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原经济区公民教育的行为选择

2012-08-15 00:43李心记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经济区公民民主

李心记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加强中原经济区公民教育的行为选择

李心记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中原经济区建设作为国家的发展战略,旨在统筹中原发展,促进中部崛起。这一发展战略能否实现,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民素质的高低。公民素质的培养,有赖于公民教育的有效实施,在充分考虑三个内容维度、遵循三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做出合理而有效的行为是加强中原经济区公民教育的正确选择。

中原经济区;公民素质;公民教育;行为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培养人才,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其定位与实施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求。这种教育模式“偏离了以培育善良、正直、理性、高尚、自由为基础的健全人格的教育方向,从整体上影响了教育的价值取向”[1]。公民教育是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良好公民的教育,它是最基础、最广泛的教育形式。只有把传统教育的精华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结合,达到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爱国教育与民主教育、理想教育与社会实际的有机统一,中国的公民教育才能体现其民族性和现代性,才能造就大批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公民[2]。中原经济区相关建设部门应重视公民教育,充分认识公民教育对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营造适合公民教育实施的有利环境。

一、制定合理的公民教育目标

公民教育目标是公民教育实践中的根本问题,它集中反映一个国家的公民教育性质与方向。公民教育目标“决定公民教育内容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效果的评价,是公民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的标准,指导、调节并制约着整个公民教育的过程”[3]。公民教育目标的确定一般以社会对其公民的要求以及公民自身的发展条件为基础,因此,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公民群体,公民教育目标的制定是存在差别的。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素质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当代中国公民提出了更为具体的素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明确了公民素质教育目标的核心理念。着力培养现代公民意识,改善我国公民意识薄弱的现状,全面提高公民素质的整体水平,是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的总体目标。具体到中原经济区,公民教育应在遵循国家公民教育总体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中原经济区的实际情况,把发展高水平的公民素质教育作为总体目标,致力于培养健全合格的现代公民。

中原经济区整个区域大约1.5亿人,其中农民占大多数,由于长期受小农思想的影响,个别农民只注重个人的私利,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相对淡漠。因此,中原经济区的公民教育应该把重点放在农村,向农民传授公民知识,提升公民意识,训练公民技能,培养公民品行。此外,中原经济区还要重视社区和学校的公民教育。关于社区的公民教育目标设置,笔者认为,应重点放在对社区公民加强民主政治与法纪教育、心理适应与责任教育、危机应对与科学教育以及和谐社会与伦理教育,使社区公民掌握基本的民主法纪知识、心理知识、危机应对知识与道德知识,树立相应的公民意识,增强对环境以及他人的容忍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提升危机处理的能力,树立科学就业观、终身学习观,掌握职业技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针对学校的公民教育,应分阶段分层次地细化公民教育目标体系,按照教育对象不同的心理发展特征及认知判断水平,在具体制定的过程中,遵循合理设定、重点突出的原则。

二、构建全面的公民教育内容体系

中原经济区的公民教育应该围绕公民知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公民技能教育三个内容维度,构建全面的内容体系,使公民成长为集个体公民、社会公民、国家公民与世界公民于一身的复合型公民。具体地讲,在公民教育的三个内容维度的基础上,每种身份的公民都要掌握不同的公民知识,树立不同的公民意识以及培养不同的公民技能。具体体现在:

1.个体公民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一是知晓人权、自我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我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坚守“人是目的”的信念,捍卫人的自由、权利、尊严与独立人格;三是具备独立思考的理性和明辨是非的道德判断力;四是树立积极负责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自主自立、自律自省的能力;五是坚持社会正义和人类的真善美,具有正义感和道德勇气,见义勇为;六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

2.社会公民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一是了解公民社会组织,掌握公共生活的知识和要求,尊重公共秩序;二是尊重他人的权利与意见,平等待人,具有民主的意识;三是相互关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四是尊重差异,欣赏他人,宽容异己,包容多元;五是认同社会公意,践行社会公善,维护社会共同利益;六是遵守社会善的要求,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七是具有人道主义情怀,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八是具有公共理性和有效的沟通、协调能力;九是热心社会活动,乐意做义工和志愿者。

3.国家公民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一是掌握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历史和文化方面的知识;二是具有民族自豪感、国家认同感和爱国主义情怀;三是拥护国家的政权,维护国家的尊严,认同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四是坚持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五是认同宪法,遵守国家法纪,具有护宪、守法的意识和法治精神;六是具有民主意识、公共理性、正义精神;七是关心国家大事,热心政治生活,具有民主参政的能力和对政府的批判监督能力;八是参与政治生活,推进国家的政治民主和社会发展。

4.世界公民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一是认识世界地理、历史、文化,了解全球化的发展,明白全球的相互依存关系;二是树立全人类的整体意识,具备为人类更好地生活负责的价值关怀;三是尊重国际公约和规则,具有和平意识并致力于国际和平与发展;四是尊重并欣赏他国的文化,具有多元的文化意识和文化交流的能力;五是认识全球化与本土的关系,具有维护本土文化的自觉意识和对异文化的开放意识;六是关注落后国家和地区的贫穷与世界的不平等和不正义,并愿意承担责任,有效地参与,积极帮助弱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七是了解世界的生态危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具备保护地球家园的理念。

三、注重公民教育实践,建构参与式的公民教育模式

参与式公民教育,其主旨在于为公民提供参与公共生活的平台和基础,以促进公民品质的成长。它鼓励公民参与到学校公共生活、社会公共生活之中,走向积极的、广泛的公民参与,从而促使公民知识的内化,提升公民的参与能力。针对中原经济区公民知识与公民实践、公民个体与公民社会的分裂与脱离现状,笔者认为,参与式的公民教育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1.学校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建构。公民教育的参与式实践体系的建构离不开受教育者对于学校公共生活的实践参与。受教育者作为学校公共生活中的一个成员,有权利也有责任参与学校的公共生活,以实现学校公共管理秩序的民主和平等,同时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生活的过程之中,受教育者的公民品质和实践能力也将得到有效提升。学校公共生活中的参与式建构,大致包含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学校必须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在关系到学生权益的公共事务时,必须以民主的形式邀请学生参与,听取学生的意见,实行民主的协商与讨论。比如,学校通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证会或者公共事务的论辩会等方式,来对学校生活中的公共问题展开讨论,以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让民主成为学校公共生活的灵魂,以此来培养学生的民主精神和公民品质。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的公共管理生活当中,不仅可以使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公民意识得到更快的生成和发展,还可以培育他们的公民参与能力。二是学校公共管理生活的参与式建构,还应鼓励学校中的社团组织建设,以培育学生的公民自治、公民组织和公民行动能力。学校的社团组织是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或共同的目标而组成的、以民主决策、共同管理为基本特征的一种公共组织。在当前中原经济区的学校公民教育中,社团组织和社团生活的缺乏是一个重大缺陷,它导致了公民教育更多的只是停留在课本和教室当中,而并没有进入到更为广阔的公共生活领域。为此,学校应该积极改革,鼓励学生成立各种社团组织,比如公益社团、志愿者社团、社会服务社团等,锻炼学生的公民精神和公民能力,以培育学生的更为完善的公民品质,使他们成为勇于行动、有能力行动的负责任公民。

2.社区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建构。社区公民教育是向社区居民业主进行的,以政治思想、道德法纪为主要内容的,以培养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素质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是学校公民教育的补充和延续。它是“按人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组织地为所属社会承认的成人一生任何阶段所提供非传统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活动”[4]。目前,中原经济区的社区公民教育只是国家公民教育的贯彻,教育内容单一,教育手段过多依赖政府主导和施行。如此的公民教育,将会导致社区公民对公民教育冷漠甚至厌烦。因此,社区应该进行改革,建构参与式的公民教育模式,让更多的社区公民参与进来,从实践中培养社区公民的公民品质。社区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建构,就是让公民学会如何参与,在参与中显示出自主的责任感,实现自我管理。社区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建构,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应当围绕社区的功能和本社区建设的特点展开;二是应当面向多种类型的公民群体,比如老人、中产职业阶层、流动人口等;三是应当开展以培养社区公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为主的公共活动。只有这样,社区公民才有更大的主动性、积极性,投入到社区的公共生活中来,从而提升公民参与社区生活的能力。

3.社会公共生活的参与式建构。公民身份本身就意味着公民与社会之间的深层联系,公民不仅是学校或社区中的成员,更是社会、国家的成员。公民有权利要求享受社会所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为社会的发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民教育的参与式建构必须引导公民认识到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理解自身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因此,参与式的公民教育应组织公民参加各种社会公共活动,一方面增强公民对于公民权利的认识,在社会生活中捍卫自身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对于一些社会公共服务活动的参与(比如奥运志愿者活动、社会慈善募捐活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活动等),使公民更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公民责任与义务。通过公民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地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当中,可以更好地锻炼他们的公民品质和公民精神,使他们成为真正负责任的社会公民。

[1]王长乐.对传统教育目的的反思[J].大学教育科学,2007,(5).

[2]黄可波.论传统文化在现代公民教育中的作用[J].理论前沿,2003,(10).

[3]王静.我国公民教育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10.

[4]陆士桢,王玥.青少年社会工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 张敬燕]

F061.5

A

1671-6701(2012)03-0101-03

2012-04-15

2012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项目编号:92)阶段性研究成果

李心记(1979-),男,河南确山人,硕士,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讲师。

猜你喜欢
经济区公民民主
我是小小公民科学家
论公民美育
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se valor llamado democracia
中国式民主
成都平原经济区空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变化特征分析
媒体在中原经济区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
十二公民
欲望的位置:论两种慎议民主取向之争
选举年的民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