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亚,王春光,马逢伯,郑朝沙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体育部,广东 珠海 519085 )
珠海历史悠久,据香山地区考古发掘的磨光石器和彩陶圈足盘、刻划纹白陶豆等文物证实,在距今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珠海地域已有原始人类活动的踪迹,分布在凤凰山脉、黄杨山脉周围和珠江口一些海岛的沙丘、山岗和台地上。
“疍家佬”是珠海的土著居民,也称“水上人”。清代印光任的诗句“村墟易米盐为钞,疍艇提壶酒换鱼”,是对珠海“疍家佬”生活的真实写照。“疍家佬”与客家人、潮人在岭南地区的地位同等重要。但客家人和潮人居住在山区,“疍家佬”则居住在江河湖海边[1]。据历代《香山县志》记载:香山,在春秋战国时期为百越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统一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当时的珠海属南海郡番禺县。汉初,秦国南海尉赵佗兼并了桂林郡、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当时,珠海属南越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灭南越,重设南海郡。其后,珠海属香禺县辖地,直至东汉。三国时期,珠海属于吴国的辖地;东晋至南北朝时期,隶属东官郡;隋朝属于宝安县;唐代属东莞县。据清代陈梦雷的《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载:“香山县,唐为东莞县之香山镇”。至德二年(757),东莞县官府在文顺乡境内设置军事营镇,因其境内诸山之祖五桂山奇花异草茂盛,神仙茶丛生,色香俱绝而取名为香山镇。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设置香山县,隶属广州府,沿至元、明、清三代。在此期间内,香山居民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内陆居民迁徙香山,其中有记载的就有甘肃、河南、山东、湖北、湖南、福建等十余个地域的居民[2]。1925年4月,为纪念中山先生才将香山县改名为中山县,195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珠海县。
珠海民俗文化主要体现在香山文化,也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海民俗文化表现在渔猎文化和水域风情,具有南蛮水网的历史人文气息。与此同时,经过历史迁徙和民族融合,珠海民俗文化融合了中原文化、岭南文化和部分少数民族民俗文化。
原生态文化是指古老文化原型在不同时代通过积淀形成的不同文化形态的迭层和变体,既包含物质文化,也包括非物质文化。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经历了社会变迁、民族融合、种群迁移等社会形态的变化传承至今。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传统体育文化并非原封不动,而是沿着一条鲜明的文化传统主线在传承。在此过程中,传统体育文化不断吸取新内容,与时俱进,常变常新,并始终保持自身鲜明的个性特征。例如,现在我国很多地方举办的端午龙舟竞渡,是带有一定节日喜庆内涵的运动,深受广大民众的喜爱。节日庆典文化是先民一种辟邪驱灾的巫术活动[3]。
历史上,珠海居住着“疍家”和“畲族”两种土人。据顾炎武考证:“壮(族)则旧越人也。”经过历史的沿革,风俗的递嬗,流传下来的民俗文化保留了古越的原生态文化。古越人的生活地区,在岭南的山川和水滩地区。《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载:“越非城郭邑里也,处见溪谷、篁竹、奇石,林中落叶淤积,多蝮蛇猛兽出没,水中充满瘴气。”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经常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由于当时科学技术落后,有些灾难得不到科学的解释和解决,古越人只能以巫术祭祀的方式,把希望寄托于祈求神灵帮助和拯救上。[4]因此,珠海原始的风俗、体育项目带有某种神秘的巫术文化气息。在珠海宝镜湾东壁岩画的发掘中,发现一条堪称完整的龙形,其表现为方形阔口,隆鼻,头角似鹿,龙身蓄势蟠曲,龙尾如鱼尾,龙爪似须,龙目圆睁前视。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是中华民族先人的图腾。珠海宝镜岩刻距今五六千年前的龙形,说明几千年前的珠海祖人们,虽生活在“天之涯,海之角”但也与中原内陆先民一样,以龙为神,以龙为图腾崇拜。[5]
巫文化是原始社会早期由无神论状态进入有神论状态的主要表现,也是旧石器时代中后期人们在万物有灵观念和图腾崇拜支配下,逐渐形成的敬畏鬼神、祈求鬼神等以求保平安、祈福寿的文化形式。《辞海》释巫为“装神弄鬼替人祈祷为职业的人。”巫文化是人们在神鬼观念支配下的一种生存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傩文化直接继承了巫文化中的崇拜鬼神,祭祀祈福,驱鬼逐疫的文化,并具有神秘、古朴、粗犷、原始的特性。《后汉书·礼仪志》曰:“先腊一日大傩,畏之逐疫。”《周礼·占梦》曰:“事傩以占梦”[4]。傩文化的表现形式为傩舞。傩舞起源于上古氏族社会中的图腾崇拜,是一种源于祭祀的原始舞蹈。据《周礼·夏官·司马》记载:傩舞者戴着狰狞的面具,持戈持盾,奔波踢打和跳跃,为驱除鬼疫,求取人生平安,农业丰收。珠海宝镜湾岩刻中的两名带头舞蹈人中,一人高 48.5厘米,从体型分析为裸身有阳具,两肘夹腰,两手外翻,两腿微叉,脚尖外撇,头方有目,带有木质或皮革类面具,左手握拳,右手执一件石斧类器物,为一男覡;另外一名舞蹈者高53厘米,两脚外撇,两腿作马蹲式,头转向左,带有方形面具,左手持鞭状物甩袖过顶,右手外弯成弧形,整个体型修长,动作力度刚劲有节奏,为一年轻美貌的跨步女巫。中华民族原始祭神舞蹈是人类原始宗教和图腾崇拜等远古复杂的思维意识的表现[5]。《周礼·夏官·方相氏》记载:“方相氏蒙掌熊皮,黄金四目,玄表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春秋战国前,巫风大兴,于楚越之之间,其风尤盛。巫风之盛在南方地区不绝如缕,不但盛行于楚上游,且遍及五岭。在甲骨文中“巫”为“人火”。《周礼》记载:周朝巫覡进行的舞蹈和祭祀称“傩”,分为“国傩”和“乡傩”。《论语·乡党》描述:“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巫以招神为主,音乐节奏轻缓;覡以驱鬼为能,音乐节奏强烈。远古时生活在珠海的瓯越居民,崇拜太阳,对世间的风暴、雷霆、波涛、野兽和其他氏族的压迫无可奈何,只能借助巫覡敬神驱鬼来祈祷。因此,珠海地域祖民的巫风异常发达。珠海本地虽没有流传下来的原始巫傩之舞,但在郁南有傩舞的禾楼舞。舞者戴着狰狞的面具,持戈持盾,奔波踢打和跳跃,为驱除鬼疫,求取人生平安,农业丰收。这与宝镜湾石刻中的舞蹈极其相似[6]。
早在5000年前,珠海就有人类活动。当时的珠海已经是孕育文化的边陲重地,是早熟海洋文明的典型代表。据《太平寰宇记》记载:“疍户生于江海,住于舟船,随潮来王,捕鱼为生。”东晋隆安三年(399),江浙一带受压迫的人民在孙恩等人的带领下发动起义。公元411年,起义失败,部分起义军逃亡到万山一带岛屿定居,以下海捕鱼为生。因地域和天然气候的影响,珠海地区海洋资源非常丰富,为珠海的祖人的生存提供了条件并形成了南越人特有的生活习惯和民俗文化风格[7]。
宝镜湾地处南海之滨的珠江口西部。生活在这一带的是越人,属于“百越”族群的一支,称作南越。古代汉人认为越人“居于海上”、“便于舟”。宝镜湾岩画形象地反映了当时南越人的这种生活状况。在宝镜湾藏宝洞中,东壁岩画幅长5米、高2.9米显示南越人用石纺轮和陶纺轮织网捕鱼,用精美的陶器装盛食物,身穿树皮布料织成的衣服,居于海上,住在船蓬。另外,宝镜石岩画有圆形、半圆形、水和云形等图形。结合当地“东日映西日,宝镜照芒卵”的传说,该处岩画被认为是反映海滨日落的景象。在高栏岛出土的大量文物中,有一些石矛、石刀、叉等器物,也反映了远古珠海人的渔猎生活状况[8]。因此,这些考古学资料充分反映了南越人的社会生活面貌。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珠三角地区发现了近百处先秦时期的文化遗址。这些遗址多以沙丘、贝丘遗址为主。很多遗址中堆积了厚厚的蚝壳、蚌壳、螺壳等水生物的废弃物,并有一些动物的骨骼,同时还出土了不少石(陶)网坠。可见,捕食水生物和猎取野物是这里居民的主要生活方式。[8]随着历史的发展,珠海地区逐步形成了以渔猎文化为主的地域民俗文化。
在先秦时期,岭南地区的经济、文化就开始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在战国时期,岭南成为楚的属地。到两汉时期,岭南由汉政权直接领管,中原文化开始大范围传播和影响岭南。东晋年间,珠海便有外来居民的迁入。历史上最早记载大批移民流入珠海是在北宋末年。南宋至元、明、清三代,珠海居民发生了很大改变,大量内陆多地居民由于种种原因迁徙到此,其中有记载的就有甘肃、河南、河北、山东、湖北、湖南、福建等十余个地域的居民。[2]大量移民的迁入促进了珠海民俗文化的变迁。无论是岁时节令、文化传统、民俗习惯,还是儒释道思想的传播,都在民族迁移中相互结合、互相交融。
《史记·秦始皇本记》记载:“始皇推终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历史上,珠海地区的民族素有穿黑色或深色服饰的传统。例如,滨海传统的“薯莨衫”为斜襟布钮的褐色大筒衫,水上人家的妇女还习惯披黑色毡布作为头巾。这不仅与巫傩文化崇尚黑色有关,也与中原秦汉服饰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珠海地区传统巫舞自产生之日起,便流传在香山之间,成为古越文化在南江文化组份中的重要元素之一[9]。
从历史角度看,明末至清代是儒佛道文化与珠海民间文化相互渗透的重要时期。《广雅》记:“醮,祭也。”《广东省地方纪要·第七十五篇·郁南县》记载:“酬神建醮之举,一岁之中,果见不鲜。名曰调禾楼,于夜间进行。”《东安县志》记载:“冬十日,田功告成,村落中各设醮报赛,另建一台,歌舞其上,名曰‘跳禾楼’。”这些相关记载中均提到“醮”。“醮”的本意为祈祷神灵的祭。随着道教和佛教文化传入,“醮”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专指和尚或道士为驱除灾祸而设的道场。现在,珠海二月初二土地诞、三月二十三娘妈诞、二月十九观音诞、四月八牛仔王节与浴佛节、二月十三“洪圣”神诞、二月初三文昌诞等节日活动是道教和佛教文化渗透到民间文化的表现[10]。这些记载充分说明了明清时期儒释道文化已经深入到珠海民间风俗文化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珠海地区的生活习俗发展至民国年间已基本稳定。珠海地域的风俗文化较多地保留了传统习俗的特征,同时也在不断变迁中稳步发展。《香山县志》记载,民众一年四季有不同的岁时活动,如:一月“元日”拜年、“元夕”张灯、“正月”灯节、二月上戊祭灶、三月“清明”插柳、四月“浴佛”、五月“端午”等。《荆楚岁时记》云:“四月八日,诸寺设备以五色水浴佛,共作龙华会。”珠海民间则以舞龙狮为主的巡游活动,以作庆贺[11]。《香山县志》记载:“首插金花操木龙而舞,舁酒随之,有醉至死者。”四月初八这天,珠海地区的庙坛、寺观或宗祠备木龙(柴龙)、醒狮(瑞狮),舞龙耍狮,赛龙夺锦,以祈神佛龙狮显灵,保佑人们健康。此外,四月八的活动还包括庆祝春耕完满结束,向神龙祈福,保佑风调雨顺,祷告瑞狮护卫地方安定,人口康宁,及企望稻谷丰收,六畜兴旺等内涵。《香山县志·舆地下·风俗》载:“五月端阳以粽祀神,龙舟竞渡,画船彩色。县城或数年一举,无岁不然。”明嘉靖《香山县志》载:“端午为粽祀神或采画龙舟,水中竞渡。”清同治《香山县志》亦载:“五月端阳以粽祀神。龙舟竞渡,画船彩色。”香山龙舟竞渡于150至200年前开始,一直沿袭至今。此外,珠海还有元宵张灯观赏的习俗,又称“灯节”。《香山县志》载:“元宵灯火装演故事游戏通衢,舞者击鼓以三为节,歌者击鼓以七为节,又春宵结队彼此酬唱,曰唱灯歌又曰唱鹤歌。”《胡志云·鹤舞盛世源远流长》载:“鹤舞是香山特产,全国除河南省某地有鹤舞外,香山唯独。”鹤歌和鹤舞能在香山世代相传无歇,既源于当地的敬鹤习俗,更在于“鹤”与“学”的乡音相同,取其谐音即有“学立贵群,出人头地”之意。化妆巡游俗称“飘色”、“出色”,距今已有 400多年的历史,是香山县具有特色的民俗文化。它汇集了戏剧、杂技、体育和装饰艺术等相关元素,集物理力学、美学于一体,充分体现了香山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12]。这些民俗活动虽然形式发生了变化,但其寓意和意义在珠海劳动人民的心中始终未改。
民间习俗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珠海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历史文化悠久。有丰富历史积淀的珠海民俗文化是岭南地方人类文化史上的宝贵财富。
[1] 上海书店.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
[2] 刘志强.珠海历史文化行述[M].珠海:珠海出版社,2010.
[3] 熊关.原生态民族文化保护观质疑[J].商业时代,2007,(19).
[4] 叶春生.“原生态”与“活化石”——从“禾楼舞”说起[J].文化遗产,2008,(2).
[5] 李世源.珠海宝镜湾岩画判读[M].广东:珠海出版社,2006.
[6]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编辑部编.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广东卷[M].北京:中国SBN中心,1996.
[7] 叶春生.珠海民俗[M].广东:珠海出版社,2010.
[8] 肖一亭.先秦时期的南海岛民[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
[9] 华志,卢兵.论我国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及其保护[J].贵州民族研究,2010,(1).
[10] 刘耀堂,刘志文.广东省群众文化民俗文化论文集[M].北京:京华出版社,2009.
[11] 政协珠海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珠海文史(第18辑)[M].珠海:2008,(12):21.
[12] 岭南与中山文化研究所编.香山文化——历史投影与现实镜像[M].广东: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