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必然性分析与实践

2012-08-15 00:49
中共南昌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科学制度发展

王 静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必然性分析与实践

王 静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是对现实问题的回应,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在理论上,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之义,科学发展观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从实践方面来看,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前提条件。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关键在于制度保障。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与现实结合的实现路径,是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根本途径。

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制度;以人为本;制度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解决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观问题,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理论的创新更需要实践的落实,但从理论到实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如何在正确认识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解决好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成为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绕不开如何看待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关系。只有充分理解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从本质上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从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与支撑。只有在制度的保障下,民生才能得到真正提高,发展才有持续机制,科学发展才有可能。

一、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之义

(一)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社会总是在一定发展观指导下运行的。在不同的发展观指导下,社会发展也将呈现不同的发展趋势。而人们对发展观的选择不是随心所欲的,是客观的生产关系所影响的,其中最关键、最根本的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所决定的。历史上的发展观从根本上分为“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以物为本”的发展观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适应的。这种发展观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追求的是物质财富的增长,人只是作为物质财富生产的工具,自然资源与环境成为创造利润的牺牲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最新社会形态,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形态,其本质在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必然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观。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体现在发展观上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人的发展,不是空中楼阁,必须以一定的社会发展为基础。社会发展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的概念,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协调发展,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与持续发展。单纯经济的增长带来的不是人的发展,而是社会矛盾的凸显。二战后,世界逐渐形成唯GDP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格格不入。为了纠正这种错误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指出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中心,直接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作为核心,这不仅明确了社会主义发展目的的科学内涵,理清了发展目的与发展条件之间的关系,而且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使发展目的回归到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倡导社会、自然和人之间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不同代际之间的公平发展,反对“竭泽而渔”的片面发展,这恰恰是社会主义制度对发展提出的要求。所以,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来讲是符合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之义与必然要求。

(二)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的要求

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争论,从社会主义思潮诞生以来从未停止过,而且每当社会有着重大震动时,这种争论愈益引发人们的关注,无论是苏联的诞生,还是苏东解体,或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都让我们思考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孰优孰劣。从根本上来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优于资本主义制度一方面体现在社会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从而使生产力发展得更加充分;另一方面体现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与社会不是相对立的,而是互相促进的,人作为社会发展的目的被拉入了社会发展的视野,成为社会发展的目的。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不是从其诞生就能立即展现,而是一个逐渐实现的过程,尤其对于建立在生产力较为落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讲,这更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实现社会主义优势的过程中,只有坚持科学发展,才能更快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优势的逐渐凸显,最终实现发展为了人民。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从制度上讲,有着比资本主义更先进的生产关系,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生产力水平落后的基础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这种情况下要发挥社会主义的优势,则更需要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为此我们必须牢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把发展的成果惠及于民。同时,由于基础薄弱、资源限制等现实条件的约束使得我国的发展挑战更多。我国要建立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础,并发挥社会主义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优势,只有依靠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社会有机体各要素之间的联动促进效应,让人力、物力与制度的优势结合,才能有效地突破生产力发展的瓶颈,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反映了现实的状况,适应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要求。

(三)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经验总结的要求

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从十月革命到二战后社会主义阵营的快速发展,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历史低潮,社会主义运动在曲折中发展。对于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来讲,我们需要深刻反思苏东剧变之根源,总结改革开放之成功经验,以照亮未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之路。关于苏东剧变之原因,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出了不同的解答。苏东剧变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但最为根本的仍然在于苏联以及东欧共产党在执政期间,口头上奉行科学社会主义,实际做法背离了科学社会主义,放弃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导致发展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苏联模式的发展,虽然在短期内快速建立了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工业基础,但是这种急速的工业化过程,在长期来看并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所应走的道路,因为这种发展是片面的,是以资源的耗竭为代价的。当发展的基本条件具备后,仍然只顾经济数量的扩大,而忽视结构的优化,忽略社会和人的发展,这样的社会必然陷入发展的困境。在苏联的发展中,军备竞赛、工业畸形发展、经济政治文化不平衡的发展模式,让苏联陷入了发展的困境,最终导致社会主义优势不仅没有体现,反而还背离了社会主义对发展提出的要求。正如江泽民指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最深刻的教训是:放弃了社会主义道路,放弃了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放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结果使得已经相当严重的经济、政治、社会、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酿成了制度剧变、国家解体的历史悲剧。”[1](P230)放弃社会主义道路最根本的表现在于其发展不是为了苏联工人、农民等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是在统治中腐败日增、脱离实际不顾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去求发展。凡是背离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社会主义也必然面临失败。在前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苏共和东欧各国共产党灭亡的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垮台,不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因为发展偏离了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自掘坟墓葬送了自己。借鉴苏东剧变教训,我国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提高发展的科学水平,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面临着一系列的发展难题,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拉大、发展的自然资源代价过大。这些都与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背道而驰,制约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所以,科学发展观,从历史与现实根源来看,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与教训不断总结与反思的结果。坚持科学发展,保证发展为了人民是历史的教训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启示。

二、科学发展观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一)以人为本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最根本的就是要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满足人的基本利益需要和发展需要。换句话讲,就是不仅要依靠人实现发展,同时更要将人摆在发展目的这一位置上。“以人为本”的提出,从目的上彻底超越了传统的唯GDP论以及西方的人本观,实现了发展观的突破。这个突破要从抽象的理论变成现实的活动,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一前提条件,科学发展观要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是写在旗帜上的口号而已。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不属于广大劳动者的,工人所领取的只是他们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大多数时候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部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了。资本主义生产无论创造了什么样的生产力神话,都掩盖不了它生产的私有性质,净化不了他们生产的目的——剩余价值的无限增长。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发展必然被烙上剩余价值的印记,改善社会条件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为剩余价值的生产与再生产提供稳定的外部条件。虽然西方高举着人权的大旗,倡导平等、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但这些权利只是抽象的,是处于统治地位的少数人所享有。对于大多数民众来讲,他们是被剥削的对象,即使现在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可仍然没有改变其受剥削的地位。所以,在这样的社会中,无论人权的旗帜被鼓吹的如何高扬,也不能掩盖其本质。要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改变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建立无产阶级的统治,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将保障人的利益、实现人的发展作为目的,将人的发展诉求渗透在每一项制度中。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实现了劳动者地位的根本改变,让人民能够共享劳动成果。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保证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坚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才能消除发展手段与发展目的之间的鸿沟,既让发展为了人民,同时也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发展依靠人民,从而实现发展的目的与手段之间的统一。总之,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以人为本只能是口号。

(二)统筹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的支撑

“在各个资本家都是为了直接的利润而从事生产和交换的地方,他们首先考虑的只能是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2](P386),而自然界和社会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除非这种考虑能对最近的直接的结果——利润起推动作用。虽然随着环境的恶化,人们对环境日趋关注,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共识。但是这种共识并未改变资本主义“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因为世界市场的形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转嫁环境危机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样可以使他们一方面继续鼓吹可持续发展,同时另一方面却通过转嫁高污染产业以牺牲广大发展中国家环境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即使有着可持续发展的幌子,也无法改变由资本主义制度本质所决定的 “以物为本”的发展模式。任何妄图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重视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徒劳的,只有这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为剩余价值的生产而服务才是例外的。但如果这种例外发生,那也不再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了,因为改善社会条件,提高工人待遇等只是更为隐蔽的手段,最终是为了继续维持他们现在的生产方式。正如恩格斯在谈到十九世纪末工人阶级状况变化时指出的那样:“资本主义生产越发展,它就越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小的哄骗和欺诈手段”[2](P419),否则,会使他们陷入困境。只有改变了生产方式的私有制性质,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才能通过统筹的办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人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人们不仅关注他们生产的“最近的直接的结果”,同时也重视这些行为可能引起的较远的社会和自然影响。只有这样,才能统筹各方的利益,促进真正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讲,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科学发展观才能得到真正落实。为此,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

三、以制度建设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把握发展不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呢?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以社会主义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根本保障。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要求的“以人为本”将流于口号和形式,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来谈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无异于纸上谈兵和空想社会主义的幻想。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下,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指导发展目的,才能让发展沿着社会主义根本目的走,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对于我国来讲,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才能真正被人民所享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才能为每个人带来改革的意义。

1、探索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实现形式,促进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基本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多种实现形式。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如何让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既满足促进经济发展,又能保证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的需要,成为我们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不能丢,但也不能流于形式。为了实现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必须按照其内在要求坚持,通过政策导向和制度安排,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在改革初期,邓小平提出了通过先富带动后富的办法来实现共同富裕。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人均GDP超过三千美元之后,城镇化、工业化的进程会加快,社会进入转型期,同时利益分化带来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如果这时不能处理好发展成果的分配,那社会的转型带来的不是变革的阵痛,而是致命伤。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还必须改革收入分配格局,着力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让先富带动后富。

2、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在我国的改革过程中,政治制度的建设长期滞后于经济制度的创新,导致其它建设的前进步伐也不协调。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是要解决经济的发展问题,更是要解决长期困扰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则必须让人民有当家作主的渠道。这就要求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民主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根本形式,需要努力走出目前的实践困境,而不流于形式。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人民有权罢免,人民公仆只领取平均工资,这是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早就指出的未来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路径。现在,搞好民主建设,首要的就是要让人民代表制度发挥真正意义。

3、完善以民生为本位的社会管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走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所以,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的“人民”不是少数人,而是全体人民。社会主义制度是要保证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发展成果要由全体人民共享是从主体上对社会主义制度目的进行了阐释。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社会主义的蛋糕越来越大,但是以往只强调蛋糕做大,而忽视了如何分好蛋糕的问题。这两个问题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蛋糕分好了,才能更好地促进蛋糕做大;蛋糕做大了,才有可能分蛋糕。蛋糕分配直接反映了社会性质,社会主义制度下,蛋糕必然是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享有,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优越性,反映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因此,科学发展观要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仅要促进一部分人首先实现发展,同时还要兼顾发展中的弱势群体,让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够与每个人的发展挂上钩。这就要求不仅要坚持好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也要做好社会保障建设。

总之,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在现实中就找不到制度依托与内在根据。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在于找到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具体体制设置。这就要求既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不能忘却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要求;既要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也必须跟上,社会保障体系也必须健全。唯有如此,才能在发展的基础上,做到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才能落到实处。

[1] 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D641

A

1672-4445(2012)04-0035-04

2012-02-20

王静(1986-),女,四川乐山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

[责任编辑:钟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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