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术语应用策略探究

2012-08-15 00:49张家口教育学院周纯朴
中国商论 2012年14期
关键词:保险费通则交货

张家口教育学院 周纯朴

1 国际贸易术语内容阐释

所谓国家贸易术语,指的就是用一些极为简短的概念或采用英文缩写字母来代指的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构成、交易地点,并且以此来确定贸易双方的责任、费用以及风险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最新版本的2000版国际贸易术语共有13个术语,分属于4个部分,即“E”组术语、“F”组术语、“C”组术语和“D”组术语。“E”组术语指EXW(工厂发货),它是各术语中卖方义务和责任最小的术语。卖方只要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F”组术语包括:FCA 货交承运人、FAS 船边交货和FOB 船上交货。在该组术语中,卖方有义务将货物送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C”组术语包括:CFR 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和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的目的地。该组属于装运类术语,卖方有义务自负费用订立条款一般化的装运合同,但货物装船后,因货物运输而发生的额外费用,或货物遭受的灭失风险与卖方无涉。“D”组术语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该组属于到达类术语。卖方有义务将货物送达约定的目的地,包括边境或进口方所在地。

2 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

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由于交易双方分处不同的国家,地理位置相距较远,而所交易的货物或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往往需要经过储存、装卸、长途运输等,在这一过程中货物或商品极有可能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各种可预知或不可预知风险的影响,这样就需要为货物或商品办理必要的进出口清关手续。因此,进行国际贸易的双方除了在成交时卖方要进行交货,买方要支付款项,并且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都要承担各自控制货物的风险之外,还有许多应该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在贸易中,准确地使用国际贸易术语就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减小贸易中发生摩擦的可能性,从而保证贸易行为的顺利实现。

在国际贸易术语的实际应用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2.1 国际贸易术语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

目前而言,FOB、CFR、CIF是使用较多的三种国际贸易术语。然而,这三种国际贸易术语仅适用于远洋或内河运输方式,对其他的陆路或航空运输方式以上三种贸易术语并不适用。此外,FAS、DES和DEQ三种国际贸易术语,同样也是更多的适用于海洋或内河运输。FAS、DES和DEQ三种术语不同于FOB、CFR、CIF之处在于其交货地点及风险分界点均是以船或码头为准。其他的七类国际贸易术语(EXW、FCA、CPT、CIP、DAF、DDU、DDP)则可以适用于所有的运输方式,不仅包括单纯的水路或陆路运输,而且还包括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在这七类国际贸易术语中,FCA、CPT、CIP则更多地类似于船运的FOB、CFR、CIP。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不断变化,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应用。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就有必要适当扩大FCA、CPT、CIP这类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在进行出口贸易业务中多采用集装箱或多式联运方式进行运输,对此要求更为强烈。

2.2 在出口和进口贸易中要准确使用各类国际贸易术语

总体而言,在开展出口贸易的过程中要更多地采用CIF或CIP术语来进行交易,而在开展进口贸易时则应该更多地采用FOB或FCA术语来进行交易。无论采用何种国际贸易术语来进行交易,都应该坚持有利于卖方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宜和保证作业流程中的互相衔接的原则。与此同时,还应该通过正确应用国际贸易术语来促进本国航运业和保险业的发展,进而达到增加服务贸易收入的目的。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在使用国际贸易术语中还应该首先根据交易商品的具体情况考虑自身安排运输的困难程度,而且还要进行经济成本的核算,以保证运输中能够实现效益。此外,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还应该本着有利于发展交易双方合作关系的原则。如有些国家就明确规定进口贸易必须在本国进行投保,有些买方为了谋求保险费的优惠或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价格,我方就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尽可能地统一对方要求的术语成交。

2.3 要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慎重地选择适当的国际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诈骗货款以及提高经济效益是非常必要的。在我方进口大宗货物时,如果需要采用租船的方式来进行装运,在原则上应该采用FOB方式进行交易,由我方自行租船、投保,以此来最大限度地避免卖方与船方相勾结,利用租船提单的方式来骗取货款。再比如在采用货到付款或托运等商业信用的收款方式时,要尽量避免采用FOB或CFR术语,以此来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2.4 考虑运费、保险费等因素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国际贸易术语,要充分考虑运费、保险费等因素。由于运费、保险费等因素在各种贸易术语中的价格构成并不完全相同,并且运费、保险费也只是构成运输货物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选用国际贸易术语时,就应该将运费、保险费等各种因素充分考虑在内。这一点我们在上面也已经提到。一般而言,在开展出口贸易时,我方要尽最大努力争取选用CIF和CFR术语。而在开展进口贸易时则应该尽量选用FOB术语来进行交易。同时,在应用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需要选择适用的国际贸易术语,这样不仅有利于节省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的外汇支出,而且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运输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此外,在进行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上,还要注意商品运输费用变动的趋势。当运输费用看涨的时候,为了有效避免承担运费上涨的风险,在进行出口贸易时要尽可能地选用FOB术语,而在开展进口贸易时则应该尽可能选用CIF或CFR术语。如果因为某种原因,采用由我方安排运输的国际贸易术语时,则应该对货物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要将运费上涨的风险考虑在货物价格之中。

2.5 要充分考虑贸易货物的特点

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选用国际贸易术语还要充分考虑贸易货物的特点。由于进出口货物的品种和类别繁多,不同种类的货物又具有不同的特点,这些不同也就决定了在对其进行运输的过程中要采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这也就导致了运输中运费开支的大小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货物的价值较低,但是在运输中所耗费的用费相对较高。因此,进行这类货物的交易中,在出口中就应该选用FOB术语,而在进口中则应该选用CIF或CFR术语。此外,开展贸易中成交量的大小,还涉及到运输安排的难易和经济核算的问题,这也就要求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贸易术语的选用。

2.6 要充分考虑国外港口装卸条件和港口习惯

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正确选用国际贸易术语还要充分考虑国外港口实际装卸条件和港口习惯。由于各国的发展水平并不一致加之工作方式的不同,这就导致了不同国家的装卸条件和港口习惯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还表现在收费标准不同等方面。对于港口装卸条件相对较差、装卸费用较高以及在港口习惯上需要由买方承担转船费用、卖方承担卸货费用的港口,我们在开展进口贸易时就应该选择采用FOBStowed或FOBTrimmedd或FOBST贸易术语,而在开展出口贸易时则应该选择采用CIFExship’shold或CFRExship’shold贸易术语。

此外,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还要具体实际来正确选用国际贸易术语。例如,有的国家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国的利益,促进本国保险业的发展与壮大,规定在进行进口贸易时必须要在本国办理运输货物保险。在这种情况下,我方为了表示出足够的合作意愿,在与之开展贸易的过程中就应该尽可能采用FOB或CFR术语。再比如,我们在出口大宗的货物或商品时,国外买方为了尽可能地争取到运费和保险费的优惠,就会要求在开展贸易时自行办理订舱和保险。在这一情况下,为了保证双方贸易的正常开展,也可以选择采用FOB术语。在进口贸易中也存在此类的问题,都适合按照具体实际来进行贸易术语的选用。

总而言之,国际贸易术语只是开展国际贸易时进行合同诸多贸易条件的一个方面,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来选用合适的贸易术语,以保证其与其他贸易条件相适应,最大限度地促进贸易行为的进行。

3 国际贸易术语的局限性

《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可以用来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在货物装运方面费用负担和风险承担情况,但是,它们在使用上是有局限的。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并非“法律”,不能自动管辖国际商务合同。当事人如果要使合同适用《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另外,由于《国际贸易术语通则》有不同的版本,而在同一术语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也可能因版本不同而存在差异,比如FAS和DEQ在2000版的规定与在1999版的规定就有不同,因此,在合同中还须明确说明所适用的具体版本。此外,在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需要适用合同中所约定的管辖法律及该通则来进行裁夺。

其二,《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仅适用于国际有形货物买卖合同,而不能适用于国际服务合同或其他性质的国际商务合同。

其三,《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仅涉及买卖双方与货物装运有关的义务和责任,而不涉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当事人风险防范、货物装运前或装运后情况、违约救济措施等问题。因此,在起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应对《国际贸易术语通则》的适用范围和制订目的有充分的理解,并采用最适合该合同的术语。

综上所述,在国际贸易中要想正确应用国际贸易术语,必须首先吃透国际贸易术语的内涵,准确术语所代指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在开展国际贸易中正确应用这些术语,也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国际贸易开展过程中因不理解而造成的各种摩擦。同时,在应用国际贸易术语的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还要尽量规避其局限性,只有将其局限性的影响降低到最小,才能保证国际贸易术语使用中的准确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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