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福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100084)
实验与调查
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成绩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张爱福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100084)
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对我国部分高师院校体操普修课程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调查分析。研究认为,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的考核评价主要侧重于技术与理论的结果性评价,对于平时和能力的过程性评价偏少,评价方法上与新课程指导纲要提出的多元化评价相比,存在单一性问题。建议在结果性评价的基础上应更加强调过程性的评价,评价过程中应注重评价内容的多样性、评价方法和评价形式的多元化。
高师院校;体操普修课程;成绩考核;评价
1.1 研究对象
以高等师范院校的体育教育专业体操普修课程考核评价体系为研究对象,对我国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东北、西北七大地区的7所高等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体操教学大纲的考核评价现状进行调查。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根据研究任务和需要,查阅了近10年来相关核心论文30余篇,收集了7所高等师范院校的体操普修课教学大纲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性纲要文件。
1.2.2 问卷调查法根据本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的,遵循体育科研方法关于问卷设计的基本要求,设计了一份教师问卷并进行了效度和信度检验。从我国七大地区中的高等师范院校从我国设计教师一份并进行了效度和信度检验。关于当前体操普修课程考核评价体系方面,对7所高等师范院校中的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1.2.3 访谈法以座谈、走访、电话采访的形式对7所高等师范院校的体操专家教师进行访谈,吸收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2.1 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
考核内容及比例分配的现状分析
通过梳理各院校的体操教学大纲和问卷调查,我们对7所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学生成绩的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进行了统计分析见表1。
7所高等师范院校对学生成绩考核内容呈现较高的一致性,云南师大两个学期成绩构成有所改变,比例分配上有所差异。2.1.1 平时成绩北京师范大学的平时成绩考核最高占到了30%,云南师范大学为20%,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均为10%,而华南师范大学的成绩构成中则没有平时成绩的考核。平时成绩作为过程性评价的重要一环,对于平时成绩的考核至关重要。整体上,高等师范院校对平时成绩的考核偏少,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2.1.2 理论成绩来东北师范大学占到了40%,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及陕西师范大学理论成绩均占30%,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相对较低均为20%和10%,问其原因,对于理论知识的考核都是书本知识的东西,短期的背诵记忆就能得到高分,考核体现的价值不大,因而对理论知识的考核相对较低。整体来看,高等师范院校对理论考核比较重视,考核比例较高。
2.1.3 技术成绩7所高等师范院校对技术成绩强调的最多,所占比例均在40%以上,体操作为一个技术性较强的基础类体育项目,对于技术的考核放在重点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通过实习回来的大四学生的反馈得知,中小学对于体操技术的开展已是次要的内容。因此,当前把重点放在技术考核上,这一点值得我们探讨。值得一提的是云南师范大学的考核第一学期技术考核为60%、第二学期为20%,每学期的考核重点有所不同,这样既保证了技术的学习和加强,又保证了其他方面的引导和提高。建议其他院校适当的借鉴与参考。
表1 7所高师院校体操课程学生成绩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统计%
表2 7所高师院校体操普修课程理论与技术考核内容及方式
图1 学生成绩评价指标与比例
2.1.4 技能成绩除了华南师范大学的考核为20%,云南师范大学第一学期20%、第二学期为30%;其他5所院校的技能均为10%,对于体操教学基本技能的考核5所院校相对较低,应给予适当的重视。
2.1.5 技能成绩考核内容队列队形指挥和编操带操能力重视最高占到了93.75%,讲解示范达到了87.5%,教学组织能力也达到了70%以上。对于这些能力重视考核,符合中小学体育教师培养的导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保护与帮助考核的重视比例仅占37.50%,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保护与帮助的教学与考核,在保障安全性的基础上使于学生更有效的掌握技术动作,同样有利于体操课更好的开展。
2.1.6 体能成绩只有华东师范大学将其作为了考核内容之一,考核比例为10%,其他院校均为涉及这一内容的考核,原因是对于学生的体能(专项素质)基本可以在技术考核中得到应有的体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技术成绩高低体现了专项素质的好坏。因此,各院校已基本取消了对学生体能成绩这一项的考核,这也是合理的。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整体来看,对于学生的成绩考核主要侧重于理论与技术的考核,即以结果性评价为主,而对于平时和技能的考核偏少,即过程性的评价不足。7所院校来看,北京师范大学和云南师范大学较好地注重了过程性的评价,但北京师范大学对于技能的考核偏少。新纲要中明确指出了注重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做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因此,各院校在结果性评价的基础上应加强过程性的评价。
2.2 体操普修课程学生成绩考核方法的现状分析
2.2.1 理论与技术成绩的考核方法分析新纲要中明确指出要重视评价方式的创新,理论考核应做到开卷与闭卷、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践考核应做到规定考核内容与自选考核内容相结合。通过搜集各院校的体操大纲及教师调查问卷统计分析7所院校的理论与技术考试内容与方式见表2。
理论方面,采用单一的笔试闭卷考试的院校有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及云南师范大学;采用笔试开卷和闭卷结合的院校有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而采用笔试和口试结合的院校仅有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两所,但是笔试仅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新纲要中明确要求理论考核要做到开卷与闭卷、口试与笔试相结合,但是没有一所院校完全按照这一考核要求执行,说明各院校的考核内容与方式还有待于改进。
技术方面,7所院校存在高度的一致性,都采用了规定成套动作的考试方式,仅有华东师范大学增加了规定单个动作和东北师范大学增加了自选单个动作的考试。相对而言,东北师范大学的考核比较合理,符合新纲要提出的在实践考核中应做到规定考核内容与自选考核内容相结合。其他院校在规定成套动作的基础上应增加自选动作的内容,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防止出现身体素质好的学生吃不饱,素质差的学生吃不消的现象。
2.2.2 技能成绩与平时成绩的考核方法分析通过调查问卷和分析7所院校的教学大纲,对于技能考核评定办法都是任课教师通过课堂提问、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实习等几个方面,对学生的完成情况给予评定,而任课教师根据上课出勤率或平时表现进行的评分大多作为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与技能成绩的考核还存在着重合模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具体与细化,使可实践性和操作性更强。
2.3 完善体操普修课程学生成绩考核评价体系的思考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试图完善体操普修课程学生成绩考核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将学生成绩考核评价指标分为过程性评价指标和结果性评价指标,在结果性评价的基础上强调了过程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均为50%。
过程性评价指标包括平时成绩(20%),主要是针对学生的考勤、平时作业、课堂表现、学习态度以及进步的幅度来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能力考核的成绩(30%),主要包括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实习)、学生的评价(包括自我评价及对他人的评价)能力、创新能力(创编操、游戏等)、合作情感(体现在保护与帮助等方面)、科研能力(布置体操小论文等)。
结果性评价指标包括理论考核(20%),结合口试与笔试,笔试开卷与闭卷相结合并结合实践对体操的基本理论知识合理的考核,避免单纯地使学生死记硬背以获得高分的现象;技术考核(30%),技术的考核时,简化传统的规定成套难度动作,增加自选单个动作的考核,这样保证统一性的基础上,关注了个体差异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素质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难度动作,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1 结 论
3.1.1当前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对学生的成绩考核主要侧重于理论与技术的考核,即以结果性评价为主,而对于平时和技能的考核偏少,即过程性的评价不足。
3.1.2评价方法方面,与新纲要中要求的多元化的评价方法还存在单一性的问题,评价指标还存在模糊重合问题,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不够。
3.2 建 议
3.2.1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的成绩考评体系方面,建议在结果性评价的基础上应更加强调过程性的评价,二者各占50%的评价比例。建议过程性评价,平时(20%)和能力(30%),结果性评价,理论(20%)、技术(30%)。
3.2.2评价过程中应注重评价内容的多样性,注重评价方法和评价形式的多元化。评价指标应具体化,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高等师范院校体操普修课程的改革,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体育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的发展。
[ 1 ] 温学军.新基础教育改革下的课程评价[ J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3):1-4.
[ 2 ] 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各类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Z].2004.9.
[ 3 ]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七所高师院校体育教育专业本科体操普修课程教学大纲[Z].200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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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51X(2012)04-061-03
10.3969/j.issn.1674-151x.2012.04.030
投稿日期:2012-01-27
张爱福(1986 ~),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