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李昌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地方政府为了增强自身管辖区域经济发展,以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经济竞争中占据有利的竞争的地位,因而在所属区域内的设备建设、人力资源管理、资本引进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以及改进。区域经济在发展初期,区域市场中的主导力量一般都是地方政府部门,作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企业公司往往都是听从于政府的宏观市场调控。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各个地方政府之间不仅在领导自身管辖区域经济上存在竞争,在争取中央政府的援助上也存在激烈的竞争,这样就势必造成各个区域的差别发展。本文就是以此为背景,进行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地方政策机理新视角的研究。
在国外,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地方为目标而进行政策机理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了。综观国外对该选题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分析了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中的政府效应。
第一,政府相应部门在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状况下的行为干预。在这个方面,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为两种不同类型的区域发展理念。第一类理念为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状况并不会持续很久,而且单靠市场的调控作用就能解决此种发展的不协调现象;第二类理念与第一类相反,该理念指的是区域之间的不协调发展很大程度就是市场调控政策的单一使用造成的,因而地方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必不可少的辅助措施,此类理念目前已经广为使用了。
第二,将地方政府的管理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了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的发展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行政事务管理问题,以及区域政府之间的竞争力提升的分析。在这方面研究中,国外较多的学者都是以新古典来构建研究结构,并且在研究中将地方政府的政治以及经济两个层面进行综合探讨。
第三,以政府制定的政策以及制度为基础的研究,这可以看做是第二个研究方面的细化。研究者将地方政府中的政策以及制度的制定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大多数研究者在该方面研究中都采用了进化论来构建研究结构,并且在研究中提出了地方政府要提升自我竞争力关键在于合理的政策以及制度的制定。
该选题研究在国内的起步相对较晚,国内大多数在进行该选题研究时基本都是以国外的现代地方政府竞争为理论基础的,并且研究中都把时间默认为改革开放之后。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当今社会的地方政府的竞争是由由纵向以及横向两个方面构成的,这种竞争理念认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不仅存在于地位平等的政府部门之间,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部门之间也同样有竞争存在。在研究中,不少学者也探讨到了地方政府的政策同于制度的竞争,也同样进行了地方政府的政治竞争与经济竞争综合研究。国内目前也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资源不平衡的分布与分配因素进行了研究,然而目前国内对该选题的研究仍有待深入,例如各个区域所属的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的不同竞争的分析探讨。
综观国内外对选题的研究成果而言,该选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明显的研究趋向,即空间变量在研究中的采用,并将其放置到单个区域的经济发展的研究中,这是该选题研究突破之处。尽管选题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过其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的竞争研究中并没有综合地方企业以及市场等因素的统一探讨,因而该选题的研究还未成体系,也不能有效地促进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这方面的不足表现在以下几点:
(1)目前存在的研究状况集中于以协调区域间的发展为目标的地方政府调控行为的研究,而地方企业以及市场二者的关联或者二者与政府之间的关联则被忽略了。
(2)过分关注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以及制度、政策效应,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客观存在的企业以及市场因素的存在。
(3)目前对政府制定的政策的探讨中,单纯地把政策看成是地方政府或者上级政府的行政管理的一部分,而不将所属区域的市场以及企业作为参考因素,从而导致了政策的准确性降低。
(4)探讨各个区域之间的关联性时,只把地方政府作为重点探讨的因素,市场以及企业则缺乏了应有的重视。
(5)探讨如何合理应用地方政府的调控功能时,逻辑思想较为封闭,没有综合市场以及企业探讨更具效率的调控模式。
以作者上述所言为基础,作者提出了适应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情势的新视角研究:在地方政府方面,要适时转换部门职能,调整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关注点,即由注重区域内的个体发展理念到区域内部以及区域之间协调理念的转换,将地方政府与市场以及企业三者有效的综合考虑。这种研究的新视角主要可以由以下几点来体现:
首先,在进行该选题研究时,要将政府与市场以及企业综合起来考虑,以相应的工程理论以及博弈理论为基础,影响单个区域发展的因素中,假设政府为A、市场为B、企业为C,ABC三者之间是有互关联性的。如果ABC之间的互关联性能最优,单个区域发展成效最高。假设地方政府的调控行为产生的效应为A(t)、市场调控产生的效应为B(t)、企业效应为C(t),如果政府调控与市场自身的调控以及企业效应三者之间配合是和谐有效的话,区域经济的非协调发展的可能性较小ψ(ψ=0),ψ(A(t),B(t),C(t))=0。基于此理论,政府、企业以及市场三者之间实现和谐关系是区域经济发展实现协调的基础。
其次,地方政府的调控功能的首要目标应该是实现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场资源的合理的配置。以此为目标,制定相应的政策,以提升区域发展的成绩,确保区域协调发展的长远性。因而,要将完善政府自身职能,以国内发展为基础合理应用政府的调控行为,实现政府行为干预的优化模式。
最后,在政府制定政策以及制度时必须以所属区域的企业以及市场现状为基础,确保政策的能够促进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场的良性发展,一旦确定不符合区域内企业以及市场发展的政策以及制度要立即停止发布或者实施。这样不仅能够实现政府调控行为的合理应用,而且也有效的避免了企业竞争的不合理化等后果,同时也为优化区域产业发展模式以及市场自身调节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并且促进各个区域之间的合作或者交流,也丰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理论。
本文基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行了地方政府的政策相关方面的研究。通过对该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状况的介绍说明,进而进行成果总评、最后进行了地方政府政策的新视角研究。经过研究,提出了通过将地方政府与区域市场以及企业三者互关联性的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即以区域市场以及企业实际情况为参照制定政策以及合理应用政府调控。而这也正是目前选题研究有待进一步研究的地方,也是本文的贡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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