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词“向”和“往”的图式差异考察

2012-10-09 10:21陈晓蕾
海外华文教育 2012年4期
关键词:空间性句法图式

陈晓蕾

(北京华文学院专修部,中国北京100037)

一、引 言

(一)选题价值

认知语言学认为,不同的语言形式必然对应不同的语法意义。形式和意义的匹配关系在意义相近的虚词之间也当有所体现。“向”和“往”就是这样一对既存在交叉又各具特点的介词。有关两者的异同,学界主要是从句法、语义方面展开的,我们认为,句法和语义都是两者意象图式的表现。换言之,两个介词的差异应当可以统一到意象图式的不同。挖掘和归纳两者的基本差异,有助于对它们各方面的差异表现进行统一的解释。

同义虚词辨析是对外汉语虚词教学的重要内容,根据林齐倩、金明淑(2007)的调查,将“向”和“往”混淆使用是学汉语的韩国留学生使用介词时较严重的偏误之一。清楚地认识两个介词的意象图式差异,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也有着重要价值。

(二)研究现状

有关两个介词的共同点,学界主要是从句法层面进行说明的,如都可做状语和补语;做补语时,共现动词在数量和语义上都有限制等。两者的差异则表现在句法、语义等方面,如句法上“向”后可以加“着”,“往”不能;“往”的语法意义与“方向”有关,“向”的语法意义则涉及“方向”和“对象”两个方面。这些已基本得到了学界的认同。在句法搭配方面,吕叔湘(1984)还指出,“往”必须跟表示方位、处所的词语组合,不能直接跟人或物的名词组合;“向”则无此限制。

此外,学界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对介词及共现成分语义特征的描写,如范干良(1990),赵新(2002),方绪军(2004),肖任飞、陈青松(2006),刘培玉(2007)等;(二)从事件结构入手进行的分析,如崔希亮(2004);(三)从意象图式角度进行解释,如李桂梅(2009)。还有学者指出“向”和“往”在语体色彩方面存在差异,如张俐(2001)和庄林(2008)。限于篇幅,我们不做详细介绍。

李桂梅(2009)从意象图式角度进行的分析与本文有着直接关系。她认为“向”形成的是“目标指向”图式,与位移类动词共现时,目标为“位移目标”,具有“行进性”的特点;与行为类动词共现时,目标为“行为目标”,具有“针对性”的特点。“往”形成的是“空间定位”图式,“往”字的作用是“为物体的运动或事情的发展确定一个空间范围”,其图式具有“确定性”的特点。我们认为,“向”的“位移目标”和“行为目标”本质上应是一致的,“行进性”和“针对性”仍是相应的动词本身所具有的特点,且李文未指出“位移目标”和“行为目标”之间的相通之处。“往”后名词确实具有更强的空间性,但“向”并不排斥空间性强的名词,因此“确定空间范围”不应是“往”区别于“向”图式的本质特点。另外,李桂梅(2009)还指出,在表达位移事件时,“向”只能用“动程较长”的动词,而“往”无此限制。但文中所举例证,要么是由于受到句中其他因素的制约,要么是因为所含动词本身为“附着义”动词,均不足以说明“动程”的长短对动词选择与“向”还是与“往”共现的影响。而从文中例句可以发现,是否可与“附着义”动词共现,才应当是两个介词本质性差异的表现之一。

(三)本文语料说明

本文语料均来自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CCL)语料库。为便于统计,我们分别随机筛选了1000条“向”和“往”做状语的语料,本文所要考察的两个介词的基本语言面貌也以此为基础。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比较发现两个介词深层的意象图式差异。两者与动词结合带补语的情况由于相差较远,不在本文的考察范围内。

二、“向”和“往”的图式差异

(一)意象图式

意象图式理论作为认知语言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被广泛地运用到语言研究当中,涉及虚词和句式研究等方面。①认知语言学认为,客观事件首先在人脑中形成特定的意象,进而经过语言编码形成一个个句子。因此可以说,一个句子就是一个意象图式,语言中的句子都是意象图式符号化的结果。语言表达的概念无论多么复杂,都离不开最基本的意象图式。

(二)“向”和“往”的图式差异

介词的意象图式总是与句法框架相关。“向”和“往”所在的句法框架“S+向/往+NP+VP”都可表示主体S向NP的位移或主体S致使其他客体(O)向NP位移,均具有动态性。两者的相通之处可用以下图式说明:

图1

图1中的S、NP、VP分别对应于句法框架中的成分。认知语言学认为,可置于同一句法框架的两个成分必然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这符合语言的经济性。我们认为,在介词“向”的意象图式中,得到突显的成分是NP;而介词“往”图式所突显的对象则是“线性位移路径”VP。NP在“向”的图式中被抽象为“点”,而在“往”的图式中则保留了明显的空间特征(见图2)。

图2

为了表述方便,我们将介词“向”的图式简称为“点”图式,将“往”图式简称为“线”图式。

(三)“点”与“线”的认知抽象度

认知图式中的“点”和“线”都是对现实事物或事件的拓扑结构。我们认为,相比而言,“点”比“线”具有更高的抽象度。

首先,从几何学上的定义来看,“点”是“线”的组成成分,“线”是“点”移动的结果。因此,“线”比“点”具有更为丰富的内容,表达更为具体。

其次,客观世界的具体事物、表达复杂事件场景的抽象概念等,只要其内部的复杂性不是语言表达的重点,都可被抽象为认知上的“点”。而图式中的“线”相对于“点”要具体得多,它仍需保留事件原有的结构性质。如“线”常用于代表事物在客观世界的空间位移路径,而“路径”常常包含事物主体S或客体O位置的改变,还包含动作VP在时间域的延伸;“线”还可用于代表“时间流”,“时间流”也是时间在一维时间域的延伸。可见,图式中“线”的抽象度仍保留着事物本来的性质。

第三,“线”可进一步抽象为“点”,而“点”则不可向“线”的方向进一步抽象。语言中一个名词符号可以代表位移事件甚至更为复杂的事件,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我们认为,由于“向”图式具有突显“点”的特征,它的抽象度比以突显“线”为特点的“往”图式更高。而图式抽象度差异应是两个介词的语体风格有所不同的根本原因。

三、图式成分的不同特征

两个介词意象图式的差异,必然会在各自共现成分的特征方面有所表现。因此,寻找共现成分各自不同的倾向性,是揭示两个介词图式差异的切入点。对于两个介词共现成分存在的交叉现象,我们不做重点讨论。

(一)“(向)NP”②的整体性与“(往)NP”的空间性

通过对语料的观察我们发现,与介词“向”和“往”共现的NP呈现出明显的差异。绝大多数“(向)NP”表现出明显的“整体性”特点。所谓“整体性”,指的是事物可被识解为一个“整体”,进而被抽象为一个“点”的特性。事物的“整体性”得到突显时,其他属性必然成为不被突显的对象。具有“整体性”的具体事物首先是“有界”的,如人、自然界的物理实体等;其次,抽象事物具有典型的“整体性”,因为人们认识抽象事物首先依赖于语言的概括性,而“概括”必然针对事物的“整体”而言。

“整体性”NP在语言中表现为指人名词、机构组织名词、对象义具体名词以及抽象义名词等,在1000条介词“向”的用例中,有926例“向”与“整体性”NP共现。这与李桂梅(2009)的统计结果是一致的。如:

(1)他[向]我们透露,目前各项工作还需7亿资金。

(2)一是[向]省委和省政府做一次汇报;二是成立一个领导和工作班子。

(3)殷红的晚霞里,营员们[向]英雄的遗址深深地鞠躬……

(4)抓往机遇,将有助于我们提前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失去机遇,可能……

例(1)中的“我们”是指人名词,例(2)中“省委和省政府”是机构组织名词,例(3)中“英雄的遗址”是对象义具体名词,例(4)中的“第三步战略目标”是抽象义名词。它们的共同点在于在句中都被视为“整体性”成分。

而“(往)NP”则全部表现出了空间性特性,包括方位词、处所义词语以及方向义词语。其中,方位词有“上”、“下”、“前”、“后”、“东”、“南”等,处所义词语除了地名、机构名等之外,还多表现为名词与方位词的复合形式,如“手里”、“灶台中”等。李桂梅(2009)也指出,空间性强的方位词和短语在“往”的宾语占了绝大多数。我们以下面几例来说明:

(5)如果泛滥的水再[往]上涨,到哪里去栖身呢?

(6)我像个瞎子一样伸开双臂,用脚探索着[往]前迈步。

(7)阿荣住下后,市子[往]大阪发了信。

(8)吉姆将那些粮食拼命地[往]自己的背包里塞,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线。

(9)二人手拉手,相互对视着的脸笑盈盈的,渐渐[往]一起靠拢。

例(5)和例(6)中的“上”、“下”为空间性显著的方位词;例(7)中“大阪”是地名,例(8)中“自己的背包里”为名词和方位词的复合形式,均具有处所义;例(9)中的“一起”表示“靠拢”的方向,同样具有“空间性”。“整体性”和“空间性”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人们的认知能力可将具有“空间性”的处所义词语抽象为一个“整体”,同时也可将仅具有“空间性”的方位词抽象为“整体性”的事物——“点”进行认知,因此介词“向”并不排斥与表示空间义的处所、方位词语共现(其余74例语料中NP均为方位、处所义词语)。只是此时,处所、方位词语也被识解为抽象的“点”。如:

(10)轻舒双臂,[向]上高举,只见吕伟轻轻一蹬,就[向]空中飞去。

例(10)中的“上”和“空中”分别表示方位和处所义,分别被识解为行为动作“高举”和“飞”的参照“点”,自身的空间性未得到突显。

既有“空间性”又有“整体性”的事物是大量存在的,这使得“向”和“往”的交叉使用成为可能。然而对某一个具体的事物而言,其“整体性”得到突显时,“空间性”必然被削弱,反之亦然。而有些事物只能被认知为“整体”,如抽象名词并不具有“空间性”,因此不与“往”共现。

总而言之,“整体性”和“空间性”的对立是语料统计结果显示的“(向)NP”和“(往)NP”的不同倾向性。突显“空间性”的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可被识解为“整体”,但突显“整体性”的事物不一定能被识解为具有“空间性”。

(二)“(往)VP”的位移性与“(向)VP”的非位移、抽象位移性我们认为,“往”图式对“线”的突显,使得VP的“位移性”成为必然。含有介词“往”的1000例语料中,表义大多与“位移义”有关(见表1)。

表1

其中,VP表示“主体S位置改变”的有553例,表示“致使客体O位置改变”的有267例,表示“主体S视线移动”的有106例,表示“言语行为在时间轴上位移”的有66例,另外还有8例表示“抽象位移”。除抽象位移类动词外,其他表示位移性的动词,大多与行为动作有关。如:

(11)他继续[往]前走,登上楼梯,一面仍紧握着我的手,一面招呼先生们跟着他

(12)由于出租车进不来,妙子便和志麻[往]外搬东西。

(13)从帘影间[往]里看去,室内似乎有许多女人走动,……

(14)他[往]下说,把椅子往桌子稍稍挪了挪,声音放得很低,……

例(11)~(14)分别代表了介词“往”用例中与行为动作有关、具有“位移性”VP的几种情况。例(11)中的“走”表示“他”的位移,例(12)中“搬东西”是致使“东西”产生位移,例(13)中的“看去”表示视线的位移,例(14)中“说”本是言语动词,这里与“下”共现,表示“说话”这一行为在时间轴上的位移。其中动词都与行为动作有关。VP表示抽象位移的用例数量很少,如例(15)中的“发展”表示“战争”的状态发生变化,是一种抽象的位移。

(15)根据战争的轮廓,能够明了战争处在什么阶段,预先见到战争会[往]什么方向发展。

与“(往)VP”不同,“(向)VP”则更多表现出了“非位移性”特点。当然,“非位移”性只是相对而言的倾向性。在1000条介词“向”的用例中,VP为言语、行为类非位移动词的用例达665条,表示“抽象位移”的用例有312条,而所含动词既表示行为动作,同时又在句中表达“位移”义的用例仅23条。其中,“非位移”动词包括言语动词、身体行为动词以及给予、取得类动词,如:

(16)傅锡寿还[向]记者介绍了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情况。

(17)渔工亲属们[向]他们鞠躬回礼,并对他们在公祭等活动中所作的努力表示了谢意。

(18)另一方面,有众多的开业测量师行[向]社会提供大量的估价服务。

(19)[向]银行贷款仍得上级部门作担保。

例(16)~(19)中的VP都具有“非位移性”。“介绍”、“鞠躬”分别为言语、行为动词,“提供”和“贷款”分别表示“给予”、“取得”义。我们认为,这与“向”图式突显NP这一点是一致的。由于“(向)NP”在图式中只是一个抽象的参照“点”,那么主体S位移与否、动作VP是否可使S到达NP以及VP的语义方向性等信息,便不是图式表达的重点。而在“往”图式中,“位移路径”是被突显的成分,这一特点决定了介词“往”一般不与“非位移性”VP共现,且所表示的“位移”只能是单向的(靠近参照“点”)。

从语料数据来看,表示抽象位移的动词如“发展”、“过渡”、“倾斜”、“逼近”、“转变”、“集中”等,更倾向于与“向”共现(与介词“向”共现的语料达312例,而与介词“往”共现的语料中仅8例)。动词的抽象性要求共现NP也表达相应的抽象义,因此,NP为“整体性”抽象义名词是此类语料的一个重要特点。如例(20)~(22):

然而,由于WSNs网络的固有特性,如能量供应受限、传感节点存储容量和计算能力有限以及无线链路的不可靠性,满足数据传输的端到端时延要求是不易的。

(20)南昆铁路西段开工,山与海的拥抱从理想[向]现实迈进。

(21)四是纺织经济模式最先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22)而顾客对商品的选择总是[向]物美价廉方面倾斜。

例(20)~(22)中的“现实”、“市场经济”、“物美价廉方面”等都是本身具有“整体性”特征的抽象名词,分别与句中VP位移的“抽象性”相一致。

“抽象位移”动词与“往”共现时,由于受到“往”图式的约束,NP应具有“空间性”;同时,“抽象位移”动词又要求NP在抽象度上与其保持一致,因此,NP仍需具有“整体性”。符合以上两个制约条件的“方向义”词语正是此类语料中NP的共同特点,如例(15)中与“发展”共现的NP“方向”,再如例(23)中与抽象位移动词“延伸”共现的方位词“前”:

(23)谁知它不断[往]前延伸,逶迤盘桓,看不见住宅或庭园的痕迹。

“抽象位移”动词与“向”共现时,要求NP表达相应的“抽象义”,而“抽象义”与“(向)NP”的“整体性”是相通的;但与“往”共现时,要求NP既具有“抽象义”,又要保持自身的“空间性”,这两个条件都满足时,才能与介词“往”共现。我们认为,这应是后者用例数量较少的重要原因之一。

总之,与“位移义”VP共现是介词“往”的明显倾向性,而抽象位移、非位移性VP更多地与介词“向”共现。当然,介词“向”并不排斥位移义VP,相反这正是两个介词用法上的交叉之处。但由于后者数量较少(仅占2.3%),我们暂不作讨论。

四、图式抽象度差异的表现

前人研究指出,介词“向”较“往”更多地用于书面语(见张俐(2001)、庄林(2008))。我们认为,书面语与口语相比,除了表达方面更为严格以外,更多用于表达“抽象”的概念和思想。两个介词的语体使用差异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受到各自意象图式抽象度的制约。上文已经指出,“点”比“线”具有更高的抽象度。我们发现,实际语料也从不同方面显示出这一特点。

(一)“(向)NP”与“(往)NP”的抽象度差异

实际语料显示,“(向)NP”与“(往)NP”相比,抽象度更高。认知语言学认为“空间性”是事物的基本属性。“人”和表示自然界事物的“具体名词”一样,都具有空间属性。但这些名词与“(向)NP”共现时,空间属性却不被突显,而是被抽象为具有“整体性”的“点”。机构组织类名词表现得最为突出,如:

(24)一旦破获,随即[向]法院起诉,对盗版者绳之以法。

“法院”首先应是一个具有空间属性的场所,但在例(24)中与“向”共现时,却表示“起诉”这一行为的“对象”。试比较:

(24)a他们[向]法院起诉。

b*他们[往]法院起诉。

c他们[往]法院走去。

d他们[向]法院走去。(自拟)

例(24)a中的“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性”的对象被突显。由于介词“往”图式要求与“位移”义VP共现,在位移动词的作用下,NP“容纳位移主体”的“空间性”被激活;相对而言,“非位移”动词很难激活机构组织类名词的空间属性。换言之,介词“往”对动词“位移性”的要求与对机构名词“空间性”的制约,本质上是相通的。因此,例(24)b不合法,而例(24)c是合法的。例(24)c和例(24)d又分别突显了NP的不同方面:例(24)c突显“法院”的“空间性”,而例(24)d中的“法院”仍是一个“整体性”的“点”,其“位移义”是由动词“走”来体现的。

就语义抽象度而言,机构组织类词语被视为“整体性”的对象,显然是抽象化的结果;而与“向”共现自由的抽象义名词一般不与“往”共现,是“向”图式抽象度高的另一种表现。

(二)“(向)VP”与“(往)VP”的抽象度差异

“(向)VP”与“(往)VP”相比,也具有更高的抽象度。首先,“(往)VP”的“位移性”大多表示事物在“物理空间”的位移,如表示人物动作行为的动词、“看”义视线位移动词以及表示事物位置改变的动作动词等均与“空间”义相关;少量言说类动词表示“时间位移”;表示“抽象位移”的“(往)VP”仅有几例,而“抽象位移”类动词却可大量与“向”共现。我们知道,空间域和时间域是人们最基本的认知域。相对而言,可较多地表示抽象事物的位移是“向”图式抽象化的一个重要表现,这一点在上文已经指出。

另外,介词“向”和“往”的语料中都出现了少量与“把/将”字句共现的用例。根据张旺熹(2001),典型的“把”字句表现一个物体在外力作用下从甲点转移到乙点的位移过程,而物理空间层面的位移是“把”字句表现位移图式的最底层的结构形式。介词“向”和“往”与“把/将”字句共现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从数量上看,与“往”共现的“把”字句(66例)明显多于与“向”共现的情况(13条);从语义上看,前者更多地表示物理层面位移,而后者未出现表示物理层面位移的情况,而是存在于更为抽象的领域。如:

(25)姥姥把包子[往]桌子上扔,把碟子、碗震得跳了起来。

(26)我把椅子[往]她身边挪了挪,并表达了我真诚的希望,……

(27)“神鹰”已经把犀利的目光[向]高新技术产品的深度、广度延伸。

例(25)和(26)分别表示“包子”和“椅子”在物理空间的位移;而例(27)的“位移”存在于抽象的范围空间层面。我们认为,表达“位移”的不同层面也反映了“(往)VP”与“(向)VP”不同的抽象度。

第三,根据语感我们发现,“附着”义动词如“贴”、“挂”、“刷(涂料)”等一般不与介词“向”共现,比如在下面的句法槽只有“往”可以进入:

张三 往 /*向墙上贴了一幅画。

“附着”一般表示物理空间层面的语义。“墙上”与“向”共现时,作为NP只是一个抽象的“点”,空间义被削弱,因此不必具备容纳“画”的能力。而“往”图式表示事物在具体空间的位移,可以很好地表达“画”与“墙”的“附着”关系。我们认为,这除了说明“向”图式具有更高的抽象度外,还反映出两个介词在表达“位移主体是否到达了终点”方面的区别:“向”即使与位移动词共现,也不强调“位移到达终点”义,而“往”则倾向于表达“位移主体到达终点”,这与终点NP具有容纳位移主体的“空间性”是一致的。

五、结 语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基于对真实语料的统计分析,认为介词“向”和“往”虽然在用法上有交叉,但存在本质的认知图式差异。两者都可用于表达客观位移事件,但“向”图式突显的是NP的“整体性”特征,表达事物“位移”义不是“(向)VP”的必要特征;“往”图式突显的是VP所表示的“空间位移路径”,“空间性”是“(往)NP”必备的属性。当NP既具有可被突显的空间性,又可被抽象为“整体性”事物(“点”),同时,VP又表达“位移”概念时,介词“向”和“往”才具备了互换的可能性。但使用不同的介词时,被突显的成分是不同的。与“往”图式对位移路径的突显不同,“向”图式并不着重表达事物的位移,因此位移主体S(或客体O)是否到达了终点NP,不是“向”图式着重表达的信息。这一差异在两个介词做补语的情况下仍存在。如:

(28)a火车开向南京。

b火车开往南京。(自拟)

“开向南京”中,“南京”只是一个被抽象化了的参照“点”,其空间性未得到突显;而“开往南京”中,由于突显的是“路径”,“南京”可以不必是位移终点。

无论从“点”和“线”图式的认知差异还是从具体的语言成分特征来看,“向”都比“往”具有更高的抽象度,而这一点与两者的语体风格差异也是一致的。

注释:

①详见张敏(1998)、赵艳芳(2001)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②为了表述方便,我们分别用“(向)NP/VP”和“(往)NP/VP”代表与“向”和“往”共现的成分。

崔希亮:《汉语介词与位移事件》,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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