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的路径设计——以警惕作秀和带病干部的提拔为分析视角

2012-08-15 00:45张书林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作秀政绩人选

□ 张书林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1](P51)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2](P21)所以,我们坚持选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就必须努力做到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办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群众公信度,牢固坚守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基本底线。为此,就要特别警惕那些带有一定的投机性、正在滑向危险边缘、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但在有的地方官场又不断得到提拔甚至重用的两类干部:作秀提拔型干部和带病提拔型干部。

一、要特别警惕作秀提拔型干部

有这样的一类干部:他们在工作中善于作秀,习惯于干一些“表面光、内里糙”的所谓大手笔的“大事情”,他们在任时呈现出一片莺歌燕舞、太平盛世、无比繁荣的景象,但当他们离任后却是怨声载道、民愤滔天、鸡飞狗跳甚至是墙倒屋塌,让继任者根本无法驾驭,真正呈现出“到一处任职红一处、在一处离职糟一处”的景象,可问题是:他们的仕途升迁却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进步之路谁也挡不住,仍然是处处得重用、时时得提拔。这样的干部就是典型的善于作秀的干部,并且是靠作秀发达起家、飞黄腾达的干部。

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并特别强调:“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是保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保证。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2](P20)在一些地方,善于作秀型干部、惯于做表面文章的干部也能够顺利得到升迁,其原因当然是复杂的,但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不容忽视,那就是:一些地方在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过程中,忽视或人为淡化了对干部“德”的要求,没有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干部工作方针,没有充分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缺乏对干部政绩的客观公正评价,放任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潜规则”大行其道、以“暗箱操作”代替群众公信,完全违背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基本规则。结果,呈现出“以跑官买官卖官的一套严重错误的东西代替正常的组织原则及人事工作纪律”的场景,把一些不符合“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要求的干部选拔上来,尤其是把一些善于作秀做表面文章、貌似很有本事但其实却能力平平的“无德”干部选拔了上来。

作秀型干部在一些地方虽然是极少数的,但产生的影响却是极为负面的,造成的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甚至是无法弥补的。它会极大地败坏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破坏干扰正常的干部人事工作规范与秩序,严重制约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热情的发挥,导致干部在工作中泄气、对党丧失信心,导致人民群众怨气冲天、意见满天飞。英国著名哲学家、思想家伯特兰·罗素说过:“在一个权力向所有人敞开的社会体系中,应该让那些不贪图权力的超凡脱俗之人占据能够授权的职位,这应成为一个规则。”[3](P356)近年来,那些贪图权力、心怀不轨、善于作秀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的情况,实际上在各地官场已经屡见不鲜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破坏了我们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规则,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真的到了该引起全党高度重视的时候了!

有效治理作秀型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这一不正常、不健康现象,就要牢固树立和始终坚守正确的用人导向,综合运用多种举措最大程度地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察行为,特别突出选人用人的群众公信原则,以练就的火眼金睛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行为看结果、透过当下看未来去评判干部的政绩,坚决把那些善于作秀钻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干部人选淘汰出局。具体说来,关键是要切实坚守“四道防线”。

(一)坚守“任人唯贤”的防线,不给作秀型干部留机会

坚守任人唯贤的正确干部路线和用人导向,要求我们在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中,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真正把那些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过硬,工作业绩和综合政绩确实经得起时间考验、群众考验、历史考验、实践考验,真正是党和国家最需要、人民群众最信赖的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任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同时,无论是在政治空间设计还是在制度安排上都要保证做到:不给善于作秀、无心干事的干部以任何的升迁机会。要坚决杜绝和注意防范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和组织部门,从个人感情、小团体利益、甚至帮派情结出发,在对某些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过程中违背实事求是原则,对他们的工作业绩和综合政绩不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估与判定,而是夸大其政绩、掩盖其问题、一味地粉饰太平,呈现出“以夸大的成绩掩盖成堆的问题”、“一俊遮百丑”的景观。否则,就很容易使那些善于作秀、善于作表面文章但却政绩平平的干部得到升迁,使那些没有政绩、问题成堆、只会作秀的干部得到升迁。

(二)坚守“问官于民”的防线,不断提高拟提拔干部人选的群众公信度

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作为拟提拔的干部人选,是不是作秀型干部,应不应该得到提拔甚至重用,所有这些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对于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必须经历一个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环节,以着力考察其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的程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群众公信度。在征求群众意见的时候,要适当扩大范围,不仅要在干部所在单位的群众中征求意见,还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方式上不能局限于意见箱一种形式,要综合运用电话、电视、报纸、网络、群众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的内容不能仅限于干部的工作业绩,更重要的是还要包括其工作态度、精神状态、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全面涵盖其德、能、勤、绩、廉的所有方面。只有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可,具有较高的群众公信力、公信度的干部人选,才有资格进入选拔任用的流程。对那些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的干部人选,要坚决剔除出来,否则,就是背离人民群众的意志,就是不得人心的。

(三)坚守“四方会诊”的防线,对拟提拔干部人选的政绩进行客观评估

防止作秀型干部的提拔重用,就要在其离开原任职岗位、获得提拔资格之前,对其工作业绩和综合政绩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估。为此,要着手建立上级党委、专家、人民群众、相应社会中介评估组织联合组成的评估机构,对拟提拔干部人选的既有政绩进行四方综合会诊性评估:上级党委主要是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对干部的政绩进行评估,专家们主要是从发展的、科学的视角对干部的政绩进行评估,人民群众主要是从立足当前、展望未来考量自身利益得到保持、维护、巩固的程度上对干部的政绩进行评估,相应的社会中介评估组织则主要是从定量分析的视角对干部的政绩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综合各方的评估结果,最终会形成一个具有权威性的评估报告和综合评估成绩,然后再以此为基本依据去指导干部的考察、提拔、任用工作。对于综合评估成绩优秀,上级党委认同、专家认可、群众公认的干部,我们当然要毫不犹豫地提拔甚至重用;但对于那些只会作秀、只会做表面文章,而实际工作业绩却不高,综合评估成绩不及格或者分数严重偏低,专家不认可、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也要毫不犹豫地将其拿下,坚决不能提拔。

(四)坚守“离任评审”的防线,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后的政绩定期评审制度

一般说来,靠作秀取得的政绩只是昙花一现、取悦一时,是无法产生持续的政绩效力的。因此,防止作秀型干部的提拔重用,就必须注重考量他们的政绩是不是做得扎实有效,是不是经得起时间、历史、实践和群众的考验。但由于“马桶效应”的缘故,领导干部在一个职位上在职坐着,下面的人包括老百姓有时“压力山大”,往往习惯于说好听的话、说顺耳的话、说表扬和奉承的话,习惯于夸大其任职期间的政绩、掩盖其问题,所以我们对领导干部在任时的政绩考评,有时是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为了客观公正地评判干部的政绩,防止作秀型干部的提拔重用,就要考虑对他们进行离开原工作岗位和职位一定期限后的逾期离任政绩评审,切实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离任后的政绩进行定期评审的制度。拟考虑:领导干部在离开原有任职岗位1—3年之内,最短1年、最多3年,要由上级党委和纪委、审计部门、群众代表、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对其在任职内的政绩进行全面、客观、前瞻性的评审考核。评审过程中,既要侧重于考察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显绩,更要重点考察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潜绩。在此基础上,综合评判干部政绩已经产生并将继续发挥的长期效力,形成关于干部离任后政绩状况的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形成之后不能束之高阁,必须作为对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具体说来,逾期离任政绩评审结果比较好,政绩效力日益显现,虽然离任但仍被当地老百姓时常挂在心里、提在嘴边的干部,要大胆提拔重用,已经任职到位的要进行适当的再提拔重用;逾期离任政绩评审结果较差,靠作秀维持短期政绩、政绩效力已经丧失殆尽,离任后当地老百姓一提起来就怒火冲天、怨声载道的干部,要进行恰当的处理,已经任职到位的要视情况该撤职的撤职、该调整的调整,决不能蜻蜓点水、隔靴搔痒、不了了之。

众所周知,从政绩显现的效力和周期来看,干部的政绩通常分为显绩和潜绩两种类型。显绩是指比较明显的,在短时间之内能够看到效果,能够迅速吸引眼球的政绩,其状如清爽的啤酒,酒杯中飞溅的泡沫和上升的气泡就是证据;潜绩通常是指潜在的,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周期,需要有一个“酿造”和“缓慢释放”的过程才能逐渐显现出来的政绩,它通常是一种逾期显现的政绩,其状如浓厚香醇的粮食白酒,需要经历一个相对长时间的发酵期才能释放诱人酒香。领导干部的潜绩大多是着眼未来长远、侧重打基础、功在千秋的政绩,是为一个地区的长远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和夯实根基的政绩。在领导干部离任1—3年后,对他们进行离任后的逾期政绩评审,主要考评的不是干部政绩中的显绩,而是政绩中的潜绩,因为潜绩效力的释放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的。虽然干部在离任1—3年后,其潜绩的效力不一定能够完全充分释放出来,但毕竟已经开始释放,可以据此作出适当的判定和前瞻。对于潜绩考核评审结果较好的领导干部,即使已经任职到位,当时没有得到重用,也要进一步提拔重用,以规避“让老实人吃亏”的质疑;而对于在离任后潜绩评审结果较差的领导干部,即使已经任职到位、得到提拔重用,也要毫不犹豫地调整下来,以规避“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质疑。

二、要特别警惕带病提拔型干部

有这样的一类干部:他们平时八面玲珑、十面威风、趾高气扬,生活上不检点、细节上不注意、精神上很颓废,“春风”不断、作风放荡,“在一处离任后风声不断,到一处任职后又寻新欢”,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意见很大,但即便是这样的群众反映强烈、意见很大、严重“染病”的干部,他们的仕途却依然是一帆风顺、照常提拔不耽误。这样的干部就是典型的左右逢源、上下贯通,虽然自身毛病成堆、缺点严重甚至违法乱纪、腐败变质,但依然能够得到升迁的带病提拔型干部。

(一)何谓干部带病提拔

当前,带病提拔已经成为干部人事工作中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问题,胡锦涛反复强调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考察中的失真以及带病提拔的问题。根据目前党内理论界及学术界相对一致的看法,所谓干部的带病提拔就是指: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对拟提拔任用人选的干部进行考察、提拔、任用的过程中,对其自身的各种毛病、问题甚至违纪行为要么没有发现,要么有意识地忽略了,从而导致“有病”的干部也能够得到顺利提拔甚至重用的现象。带病提拔的干部在一些地方虽然只是极少数的零星个案,但由于其是带病获得提拔、带病在岗,对党的工作和人民的事业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隐患。而且,人民群众对此往往也是非议不断、极为不满、不利于保持良好的党群关系、不利于树立党的崇高形象。

(二)干部带病提拔的成因

一些干部之所以虽然带病也能够得到提拔,具体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或原因。一是干部有病不暴露。有的干部对自己作风不正的毛病、违纪违法甚至腐败的问题隐藏得很深,轻易不暴露。这样的干部通常被称作官场“老狐狸”、“双面人”。他们善于隐藏自己的毛病和问题。在人前,他们给大众的印象通常是兢兢业业干事、勤勤恳恳工作、作风踏踏实实、不计个人得失、一心为群众利益服务的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但在背地里、私下里,他们却是“清廉的表,腐败的里”,“表面上的老实人、大好人,背地里的奸诈人、黑心人”。这种干部由于善于“随机应变”,自己知道什么时候该换什么面具,知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所以他们通常隐藏得很深,因而在干部的考察以及任用过程中轻易不会被组织人事部门识破,能够顺利得到提拔。二是对有病的干部不去深究。有的干部虽然在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群众也有直接或间接的反映,但由于各种原因,组织人事部门在对其进行考察、考核时却视而不见,对问题不进行追究;或者,认为干部存在的问题都是生活小节问题、都是枝节性小事,是可以改正的,对整体的提拔任用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因而也不去追究。总而言之,由于干部有病、有问题,组织人事部门不去追究,所以带病的干部也就顺利得到提拔。三是放纵有病的干部。即在明知拟提拔的干部人选有大问题的情况下,还是将其提拔任用。在一些地方,当地的领导同志明明知道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存在着诸如“包小三”、生活糜烂等与干部职业严重背离的作风问题,明明知道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存在着诸如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与公共权力职位严重背离的腐败问题,但还是基于某种利益链条、裙带链条、权力链条等见不得光的原因,将这样的干部列入考察范围、作为提拔人选。

(三)根治干部带病提拔的举措

综合考虑上述“有病”干部仍然得以提拔的肇因,要彻底根治有大问题、有违纪腐败行为干部的带病提拔以及带病上岗问题,就特别要求我们必须严重掌握以下要点。

1.不折不扣地贯彻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一些地方从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创造更高的GDP总量的需要出发,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片面强调对干部领导经济发展能力的所谓“才”的要求,淡化甚至忽视对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要求。有的地方主要领导同志,在头脑深处总认为干部的德是居于次要地位的、是看不见的,而才则是能够带来“真金白银”的,因而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或看低对干部“德”的要求。有些主要领导同志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总认为只有将有魄力、有创新开拓精神的能人提拔上来,才能使本地经济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才能带动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上来,因而在工作中长期忽视干部的政德建设。这就造成了一些领导虽然口上说要重视干部的德,但在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却并不突出对干部德的要求,从而使得在德上有问题的干部人选可以堂而皇之地被提拔上来。彻底根治和杜绝带病提拔,就必须始终坚守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动摇,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首先考察干部的德,而且是要坚持首先通过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去考察干部的德。在考察过程中,一旦发现拟提拔干部人选的德不合乎任职要求,对其整个的考察任用过程就应该立即中止。

2.要善于识别带病干部的伪装。伪装得比较到位是一些干部能够带病得以提拔的重要因素。一些带病干部之所以没有被发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伪装做得好,以表象上的忠诚廉洁掩盖了实质上的背离与腐败。所以,组织人事部门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通过多角度、多维度的考量去评判干部,善于以深刻的洞察力、犀利的眼光,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去理性识别某些干部的伪装,尽最大努力减少工作中的疏漏。当然,一些干部的伪装很高明,这固然是我们难以发现他们“带病”的原因。但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的识别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强,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多时候,有的干部被带病提拔了,不是他们的伪装太高明,而是我们的识别能力太差、是我们缺乏责任心造成的。所以,只要我们不断强化责任心、瞪圆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蛛丝马迹,是完全能够有效防范干部带病提拔的。

3.要有效防治干部考察中的失真。干部的考察环节,决定着接下来的提拔任用环节该怎么走。因此,保证干部考察所获取信息的绝对真实性是基础和关键性的,因为干部考察所获取的信息一旦失真,提拔任用过程中的问题就难以避免。所以,我们防止干部的带病提拔,就要从源头入手,切实保证干部考察工作及获取信息的真实性,高度警惕考察失真的问题。

一要综合运用最先进的考察方法、扩大考察范围、充实考察力量。特别是要注意吸收广大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到干部考察过程中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真正落实人民群众在干部考察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发言权、监督权、选择权,以群众公认作为拟考察干部人选是否过关的重要判定标准。

二要制定考察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量化标准。有效防止考察失真,在对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中就要坚持定性考察与定量考察相结合,尽可能对干部的德进行量化。否则,对于干部在“德”上带的病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已经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我们就无法做出客观的判定,当然也就难以规避考察结果的失真。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2](PP20-21)总的说来,这些只是对考察干部德的一种定性考量的要求和设计,而我们更为紧迫的要求是如何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干部的“德”进行定量考察。目前看来,制定考察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量化标准这是最为紧迫的工作,我们需要对之抓紧研究设计,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康绍邦主编.政治名言录[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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