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研究在中国:访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杨河清教授

2012-12-04 07:57孟续铎肖鹏燕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2年10期
关键词:过度劳动者劳动

● 孟续铎 肖鹏燕

由中国医师协会、慈铭体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2009中国城市健康状况大调查》中显示,城市的白领亚健康比例达76%,处于“过劳”状态的接近六成。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的调查数据显示,北京是健康压力最大的城市。在“过劳”或者“过劳死”等词汇频繁见诸报端的时候,学界也开始关注和重视这方面的研究,“过劳问题研究”成为学界的一大新兴研究领域。国外的这一研究领域是否已经形成成熟的体系?中国的研究该如何结合本国国情和特色进行?这些问题的解答对于我国开展这一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此,我们走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杨河清老师。

一、过度劳动问题研究的缘起

问:过度劳动问题的研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

过度劳动现象可以分两个阶段来说。第一个阶段是十九世纪时期,这一现象在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中表现的尤为突出,这在很多文献中都有所反映。但是,那个时期的“过劳”主要体现在体力劳动者身上,他们受到工厂主的压迫、剥削,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是很完善,对工人的保护比较差,“血汗工厂”就是那个时代的典型表现。在这种环境下,“血汗工厂”其实就是体力劳动者过劳的一种表现。只是“过劳”这一词汇还未从科学角度被界定和使用。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一些发达国家逐渐形成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劳动条件相对得到较大的改善,而产业结构也同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个时期的过度劳动现象更多地发生在后发国家,发生的群体也不再是单纯的体力劳动者,而更多的是脑力劳动以及由于心理压力造成的过劳。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过劳问题在日本开始爆发,引起了社会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日本这个时期的过劳更多地发生在办公室人员、白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市场的营销人员、设计人员等群体中。据日本“过劳死110号”机构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其专线电话接待的商谈对象中,以东京地区的200个案例为例,其中白领阶层的受害者占了总数的71.4%,其中中层管理人员又占了大多数。在这一背景下,日本前圣德大学教授上畑铁之丞提出了“过劳死”的概念,此后日本学界开始从各个视角对过劳问题进行研究。

问:对于过劳的直接诱因,日本学界是否已作出回答?

是的。日本学者普遍认为,日本劳动者的过劳问题是在以“减量经营”为背景的经济社会变革下发生的。上世纪石油危机发生后,日本经济长期处于低增长,为了摆脱经济的不景气,日本开始推行减量经营。在这种经营模式下,日本企业以“合理化”为中心开始减少人员,以达成生产的合理化。在这一过程中,正规劳动者被大量裁减,取而代之的是派遣工、零工这样的灵活就业者。如此一来,正式员工的劳动负担和工作压力显著增大,员工越来越难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加班逐渐增多,而且这种方式成为一种常态。于是自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就业人员的总劳动时间逐渐增加。与此同时,劳动负担和工作压力的加大必然导致单位时间内的劳动强度的增加,于是“过劳死”的土壤便逐渐形成。减量经营也从另一个角度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产生了影响,这就是在此背景下,企业纷纷以经济不景气为借口,鼓吹企业的生存困境和面临的危机,促使资本和劳动一体化、企业和工会一体化,企业管理方对职场的专制控制不断强化,企业民主被压制,劳动者不能控制劳动过程,只能听从企业的安排。最后,减量经营还导致劳动力再生产的场所和过程——家庭生活——变得严重扭曲。一方面,由于居住费用的上升,人们的住所离工作单位较远,导致上下班的时间和痛苦程度增加;另一方面,加班时间不断增加,甚至不少企业员工还将工作带回家完成。这两方面共同导致劳动者在家休息、与家庭成员共处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原本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场所开始变质,阻碍了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中国进行过度劳动问题研究的必需

问:您一直在国内推动“过劳”相关的研究,为什么中国现在也需要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从日本和韩国的例子来看,推崇“勤奋和努力”的东亚文化会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产生影响。在国家追求发展和企业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定的措施、方法和制度的保证,社会往往会出现劳动者过劳的问题,其极端表现就是过劳死。中国现在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市场经济机制并不十分完善,虽然国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离真正落实仍有不少差距。特别是国家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更加容易强调东亚文化所推崇的“勤奋、努力”的劳动精神。

从事实来看,我国媒体陆续报道了一些“过劳死”的案例,比如2011年备受关注的“普华永道女硕士过劳死”案、“北京23岁女白领方言过劳死案”等。中国的“过劳”问题在北京、上海等大都市表现得尤为突出。

过劳问题会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日本的研究已经证实。从经济角度来讲,过度劳动的经济效用并不高,对个人和家庭损害很大。此外,过劳还会带来一些间接效应。中国的“过度劳动”问题比日本和韩国更为复杂。一方面,由于高速发展的需要,一部分群体深深卷入市场竞争中,而另一部分人群则游离于市场经济之外,没有什么工作能力,这两种情况在中国同时存在。对后一个问题,学者关注的比较多,形成了如失业方面的研究成果;对前一个问题学界关注得并不多,而这正是过劳问题所存在的环境。然而,随着愈来愈多的过劳死案例被报道,已经显示出中国也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科学、系统化的研究,以促进政府关注这一问题。因此,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拟建立适度劳动研究中心,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化的研究。

问:适度劳动研究中心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当前,中国学者对过劳方面的研究仍然比较薄弱,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建立适度劳动研究中心主要是想进一步推动这方面的研究,尝试整合国内、国外的相关研究资源。我们预计采用的方式包括:定期召开一些学术研讨会,定期对一些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和研讨,定期公布过劳问题这一领域的学术动态,并提出相关研究课题和项目等。

三、过度劳动问题研究与其他相近研究领域的关系

问:有关“工作压力”的研究在心理学研究领域中早已出现,过劳研究和工作压力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是什么关系?

过劳和工作压力之间有某种联系,二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交集,但严格来说二者并非一回事,它们之间有本质区别。首先,过劳和工作压力的涵义不同。过劳是指由于持续高强度、超负荷的超时工作而导致的疲劳状态,这种疲劳既包括生理疲劳也包括心理疲劳,但最终还是要反应在生理健康状态上。而工作压力则指的是一种精神状态和心理体验,虽然也可能导致生理反应,但这种反应必然是通过心理作用反应出来的。其次,过劳和工作压力的成因不同。过劳的成因比较复杂,存在的诱因是超时、超强度的过度劳动,如果没有这一点就谈不上过劳。而工作压力则不必有过度劳动的行为,即使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由于岗位职责或任务的要求,或者职场人际关系紧张等,都可以导致工作压力。当然,过劳和工作压力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是指过劳和工作压力是互为影响的因素,也就是说,过度劳动可以给劳动者带来工作压力,导致心理和精神的紧张;同时,工作压力的存在,通过超时、超强度的工作,也会进一步恶化劳动者的疲劳状态。因此,如果仅仅从工作压力的视角进行过劳问题的研究,显然会以偏概全,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问:过劳问题属于跨学科研究的领域,其涉及的学科大概有哪些,大体上的关系是什么?

“过劳”研究涉及的学科主要包括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医学等。不同学科关注“过劳”问题的焦点并不相同,运用的方法也不同。医学比较关注“过劳”的衡量标准以及“过劳死”的发生原因和过程,法学比较关注对“过劳死”的法律认定及赔偿问题,管理学、心理学更多的从微观层面关注企业内部的管理方式对劳动者过劳的影响,经济学和社会学则更多关注过劳发生的宏观经济、市场、社会因素,以及过劳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等。从日本的研究来看,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对过劳问题进行研究是趋势所在,因为任何一种单一的学科方法都不能完整解释过劳问题,必须通过交叉学科的手段才能全面把握这一问题。

四、日本形成的过劳研究体系

问:日本的过劳研究到现在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是否已经形成比较完善、成熟的研究框架?由哪些内容构成?

日本在五六十年代就出现了“过劳”问题。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从医学角度上明确了“过劳”及“过劳死”的概念。日本的上畑铁之丞第一个提出了“过劳死”的概念,认为过劳死是“被用于与脑血管疾病、心脏疾病等循环器疾病的工作内外认定相关联的社会医学用语,由于过重的劳动,使高血压和动脉硬化恶化,使脑出血、蛛网膜下出血、脑梗塞等脑血管疾病以及缺血性心脏疾病、急性心力衰竭等急性发病,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最终导致死亡的状态”。 前中央大学教授齐藤良夫对过劳的概念进行了归纳,他认为过劳是指“由于活动产生的疲劳不能因为包含睡眠在内的休息得到恢复的状态”。

经历了大约四十年的发展,日本的过劳问题研究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研究体系。综合日本的研究来看,构成该体系的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历史视角研究日本的过劳问题,形成了日本过劳史研究;二是过度劳动的成因和形成机理研究;三是过度劳动的测量体系及测量应用研究;四是过度劳动的预防及法律规制研究;五是过度劳动的后果研究。

问:在各个方面是否有比较成熟的结论?

在日本,过劳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研究结论。

第一,在日本过劳史方面,已有不少学者进行了梳理,其中比较完整的如熊沢誠所著的《过度劳动致死——过劳死、过劳自杀的劳动史》(《働斃——過労死?過労自殺語労働史》),详细介绍了过劳问题的发生及演变过程。

第二,在过度劳动的成因和形成机理方面,研究更为丰富。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分析了减量经营、技术革新、劳动力市场灵活化、经济全球化、工会组织、职场劳动特征等各方面对过度劳动形成的影响,逐渐形成了一致的认识,普遍认为在减量经营和技术革新的背景下,劳动力市场越来越表现出灵活化的倾向,加之全球竞争,使得劳动者在职场中劳动时间不断增加,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同时又缺少工会组织和社会保护体系的支撑,于是过度劳动问题便愈演愈烈。

第三,在过度劳动的测量体系及测量应用方面,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在日本,一共有三种被普遍应用的测量量表,分别为日本产业卫生学会2002年制定的“自觉症状调查”量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制的CFSI(蓄积疲劳症候指数)调查量表、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制定的“疲劳蓄积度诊断量表”。三种量表各有优劣,而第三种量表目前应用最广泛,已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4年6月下发给各个都道府县的劳动局长,作为政府“关于为防止由于过重劳动引起的健康损害的综合对策”的配套方针进行推广。

第四,在过度劳动的预防及法律规制方面,日本学界和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多次修订相关法律,放宽对过劳死的认定标准,使得更多的受害劳动者可以得到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相当于我国的工伤保险)的赔付。在过劳预防方面,除了在《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中做了健康检查和促进的相关规定外,还陆续发布了《关于为了企业需谋求的舒畅职场环境形成措施的指南》、《关于为防止由过重劳动引起的健康障碍的综合对策》等相关规定。

第五,在过度劳动后果研究方面,日本文部科学省疲劳研究班通过计算,得出由于慢性疲劳给日本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每年约1.2兆日元。

问:日本现在关于过劳研究的最热、最新的课题有哪些?哪些大学或研究机构在过劳研究方面比较著名?

日本对过劳问题的研究经历了几十年,目前仍在不断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最近几年过劳研究一个新的发展动向,就是开始研究对过劳自杀这种情况的认定和赔偿。如前所述,日本之前对过劳死的认定一直限定在因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死亡或猝死范围内,但近些年开始尝试对过劳自杀进行工伤法律认定。而在具体操作层面,过劳领域的研究也不断带热治疗疲劳的药品和方法的研究和应用,医院、药物研究机构等纷纷研制缓解劳动者疲劳的药品和治疗方法,从而保障劳动者个体的健康。

目前在日本,对过劳问题的研究以学者和社会机构为主,其中比较著名的学者包括:上畑铁之丞(过劳死?自杀协商中心)、川人博(东京大学)、森岡孝二(关西大学)、熊沢誠(甲南大学)等。比较著名的研究机构包括:厚生劳动省疲劳研究班、中央劳动灾害防止协会安全卫生情报中心、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研究所、劳动科学研究所、疲劳科学研究所、日本产业卫生学会产业疲劳研究会、过劳死律师团全国联络会议、过劳死110号、大阪过劳死问题联络会、过劳死?自杀协商中心等等。

五、中国过劳问题研究的现状及展望

问:目前中国的研究达到了哪个层次?

我国关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一开始,也是学者通过介绍日本过劳问题的相关研究情况,从而开展我国过劳问题研究的。虽然过劳问题的研究至今已有20余年,但由于长时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更注重效率和增长问题,劳动者的过度劳动问题一直是“水面下的冰山”,被掩盖起来。近年来,随着过劳死案例时有发生,社会和学界越来越重视对过劳问题的研究。但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特别是和日本的研究相比,我国过度劳动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各方面的研究尚不成熟。

问:研究这一问题的高校和研究机构有哪些?

从目前发表的关于过劳问题的学术文献可以看到,我国开展过劳问题研究的一些高校和机构包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网能源研究院、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学院等。

问:请谈谈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未来一段时期,过劳研究应当集中在基础理论和研究“瓶颈”方面,重点应包括:第一,“过劳”程度的衡量方面,今后应加强量表本土化的研究,从而开展对我国劳动者“过劳”程度大范围的调研,掌握“过劳”现状;第二,“过劳”的成因方面,通过计量经济学方法计算出不同因素的影响大小,并针对主要影响因素提出对策建议;第三,“过劳”的后果方面,计算出“过劳”给全社会带来的经济损失。此外,政府及其所属的研究单位也应增强对“过劳”研究的重视,为社会治理“过劳”问题做好理论准备,并促进政策的不断进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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