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苗族服饰类型及其文化特征

2012-08-15 00:49田永国
铜仁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苗族服饰图案

田永国

( 铜仁学院 乌江文化产业研究院,贵州 铜仁 554300 )

贵州苗族服饰系统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物态层面,其形式包括三方面,一是衣饰类,主要指用来遮盖身体的物品;二是首饰类,主要指用来增加穿戴者外表魅力的物品;三是装饰类,主要指具有一定涵义的图案和标志。第二个层次是民俗文化的内涵,主要包括生产生活方式,道德伦理、礼仪禁忌、节令习俗、民间技艺文化等。第三个层面是深层心理结构文化层面,主要指政治制度文化、宗教信仰观念、审美价值观念、民族历史心理淀积特征等。在三个层面中,物态层面是外在的表现形式;民俗文化内涵层面,既是民族服饰的展演平台,又是其制作服饰工艺和规范约束所在;深层心理层面既是苗族在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综合文化特质的体现,也是苗族服饰形成、发展和变迁的根本。

一、贵州苗族服饰类型

从民族服饰的维度,可以界定的苗族亚族群有近六十多个支系。因为苗族由“九黎”、“八十一”部族始,从未形成强大统一集团,再加上从长江流域迁徙到西南过程中分崩离析,使得苗族服饰发生变迁。纵观全国少数民族服装变迁史,民族服饰复杂而多样,其变迁呈现出男快女慢的态势。因此,近现代男装很难找到具有明显民族特色标志的服饰,而女装依然保持悠久的传统民族服饰文化特征。鉴于此,我们下面划分的苗族服饰类型均以女式服饰的民族特色为参考对象。以此为依据,杨正文将贵州苗族服饰类型大致可以划分为十三型八十一式[1]170。但是,我们考虑到黔中南I型和Ⅱ型只是黔中南型的亚类型,故将二者统称为黔中南。这样,贵州苗族服饰类型就可更加简洁地划分为十二型八十一式:(1)湘西型。这种类型以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及湖南凤凰和花垣三县苗族女装为标本,又可细分为凤凰松桃式、三穗式、古装式、月亮山式;(2)清水江型,以台江县、剑河县、雷山县、凯里市、黄平县为中心区域。若以居住在清水江沿岸的苗族女装为标本,又可细分为施洞式、革东式、革一式、黄平式、台拱式、西江式、巫门式、柳川式、高丘式、稿旁式、贞丰式、久仰式、六合式;(3)短裙型。这种类型集中分布在雷公山区域。该区域妇女挽云髻,著短裙甚至超短裙,以裙为标志。该类型又可分为大塘式、舟溪式、久敢式、杨武式;(4)月亮山型。集中分布在贵州榕江、雷山、丹寨、三都等县交界的月亮山区域。该类型的苗族女装还可分为雅灰式、八开式、高隋式、平永式、岜沙式、加鸠式、加勉式、高增式、融水式;(5)三都型。主要分布在三都普安地区;(6)丹都型。集中分布在丹寨和都匀地区。该类型的苗族女装还可分为龙泉式和坝固式;(7)罗泊河型。主要分布于福泉市罗泊河和黄平县重安江地区,可细分为罗泊河式、重安江式;(8)贯首型。以贵阳花溪、乌当和清镇部分乡镇,以及罗甸、平塘和广西交界一带区域为中心,可分为花溪式、乌当式、坪岩式、德峨式、麦格式、鲁沟式;(9)黔中南型。又分为Ⅰ型和Ⅱ型。其中黔中南Ⅰ型以贵阳、惠水等县及云雾山周围区域的苗族女装为标志,可分为高坡式、大坝式、云雾山式、中排式、摆榜式、广顺式、摆金式;黔中南Ⅱ型,以贵州省中部惠水、罗甸、长顺、安顺、镇宁和紫云等县区域苗族服饰为标本,可分为鸭寨式、董上式、关口式;(10)安顺式。以安顺市为中心,遍及普定、平坝、清镇和长顺等县市,可进一步划分为高寨式、华岩式、河坝式;(11)乌蒙山型。以乌蒙山周围的黔西北、滇东北区域为中心,包括甘河式、威宁式、武定式、燕子口式、六冲河式、大方式、陆良式、镇雄式;(12)川黔滇型。这一类型的苗族服饰覆盖面最为广泛,从贵州中部以西一直延伸到云南迪庆、保山甚至中缅边境,可分为摩尼式、分水式、寨和式、阿弓式、滑石板式、江龙式、织金式、乐旺式、西林式、丘北式、洒雨式、文山式、开远式、金平式。

从以上划分可以看出,贵州苗族服饰体系枝繁叶茂,复杂而多样。这显然与苗族各分支在历史进程中“生境”的不断变化密切相关。近现代,由于各民族文化冲撞与交流融合,加上外来强势文化的入侵,多种因素促使苗族心理发生改变,服饰的象征功能、信仰功能、民族认同、民族记忆功能逐渐减弱,趋向于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服饰文化功能发生了重和、转换和变异。

二、贵州苗族服饰文化的特征

(一)服饰图案具有历史记忆特征

贵州苗族历经岁月沧桑变化,在时空辗转腾挪磨练中,永远腐蚀不了的是苗族对祖先的追寻,是那一段段严峻冷酷而又充满激情的刀光剑影的历史,是那一程程披星赶月的迁徙路途。他们把它铭刻在心里,通过服饰进行了记载。

黔东北松桃苗族的“骏马飞渡”、“江河波涛”图案,苗语谓之“大迈档务”或“大迈长务”,隐喻苗族飞渡黄河,驰骋中原,经历无数千辛万苦,大风大浪来到森林茂密的西南,山高谷深的贵州。

“天地”、“山川”、“田园”、“城池”,是居住在乌蒙山为中心的黔西北威宁、赫章,黔西南的普安,以及滇东北的彝良地区的“花苗”服饰图案。因为该区处于云贵高原的主体,花苗生存的环境“高寒”,衣料用羊毛和麻。衣服款式男女一样,花纹均是大块对称几何图形。这种衣服与苗族古歌叙唱中的古代苗族领兵打仗首领格炎尤老、格蚩爷老的战袍十分相似,苗语称之“撮鲁”(花衣)。每方图案四周镶红黑毛线织成的锯齿纹、螺丝纹、波浪纹,中空留白,再饰以菱形纹,菱形纹内织斜方格纹。肩部为较宽菱形纹区,织以流云。每方图案,上为“天”,下为“地”,左右为“山川”,中心为“田园”。每一方图案都是苗族战斗的一面旗帜。“城池”图案在其“劳搓”(背牌)上。背牌是背部装饰品,是一长方形编织工艺品,由刺绣、蜡染、挑花工艺程序编织而成。整个“城池”图案,用菱形纹、锯齿纹、凸字纹、雷纹等有机巧妙组合成。城池有城墙、街道、角楼、守兵。标准为三道绣纹,与苗族古歌“格蚩尤老(蚩尤)练兵场上花三道”[2]170相契合。

“蚩尤印”是贵阳高坡苗背牌图案。背牌由七色彩丝线挑绣而成,黑布底,四方形形状,前后两块牌,用布或丝绸连接,前小后大。背上背牌由三块不同图案拼成,中间一块为背牌心四方形,在其中部是三角形或八角星(另有“井”字形的),还有两个交叉状的四方形围边。整个图案宛如一方印签,苗族称之为“蚩尤印”。传说中,蚩尤在“逐鹿之战”中战败,向南迁徙过程中,战事频发,为避免误杀,在每个苗民背上盖上“蚩尤印”以便于识别敌我。

“江河”图案一般见于苗族的百褶裙上。苗族把饰有“江河”图案的百褶裙称为“迁徙裙”、“三条母江裙”或“七条江裙”。“迁徙裙”为老年妇女所穿,裙面上绣有八十一根横线,分为九组,每组九条,以示不忘他们是蚩尤的“九黎八十一兄弟”的裔嗣。“三条母江裙”表现了苗族祖先迁徙经过的黄河、长江、嘉陵江。“七条江裙”是纪念苗族先辈趟过的七条大江大河。

“兰娟衣”更是黔东北苗族妇女迁徙历史的血泪记载。在苗族民间传说中,“兰娟”是一位苗族女首领。在带领苗族同胞南迁过程中,为了记录整个迁徙的历程,她千思百虑地想出了用彩线记事的方法,趟过黄河,就在自己左袖上缝一根黄线;渡过长江,就在自己的右袖上绣一根蓝线;涉过洞庭湖,就在自己衣服胸前刺一个湖泊图案;跋过一座山,就在彩线上做一个标记。随着路程的遥远,衣服上的记号也越来越多,从衣领到裤脚都布满了纹路,到了武陵山定居后,“兰娟”重新整理记录,用七色彩线精巧绣制了一套“花衣”,作为女儿嫁妆。从此,苗族姑娘们纷纷效仿,一直沿袭至今。

苗族服饰生动而形象地再现了苗族的族源史、战争史、迁徙史,反映了苗族生存、发展、壮大、战争、迁徙、定居、自强不息的过程。只有到解放后,苗族同胞才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到了改革开放的今天才逐渐迈上小康之路!在苗族服饰的花纹图案中,我们仿佛听见他们诉说:“我们是谁?我们从那里来?我们到哪里去?”苗族同胞以针为笔,以线为墨,把他们的英雄史诗,刺绣在他们的服饰上。故,有人将苗族服饰称为“穿在身上的史诗”。

(二)服饰图案呈现了原始宗教性特征

在过去,人们的生产活动以采集、捕鱼、狩猎为主。这种生产方式对自然的依赖性极大,从而决定了人们对自然界的畏惧感,继而形成了“万物有灵”的宗教意识。苗族在服饰中把这种原始宗教文化意识表达得酣畅淋漓。地处苗族聚居腹部的台拱、施洞、排羊和雷山县的西江、榕江、三都、黎平等地苗族刺绣图案,囊括了丰富多彩的动植物形象,既有鸡、鸭、鹅、锦鸡、画眉、白鹤、燕子、鹭鸶、翠鸟、猫头鹰、喜鹊、麻雀、水牛、黄牛、犀牛、狮、虎、象、猫、狗、猪、鹿、羊、马、兔、鼠、穿山甲、猴子、鱼虾、泥鳅、龟、蟾蜍、螃蟹、水獭、青蛙、蜈蚣、蚯蚓、蚂蚁、蝴蝶、蜜蜂、蚱蜢、蚕、田螺、贝壳等常见的动物形象,又有龙、凤凰、麒麟等神灵怪兽,还有菊、荷、石榴、葫芦、向日葵、鸡冠花、蕨菜、辣椒花、桃花、李子花、梅花、荞花和山野水中不知名的花卉植物体。这些图案把写实和写意结合在一起,把动植物独特造型和典型优美特征组合在一起,把人性、兽性、灵性、神性、魔性、鬼性、巫性及各种超自然特性组合一体,通过织、染、绣等各种工艺技法,达到和谐统一。从中我们能够隐约地窥见苗族天、地、人合一,人兽不分、人兽互变、人兽共身、人化物、物化人等巫教混融的原始思维。因此,在苗族服饰图案中,不仅有着“万物有灵”的宗教意识,亦有明显的巫鬼印记。

总之,贵州苗族服饰体现了一种“泛宗教化”思想。人的一生一世,世间万物均打上宗教烙印。凡先祖老辈,都羽化成仙;凡树木花卉无不化为琪花、瑶草、玉树;凡鸟兽虫蚁,无不成仙成精;凡风驰电骋、云起雪飞、日东月西、鸟啼花怨等自然景象无不感悟巫心仙性。民族服饰通过象征写意诠释了原始宗教理念。宗教是源,艺术是流。因为“象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全民族的宗教的世界观”[3]136。象征是宗教的表现手法罢了,服饰只是其中的一种具体形式而已。

(三)人生“仪轨”的文化性特征

人的一生,是一个逐步社会化的过程,出生有出生礼俗,成年有成年礼俗,恋爱、婚姻有礼俗,到他撒手离世,还有丧葬礼仪。服饰伴随人的生命历程,礼俗也同样如此。

诞生礼仪表示婴儿脱离母体进入家庭社会。在苗族理念中,给新生婴儿第一次换装,称为“人鬼划界”。新生婴儿刚脱离“鬼界”进入“人界”,阳气不足,为了今后健康茁壮成长,必须经过祈福贺吉,驱邪除瘟,壮其“阳气”,镇其“鬼气”,才能长留“阳界”。

成年礼仪是男女生理性成熟,“具有繁殖能力”的标志。在我国古代,男子必须行“冠礼”,女子必须行“笄礼”,才算成人。贵州苗族沿袭了此风尚。贵州清水江一带苗族少女,十二岁以下都在头顶挽一小发髻,不留长发,而十三至十六岁则留长发,皆挽于头顶,并戴围上“圈帽”,定婚或结婚都不再戴“圈帽”。黄平、施秉、凯里苗家女性,从十余岁到婚前,皆戴平顶褶曲帽,帽中央留小孔,挂寸许几根彩色丝线,帽边绣红色花边,结婚后,改戴无底或半底覆额褶曲帽,外扎紫色头帕。丹寨龙泉苗族女性,未婚束发挽顶,结婚后,发髻蓬松下塌。松桃苗族女性,未婚则垂单辫于脑后,包头发时,发髻盘于头顶,已婚,发髻盘脑后,并绾以“银笄”。丹寨杨武苗族女性,未婚挽髻高于头顶,已婚挽平髻。织金青山一带苗族少女,每逢节日节庆,背上背小孩裙带在“花场”炫耀,以张显自己性成熟。

进入恋爱时期后,苗族青年男女服饰注入了制作者、穿着者和所有者的灵魂与情感。在雷山与台江交界地区,苗族姑娘接受心仪小伙子求爱后,把自己穿的绣花衣送给对方,而男方必须当众脱下上衣作为交换。在凯里挂下、台江九摆、雷山西江,苗族在结婚当晚,要将双方互换信物衣物等原物奉还,表示从此是一家人。六枝陇嘎苗族别有情趣,有情人或已婚男子,在节日节庆时,必须佩带情人或妻子的花围腰。围腰上有四十七个鸟眼纹,四十七个小云纹,下半部为四块正方形小桃花,花纹上点缀“惹仁米”的小珠子,有的镶缀铜铃。围腰戴得越多,表示爱情越深。出门在外看见围腰,如同看见情人、妻子一般。如果情人、妻子死后,要永远保存桃花围腰,直到去世,用之陪葬,以示“走完一生,还有来世”,即使到阴间两人也做并蒂莲。贵阳高坡苗过去有“射背牌”以作“来世婚”的习俗。每逢“四月八”,当地都要举行此活动,参加活动的几对青年男女是彼此之间的恋人关系,但可能属于同一氏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成婚,就如同今天所说的“苦命鸳鸯”。于是,在节日期间相约去射箭坡“射背牌”,以表示断绝爱情关系。首先,双方各自对天射三箭,洒泪对天盟誓断绝爱情关系。然后,男方瞄准女友背牌射三箭,女方朝男方简裙射三箭。射完后,女方献一块背牌给男方,男方把红腰带交予女方收藏,依依惜别,活动结束。当他们辞别人世,要用彼此信物陪葬,表示阳间不能结婚,死后阴间成双[4]32。这是一段超越时空、超越氏族、超越物质现实的哀怨爱情,他们彼此之间用民族服饰作为生死恋的情感纽带来维系。可悲!可壮!

在婚姻礼仪中,苗族服饰更是大放异彩,彰显其民族礼俗文化。在贵州三穗的寨头、巴治一带,苗族在解放前出嫁时必须穿草鞋,一方面预测婚后命运,另一方面防山间坡陡路滑,以免摔丢灵魂,不能生育。出嫁前,请寨上儿孙满堂的老人用糯米草编织一双草鞋,新娘穿上来回往返一趟,查看草鞋的尖部、中部和后跟磨损情况,预测新娘婚姻一生的灾与福、乐与悲,知道今后如何规避灾险。清水江苗族结婚有个禁忌,结婚怕下雨,认为老天落泪,最不吉利[5]116。但贵州是“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尤其是春、夏两季雨水最多。新娘出嫁都必备纸伞,以作障面之用。但遇上大雨,新娘走山路不免淋湿衣襟,夫家认为老天发怒降罪,那婚事就告吹了。所以,新娘只要湿了衣裙,马上就返回娘家,不再肯嫁。

在苗族生死观念中,生与死不是截然对立的矛盾体,两者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互为否定的关系。生与死是相互和谐、相互连通、相互融合的关系。人的一生不是单程道,而是在生与死之间无限循环。生与死不是两个孤立的隔离世界,而只是生存方式的转换,生存时空的转换,生存世界的转换。生是生,死也是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无限循环。生与死都是永恒是苗族的生死观。在台江反排、施洞一带,老人死后,要替老人剃头、洗身、梳发、换上寿衣、寿鞋。女性寿衣,大多数为青年时的盛装。包头帕、裹腿、步鞋大都新制。陪葬银饰品视家境而定。死者穿衣时,衽的方向、裹腿方向与生前相反,以示生死有别。男性寿衣多生前由子女准备,与常服无异。送葬时,在前引路的孝子砍牛刀,并要挂一双草鞋,象征死者灵魂在认祖归宗道路上走路不会滑倒。既然都是喜事,所以有歌丧,即在整个丧葬过程,击鼓唱歌或“绕尸而歌”。此外,还有舞丧,以使老人灵魂得以超脱人生之苦,得以回归祖宗,得以永恒存在。

总之,苗族服饰在人生礼仪中变化的轨迹,体现了苗族的“天地万物,以人为贵”的人文关怀精神。无论是新生婴儿,还是去世的老人都需等同对待,同等尊重。人是终极关怀的对象,神、灵、物均为生存的人服务,体现了苗族传统文化的灵魂观和生死观,也体现了苗族文化“生命一体化”原则。一代代人形成独一无二的链条,上一阶段生命被新生生命保存。祖先灵魂又返老还童在新生婴儿身上呈现。现在、过去、将来没有明确的界线。祖先与新生儿生命循环不绝。此外,还体现了凝聚血缘氏族,繁衍宗族的苗族传统文化。四种礼仪都是以宗族为单位举行,目的都是为了宗族发展绵延,体现了苗族文化的原始而封建的爱情婚姻观,也体现了苗族豁达、乐观积极向上的个性特质,更体现了苗族文化传统道德伦理。

三、结语

贵州苗族服饰是贵州民族文化复合体系中一个支系的体现。从服饰社会学维度而论,它是贵州民族生产生活方式、民族道德伦理观、社会制度结构、民族宗教信仰的表征;从服饰生理学维度而论,它是民族适应自然生境,调适民族生理特征的外在展示;从服饰心理学角度而论,它是民族设计心理、着装心理和评判心理综合的心理特征表露;从服饰民俗学视角而论,它是民族民俗惯例和禁忌的表征;从服饰艺术学角度而论,它是服饰原材料选择、制作、加工等环节组成的艺术品。贵州苗族服饰无论其款式、色彩、纹饰及装饰品和穿着方法的多变,皆是衣不在衣而在意,纹不在纹而在文。它采用寓意、比喻、象征或谐音的手法以物寄情,形式朴实内敛。苗族服饰把贵州高原点缀得五彩缤纷,使人畅想,令人向往。

[1] 杨正文.苗族服饰文化[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8.

[2] 吴泽霖,陈国均.贵州苗夷社会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3] 戴平.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 罗中玺.中国性习俗伦理透视[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9.

[5] 黔东南州民族研究所.中国苗族民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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