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终极关怀思想研究——以《老子》论“道”为例

2012-08-15 00:49汤新芳
关键词:不争本源道德经

汤新芳

在《老子》中,作为单音节的“道”字共出现了68次,作为复音节的“大道”共出现4次,作为复音节的“天道”共出现2次[1]。 《老子》一书竟有74次论及到“道”,其意何为呢?笔者认为,《老子》频繁地论述“道”,其实是对人类的终极之关切。基于此,我们可以将《老子》一书中的论道归结为终极之道、生化之道和生存之道。

一、终极之道

“终极”可以从理性和信仰[2]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基于理性,人类不断地追问着“我从哪里来,将到哪里去”的问题,这即是人之为人的标尺之一;另一方面,人们对于终极的追问,不能仅限于言说,还必须践行,这就诉诸于信仰的路径。

(一)本源之道

《老子》中,以论道而追问的本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源头,二是根本,三是依据。我们来看《老子》中的论述:

大道废,有仁义。(道德经.第18章)

道常无名。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於江海。(道德经.第32章)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懈。(道德经.第34章)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第38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42章)

道生之,德畜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道之尊,德之贵。故道生之,德畜之。(道德经.第51章)

首先,作为“源头”的终极之道,它是万物的本源,万物皆从道而出。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即是此意。道是什么?“道”即是一,是阴阳的和合,不是在“一”之外另有一个“道”。“二”即是阴阳,是矛盾的对立面,是万物的一体之两面。“三”即是万物,是阴阳和合的具体化,也是道在万物中的展开。基于此,“道”就具有了本源的意义,所以,“万物莫不尊道”。

其次,作为根本的终极之道,它是万物的核心,万物皆以其为尊。所谓“大道废,有仁义”,不是强调回到无仁义的状态,而是强调道的根本性。之所以有仁义显,是因为有了分判,而分判正是基于道的根本性的丧失所致。所以老子言“故失道而后德,失德面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在这里,老子不是批判“礼制”,而是“痛惜”道的根本性的隐没。可见,道的主导性是不可替代的。

最后,作为根据的终极之道,它是万物之为万物的根据,是万物存在的依凭。正是因为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据,所以老子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懈”。在老子看来,万物之所以“不懈”,乃是因为有道的存在,有道作为其终极的背靠。

(二)信仰之道

如果说道的本源性是道从理性方面来叩问人类的本源,人类将自身置于对道的追寻中而获得终极关怀的话,那么,信仰之道则是将道作为人类信仰的对象而加以仰视,从而给人类的生存以终极意义上的关切。我们再看《老子》中关于这一点的论述:

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第1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道德经.第4章)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道德经.第23章)

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道德经.第35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 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道德经.第41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道德经.第48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道德经.第65章)

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道德经.第67章)

由上可见,道不仅仅停留于言说,更契于生存的实践之中,是“做”出来的。正如《老子》所言:“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这里所描述的“上士”、“中士”和“下士”等“闻道”表现,是为了彰显“信仰之道”的不可言说性。所以有“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的说法。也即是说,善为道者,是将道贯穿于实践中去,通过“信”去落实的。在这里,作为信仰之道,其言说性暂且被悬置,取而代之的是对其无限的仰视。通过这种对道的仰视,人类将自我委身于其中,也即“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并在“同于道”的过程中以获得终极上的关切。这是道的本体意义[3]。

二、生化之道

《老子》之道除了具有终极意义外,还有“生化”之内涵。所谓“生化”,是指道的规律性和理则性,这属于道之用的层面。

(一)规律之道

道的规律性,是指“道”体现着万物乃至整个世界的变化、发展之趋势。人类如果能够认识这种规律,并以之行事,则能获得“长生久视”。

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道德经.第8章)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怳惟惚。(道德经.第21章)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25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道德经.第40章)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道德经.第47章)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道德经.第55章)

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道德经.第59章)

首先,万事万物皆遵循“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所谓“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是对自然规律的一种客观呈现,是自然的法则。这种法则贯穿于天、地、人等三界,对天、地、人皆“有效”。

其次,人类可以认识这种规律,并为之所用。所以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之论。“知天下”,“见天道”,即是人类在对万事万物发展规律总结的基础上而获得一种“能动性”。将这种“能动性”运用于人的生存,便可以“几于道”,从而获得“长生久视”。反之,如果违反这种规律,则将堕入“物壮则老”的下场。

(二)理则之道

理则之道,既与法则之道相关,也与其有别。所谓理则之道,实际上是将道贯穿于人的社会发展中,以期作为社会发展的法则。如果说对规律之道的认识更多的是注重个体对自然界的认知,那么,理则之道则更加强调道的社会性。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道德经.第14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道德经.第30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道德经.第31章)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道德经.第46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非道(也)哉。(道德经.第53章)

首先,“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问题。看《老子》一书,人们或许认为老子是一个政治家或一个隐者,这两种看法其实是对《老子》一文的误读,也是对老子其人的误解。通览《老子》一书,笔者认为,老子所主张的,无非是四个字——活得更好,即他关注的是人类的生存问题。无论是从阶级立场的角度还是从纯哲学的角度,我们都很难去否定《老子》对整个人类生存的关注。我们可以从“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等论述中看出“老子”其人、其书的主旨:关注生存问题。“不以兵强天下”则是老子所主张的社会理则。

其次,“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这是“道纪”。人类的生存是个绵延的过程,社会的理则也是如此。理则不是凭空的预设,而是基于实践的检验方才有效。“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不是盲目的“崇古”,而是一种理性的抉择,所以称为“道纪”。而从“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窥见老子的谨慎。人不是单个的独立体,人只有融入社会才能生存。在人类社会这个生活的场所,社会的理则如何,必将关系到这个“场”中的每个个体。所以,只有以道而行,才能真正给个体的生存留下应有的空间,这是老子“脚踏实地”[4]的一面,也是其理性的彰显。也如《老子》所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三、生存之道

(一)包容之道

如果说“终极之道”解决的是万物“从哪里来”的问题,“生化之道”回答的是自然界乃至人类社会的运转问题,那么,“生存之道”则是具体到人的现实生存问题。人的问题是任何宗教、哲学乃至文化所关注的核心,而人的生存问题则是这一核心问题的基点。我们看《老子》中的阐释:

保此道者,不欲盈。(道德经.第15章)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道德经.第16章)

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其于道也:曰馀食赘形。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也。(道德经.第24章)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德经.第79章)

首先,“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所谓“天道无亲”,是指天的无分别、天道的无偏私,这是包容的前提。所以,“天道无亲”是“常人为善”的基石。天道如此,人道亦然。人类之所以痛苦,用佛教的话来说即是有执著,而执著是源于偏私这一人为之分判的。所以对于“自见者”、“自是者”等,老子认为“有道者不处也”。

其次,包容是长久的前提。《老子》中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即是说,只有认识道、体悟道者才能做到包容,而包容又是公正的前提,是免于危险的前提。只有包容,才能与道合一,才能真正获得“没身不殆”。

(二)无为之道

如果说“包容之道”主要从心态上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无为之道”则是从行动上来践行这种关系。无为不是不为,也不是无所不为,而是当为即为、当止即止,似佛教的中道之法,如儒家的中庸之原则。让我们看《老子》所述: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道德经.第9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德经.第37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道德经.第60章)

道者万物之奥……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日以求得?(道德经.第62章)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道德经.第73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道德经.第77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第81章)

首先,“天之道,不争而善胜”。所谓 “不争而善胜”,不是不为,而是当为则为,当止则止,也即“功成”、“名遂”进而“身退”。对于争与不争都不要过于执著,只有如此,方能“善胜”,这即是生化之道中所言的“适度”。

其次,“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所谓“损有馀而补不足”,实际上是一种全局观、整体观、统筹观,生存亦是如此。只有采用“损有馀而补不足”,才能实现与道合,与天地合,否则,“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呢?

再次,“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所谓“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并不是一种神秘的方式,而是主张以道而行。“以道而行”,即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进而深入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这种境界是对终极之道的体现,亦是对理则之道的彰显。这种境界即是以道而行的境界。所以,“以道而行,为而不争”,“以道而行,利而不害”,“以道而行,不争而善胜”。

总之,《老子》一书对人的生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从生命的现象到生活的本真,从生存的前提到生命的境界,皆通过道而得以诠释。对终极之道、生化之道和生存之道的阐释,凸显了《老子》一书对人类终极关怀的关注。以道而行、与道合一,这是我们理解《老子》终极关怀[5]的最佳注脚。

[1]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安伦.理性信仰之道——人类宗教共同体[M].学林出版社,2009:3-4.

[3]徐小跃.对老庄本体论思想的几点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0(12).

[4]荆学民、李旭炎.信仰·宗教·哲学·终极关怀[J].南开学报,1999(2).

[5]Paul Tillich.Dynamics of Faith[M].New York:Happer&Row,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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