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预算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预算公开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永兴县积极推行“开门办预算”,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一是积极推行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做好县本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逐步深化”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带头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同步公开本部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考察“三公”经费和群众关注的其他专项经费预算信息,并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予以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邀请县人大参与预算编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实行开门办预算,多层次、全方位与预算单位对接协商,主动邀请县人大提前参与预算编制会审。
三是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主动接受内部监督。财政监督部门不断加大对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编制方法和程序、主要依据以及有关科目、项目的具体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预算编制公开公正。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监督评价。2013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前移至预算审核关口,实现部门预算编制与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同步进行、同步下达,作为预算执行结束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湖南省永兴县财政局监督股)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近日,由京山县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监督局组成检查专班,对该局5个内部业务股室2012年度上级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各类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拨付,是否执行限时拨付制规定;股室对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对拨付的专项资金开展跟踪监督的情况。为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专门制发了专项检查通知,制定了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的具体责任和纪律,采取股室自查和专班重点检查结合的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将此次专项资金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相关股室年终量化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彭章贵 郭重新)
为进一步巩固财政“大监督”理念,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内部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性,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财政部门廉政建设,中卫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和《关于印发2012年财政监督计划的通知》,对有关科室2012年制度建设、资金收付管理、内控管理等8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为搞好本次内部财政监督检查,中卫市财政局采用“四步法”开展内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对被查科室下发《关于开展内部财政监督检查的通知》。二是被检查科室按照 《中卫市财政局2012年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行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三是监督检查科按检查内容对被检查科室进行重点检查。四是检查结束后提交专题报告,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
(李森善)
洞口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为杜绝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中“小金库”的存在,以法纪为准绳,从问责入手,制定六条钢性规定,建立根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保障,其六条规定是:一、凡再私自设立“小金库”的单位,一经发现查实,免除单位一把手的职务。并区别不同情况,追究班子成员责任。对管理“小金库”账务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给予纪律处分。二、凡乱收乱支,截留、挪用、转移财政收入的,一经查实,先免除单位一把手职务,视情节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以隐蔽方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虚列支出,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先免除单位一把手职务,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凡使用“小金库”资金的,一经查实,除如数追缴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五、执收执法单位收入不开票的,一经查实,将直接责任人调离执收执法部门,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凡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年终实行 “一票否决”。
(张光境)
2012年以来,山东省莒县财政局为加强财政投资资金绩效管理,从健全评审制度、完善评审内容、拓展评审范围、提高评审质量入手,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财政投资评审,切实提高了财政管理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益。
首先,健全机制,制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莒县政府印发了《莒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落实了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的工作职责以及评审范围、内容、程序等事项,对财政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评估,对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进行可行性论证、专项核查、跟踪问效管理、经济效益分析,将财政投资评审作为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同时明确了评审报告管理效力,经县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评审报告书,作为核定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实施投资控制、办理价款结算、验收移交各项资产的依据,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报告的管理效力,并通过强化评审监管机制建设作为落实这些机制的有力保障。
其二,加强管理,规范投资评审工作操作规程。为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精细化管理,结合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际,莒县财政局制定印发了《莒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莒县财政投资评审内部操作规程》等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了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化。首先明确了评审工作的实施具体事项,进而理顺了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同时细化了财政部门内部操作规程,确保评审工作不断规范化、精细化。
其三,突出重点,确保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成效。在评审工作过程中,本着“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全面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评审,坚持从工程设计、建设标准、工程造价、工程取费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评审。同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实行项目跟踪评审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及重大事项时,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通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认定。推行工程变更审查制度,对于确需变更设计的,增加投资额在合同价10%以内的,须经承担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财政部门评审认定;增加投资额在合同价10%(含)以上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报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时,严格把关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坚持“先评审,后办理拨款”原则,根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
(蒋光民 卢英杰 刘世强)
河北省平泉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创新载体、稳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涉税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制定了《平泉县综合治税管费实施意见》、《财税大检查实施方案》、《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等系列文件;多次召开调度会听取全县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是协调联动到位。县财政追加预算20万元用于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网络终端和运行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支付。在全县27个涉税成员单位设信息员54名,实行AB岗制,并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制定涉税信息管理制度,对各相关单位应提供信息的范围及涉税信息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定期不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分析当前税收形势,研究税收征管举措,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管理办法。2012年以来,共召开不同规模的联席会议9次,对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是目标考核到位。制定了《平泉县综合治税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成员单位,纳入县督考委年度考核范畴,严格兑现奖惩。对综合治税相关部门提供有效涉税信息直接增加地方税收的,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对未尽职尽责、未按要求提供涉税信息的,负有税收协助义务、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创新载体到位。开展财税大检查,平泉县把税收检查与非税收入稽查、国有资产清查有机结合,“三查”合一,同步推进、不留死角,共查补入库税款2000余万元。开展存量房交易价格论证,由县财政局和地税局牵头,县人大、政协、国土、住建、物价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县所有存量现房进行全面摸底,对各个区域的存量房进行价格评估,以此确定交易合同价格。强化了矿产品税源监控,同时与重庆大唐公司进一步合作,在原有矿产品产量监控的基础上,优化业务流程,突出监控重点,升级监控功能,实现了结果可控、信息共享的效果。
(王 力 卢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