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福宝,张建中,刘晓军
(江西理工大学,江西 赣州 341000)
自辛亥革命以来,儒家思想,特别是宋明时期兴盛的理学,因社会的急剧变化而迅速没落,其价值与思想也成为许多先进知识分子批判的对象。“从‘五四’洋溢浪漫激情的伦理革命到“文革”充满荒诞与严峻的政治批判,戴震的所谓‘以理杀人’成了知识阶层与社会公众鄙弃宋明理学的口头禅。”[1]1宋明理学作为近千年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其本身是有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糟粕,但其中的一些合理思想和人文精神在当代依然绽放着其光芒。
宋明理学指宋明(包括元清)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从狭义上来说,理学主要是指从宋代占统治地位的以洛学为主干的道学,至南宋朱熹达到顶峰的以“理”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其主要哲学思想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天理”包含有道理、规律、秩序、准则、规定性等意思,而“灭人欲”主要是指克己省身。因此,“存天理、灭人欲”就是要防范个人欲望的过度膨胀,追寻维护社会、道德的和谐与美好。二是“格物穷理”的思想。主要指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三是“天人合一”观念。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天人一致,指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另一层意思是天人相通,指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其中“天”并非指神灵主宰,而是“自然”的代表。
人文精神是指人文知识化育而成的内在于主体的精神成果,主要表现为对人的尊严、价值、命运的维护。人文精神包含人性、理性和超越性三个主要元素。宋明理学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有见识的知识分子在思考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时所产生的哲学智慧,它深深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后半期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走势。因此,发掘其人文精神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
“人性”主要精神就是尊重人,尤其是尊重人作为一种精神存在的价值,尊重人的理性价值追求,而“存天理,灭人欲”恰恰体现了这一思想命题。
理学家们注重封建社会伦常秩序的建立,因而提倡节欲以维护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平衡。“天理”反映的是人的理性追求和理性精神,而“人欲”反映的则是人的感性需求。因此“理”就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从某种意义上说,“理”体现了人性,而“欲”只是人的非理性部分。鉴于此,理学家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其中,“‘天理’是指社会的普遍道德法则,而‘人欲’并不是泛指一切感性欲望,是指与道德法则相冲突的感性欲望。”[1]2因此,“灭人欲”就是消除这些不合理、没有人性的欲望。至于“饮食男女”的“人之大欲”,理学家并没有加以否定,并称“饮食男女之欲”为性,性就是天理,而天理则是加以肯定的。此外,“富贵利达、取之有道”也可看作为“理”。二程说:“以富贵为贤者不欲,却反人情。人无利,直生不得,安得无利?”[2]72“富,人之所欲也,苟于义可求,虽屈己可也。”[3]1144-1145主要是指人们追求物质利益是正当的合理要求,但是这种追求不是不择手段、不通人情,而是生财有道、取之有道。
从“男女之欲”和“富贵利达”之欲中可知:理学家并没有对人的欲望加以否定,而是对人的欲望加以区分。理学家的“去欲存理”的道德修养,虽然有其不足之处,但他们在否定的同时又肯定了人的正当利欲追求,对于现今社会中存在的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确有其反思功能。只有在合理性、合理义的前提下追求利益,人们才能保持人的理性,才能达到人文精神中尊重人的要求,进而实现人性与理性的统一。
人文精神的另一个命题就是“理性”。人是有思想、有头脑的,能够思考真理、追求真理,而“格物穷理”思想就体现了这一人文精神要素。从“格物穷理”、“格物致知”上看,理学家要求人们成为理性的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
首先,理学家认为人是理性的认识主体。理学家们的“理”是通过“格物”得来的,而不是从感性直观中得到的。二程曾说:“格物,须物物格之,还只格一物,而万理皆知?怎生便会该通?若只格一物,便通众理,虽颜子亦不敢如此道。”[3]188从中可知,“理”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上帝赏赐给人们的,而是靠人们“格”所得的。一个“格”字就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是人们在认识“理”的过程中主体地位的完美表现,也是人作为理性的认识主体的体现。
其次,理学家们的知行关系也要求人们成为理性的实践主体。不管是二程的知先行后,朱熹的论先后、知为先,还是王阳明的“知行合一”,都要求人们重视“知”的重要性。从某种层面来说,“知”代表的就是人的理性,“行”则是人的实践。理学要求在“知”的理性指导下进行实践的“行”,也就是说“行”必须是有理性的。从这一点上看,虽然理学家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践观,但他们在“格物”的观点中体现出的人是理性的实践主体这一思想是不可否认的。
从“格物致知”到“知行合一”,我们可以看到,宋明理学存在着我们现代社会中的某些人文精神的元素,即人既是理性的认识主体又是理性的实践主体。
人文精神的另一要素就是“超越性”,就是指人可以超越自身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统一。宋明理学中“天人合一”思想就是这个“超越性”的集中体现。
宋明理学中的“天人合一”观念到宋代的张载、二程而达到成熟,张载提出“天人合一”、“人但物中一物耳”的思想,二程强调“一天人”、“人与天地一物”思想。“天人合一”基本上是宋明理学各派的普遍思想,它主要包括三个命题:“一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即肯定人是自然的产物;二是认为人与自然遵行同一规律;三是认为人性即天道。”[4]34具体来说,“天人合一”思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提倡一种人对自然的自然顺应,主张人和自然之间保持平衡、融洽、和谐一致。“天人合一”思想的合理性和深刻性在于认识到人和自然的伦理关系。当人成为理性的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时,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类活动的自由度和发展命运。直至今天,当人与自然的关系恶化而直接威胁到人类自身命运时,理学家们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观点,正体现了人类社会拯救自身命运、对自身的终极人文关怀和不断发展过程中的超越性。
宋明理学中蕴涵的上述人文精神,反映了宋明时期中国古代哲学家的不断进取、不断追求的精神,这种追求精神给当代人文精神建设提供了启示,其蕴涵的人文精神具有跨时代的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的观念不断强化,使得一些人把利欲看的高于一切,穷奢极欲、挥霍无度。遏制贪欲、提倡节俭,构建“节约型社会”成了我国的当务之急。现在我们重新审视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发现其思想对于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中有效地反贪、反浪费和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存天理,灭人欲”主要是指:那些人之常情、人的正常欲望是“理”,均为“存”;而对于贪欲、无节度的欲望是应该灭绝的。因此,我们不应该扩大自己的欲望,要时刻遵守法律规则、崇尚道德。此外,“存天理,灭人欲”给予我们的启示不仅是要戒“贪”,而且要反浪费。节约从某种程度来说就是对自身欲求的节制,“灭人欲”就蕴涵了要节制人的各种欲望的要求。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生态失衡、资源枯竭等许多问题都与人的欲望过度膨胀有关。过度的欲望消耗了太多的能源资源,也造成了国家现有资源的浪费。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现代化建设中就必须节制我们的欲望,走环境友好型发展战略。
宋明理学中“格物穷理”思想对于开启和发扬现代人们的尊知理性精神和理性实践精神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从“格物穷理”、“格物致知”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可以看出,物之理是人们不断通过“格”所得来的,人的知识是“穷物之理”才产生的,人们对物之理的认识不能靠天,不能靠神,只能靠“格物”。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着盲目迷信、不努力学习、学术腐败不断滋长等问题,“格物穷理”思想的时代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人们只要不断的“格物”,就不再会被迷信思想所蒙蔽、被学术腐败所侵蚀。我们经过“格物”来取得知识后,才会更加尊重知识,从而才会产生尊知的理性精神。
宋明时期的许多哲学家在谈到“格物穷理”、“格物致知”时,都会不可避免的谈到“知行合一”,而宋明理学中“格物穷理”的目的是“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的前提是“格物穷理”。“格物穷理”、“知行合一”的时代价值主要体现为人的实践不是盲目的,是在一定的知识指导下进行的,人们的实践不能离开“知”。“格物穷理”、“知行合一”思想彰显了人是理性的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它对当今社会那些盲目蛮干、不讲科学的人具有良好的启发和批判作用,并科学地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天人合一”思想的基本含义是指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各种关系和谐的基础。“天人合一”思想为人们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现代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理论依据和思维模式,同时也有助于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20 世纪以来,人类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人口、生态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所带来的危机在近年来更是有增无减,人口爆炸、土地沙化、资源枯竭、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等问题使得人类陷入了生存的困境。可持续发展思想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而“天人合一”思想对于现代可持续发展观的建立和发展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如张载的“天人合一”、“民胞物与”,二程的“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一天人”等都包含着丰富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都追求“天”与“人”之间的和谐、均衡、统一,都追求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这些思想恰恰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相吻合。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统一的社会,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人与自然相和谐。“天人合一”观认为,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有其自身的秩序;人类是在自然演化中诞生、发展的,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和谐的一体,天人相依、相存;人与自然之间应该和谐相处,在二者之间寻求统一。这些思想与“和谐社会”的观点具有相同之处,可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理论依据和思维模式。
21 世纪是人的世纪,是人类全面对自身关怀的人文精神的世纪。为了更好地贯彻实现人的现代化即“以人为本”的精神,我们就应该融合各方面有利的积极因素,对其加以扬弃。因此,对待宋明理学的态度也应该是把它的思想精华融于现实当中,吸取其合理的精神因素从而形成现代人的思想飞跃。
[1]陈来.宋明理学(第二版)[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2.
[2]程颢,程颐.二程遗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3]程颐,程颢.二程集[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
[4]张岱年等著,苑淑娅编.中国观念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