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论道德世界的和解

2012-08-15 00:47张瑞臣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世界观黑格尔义务

张瑞臣

黑格尔论道德世界的和解

张瑞臣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以伦理世界为绝对前提的道德世界和解模式,是对现代伦理世界的现象学考察。现代性道德世界观的和谐是预定的,因而道德意识是以背反式存在的;道德意识这种“颠倒”的存在,即是伦理精神的“对象性表象”存在——伪善。在道德自我的统一中,通过道德语言的中项作用,个体道德的罪过得以宽恕,伦理普遍意识得以现实存在,伦理普遍意识与个体道德行为得到相互承认,达到和解。伦理精神以“理性直观”的形式保存于道德世界之中。

黑格尔;伦理世界;道德世界观;道德世界和解

黑格尔道德世界中的和解,一方面是道德世界的规定与行为、道德自我意识与世界的统一,这种和解是道德自我扬弃的对象在自身中取得合法性的存在,即道德、精神对自身确定性的说明;另一方面是因道德世界的和解而保存的和解精神,这种和解精神作为道德基础的一体化力量,成为克服现代性的文化分裂和社会分裂的主题。

在黑格尔的思想中,道德世界的和解道路是与克服现代性分裂的道路紧密相联的;而且,总体上前者的模式归结于后者的目的性。第一种模式是在其早期著作中“体现为主体间生活关系的交往理性”提供的。黑格尔认为:“对基督的信仰作为对一个历史的个人的信仰并不是以实践理性需要为根据的一种信仰,而是一种基于他人证明的信仰。”[1](71)这一调解模式“是由意志形成的在更高层面上的主体间性提供的,这种意志形成没有强制的色彩,而且存在于需要合作的交往共同体中”[2](47);但这条道路是由哈贝马斯觉察和发展的。第二种解决模式是在绝对的前提下的。“为了调和四分五裂的现代,黑格尔预设了一种伦理总体性,它不是从现代性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而是源于原始基督教的宗教团契和希腊城邦对过去的理想化。”[2](35)因而,在绝对前提下和解的道路是:和谐——矛盾——和解的过程,即道德世界观“设定的和谐”到现实道德世界的颠倒矛盾再到道德世界的真诚和伪善冲突的和解的过程,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直接性”存在到“倒置性”存在,二者克服统一于道德自我——“良心”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的统一之中。

在对现代性伦理特征的论述上,哈贝马斯认为,“道德自我确认的成败”成为衡量各现代性学说的尺规。作为现代性伦理问题论证的先驱,黑格尔在“道德自我意识的自身确定性”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在以直接普遍性的伦理世界为前提下,道德世界观以颠倒的道德意识设定了道德世界的和谐,但其中充满了矛盾,道德自我意识的“实现”就是“形式普遍性”在道德自我中的精神存在,即道德世界的和解。这一努力既要克服现代性的分裂事实,又要将现代性本身的形式普遍性弊病消除在自身内,所以,道德世界的和解不同于伦理世界的总体性以及市民社会的形式普遍性,而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直接确定性的实现。

一、道德世界和解的“绝对”前提:伦理世界

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意识发展史中,“当理性之确信其自身即是一切实在这一确定性已上升为真理性,亦即理性已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时,理性就成了精神”[3](1)。在此,精神就不仅是没有自我意识的实体,而且是将自身呈现于自己之前的本质。因而,“它就是一切人的行动的不可动摇和不可消除的根据地和出发点”[3](2)。由于精神的这种自在而又自为的存在本质,那么,精神就可以在经验中回顾自身的发展环节,并最终在自身直观中达到真理性。而“当它处于直接的真理状态时,精神乃是一个民族——这个个体是一个世界——的伦理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伦理世界里,实体与自我相互渗透而无对立,黑格尔把它当成精神发展的第一个环节,直接性环节。这个环节,在历史上,黑格尔认为相当于古希腊的城邦社会。[3](4)

于是,怀抱对古希腊社会的无限深情和回忆,面对现代性问题而使用哲学语言的自我确证的问题,黑格尔毅然愿意回到古希腊城邦的故乡,并以此为绝对前提而重塑现时代的一体化的力量。这一决断的和解道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一,作为意识到现代性问题并开出解决的“药方”的第一人,黑格尔仍然是在理性自我的主体哲学资源和基础上,操劳“克服以主体为中心的理性”。这也就是说,黑格尔要面对“从自身抽取出来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是否也适用于批判自身本部的分裂”的尴尬。因为,对于黑格尔来说,时代意识走出了总体性、精神自身发生了异化这样一种状况,正是当时哲学研究的前提。[2](24-25)其二,通过对古希腊社会的回忆,对理解现代性自身确认的时空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现在与过去和将来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以至于使得现在负有对过去和将来的双重历史责任。“回忆的解放力量并不是要消除过去对现在的控制,而是要消除现在对于过去的罪责”;“这种回忆症构成了一种解中心化的消解力,用以反抗责任的不断集中:它把仅仅面向未来的现代时间意识加到了现在的头上,使得现在充满了问题,似乎已经成为一个解不开的死结。”[2](18)一种稍纵即逝的现在,以至于从对它过去历史的回忆中显现出它的未来。即是要说明,现时代处于历史普遍性的一体化力量的核心位置。因而,黑格尔以古希腊社会为典范的绝对前提条件,在意识的经验发展过程中又具有存在一般性——伦理世界——的特征:伦理事体——民族和家庭;伦理规律——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伦理元素——个人和实体。①

在此,伦理世界的自我意识的真理就是精神本身,黑格尔认为,我们(研究精神现象的人)是将伦理世界作为精神的直接性的存在本质加以把握,是精神的自在存在。而从意识的发展来看,是“观察理性以前所认识到的那种没经自我(主体)参与的、现成存在着的东西,在这里就是现成存在的伦理,但这种天然的伦理,就其为一种现实而言,既是发现者所发现的既成事实,同时又是发现者自己创造的作品”[3](17)。意识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是“真实精神”发展的第一阶段。因此,伦理世界的和谐是归结于道德世界的和谐的,伦理世界的“和谐”是世界的直接性经验;对此的反思,就构成了“设定”的道德世界的和谐,即道德自我意识的“对象性的表象”存在。这种现实存在是“应该”(彼岸)的。所以,这种基于经验性现实和符合于义务“现实”、个体性的自我和整体性的自我以及自我意识和反思意识的区别的基础上,伦理世界中的矛盾是理性对世界渗透的结果,但这种矛盾并不构成对立,而仍然具有自然性的伦理总体性关系。因此,伦理世界才可以作为“世界”的存在一般,“伦理王国在它的持续存在里就始终是一个无瑕疵、无分裂而完美纯一的世界”[3](17)。

具体来说,伦理世界之所以是“完美纯一”的世界,是在于其保持有世界“一体化”的精神;相对应于个体性的存在现实,个体的自然存在的死亡,标志着精神存在的跃升和整体存在的回归。因为,作为伦理世界的“共体或公共本质是这样一种精神,它是自为的,因为它保持其自身与作为其成员的那些个体的反思之中,它又是自在的,或者说它又是实体,因为它在本身内包含着这些个体”[1](7)。

这就说明,伦理实体的反思自观的力量存在于个体之中;然而,个体的反思是对整体精神的反思。所以,伦理世界中的个体反思并没有生产出构成整体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个体,而只是个体的精神存在提升,同时又是整体精神的保持。所以,黑格尔认为:“死亡是个体的完成,个体作为个体所能为共体(或社会)进行的最高劳动”。同时,这种劳动并没有使个体成为自为的存在,而是在直接性的(精神)意识的面前转变成一种“抽象的否定性”,“它自己本身没有得到任何安慰与和解”。所以,根本上,“毫无力量的和个别的纯粹的个别性也就上升为普遍的个体性”[3](11)。这样,个人就从“非现实的无实体的阴影”发展转变为“非现实的阴影”[3](10,20);而走出非现实的阴影,就要靠伦理行为的破坏力量。因此,可以说个体的伦理行为既是罪过又是其必然的命运。“伦理行为的实现,只是把伦理精神的优美和谐与稳定平衡恰恰因其优美和稳定而具有的矛盾和破坏萌芽暴露出来;因为直接性含有相互矛盾着的意义,它既然是自然无意识的稳定,又是精神有意识的不稳定的稳定。”[3](32)更为重要的是,正是由于自我“自然无意识的稳定”以及“精神有意识的不稳定的稳定”,伦理世界才成为道德世界和解的绝对的前提。伦理世界作为“现实的实体”就是一个民族,而作为一个“现实的意识”就在于作为“个体”的民族公民的自我确定性中,伦理世界的“真理性”就在于“一种实际存在着的和有效准的精神中”。而黑格尔道德世界的和解,就是经验性现实和符合于义务“现实”的“现实统一”。这种和解精神的现实(直接性)发源地无疑就是伦理世界。

二、道德世界观:道德自我意识的“对象性表象”存在

由于在伦理世界中个体自我取得了现实存在,所以,“当初在伦理世界中是单一或统一的东西,现在以分化发展了的形式出现了,但发展了,也就是异化了。”[3](38)这个分化的异化世界就是自我的精神发展的“教化”阶段。教化世界中的“自我”,个别性与普遍性最初的直接统一趋于分裂。因而,教化世界中“普遍性并不具有脱离了自我的特定存在的形式;因而它在这种自我中没有得到具体充实,没有取得积极内容,没有成为世界”[3](148)。没有客观内容的普遍性的自我存在,经历了信仰和启蒙的必然发展,而走向了绝对的自由和恐怖。因而,在继承了把“非现实”的绝对自由认作为“真理”的基础上,它也进入了另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精神的王国。

作为精神世界的辩证发展环节,道德世界的真理观具有颠倒的“先天”特征,道德世界观是“非现实”的认定的结果,道德自我意识与它的现实对象是各自独立和各不相关的。所以,道德世界观的形成是抽象的、规定的;道德世界观的和谐也就是设定的。道德世界观的现实就是道德世界的“存在一般”,是道德意识带着它的实体而直接呈现于自己面前,恰恰是因为这种直接性,乃是一切现实。不幸的是,在教化世界中,精神是带着“非现实的绝对自由的”真理形态而进入另一精神王国——道德世界的。道德世界的“存在一般”形态就是规定的现实、消极的世界内容;在过程上是互相独立的道德和自然的自在和谐与自为的和谐统一为“自在而且自为”的和谐。②于是,道德世界的和谐就有自在存在形式和自为存在形式的和谐;前者的主题是道德意识,后者的主题是道德自我意识;前者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后者是“自我意识本身的终极目的”。[3](130)这样,道德世界的现实及其实现就面临着三个环节的发展:第一环节,道德世界的现实存在,即是概念形态把握的“现实存在着的道德自我意识”;第二环节,道德世界的非现实存在,即是概念形态把握的“对道德自我意识的绝对否定”;第三环节是现实的道德世界观“对象性表象”存在。

在第一环节中,承接“非现实的绝对自由”的真理观,道德意识对道德世界的经验是建立在两种假定的基础上的:“一方面假定自然与道德(道德的目的和活动)彼此是全不相干和各自独立的,另一方面又假定有这样的意识,它知道只有义务具有本质性而自然则全无独立性和本质性。”[3](126)这也就预示着道德意识通过对“自身之外”(自然或幸福)和“在自身之中”(道德自我意识)作为自身环节的克服而成为现实的。首先是道德与自然之间的和谐。这一和谐,“只当意识经验到了它自己与自然的统一时自然才成为考虑的对象”,而这种统一是“包含在道德概念本身之中的东西”,即是道德概念。所以,道德世界(通过道德意识)的自在存在就是“现实”的。这一“现实”,“作为目的的内容,就是幸福,作为目的的形式,就是特定存在一般”。相对于道德意识一般(纯粹意识),这一“个别意识”就是“自身之外”的存在现实。同时,这种外在冲突的消除,又是在道德意识本身中的。这种和谐被黑格尔称为“行动着的自我所固有的一种和谐”,因此,“意识必须自己来创造这种和谐,必须在道德中永远向前推进”[3](128-129)。这样,这两种和谐就是道德世界设定的和谐,并且通过两个公设表现出来;而且,正是在这种矛盾中,作为一种“被思维为存在”的道德意识才是现实的。

然而,在此两种和谐的二者之间并没有相互成为对象,成为“自在而且自为”存在着的和谐。这里首先是道德自我意识既然是不同于其对象的“另外一种意识”,那么,自在而且自为存在的意识就是认同和联系其对象的另一意识。于是,在这里,当初第一种公设里道德与自然之间存在的和谐,现在“这种和谐就被设定为一种意识”。因为,“存在着的东西现在取得了义务内容的形式,换句话说,成了在特定的义务那里的规定性”[3](131)。于是,道德与幸福达成和谐,特定义务取得了“效准性”,意识成了“一个世界的主人和统治者”。在实际行为中,行为着的意识只把特定义务当作直接有效准的对象,因而是现实意识。于是,就有了“没有道德上完成了的现实的自我意识”这样的命题。但是,不完全的道德自我意识同样应给予幸福。所以,在这第二环节中,道德世界观完成了。

道德世界观的完成方式直接决定了道德世界的现实存在。道德世界观的完成,标志着道德世界这一克服了“非现实的绝对自由”自我意识的精神王国的现实存在;标识了道德自我意识的自身确认——作为精神意识更高形态的道德显现在自身面前。同时,在道德世界观完成的最后阶段,“意识把纯粹义务安置到不同于它自己的另外一种本质里”[3](133)。这实际上就是道德与“自身表象中的现实”之间的和谐。这意味着:一方面,“只存在于表象或观念”中的道德自我意识;另一方面,“诚然是不存在任何一个,但另外一种意识却又证明和承认存在着这么一个道德意识”,即道德自我意识的对象性存在。所以,道德世界观是“对象性表象”的现实存在。也即是说,道德世界“先天”颠倒的真理观的现实是道德自我意识的“对象性表象”存在。

三、道德自我意识的“倒置”:道德行为和不纯粹道德的克服

道德自我意识的自足性是由于“自我意识”是自在自为的;同时,“倒置”是建立在“它是为另一个自在自为的自我意识而存在的;这就是说,他所以存在只是由于被对方承认”[4](122)特征的基础上。道德自我意识同样也是双重(性)的“自我意识”,这有双重意味:“第一,它丧失了它自身,因为它发现它自身是另外一个东西;第二,它因而扬弃了那另外的东西,因为它也看见对方没有真实的存在,反而在对方中看见它自己本身”[4](123)。因而,道德世界观现实存在的颠倒——“对象性表象”,蕴含着道德世界观里的矛盾以及道德向自己的反面的转化。

在这里,对道德世界里这个颠倒的运动环节的考察,即是对道德行为的中介和克服环节。道德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自在的、潜在的和谐,反映在意识中则是矛盾的;然而,在现实行动的意识中发生了颠倒,通过道德行为,产生了“由道德目的所规定的现实”,“制造了道德目的现实本身的和谐”。在道德行为的中介下,道德世界中“道德和自然和谐”的合目的性的存在,现在转变成(道德)目的性的存在。所以,在行为中,现实与目的达到统一。但是,道德世界观的道德意识就丧失了自身,而转变成了个体、现实意识。因而,黑格尔认为,它“所要完成的目的就将不是纯粹义务,而勿宁是与义务相反的东西、现实了。”在此过程中,道德行为的现实经验表明,并不存在一个不同于道德意识的自然的存在;而使二者趋于一致的设定中,作为中介的道德行为就转化为“绝对目的”。按照道德行为的概念来说,“绝对义务应该在整个自然中表现出来,道德规律应该成为自然规律”[3](138)。目的转化为现实,道德世界观里的矛盾得以消除,“最高的善得以实现”;只不过,这也是对事情的一个颠倒。

因为,在道德自我意识中,它必定要扬弃它的这个对方,而这个过程又是对于第一个过程的扬弃;从而在对方中看到它自己本身。这一事情的颠倒存在就是“道德转化为它的反面”。这一过程中,正如在第一个环节的中介——道德行为一样,作为纯粹意识与现实意识中项的感性意识成为考察的重点。这个中项,“就是纯粹意识为实现自己而用的工具或器官,也就是所谓欲求、冲动”[3](139)。因为,在道德世界观的第二个公设:道德意识与直接在其自身中的自然亦即感性相和谐中,道德意识是扬弃了感性意识,而与自身相统一的。感性意识成为道德意识扬弃中的现实存在,欲求、冲动在符合理性的行动中实现自己。所以说,道德与自然的和谐是道德意识特定形态的和谐,而这种和谐就是欲求、冲动和它们自己的规定性的内容。在这种自在的和谐形态中,包含着的道德完成是意识上的,因而是对事情的“颠倒”。而事情反倒是道德意识到自身中混进了感性的欲求冲动,而它自己是纯粹的、与欲求和冲动独立无涉的,于是,道德意识就在扬弃了感性意识的目的性存在的过程中,把“道德完成颠倒移置到无限里去”了。道德意识对自身的确定性就在于没有完成的中间状态(不纯粹的道德),而至于道德转化为这一方面,就是对事情的一种颠倒。

道德世界的真理观是与“现实”和“直接性”两个关键词紧密相联的,而之所以出现颠倒的真理,就在于对道德世界观“直接的现实确定性”的观察意识和自我意识的颠倒。道德自我意识扬弃道德行为和感性意识的表象中介,返回到自身的过程,就是克服道德意识的自为存在的“间接性”以及纯粹道德自在存在的“非现实性”,而表明自身真理性在于“良心”、“纯粹的良心”。那么,下面我们就通过对道德意识的间接性真理和纯粹意识的非现实性真理的扬弃,分析道德自我意识返回自身的真理存在——良心。

其一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直接性存在是神圣立法者的间接确证的颠倒。因为在道德意识中道德是没有完成的,但是,道德的本质是在于“完成了的纯粹的东西”;因此,“道德本身是在不同于现实意识的另一本质里,这种本质乃是一位神圣的道德规律制定者或道德立法者”[3](142)。道德自我意识的确认就不是在自身的直接性意识中,而是在于自己之外的“另一种意识”中。这一间接性的证明不过是一颠倒。

其二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现实存在是对现实意识的非现实性的颠倒。在道德世界中“现实”被认作为“现实一般地都只是在其符合于义务的时候才有本质”[3](134)。而现实的矛盾在于:一方面,道德意识只有在道德不纯粹状态(道德与感性的肯定关系)下才有现实性;另一方面,道德意识的现实就要符合纯粹义务,而与感性现实保持否定的关系,那么,道德就只是一种无意识的、不现实的抽象。于是,道德自我意识的直接现实性的确认,就处在现实与非现实、直接与间接性、纯粹义务与现实义务、道德意识与现实意识的颠倒与被颠倒之间。同时,道德自我意识对这种颠倒的、真理观的保持(分别安置),事实上就是“伪善”。

道德自我意识在自身内无法解决这一矛盾、颠倒和不同一性,只好“怀着厌恶逃回自身”;并且“通过这种返回到自身,对象就成为生命”[4](117);返回自身而获得确认的生命体就是“良心”。

四、伦理世界的“理性直观”:道德世界的和解

道德世界观的二律背反,使得道德自我意识“对象性表象”的存在产生了“伪善”,伪善的克服、道德自我自身确认的现实性来自于个别性元素间的承认,直接性来自于道德意识之间的沟通(道德语言为中项);二者统一——“其自身之即是绝对真理和存在具有直接确信的精神”[3](147)——的基础就是道德自我。

道德自我产生自“良心是在自己本身内的自我的自由”,即“良心的自我”。这种自我是道德世界的主体,区别于伦理世界的原子式的个人以及教化世界中反宗教、重功利和争自由的自我[3](148),最重要之处在于:原子式的个人是直接性的抽象存在但没有普遍本质,教化世界中的普遍性是以自我的特定形态存在的,因而,普遍性仍然作为自我意识的一个扬弃了的环节。所以,只有在“作为良心,有了它的自身确定性,道德的自我意识这才取得内容以充实以前那种空虚的义务和空虚的权利以及空虚的普遍意志”;并且,对自身的直接确定性“也就有了特定客观存在本身”[3](148)。道德自我意识在扬弃了道德与自然、道德意识与感性意识的内在分裂和颠倒之后,返回自身,就成了一种具体的道德精神,良心成为义务的现实。这一道德形态从“外在的具体现实”到“自身实现着的道德本质”,是特定形态的道德行为与自身直接统一的道德精神的区别;也正是通过这一分别,这种良心的自我得以义务的现实面目出现。因为,道德行为的实现运动只是单纯作为一种转化,是“由一种存在着的现实变为一种被实行了的现实、由单纯关于对象的知识变为关于意识产物那样的现实的知识的一种单纯转化运动”[3](149)。这种转化使得道德的自在存在转化为道德意识的自为存在,并产生了不同道德实体与纯粹义务的现实之间的二律背反。对于良心,作为行为,“它并不履行这一义务或那一义务,却在认知和实行具体的正义事情”,“乃是清除了这些不同道德实体的那种否定的单一或绝对的自我”。因而,这一良心的自我,就克服了道德世界观二律背反的根据——纯粹义务的现实和现实意识的区别——消融了,这一区别“已经表明自己不是区别,区别归结为纯粹的否定性;但纯粹否定性恰恰就是自我”[3](151)。在良心的自我中,扬弃了道德世界观中的分裂做法,而将道德意识的纯粹否定环节客观化吸收进自我之中,义务就作为良心的一个环节。这样,义务虽然下降到一种“为他存在”,但仍然是本质性存在,是摆脱了抽象意识的直接的现实的东西。

在证明了良心自我作为义务现实的普遍性之后,在这个“公共元素”——行动在其中可以取得持续存在和现实性的实体——之中,它是对自己有所意识的特定存在,所以,它是“受到承认这一精神元素”。良心作为自为的精神元素,具备建构这一公共元素的两个品质——行为持存性和主体性的实体。由于良心是行为的精神实体;对于良心,义务又是现实的;行为的本质(行为作为一种“引义”的翻译)就是自在的普遍的存在,行为就是得到承认从而是现实的。但是,最终克服行为现实和义务空虚性的是良心作为实体的主体存在。在良心这里,事情自身就是主体,所以,它把握的就是由它自身充实的事情自身。

良心在获得了自身的充实之后,并不急于向“伪善”宣战,而是回过头来,对自身的真理加以考察。良心的绝对真理观就是(对义务的)“绝对自由的信念”,再到良心自我的具体真理——“无规律性的信念”,最终在道德语言的中项作用下,转化成“承认一切自我并为一切自我所承认”的“优美灵魂”。[3](164)本诸良心的真理知识,实际上是把不完全的知识当成一种充分的完全的知识,因为这种不完全的知识是它自己的知识。因此,在良心自我中“有效准的东西并不是普遍的知识一般,而是它的知识、它的情况所取得的知识。”[3](159)而良心自我的特定内容“通过自己存在于其中的普遍媒介而变成自我所履行的义务”,这样,空虚的纯粹义务在此得到了扬弃,良心的自在存在就是纯粹的自身等同,并且自身等同又在这种意识中。所以,这一关于知识的状况——对义务的信念绝对自由——实质上反映着良心自我对自身的直接确证。良心的自我确立自身,即是自我行为得到别人承认;然而,得到别人承认的背后却不必然是自我行为的持存。因为,随着良心所履行的特定的义务而同行为意识自己等同的完成,良心自我的行为得到承认的意识的知识就转变为“为他存在”,所以,这种特定行为并不是必然地得到承认。同时,良心又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所表示的只是一个人的自我,而不是它们自己的自我;它们知道它们不仅不受良心的束缚,而且它们必须在它们自己的意识中把它消融掉,通过判断和解释把它化为无有,从而保持它们自己的自我”[3](160-161)。这就明确了“只有那知道其自己的自我本身”才是被承认的东西,并且通过(语言中项)的判断和解释,从而实现相互的承认。

在语言中“一切自我都互相承认为凭良心而行为者”。[3](167)因为,在上文中,我们业已考察了黑格尔对“只有自我意识是被承认了的东西”。现在,我们就具体来看如何通过语言中项实现这种相互的承认。首先,语言在形式上是“为他的、为别人而存在着的自我意识,而这种自我意识是作为自我意识而直接现成存在着的,并且作为这一自我意识就是普遍的自我意识”。其次,语言在内容上所获得的自我,不是教化世界中的分裂的自我,“而是已返回到本身、确信自己、在其自身中确信自己的真理性或确信自己的承认活动、并作为这种知识而被承认了的那种精神”[3](161-162)。所以,作为中项的操作是为了实现“把行为的内容从确定性的形式中转变到保证的形式中”,通过由意识的确定性到意识的自我保证性,“保证意识已经深信它自己的信念是本质的东西”。在这里,经过道德语言的中介作用,道德普遍性就存在于“自我”之中。道德世界观的直接性确认就转变为道德意识的“纯化”的主题。这一点在“优美灵魂”中集中体现出来。因为,良心通过语言的表述,意味着它把“自身设定为纯粹的自我并从而设定为普遍的自我”[3](164)。于是,在自我意识返回自身而走到极点,“对它自身而言它所是的那种东西、以及它认为是自在存在的东西和它认为是客观存在的东西,统统都蒸发消散,成为对这种意识本身而言再也没有根据再也没有实体的一些抽象了”[3](166)。以至于,自我意识缺乏外化的力量,缺乏力量把自己变为事物并承受住存在。

纯化的道德意识,最终虚化为自为的苦恼意识的“优美的灵魂”消逝了。于是,黑格尔意识到还要从现实的意义上,从良心的运动的现象上来解释;同时,这也是要从行为上克服伪善。在良心的自我直接确证性上——“自为存在和它的为他存在之间、普遍性或义务和它之离开义务而返回自身之间”[3](168)的不一致上,首先面临的就是真诚与伪善的冲突;不幸的是,伪善中所蕴藏的不一致既不能通过恶的意识之片面坚持其自身而达到一致性,也不能通过普遍意识的判断而达到一致性。前者使伪善招认自己是恶的;后者不仅没有使得应该被普遍承认的东西表明为一种没有被承认的东西,反而给了恶的意识以同样成为自为存在的权利。[3](168)其次,要消除这一对立,使良心自我之间达到一致,需要引入道德“判断意识”。

判断意识只是一种个别的特定形态的意识,它“把行为从它的特定存在回溯到行为意识的内心方面去,或者说,追溯到个人的特殊形式中去”[3](171)。因而,相对于普遍意识的另一反面的判断意识,也是一种“伪善”。由于对自身特定存在的坚持,判断意识被行动意识承认为与其一样的东西,甚至出现了互相承认的局面。但是,恶的意识在自我表白之后,并没有得到对方的沟通,“它直观地认识到自己乃是这种在对方之中的自我的单纯知识”,而丧失自己的自为存在,并且还丢失在“在坦白认错时已被错意识抛弃的东西”。现在,判断意识成了“一种既被精神遗弃又遗弃了精神的意识”。[3](174)这样,通过判断意识而达到的抽象的统一,也是没有精神的。

单纯把以上两个环节当成单一、相互分离的部分加以考察,势必带来矛盾以及精神的丧失。而双方之间道德自我意识的直接性确认,酝酿和保存了“和解精神”,这也是作为道德基础的一体化力量而在现实分裂世界发生的作用。具体的操作就是,把恶的意识的外化以求自我实现作为整体的第一环节,把“通过判断而对行为进行规定并对行为的个别方面和普遍方面进行区别的知识”作为整体的第二环节。而在第一环节扬弃自身没有得到承认的、特定存在形态中,普遍物得以现实地显现,并在第二个环节的扬弃中从它的外在现实返回于自身,取得其本质的精神存在。于是,这种本真的相互承认的“绝对精神”就是和解,是良心自我的自为存在与为他存在的统一,是普遍物返回自身的纯粹知识。

通过对黑格尔道德世界观、倒置以及良心、优美灵魂、恶及其宽恕三章节的解读,“道德世界的和解”精神现象学是要演绎出道德世界的真理观。道德世界的真理不同于其他世界,内容上在于“精神”,形式上在于“和解”;道德世界的和解是要演绎道德的精神知识。这种和解精神作为道德基础的一体化力量成为克服现代性的文化分裂和社会分裂的主题。

注 释:

① 樊浩教授是将“伦理实体、伦理规律以及伦理元素作为伦理世界的和谐环节,伦理世界作为精神的生命过程”加以论述的(参见:樊浩:《伦理世界“预定的和谐”》,载于《哲学动态》2006年第1期)。

② 这种“设定的和谐”区别于康德道德神学中的“公设”;同时,又要注意通过“自我意识自足体的排除是对伦理情境的存在的最基本的消除”的倾向(参见李幼蒸:《形上逻辑和本体虚无》,商务印书馆,2004)。

[1]黑格尔.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贺 麟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2]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等译)[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贺 麟,王玖兴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 麟,王玖兴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Hegel on the Reconciliation of the World of Morality

ZHANG Rui-chen

Hegel’s Phenomenology of Spirit contains a mode of reconciliation of the world of morality,which takes the ethical world as absolute presupposition.It is a phenomen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 modern ethical world.The modern worldview of morality takes harmony as pre-established,so its consciousness of morality is self-contradictory.This“reversed”existence of the counsciousness of morality is the“objective representative”existence of the ethical spirit,namely hypocrisy.In the unity of the moral self,through the agency of the moral language,the debt of the individual morality is paid,the universal ethical consciousness can get an actual existence,and the acts which contain this consciousness and the individual morality are ackowledged and enter in reconciliation.The ethical spirit is preserved in the world of morality under the form of the“rational intuition”.

Hegel;ethical world;moral worldview;reconciliation of the moral world

张瑞臣,《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编辑(云南 昆明 650091)

(责任编校:文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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