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福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河南郑州450002)
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界,有学者很早就自觉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时代化、中国化的探索和研究,从历史和现实的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研究三十多年。在哲学方面,从解决“哲学贫困”的问题出发,提出了社会辩证法,建构起唯物辩证法范畴体系。在逻辑学方面,从解决“辩证逻辑不像逻辑”的问题出发,创立了渗透逻辑,提出了或然逻辑,建立起STA、STB、STC 3个辩证逻辑的公理系统,初步实现了辩证逻辑的形式化。在政治经济学方面,从解决“政治经济学无法解释现实”的问题出发,提出了劳动力价值实现论、知识参与创造剩余价值论、广义资本论等10个创新理论,概括出市场经济的3条基本规律,建构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政治经济学。以后又转向解决“姓‘社’姓‘资’理难清”的问题,创立了社会历史文化学(文明类型理论),提出了中国政治与伦理的学科构想和框架,从而形成了5门具有时代化、中国化的基础理论基本学科。现将主要观点、内容和方法简介如下。
1.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攻方向是完善唯物辩证法哲学。这是因为:第一,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不能改变。第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许多次一级的理论形态,如物质运动观、意识论、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真理观、历史唯物主义等等,已经被当代科学和社会实践再一次证明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第三,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许多范畴,如物质和运动,存在和意识,质、量和度,对立和统一,肯定和否定,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认识和实践,真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等,都是认识的结晶,仍需保留。
2.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需要充实很多时代的内容,而且需要较大的结构调整和观念变革。第一,从结构上来说,作为唯物辩证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虽然出发点正确,观点科学,但在范畴的丰富、体系的严整、内部联系的逻辑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在基本范畴方面,我们可以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提升出主体和客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要和可能、提供和获取、控制和进步、积累和消费、价值和价值实现、发展和协调、沿袭和变革、模仿和创造、生活方式、社会结构等新的基本范畴,丰富历史唯物主义。在认识论方面,我们可以从当代科学的分析中,提升出模糊和清晰、单一和复杂等基本范畴,再加上原来就有但未提升为基本范畴的个别和一般、有限和无限、绝对和相对等范畴,构成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范畴群。从当代科学的发展中,还可以提升出系统、层次、要素、结构和功能等范畴。从近年来的辩证思维研究中,可以将抽象和具体、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历史的和逻辑的等范畴提升为基本范畴。第二,与体系结构的完善相适应,在观念上也需要进行变革和完善(结构的完善同观念的变革和完善相互促进、相互依存),以体现时代精神。一是当代科学(如相对论、量子力学、系统论等)的发展,揭示了事物的系统联系,揭示了客观规律的统计性和人的认识的相对性,这就要求我们改变哲学观念,将过去的教条哲学发展为分析哲学,对某些以前被绝对化的原理和规律进行更加辩证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不企求提供某种简单化了的结论或教条(那样往往是片面的、有害的),而是进行全面的分析或提供分析的方法和角度。二是将哲学研究的视野扩展到经济、政治和文化各个领域,增加经济和文化的内容,全面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服务,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变斗争哲学为竞争哲学、发展哲学。三是改变过去那种将中国传统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基本上排除在体系之外的做法,利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全面分析中国社会、中国传统哲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为其定位,实事求是地分析其优劣长短,探求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路子,并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融入哲学体系,使唯物辩证法哲学既能够达到时代的高度又能够体现出中国文化的特征。四是改变过去那种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只是着重批判和排斥的习惯,在批判的同时更多地予以吸收、借鉴。五是重视与发挥哲学的洞察力和预见功能。六是实现各种哲学观点的统一[1]。
辩证逻辑作为一门学科,在我国和世界其他一些国家已经被建立,但是“辩证逻辑不像逻辑”的问题却一直存在。以我国为例,传统辩证逻辑教科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辩证思维的规律、方法及思维形式的辩证法,这样的辩证逻辑实际上是哲学(思维辩证法)而不是逻辑。我们知道,逻辑学的主要对象是思维形式(特别是推理)及其规律,传统的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是这样,多值逻辑、模糊逻辑也是这样。存在不存在真正的逻辑学意义上的辩证逻辑,要看存在不存在系统的辩证思维形式,特别是系统的辩证推理。
任何门类的科学,都是从客观对象中实事求是地抽象出来的。辩证逻辑作为以辩证思维形式及其规律为对象的科学,必须从人类辩证思维的实际出发,从古今中外辩证思维的实际材料中抽取各种不同的辩证概念、辩证判断和辩证推理等辩证思维形式。当辩证思维形式的材料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需要对它们进行比较分类并进行理论概括的工作。在进行理论概括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个问题,这就是以普通逻辑(形式逻辑)为基础和前提,完成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因为辩证逻辑作为一门区别于普通逻辑的逻辑科学,必须既要建立在普通逻辑的基础上,又要对普通逻辑有所突破,能够找到普通逻辑的局限性,解决普通逻辑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渗透逻辑是建立在普通逻辑基础上、又突破了普通逻辑的局限性的真正的辩证逻辑。渗透逻辑概括出了两个新的基本概念。这两个基本概念,用集合论的语言来说就是渗透集合和渗透关系,用一般的逻辑语言来说就是概念间的静态的渗透关系和动态的渗透关系。静态的渗透关系反映事物及其要素、属性、部分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亦此亦彼),动态的渗透关系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渗透逻辑认为,概念之间存在着两种根本不同的关系,即渗透关系和非渗透关系。普通逻辑只研究了非渗透关系,辩证逻辑则要在普通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渗透关系。渗透关系是辩证逻辑在普通逻辑基础上的突破点和生长点,渗透逻辑的名称即由此而来[2]。
渗透逻辑以静态的渗透关系和动态的渗透关系为核心,总结出一般辩证推理、辩证模态推理、辩证控制推理、辩证博弈推理、辩证比较推理和探求辩证关系的逻辑方法(区别法、联系法,结合法、分开法,大、小算术)等推理形式几百种,达到了可以和形式逻辑的推理相媲美的程度,并用这些推理形式和辩证概念、辩证判断等形式成功地分析了毛泽东的《论持久战》、《论十大关系》,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江泽民的《论十二大关系》,十六大的概念创新,汉语熟语,先秦诸子的代表性论述,等等。此外,还渗透逻辑成功应用于政治经济学、文明类型等理论的研究之中。
1.基本概念的创新。第一,区别“价值”与“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在计划经济中价值与价值的实现是合一的,而在市场经济中价值与价值的实现是分开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必须把“价值”与“实现”加以区分(但不割断二者之间的联系)。第二,联系“使用价值”和“价值”。在传统政治经济学中,使用价值与价值是互不相干的: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大小,丝毫不影响其价值。引入“实现”概念以后,我们会发现,虽然使用价值不影响价值,但是却影响价值的实现,使用价值与价值有了联系。
2.基本观点的创新。第一,从劳动价值论到劳动力价值实现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强调的是人(劳动者)的价值,所以应当是劳动力价值论。马克思在其著作中的有些地方,已经用劳动力概念代替了劳动概念。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效的劳动力的耗费(不管是用于生产商品,还是用于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商品交换、金融流通、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生活服务等)都应当有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价值存在着实现的问题。在劳动力价值实现的过程中,需要生产商品、使用货币、积累和使用资本——这样,劳动力的价值就逐级转化为商品的价值、货币的价值和资本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是本,资本的价值是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以劳动力的价值实现为出发点;后者则本末倒置,以资本的价值实现为出发点。但劳动力的价值实现与资本的价值实现存在着两极相通的关系。第二,知识参与创造剩余价值论。剩余价值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工人的勤劳和节俭(在许多情况下是被逼迫的),一个是知识的积累和创新。马克思所说的相对剩余价值,实际上就是由知识创造的。知识的剩余价值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知识劳动者(包括历史上的知识劳动者)集体创造的。知识参与创造剩余价值,使剥削问题模糊化和淡化。第三,广义资本论。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条件下,它体现着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以后,出现了公有资本,而公有资本体现的是公有经济内部积累和消费的市场分配关系,不存在剥削。这样,资本概念便成为中性概念,与此相应,剩余价值也成为中性概念。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的类型也有所增加,除传统政治经济学所讲到的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和土地资本等有形资本以外,还增加了无形资本——知识资本。另外,还存在着一种带有旧制度特征的资本类型——权力资本或官僚资本。资本的使用价值可分为个别使用价值和社会使用价值:能使资本所有者获得超过其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是资本的个别使用价值;能够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使新的科学技术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使劳动力的价值得到实现,诸如此类的价值是资本的社会使用价值。资本的社会使用价值对社会有益。
3.全面概括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第一,市场主体遵循的基本规律——“价值最小/实现最大”规律。市场主体趋向于争取最小的价值付出和最大的价值实现:投资者期待投资额最小和利润最大;劳动者期待劳动量最小和劳动收入最大;生产经营者期待成本最小和产量最大;消费者期待支出货币最少和效用最大。第二,市场机制遵循的基本规律——“社会价值决定/实现”规律。在市场上,社会价值的量决定不同市场主体提供的同一使用价值的交换价值量;在这个基础上,再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同的使用价值之间相互交换。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具体时间的使用价值的社会价值实现。在正常情况下,同一种使用价值,如果市场需求大于市场供给,那么,这种使用价值的价值实现(价格)就会高于其社会价值的量;如果市场需求小于市场供给,那么,这种使用价值的价值实现(价格)就会低于其社会价值的量。第三,市场经济整体遵循的基本规律——“必要价值/必要实现”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社会和社会制度要能够存在下去,都必须能够创造出保持社会正常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价值量并能够使这些价值量在分配和交换的过程中按社会需要实现。这3条规律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以“价值最小/实现最大”规律为出发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必要价值/必要实现”规律为出发点[3]。
文明类型的研究继承了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研究的遗产和遗愿,借鉴汤因比、亨廷顿等西方学者对世界不同文明的研究成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找到了不同文明内在机制上的差异——主导性整合要素的差异。所谓主导性整合要素,就是在人类脱离原始状态、分化出不同的阶级和阶层以后,能够给社会以秩序的那种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和关系。综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只有三种力量或关系才可以成为最基本的主导性整合要素,这就是宗教的力量和关系、政治的力量和关系、经济的力量和关系。主导性整合要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文明类型。在世界现存主要文明中,西方文明是经济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是政治主导型文明,印度文明是宗教主导型文明,伊斯兰文明是“宗教/政治”(教政合一)主导型文明,日本文明是“宗教/政治/经济”(民族主义宗教精神与政治、经济一体化)主导型文明,俄罗斯文明和拉美文明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明,非洲文明是正在形成中的文明[4]。文明类型理论根据客观的历史事实,变“单线发展”为“多线互动”,把原始社会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按文明类型沿不同道路前进并且又有相互影响和推动的历史。人类所经历的社会形态是多样的,但都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这样就使理论与实际更加一致,更符合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在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由于资产的占有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资产(包括劳动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在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由于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政治权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宗法社会、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大的发展阶段。宗法社会是在氏族社会的基本关系没有被打破的条件下,通过权力逐渐由公化私蜕变而形成,统治阶级(同时也是剥削阶级)是一个或几个宗族,而被统治者是其他的宗族、氏族甚至部落,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宗法统治阶级;在专制社会,政治权力集中于皇帝,皇帝委任各级各类官员管理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皇帝以及官僚统治阶级;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权力由专制走向民主、由为私转向为公,但政治和政治权力在社会整合中仍然起主导作用。中国的宗法社会与西方的奴隶社会、中国的专制社会与西方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大体上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构想的代替资本主义并比它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还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还能容纳新的生产力;当然,我们也不否定资本主义必然要被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代替的预言),而是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用来代替专制制度的社会制度,它的优越性也体现在比专制制度优越。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5]。它与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上处于大体相同的阶段,要在这一社会阶段完成资本主义已经完成、正在完成的现代化和后现代化的任务;在其他文明的发展方面也是一样。说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意味着我们还处于比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还要低、文明程度还要低的阶段,所以,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基本上是从苏联照搬过来了传统社会主义的制度和观念。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所完成的突破,就是“走自己的道路”,开始了由传统社会主义向现代中华文明的转变,不再固守传统社会主义的观念与目标,而以加快现代中华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及发展(包括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同时,继续坚持政治主导的优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主导型文明的正确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其基本特点是:一心为公、为民的执政党的领导;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政治/伦理/科学”型的文化。而传统社会主义的基本特点是: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与现代经济主导型文明(西方资本主义)也有很大区别,后者的基本特点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受经济力量控制的议会制民主政治,“商业/宗教/科学”型的文化。
在当代,文明类型有两种重要的发展趋势:一种是不同类型的文明之间相互吸收、借鉴,有趋近(不是趋同)之趋势。例如,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国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推进民主政治的建设;经济主导型文明的国家加强政府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另一种发展趋势是宗教主导社会的作用不断减弱,成为辅助性或普通的整合要素,宗教主导型文明逐渐向其他文明类型转变。宗教主导型文明消失后,世界上就剩下两大类型的文明——政治主导型文明和经济主导型文明,但其中还会存在不同的亚文明类型。政治主导还是经济主导的主要区别在于国家及传统道德观念的地位和作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会继续坚持经济主导;发展中国家则需要发挥国家在发展经济和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传统道德观念在凝聚人心、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经济主导型文明的市场机制会不断扩大资本家与劳动者、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所以,发展中国家不能照搬西方国家自由市场的模式,也不能羡慕和追赶其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必须在国家的掌控下,有目标、有侧重地发展经济,利用传统道德的优势,控制人们的消费需求。这两种文明将相互补充、相互借鉴、相互促进,长期共存。
在人类物质文明由农业文明阶段进入工业文明阶段后,经济主导型文明比较适应社会发展。在人类物质文明由工业文明阶段进入生态文明阶段后,政治主导型文明将比较适应社会发展。在全球实现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防止气候变暖的目标时,会减少资本集团的经济利益,这就需要国家发挥作用,需要伦理道德发挥作用。当然,政治主导型文明只有在吸收了人类在工业文明阶段所创造的有益的文明成果后,才能够提升其文明的水平,从而承担新的使命。中国目前的政治主导型文明还需要继续提升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方面,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在战胜洪水、瘟疫、冰冻、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在控制人口增长、实行计划生育方面,在实行大规模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城市绿化等改善生态环境的工程方面,在成功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国际性活动方面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已显示出政治主导型文明的优势。
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的政治受经济力量和经济关系的制约。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的政治处于主导地位,在很大程度上要能够约束自己,因而政治与伦理密不可分。西方政治学主要研究制度和权力,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主要研究政治伦理和个人修养,要把这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创建中国现代的“政治/伦理”学(“中国政治与伦理”),使政治理论与政治实际相一致,有利于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意识,切合实际地推进政治民主化和廉政建设,把对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由说教变成科学[6]。
1.中国政治的基本原理。第一,反结构原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不同的文明类型会形成不同的偏好:在经济主导型文明的社会结构中,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作用力比较强;而在政治主导型文明的社会结构中,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力比较强。这样的社会结构就叫反结构。反结构的社会要求政治领导力量必须时刻注意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否则就会出现政治干扰或妨害经济和文化的正常发展,导致综合国力的下降和文明的衰落。在正常情况下,国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这是中国政治与经济、文化关系的基本原理。第二,自控制原理。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的政治受经济力量和经济关系的制约,议会制、竞选制、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等,实质上就是经济力量控制与制约政府、军队和司法的方式。这种机制使政治权力在外部受到社会力量(主要是经济力量)的制约,产生滥用权力、发生腐败行为的机会比较少,但同时政治对社会的作用也受到削弱。在政治主导型文明中,政治控制和制约着经济与文化,政治对社会的作用力很强,但同时产生滥用权力、发生腐败行为的机会就比较多,需要政治系统自己控制自己,防止滥用权力、懈怠、腐败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这种自控制包括政治信念和道德的控制(自律)、上级对下级的控制、集体对个人的控制、监察制度和纪律的控制,等等。在经济主导型文明中,公民通过投票来争取自己的利益;在政治主导型文明中,领导力量通过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来实现这一任务。
2.中国政治的基本发展规律。第一,“为公→为私→为公”螺旋式发展的规律。一是大螺旋(大循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经描述过两条不同的阶级和国家所产生的道路:一条是奴隶制形成的道路;另一条就是“社会职能对社会的独立化”逐渐上升为对社会的统治、原来的社会公仆“逐步变为社会的主人”的道路。中国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过程就是后一条道路的典型。中国古代的文献《礼记·礼运》中曾经有“大同”社会与“小康”社会的比较性描述。“大同”社会虽然包含有儒家理想社会的色彩,但基本上是对原始社会的描述。“大同”社会的整体特征,就是“天下为公”,权力为公而用。“小康”社会的整体特征是“天下为家”,公共权力蜕变成为家庭、家族、氏族谋利益。到了专制社会,政治权力进一步由“大私”(家族、氏族)集中为“小私”(皇帝)。当然,这里的国家权力,在为“家”、为“朕”的同时,还保留有其公共职能的一面,即统治者还要考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和关系,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政治伦理思想领域,存在着“民本主义”与“君本主义”、扩大国家权力与限制国家权力的不同取向。其中以韩非为代表的专制主义思想被秦始皇所用,转变成为制度并得到沿袭,从而使得政治权力“为私”的偏向逐渐加强。具有“民本主义”取向、主张“仁政”的儒家思想和具有限制国家权力取向、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对这种偏向具有一定的矫正及抗衡作用。到了近、现代,政治权力开始由为“私”转向为“公”,由专制转向民主。在这个变革和过渡阶段,新旧势力激烈斗争,局势起伏跌宕,既有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新民主主义革命等不断把变革引向深入的正面事件,也有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蒋介石专权等反复出现但又逐渐减弱的反面事件。这些斗争实际上都是围绕着政治权力继续独裁还是民主化、是用来为公还是为私而展开的。最后,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伦理理念。二是中螺旋(中循环)。中循环习惯上被称为周期律。三是小螺旋(小循环)与微循环。小循环是指不变更政权的情况下,通过人事变动、换届、开展运动等方式,改变“以权谋私”行为的发展趋势,回到为公、为民的正确道路上来。微循环是指从政人员通过自我修养、学习榜样、批评教育等途径,提高了思想觉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搞以权谋私,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向好的方向转变的小循环和微循环,也存在着向坏的方向转变的小循环和微循环。例如,让以权谋私的人得到提升、身居要职,就会使风气变坏;从政人员放松了自律,沾染上不良思想,就会导致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微循环与小循环、小循环与中循环、中循环与大循环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果一个政权能够保证在微循环和小循环中一直向好的方向发展,不向坏的方向转变,那么就可以跳出“周期律”。第二,政治控制能力与伦理道德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的规律。对于中国的政治主导型文明,必须看到其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方面的集权,一个是精神方面的注重群体与社会的政治伦理。这两者的结合,在正常情况下能够使德才兼备的贤能之人居于上位,掌握较多的权力和资源,发挥较大的作用,由此保证社会的稳定,推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政治主导型文明的核心制度是政治制度。中国的政治制度适应时代并经历了两次大的改革和完善。早期实行的宗法分封制政治制度,还保留有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的许多特征,没有完成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政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分离,没有形成严密的权力控制体系。宗法分封制长期运行,必然增强各诸候国的独立性,导致全国性政权——王室的衰微。西周末期王室衰微导致的主要是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劳动力而进行的战争。其发展就沿着怎样保证中央政治权力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分散和衰微的路径演变,最后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形成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和“地主—自耕农”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有了一定程度的分离。稳固的政治体制使经济缩小了规模,不再对政治权力的集中构成威胁。这种制度也有很大的弊端,最高权力的个人占有和世袭制,使任人唯贤受到阻碍,使法治不能贯彻到底,变成了人治,容易造成自上而下的腐败和决策失误。中国在经过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多年的艰苦探索后,终于创立了现代的政党制度和共和制度,进一步扩大了政权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吸纳政治人才。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所形成的控制权力与整合各界、各方面力量的经验,发展现代经济与现代文化的经验,领导军队与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经验,立党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等等,为现代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的政治和伦理奠定了基础。
[1]柳昌清.唯物辩证法范畴体系[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
[2]柳昌清.辩证逻辑新体系——渗透逻辑引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
[3]柳昌清.市场经济的奥秘——新政治经济学探索[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
[4]柳昌清.文明类型论纲[J].河南社会科学,2009,(1).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柳昌清.试论创建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基本学科体系[J].学习论坛,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