2]。
表3 潜在捐献者家属对器官捐献的心理认知
冬林,认识你,我要感谢多年好友张笑天先生。那年,身为吉林省作协主席的张笑天,带了一批拟评上首届吉林省文学奖的文学作品,进京请雷达、李敬泽、白烨,以及笔者再研究一下。我们审读后一致认为胡冬林的《青羊消息》为最佳。第二年全国第一届环境文学评奖终审会上,我发现竟没有《青羊消息》,便向主持评奖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先生指出,这次评奖漏掉《青羊消息》是很大的遗憾。会上,同任环境文学奖评委的雷达、李敬泽同意我的看法。根据评奖规则,有三位终评委同时提议、推荐,便可列入评议对象。包括王蒙在内的全体终评委看了《青羊消息》,便一致同意该作品荣获首届环境文学奖。
2.3 潜在捐献者家属对器官捐献的心理认知度调查 67例潜在捐献者家属,58例表示从未听说过器官捐献,2例家属因为亲戚朋友进行过器官移植而了解捐献程序;17例同意捐献者家属中有15例希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救助;不同意器官捐献的家属,其主要的顾虑是不愿亲人逝后手术,希望保留全尸(表3)。
受里下河地区地面真高低、地下水位高等因素的影响,水稻常年病害发生较重,从苗期的立枯病、恶苗病、苗稻瘟,到中后期的纹枯病、稻曲病、穗颈瘟等,整个生育期病害发生多且重;近年来,水稻白叶枯病、细菌性基腐病等呈间隙性暴发。而虫害相对较轻,尤其是迁飞性害虫发生较轻,2010年以来褐飞虱持续发生较轻,水稻螟虫一直轻发生,仅稻纵卷叶螟间隙性重发。
在器官捐献开展的过程中,器官捐献协调员(Donation Coordinator)的作用十分突出,潜在捐献者的发现,家属意愿的征询,信息的沟通交流,捐献全过程的参与,甚至于器官捐献后家属心理的抚慰与关怀,都离不开捐献协调员耐心细致、严谨无私、充满爱心的艰巨工作。笔者作为兼职器官捐献协调员,参与了潜在器官捐献者的发现、家属的沟通协调以及器官获取的过程,深刻感受到在器官捐献的过程中器官捐献协调员对家属的心理活动疏导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选择合适的切入时间与家属沟通,让家属了解器官捐献也是对逝者处理遗体的一种方式,爱心奉献,身体离去,器官延续,也是一种悼念逝者、慰藉亲人的有益于社会的崇高行为。我们的调查显示,86.6%的潜在捐献者家属并不了解器官捐献,当主管医师向家属交待患者病情已无法挽救的时候,稍后的反应就是后事的安排。由于现在器官捐献尚不普及,很少有家属会主动提起器官捐献,此时捐献协调员如何在家属沉浸在亲人即将离去的悲痛之中,代表红十字会,以协调员第三方身份搭起捐献者与医院之间的桥梁,是协调员首先要做的工作。笔者认为,首先要细心观察患者家属的言谈举止,以找到切入点,寻求是否可以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当潜在捐献者的陪伴家属过多时,我们的经验是不要贸然与家属接触,有的家属会怀疑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动机,并怀疑到治疗的医院是否泄露了隐私。我们在介入之前,应尽可能地了解潜在捐献者的病情、家庭成员概况及联系人的基本情况,掌握好协调时机及环境,与捐献者的家人尽可能进行深入的访谈。只要协调员有足够的真诚,同时需要足够的勇气,切实发扬红十字会的宗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将捐献工作逐步引入沟通内容,使家属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和程序。
一是各部门根据特定法案或政策而建立某些融资支持计划或项目,对规划、建设提供大量拨款和低于市场利率(甚至零利率)的长期贷款(一般为20年);二是通过规范再生水用户收费、返还税收等保障项目获取运营收入;三是以具体融资标准规范引导和筛选再生水项目,支持符合政策需求的项目。
在不同意器官捐献的家属中,不愿意亲人再做手术或者怕周围的亲戚朋友不理解,是家属拒绝捐献的主要原因,这是一个社会化的原因,很难仅仅通过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就能解决,而要通过社会宣传及教育的潜移默化,使市民对捐献器官树立正确的认知,才是根治供体不足的基本办法。协调员在其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通过宣传社会上捐献器官的典型事例,以及正面的社会认可宣传材料实证,可以使部分家属转换观念,认识到捐献的意义。本组数据同意捐献的17例资料,开始就同意器官捐献的仅有4例,其余的都是通过协调员以家属的实际感受转化为自己的切身感受,以生命的延续和爱的真诚传递为宗旨,以及提供必要的困难家庭资助,使家属接受器官捐献。
器官捐赠是大爱的延续,每一个生命都是可贵的,人们的传统道德意识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器官捐献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的广泛宣传,医务工作者不懈的努力,才有利于器官捐赠发展。
[1]刘永峰.心死亡供者器官获取伦理及肝移植临床应用[J].中华移植杂志(电子版),2009,3(4):268-272.
[2]沈中阳,邓永林,张玮晔,等.国际肝移植学会第16届年会心脏死亡供体应用会议纪要[J].中华普通外科杂志,2010,25(9):781-782.
[3]Rady MY,Verheijde JL,McGregor J.Organ donation after cardio circulatory death[J].Can AssoJ,2007,176:1735-1736.
[4]J.K.Pine,P.J.Goldsmith,D.M.Ridgway,et al.Predicting Donor Asystole Following Withdrawal of Treatment in Donation After Cardiac Death[J].Transplantatio Proceedings,2010,42,3949-3950.
R471,R617
A
1002-6975(2012)18-1657-03
仲莹(1972-),女,天津,本科,主管护师,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01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