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创新社会管理中公众参与问题探究

2012-08-15 00:43江若琰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公众政府管理

江若琰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郑州市创新社会管理中公众参与问题探究

江若琰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公众参与正在从理论层面转向实践。当前,在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的背景下,郑州市还存在公众参与的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意识淡薄、动力不足,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确保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积极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机制。

郑州市;创新社会管理;公众参与;路径选择

公众参与是指公民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排除一切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增强社会与政府、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提高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现代化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倡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强调不仅让公众了解社会管理决策的结果而且应该让他们参与社会管理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

一、郑州市创新社会管理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分析

近年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成为社会建设和发展的热门议题。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谈到,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1.公众参与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意。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格局,公众参与是其应有之意。一是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是“四位一体”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管理的每一个层面都与公众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公众的需求才更本质地代表和反映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以及各种诉求,离开公众参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就无从谈起,社会管理事务就无法顺利开展。二是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防止和化解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提高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调性,是政府民本导向的体现,也是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意。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其中“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就体现出政府的民本导向,同时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意。三是将公众的满意度作为对政府社会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有利于改进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更好地实现“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格局,也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意。

2.公众参与是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条件。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认为,“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社会协同,离不开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一定要重视和强调公众参与管理的作用,这是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条件。一是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决策、实施、监督的全过程,有助于促进公众对政府社会管理政策、服务的了解以及认可与支持,同时也是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和重要条件。二是社会管理事关公众,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激发公众参与的活力,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培养群众的参与协商的精神,鼓励群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是实现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条件。三是公众参与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条件。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不断创新相应的制度、法规,推动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到创新社会管理进程中来。

3.公众参与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保证。一是公众参与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和谐管理氛围,是提高其管理科学性的保证。广泛而有序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增加公共管理与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使公共管理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呼声,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更和谐的氛围。二是公众参与方式的多样化与公众参与度的提升,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从整体上开展和落实提供基本保证。公众参与方式的多样化是人民群众从不同角度参与社会管理的保证,有助于更好地为社会管理创新谏言献策,同时公众参与度的提高是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来的保证,也是顺利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提和保证。三是在新形势下打造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提高公众参与的热情,是做好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建立健全相关体系,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热情,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的实践中来。

二、当前郑州市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公众参与的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是对公众负责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官本位”的专权思想、管控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薄,社会管理方式单一乏力、简单粗暴,而且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的气氛浓厚。二是服务型政府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不到位。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低,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理解不到位;多数政府网站在主页上设置了“政务公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但部分网站栏目标识不醒目、栏目位置隐蔽,不便公众查找;部分政府网站信息滞后。三是公民社会的大局意识转变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重心没有从政府转变为社会公众,没有真正地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社会管理的政策制定中,忽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公民社会的大局意识不足。

2.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意识淡薄、能力不足。公众缺乏对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和参与动力,在政府无力承担日益复杂化的社会事务的情况下,各种社会问题频发且日趋严重化。一是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民众有了问题,很多并不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解决,“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成为相当一部分百姓解决问题的选择途径,缺乏公众积极参与的意识,社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都难以得到有效实施。二是盲目性的公众参与比较普遍。目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大部分公众将政绩工程作为政府绩效优异的重要指标,导致在政府管理的过程中出现对大而空的政绩形式的追求。三是公众参与能力还不够强。当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整体素质不高,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从而导致公众参与能力不足。

3.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缺乏有效保障。一是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动作用缺乏有效保障。受传统观念的限制,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让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认为政府是主体,公众是客体,忽视了公众参与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明确的程序和原则。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扩大公民参与权、保证公民的监督权是加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途径。当前,郑州市对公众参与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三是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具有较强的随意性。相关党政部门在有关行政法规的立法和决策过程中,都反复强调鼓励和加强公众参与,但是在实际的立法和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仍然有较强的随意性,政府对公众的意见缺乏及时的反馈,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三、郑州市公众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选择

1.加快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把人作为根本和核心,做到尊重人、关爱人、依靠人,这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需要,也是实现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的根本前提。二是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的理念。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强调,“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三是牢固树立法治规范的理念。在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中注重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破除“官本位”意识作为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强化服务理念。随着郑州市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在公共政策制定中,政府应当增强行政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反映民众诉求和需要,让公众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当中,回应、协调和满足公众的合理要求。

2.树立公众参与的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能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格局,认真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唤醒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发挥他们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的首创精神,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管理观念,提高公众参与的能力。一是政府要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法治城市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努力增强社会公众运用法律手段参与社会管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增强民主管理的能力,加强形势政策的教育,加强民主制度的宣传,引导公众在民主框架内参与社会管理,在参与社会管理中体现民主精神。三是要增强科学管理的能力,围绕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引导公众不断地学习、研究,提高其参与管理的责任意识。

3.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要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党和政府要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平台和机会。一是加强公众参与的基础性保障,即信息公开。信息的获取是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前提条件。一方面,信息公开制度能使公众了解行政权力行使的状况,这就为评价党和政府的行为提供了基本的信息支持;另一方面,通过了解信息,人们可以有针对性地发表言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性保障。建立健全制度法规,明确程序和原则,保障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建立社会管理问责制度,让公众参与对政府社会管理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利益协调和利益表达机制,让公众参与协调、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让公众参与社会矛盾的协商与解决。三是加强公众参与的支持性保障。一方面有效借助传播媒介的渠道。公众既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对象,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反映社情民意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作为一种自愿结合的社会力量,是党委、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一个重要的中间层和缓冲带,有利于保障公众的利益表达和民生诉求。

[1]龚维斌.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的十大关系[J].秘书工作,2011,(7).

[2]胡仙芝.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探析[J].领导科学,2011,(5).

[3]杨军剑.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探析[J].学习论坛,2011,(4).

[4]朱慧卿.创新社会管理亟需公众参与[J].人民论坛,2011,(23).

[责任编辑 王亚伟]

C912.2

A

1671-6701(2012)03-0104-03

2012-04-01

江若琰(1987-),男,河南驻马店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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