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沁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原 健
破解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的思考
■ 中共沁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原 健
农村涉纪信访工作的成效是反映农廉工作力度的重要标尺,事关农村发展稳定大局。去年全省开展了涉纪信访“百日会战”,集中解决了一批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干部,推动建立了一套制度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做好新形势下的农廉工作,应该认真总结“百日会战”经验,积极探索破解涉纪信访难题的对策措施。
概括地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是导致农村干部违规操作、群众上访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一是制度执行不力导致思想认识重视不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但在农村,一些重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如:我们要求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执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但有些村仍然存在会议召开范围不到位、签字把关不严的现象;有些村干部在处理集体土地时,私自与承包方签订侵害集体村民利益的合同。制度执行督查和兑现机制的缺失,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引发群众上访。
二是涉农事务管理机制不全导致监督管理难度较大。主要是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各涉农单位在开展涉农事务安排部署、验收检查、资金拨付等工作前,上报不及时,致使县农廉办在全县涉农事务中不能提前介入,对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下令整改。未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捆绑拨付使用管理办法,造成涉农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同一项目资金拨付出现交叉、重复,既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又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致使涉农项目投资效益不佳,引发群众上访。
三是现行体制机制导致纪检干部履职不力。乡镇纪委与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环境有很大差别,他们既要开展纪检工作,又要服务乡镇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作为本乡镇的班子成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兼职搞党建、综治等工作,且都有包片、包村任务,很多工作都需要同级党委、政府和各基层站所、行政村的协助和配合。他们既要查处违规违纪的乡村干部,又担心他们在其他工作中不配合,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务,心理上首先就患得患失,工作上必然会畏首畏尾。乡镇纪委查处问题不力也是涉纪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是农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三资监管乏力。自实行“三资”委托代理以来,乡镇农经站就肩负着对农村财务审核把关的职责,在当前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个别乡镇农经站在审核把关中重记账轻管理、重“有无”轻“真假”,不看真假,工程资金拨付把关不严,致使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工程建设不结算、不验收,会议记录不规范,随意支付工程资金等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引发农村干部腐败的最大风险之一,并进而引发群众上访。
五是农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导致随意履职。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法制意识淡薄,对上级的制度规定不学习、不贯彻、不落实。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领域、上级拨付资金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为达到暗箱操作、收取好处费、随意支配集体资金的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村级报账员、理财组长、乡镇农经站人员,不召开会议、不民主决策、不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故意规避财经纪律的约束,脱离群众的监督,最终因权力失衡引发上访。
农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必须从源头上治理。对此,必须从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多个方面入手,纪检、监察、农业、宣传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关口前移,才可能消除产生信访问题的土壤。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就沁水县的实际,我们在村“两委”换届后,由县纪委牵头,整合宣传、组织、县乡党校和阳光农廉网资源,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就近年来出台的“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民主决策、小型工程招投标等相关文件及《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培训,重点加强县乡农经人员和村干部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培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人员调配,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首先,强化农经队伍建设。严把农经站长选人关,对农经站长原则上实行异地任职,并在现有乡镇农经站工作人员中公开竞选乡镇农经站长;从全县范围内持有会计资格证的人员中,公开招聘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镇农经员。其次,规范“三资”代理程序。对项目的招投标、预算、竣工验收决算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乡镇纪委要建立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最后,加强农经制度创新。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福利发放和办公经费列支的财务制度,积极探索并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实施,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乡镇纪委监督职能。一要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从县纪委和乡镇纪委副书记中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他们能更快熟悉业务、更快进入工作角色。二要强化乡镇纪委查案办案能力。在涉及本乡镇的村干部及驻镇站所负责人时,先由乡镇纪委初核审查办理,这既能提高乡镇纪委的集体威信,又能减轻县纪委的工作压力。三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农经站和小型工程招投标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程序。
四是实行预警防控,遏制农村腐败现象发生。一方面,要建立规范的责任倒查机制。在案件查处时,不但要对被查处的当事人进行处理,还要对纵容违纪干部胡作非为或对某些违规现象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处理。查处到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时,不仅要处理村干部,还要倒查乡镇农经站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预警防控机制。对各村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实施过程进行全程预警。针对应召开会议而未召开会议、应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应入账而未入账、不能支而随意支等一系列违规现象,要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预案,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并及时进行处理、及早进行打击,保证打早、打小、打了。要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变事后查处干部为事前、事中警示干部。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农廉制度执行落实。对涉农资金拨付和使用、小型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不定期和专项检查。重点看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应招标工程是否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合同,村级重大事项是否经过了“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村务公开监督组和民主理财组是否履行了职责。根据情况对不执行农廉制度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在全县干部大会或乡镇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在广大农村干部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