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中
试论我国廉政文化的建设路径
刘 中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廉政文化是有关反腐倡廉的价值理念、道德、制度以及行为方式、价值评价等的历史积淀。当前廉政文化建设还存在着被动化、形式主义、过度产业化等方面的问题。应从价值体系、道德基础、表现形式、长效机制、基础研究五个方面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腐败;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建设;政治文化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强调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文化氛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依然严峻。这种严峻形势背后存在多种原因,文化因素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应对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文化环境密切相关。任何社会现象的存在和发展都不是孤立的,都有其一定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基础,缺乏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支撑会失去其存在的可能性。“文化是社会变革的内燃机,是社会常态的调控器,是凝聚社会的粘合剂,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1]人的思想和行动总是明显或潜在地受文化的支配和影响,腐败的滋生蔓延与社会文化背景和因素密切相关。腐败表象上是以权谋私行为,深层次的根源却在思想、体制、机制、制度上,这些都会受到文化的制约。腐败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的趋势,除了体制层面的原因外,还因为它获得了一种更有力、更稳定的腐败文化支持。腐败不仅是一种政治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一个国家的文化与其腐败程度有密切联系,许多腐败行为可以从文化的角度寻找原因,可以从文化生态、文化因素和道德风俗中寻找解释。正由于腐败行为的产生有其文化原因,加强反腐败斗争不能忽视文化因素,不应忽视廉政文化在反腐败中的重要作用。随着反腐倡廉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开始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文化因素也是腐败与反腐败较量的重要内容。
(二)廉政文化建设是克服腐败文化的有效手段。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一方面是传统文化带来消极影响。中国传统上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在社会关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改变,但这种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在这样的社会关系构成方式中,人们讲的是礼尚往来、互惠交换,讲的是“圈子”,对人情的看重高于规则、制度和法律。同时,这种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还造成另外一种民族心理,即“潜规则”盛行。“潜规则”文化就是明文没有规定、约定成俗却又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和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潜规则”的存在进一步弱化了社会的道德正义感,加剧了政纪、法纪的松懈,对腐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体制不成熟不完善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市场发育不成熟,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和机会。特别是权力过分集中、运行缺乏公开透明、监督与制约失效等,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并依然处于“易发多发”阶段。上述因素在成为腐败行为诱因的同时,也逐渐诱发了腐败文化的产生,这种腐败文化是传统的人治文化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性、交换性、求利性文化的结合,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使腐败有立足和生长的空间,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难度。
(三)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需要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才能奏效,廉政文化在其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影响着其他各项措施的效果。廉政文化对于确立廉洁从政的观念具有潜移默化的力量。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观念和动机,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长期的思想教育。教育与法制手段不同,不具有强制性,但它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渗透人们的思想,而且一旦得到认同,会长期影响人们的行为,有助于形成人们稳定的价值取向,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作为惩防体系核心内容的廉政制度,需要有文化的支撑。“制度性腐败虽具有普遍性,文化因素对制度的效果影响亦不容忽视。人们经常产生‘同样的制度建构,为何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的疑问,其所关注点也直指制度底层的文化因素。”[2](P103)文化作为植根人们内心的一种知识、信仰和普遍认同,当与廉政制度在价值取向上一致时,就能促进制度的完善并保证廉政制度的自觉遵守和执行;而当廉政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价值取向不一致或超越廉政文化的发展阶段时,廉政文化对制度的执行就会起反作用。所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处于基础性地位。
(四)廉政文化建设有助于反腐倡廉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反腐败的艰难之处是缺少一种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在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破除诱发腐败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同时,还必须从文化着手建设廉政文化、遏制“腐败文化”,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文化温床。廉政文化具有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法制观念的指导引领功能,可以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廉政文化具有约束和熏陶功能,可以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帮助人们树立法律意识,影响整个社会的精神风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摧毁腐败文化生存的社会土壤。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最深厚的执政基础,廉政文化有着沟通情感的影响力,通过廉政文化的力量,提高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廉洁程度,改变公职人员作风,必然会提高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可以有效提升人们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同感。廉政文化具有教育、感染、激励等方面的作用,能够对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提高公职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廉洁程度。公职人员的思想素质及道德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社会风尚起着引领作用,也使社会公众潜移默化地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提高公众的廉政意识和监督意识。
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被动化倾向。有的认为搞廉政文化建设需要资金投入,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是浪费资金的行为;有的认为越是宣传什么、抓什么,就越是从反面说明这个问题很严重,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廉政文化建设有抵触心理,对廉政文化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只是单纯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缺乏实效。二是形式主义倾向。“廉以养德,文以化人。”文化之“化”的对象是人的内心世界,使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自觉抵制贪腐行为。这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但当前某些廉政文化建设表面看很热闹,实际则呈现出忽视其精神实质和精髓的简单化倾向,把廉政文化简单地等同于廉政文艺活动,局限于文艺表演、唱歌曲、搞书画展等。这样的廉政文化往往只注重形式和过程,对其实际效果则缺乏应有的关注。三是过度产业化倾向。有个别组织推动部门似乎尝到了廉政文化建设的“甜头”,在得到政绩的同时还通过发行书刊、演出票房收入等方式赚取经济收益,于是更热衷于这些表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更有的觉得自己搞廉政文化建设“麻烦”,而把其转包给第三方,从被转包部门分成一部分收入。这样的廉政文化建设不仅浮浅,甚至还滋生了新的腐败,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初衷南辕北辙。
当前廉政文化建设各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廉政文化的理解还比较狭隘。文化属于上层建筑,是以社会存在和社会实践为基础的,廉政文化也不例外。文化内涵的深刻与丰富性,决定了廉政文化内涵的丰富性,因而廉政文化建设也应立足社会实践,着力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廉洁行为模式。目前各地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表明,许多地方对廉政文化的理解过于简单化、程式化,对于廉政文化到底是什么并不清楚,从制度本源思考的还不够,而真正付诸行动,从改造现实生活入手,使廉政文化与社会生活相互作用、相互调整,最终达到彼此和谐者更为鲜见,脱离了实践基础的廉政文化建设也就成为了无土之苗。廉政文化不仅涉及直接与廉政建设相关的廉政教育等,还涉及法律、道德、社会心理等多方面内容。我们对廉政文化还缺乏较为基础性的研究,关于廉政文化的系统研究还不够,与形势发展需要有很大的差距,尤其还没有关于廉政文化内涵的权威解释,也没有对廉政文化系统、详细、公认的阐释。缺乏理论上的清醒认识,必然会导致实践上的诸多问题。
其次是廉政文化建设缺乏系统性。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遵循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文化建设规律、人们思想行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内容、形式等进行系统规划、系统设计。但当前廉政文化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规划。一是没有形成有效的价值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这个体制一方面还不够完善,同时市场经济本身也还存在一些负面效应,影响公众的思想。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与现实社会生活和传统价值体系还没有实现有效的结合,这直接影响了廉政社会氛围的形成。二是缺乏多方面意识的培养。多年来,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我们一直力求对廉洁意识——公权不可谋私意识的培养,而廉政行为产生还需要有其他方面的意识共同作用,如公民意识、规则意识等,有的意识甚至比廉洁意识更能产生直接的效果,但我们忽略了这些方面意识的培养。三是缺乏系统完善的行为规范。我国还缺乏专门遏止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法律,再加上执法力度不够、惩治代价不大,腐败成了“低成本,高回报”的“买卖”。腐败现象是社会制度安排短缺的产物,如果制度能“容忍”腐败,那么这种制度的文化功能实质上就是一种激励腐败的文化功能,这样治理起来难度就会很大。所以说,廉政法规制度又是廉政文化反作用于社会生活的着力点,即通过法律和制度调整社会关系、改变社会生活,培育适合廉政文化生长的土壤。
最后是廉政文化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廉政文化之所以出现各种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一是没有形成有力的组织推动机制。廉政文化建设涉及面比较宽,单靠少数部门很难完成。然而我们主要靠纪检监察部门来主推,宣传部门来配合推动。两个职能机关由于资源、职能有限,在许多基础性工作上力不从心,往往只能在某些方面,如宣传形式上下一些工夫,这就造成了当前形式主义的倾向。此外,个别地区和部门往往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边缘业务”委托给其他机构来搞,而其他机构也往往把廉政文化建设的推动工作当作副业或产业。二是没有形成完善的群众参与机制。廉政文化既然是一种文化,就应当是在全体社会成员行为基础上形成的行为模式。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只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才能形成普遍的廉洁心理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气,“有效动员和广泛参与是廉政文化建设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指标。”[3]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群众往往重视不够,过分将目光集中在党员和干部身上,廉政文化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出现形式主义、理想主义倾向也就难免了。三是没有建立评估机制。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有专业的机构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结果进行评估,没有这样的专业机构评估,廉政文化建设出现形式主义倾向不可避免。
(一)构建廉政价值体系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文化的最深层次是价值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最根本的是加强廉政价值体系建设。廉政价值体系是廉政文化的核心和灵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提供了反腐倡廉建设所需要的价值认同和追求,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决定着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建设廉政核心价值体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依据,加强对廉政价值观的培育,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观念等。这是廉政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是构建廉政文化价值体系的主要内容。在确立廉政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要加强价值观念的灌输和引导。正确的价值体系只有被党员干部普遍接受、理解和掌握,才能成为信仰、信念和信条,发挥其社会功能。开展廉政价值观教育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价值体系从理论形态向心理形态转化,使其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心理认同和坚定信仰。在教育过程中要关注受众的精神诉求和愿望要求,遵循人的心理接受规律。开展廉政价值观教育要注重针对性,对不同群体和不同岗位廉政教育的重点和要求要有所不同,使廉政教育内容更加贴近教育对象工作生活实际,更容易为他们认同和接受。
(二)加强廉政道德建设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文化而润其内,养德以固其本”,道德性是廉政文化的重要特征。公职人员既是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还是社会公众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与公共权力有着密切联系。由于社会地位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公职人员应具有超出一般公民道德的要求,以规范自己执掌权力的活动和行为,保证执掌权力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一是提高道德认识。通过教育和修养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公务员道德要求,形成勤政廉政的道德观念,以及区分善恶是非、选择正确的道德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二是培养道德情感。通过相关的情感教育和情感修养,培养公职人员服务人民和国家的工作热情和激情,以及与权力相关的高度责任感和履行公务员应有的无私无偏的高度正义感。三是强化道德意志。通过教育和修养,坚定行政道德意愿和行政道德意向,磨练抵制诱惑、抗拒腐蚀、战胜私欲和邪恶,坚持真理和正义的勇气和自制力。四是坚定道德信念。这是道德内化和道德素质的核心,根本点在于使公职人员确定并不断强化公务员道德的精神理念,这些理念一旦确定并得到强化,就会成为公职人员的精神支柱。五是养成道德习惯。这是公职人员具有良好道德素质的客观标志,也是公职人员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客观内容。
(三)丰富表现形式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抓手。廉政文化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其发展传播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廉政价值体系、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培养。这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环节,是让一些基本的廉政观念确实在社会大众心理中形成一种意识。这一阶段特别要注意启发社会大众针对廉政问题自发思考,并内化和渗透至自身的思维体系。要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容量大、更新快、易交互等优势,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讨论,尤其对于一些边缘化、模糊化问题,组织讨论的主流媒介在没有形成定论前不应有预设的结果,要形成百家争鸣、仁智各见的局面,从不同角度启发社会大众的思维。二是廉政文化的深化、巩固和传播。这个环节的主要任务是把廉政的系统思想更广泛传播,把廉政法律法规向社会宣讲,把一些可能产生模糊认识的问题在主流媒体宣传。要针对社会上容易产生的模糊认识及热点问题进行讲解,持续、准确、有效地宣传现代廉政伦理和廉政政策法规体系。要注意配合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让文化上的成果真正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体现,以增强社会大众的信心,潜移默化地强化第一阶段的建设成果。三是廉政文化的潜移默化。这一环节是把廉政文化进一步渗透到社会心理的过程,也是社会大众对廉政文化审美的过程。要通过创造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艺术作品,将廉政文化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大众心灵深处。在这一阶段的文化传播应以新建立的价值体系、思想观念等为内容,主要是深刻剖析新的价值体系与人性中的一些弱点是如何相互冲突的,应如何用精神的力量战胜自身人性弱点等。要通过描述人类战胜自我的精神力量之美,来强化社会对有关廉政价值体系的认同。
(四)健全长效机制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制度环境与文化的形成是双向互动的关系,所有的制度都是以一定的文化为基础形成的,制度又反过来对人的价值判断起引导作用。要使廉政文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必须借助制度化的形式加以保障和不断强化,实现廉政文化建设与制度体制建设的良性互动。因此,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必须重点解决好制度建设问题。一要完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要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的同时面向社会,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二要健全廉政文化建设保障体制。利用政策导向,将廉政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廉政文化,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三要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把开展廉政文化的要求融入对党的干部的选拔、任用、考察、监督等管理工作中,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四要构建廉政文化建设评估机制。加强廉政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廉政文化建设成效及时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内容包括群众对于腐败危害的认知度,对于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度是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是否增强,党员干部在政治和道德素质上是否不断提升。
(五)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支撑。我们对廉政文化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功能作用等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还没有形成高水平、系统化的理论成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首先要加强廉政文化的基础研究,充分借鉴政治学、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思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理论体系研究和廉政教育具体工作研究,不断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系统性。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理论研究机构的合作与联系,充分发挥各地廉政研究中心的作用,共同开展课题攻关,在某些重大理论问题上取得突破和进展,逐步形成内涵丰富、系统完整的廉政文化理论体系。要重视廉政文化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加强廉政文化的学科建设,形成廉政文化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队伍,为廉政文化研究提供人才支撑。
[1]顾伯平.文化的作用[N].光明日报,2005-03-02.
[2]张英魁.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及其现代价值:以白鲁恂的研究为考察中心[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
[3]任建明.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J].中国监察,2006,(9).
责任编辑:张新颜
D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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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10X(2012)06-0082-04
2012-07-23
刘 中(1966-),男,河北鹿泉人,天津市监察局副局长,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生,天津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天津 30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