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军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 宁波 315140)
医药企业信誉危机成因探析及对策
周 军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 宁波 315140)
医药企业遭遇信誉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医药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意识和信誉管理意识。提升医药企业信誉管理水平,建立医药企业信誉承诺制和医药企业违法通报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是遏制医药企业信誉危机的重要举措。
医药企业;信誉危机;原因;对策
医药产业与人们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一直被人们誉为“朝阳产业”,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虽然医药企业数量众多,但由于我国医药企业规模化程度低,长期以来小、散、乱的问题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药工业企业有3613家,其中大型企业为423家,只占总数的11.7%。许多企业不仅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自身的品牌和特色品种;而且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管理水平低。由于企业多,分布广,良莠不齐,加上政府行政监管的疏漏,为一些医药企业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利润提供可乘之机,从而导致医药行业乱象众生。近年来,医药企业频频出现假药、劣药事件,使公众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行业信誉受到重创。造成医药企业危机事件数量多、频次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医药企业自身自律意识薄弱、信誉管理理念滞后是近年来医药企业危机事件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等方面的社会责任,而目前许多医药企业将追逐利润作为唯一目标。有的企业认为,我的企业刚发展起来,生存是第一位,还顾不到社会责任;另一些医药企业则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只要管好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就行了,企业哪有那么多财力和精力去承担社会责任,叫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企业就没法活下去了!显然,这些企业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存在的价值完全割裂,将履行社会责任当做是企业额外的包袱与负担。不仅中小医药企业放弃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有的上规模、大型的医药企业同样漠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2012年1月2日,国家环保部公布了2011年年末被环保部挂牌督办的15家企业,名单中永安药业和海正药业赫然在目。环保部限令这15家违法企业在2012年6月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如不能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将报批有关部门,责令其关闭。
据环保部透露,湖北省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还弄虚作假。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一家上市公司,其外排废水COD超标,电缆沟积存高浓度污水;抗生素菌渣等危险废物擅自出售给无资质的企业,并对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弄虚作假[1]。在此之前,2011年6月中央媒体曝光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废水、废气、废渣违规排放现象,但哈药称只有“搬迁是解决气味问题的根本办法”,因“缺钱”企业无法短期内异地建厂。但据该企业年报显示,2010年该公司的环保投入约为1960万元,仅是其广告投入的1/27;而其旗下哈药六厂气势恢宏、流光溢彩的“博物馆”式办公大楼更是向公众显示其实“不差钱”。
哈药、海正都是国内一流制药企业,但是它们都缺失了一个企业公民最起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靠牺牲环境质量来赢得一些医药企业一时的经济效益,这本身就与医药企业自身所承担的使命相违背。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于明德称,“中国已不需要以牺牲环境来换增长”[1]。
缺乏责任感的企业必定不重视信誉。一些医药企业不注重企业信誉管理,视品牌为儿戏。首先,我国大多数医药企业的管理层没有将企业信誉管理列入战略管理。其次,在医药企业内部的员工培训课程中,重药品生产、药品销售的技能培训,轻医药人的责任教育和信誉教育。一些企业虽然通过了GMP认证,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偷工减料,挂羊头卖狗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中国负责人希基通过媒体明确指出:“中国生产药物或活性药物成分的公司有6000家左右,其中40%~60%的制药商在经营上没有遵守良好的生产规范”[2]。国内医药行业的专业人士也印证了这一说法,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院郭凡礼曾向《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表示:“FDA人士所说的这种四至六成欠规范的情况实际上是存在的。我国制药企业普遍规模小、药企中有八成以上都是中小企业,而我国目前出口至国外的药品也大多以粗放式的原料药为主”[3]。许多医药企业不愿按照严格的质量管理程序进行药品生产,偷工减料,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害医药企业信誉。有普药大王之称的四川蜀中制药厂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基地的进行的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中药制药生产车间多处地板存在裂缝、生产记录不齐全等严重违反GMP规范的行为。为此,浙江康恩贝制药的代表提出了“合格假药”的概念,即“一些药品,特别是中药,仅凭质量标准并不能判断是否真假,只有按严格GMP标准生产出来,这个标准检测才是有意义的”。他说:“这就像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而使蛋白质含量达标一样,质量标准反而成了造假者的工具。”
国内医药企业普遍不重视公众利益,公众意识淡薄,公共关系管理水平低下。在各大医药企业的网站上,占据网站版面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形象宣传和企业产品的单向宣传,面对社会公众需要的药学知识服务和以公众为主角的信息包括企业员工信息的内容则少之又少。而虚假医药广告更是花样繁多,屡禁不止,成为众矢之的。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处方药只能在专业期刊上宣传;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中不得出现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内容;不能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但是近年来,医药广告违法现象仍然数量众多,是造成医药企业信誉危机的重要元凶。据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统计年报显示,本年度共查处违法药品广告73011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有4152件。而当出现损害公众利益的事件后,药企往往是寻找各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开脱、逃避责任。海南康芝药业在出现儿童退烧药尼美舒利事件后,不正面回应该药品在儿童服用后是否具有不安全隐患,却再三指责同行强生进行不正当竞争,此举无疑是本末倒置。媒体曝光哈药集团旗下的哈药六厂环境污染事件,事发后,当事企业百般辩解环境污染为企业无钱搬迁所致,此举招致网民们再次揭露该企业花巨资建造超级豪华办公大楼,危机不仅没有被化解,反而更加深重,企业正面形象再次被颠覆。海南康芝药业、哈药集团都是国内著名医药企业,均是上市公司,而他们的表现则令公众失望。实际上这正是国内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匮乏、公众意识淡漠的典型表现。正是基于这两个方面的严重缺失,加上国内许多医药企业未将信誉管理和信誉建设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为各种医药企业损害公众利益的危机事件埋下隐患。
除了医药企业自身管理理念落后外,医药企业自律意识薄弱也是医药企业危机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近几年连续发生的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假阿胶事件等都显示了一些医药企业趋利意识过强,唯利是图,突破职业道德底线。还有一些企业借市场变化和政策失误,“铤而走险”,不惜以损害企业信誉和公众健康为代价以求得经济效益。
根据中国中药协会的监测数据,2010年全国市场537种中药材中有84%涨价,平均涨幅为109%,涨幅超过100%的品种多达96个。而2011年3月以来,中药材涨价进入第四轮高峰,与此前三次相比,这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猛的涨幅。而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信息中心副主任蒋二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表示,中药材价格今年还将有一定的上涨空间,且近期无降价趋势。由于中药药材价格暴涨,中药企业叫苦不迭,一些企业怕药品涨价会失去已有市场份额,因此惨杂使假保持低价或原价,从而出现将“苹果皮当板蓝根卖”的行业“奇闻”,扯破行业自律的最后道德底线。
基本药物制度施行后,也带来了一系列怪现象,业内人士纷纷评论这一模式是“质量合格,价格惟低”、“最低价中标的模式不是扶优扶强,而是扶小扶劣”,业内专家也都表示看不懂,“低价中标的基药在采购、配送和使用中已经出现了‘工业不想供,商业很难做,终端不愿用’的局面”[4]。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中,一些医药企业为了能在招投标中获胜,不择手段降低成本,压低价格,最终导致药品质量严重失控。有记者在安徽省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中看到,蜀中制药厂有22个品种中标,其生产的复方丹参片(薄膜衣片)(120片/瓶)的中标价为2.99元,而该品种的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则为14.1元,二者价格相差近5倍。蜀中制药的基本药物在各省的中标价几乎都仅是最高零售价的1/4~1/3,如10克×20包的板蓝根颗粒在安徽省的中标价为2.35元,而最高零售价为10.8元。为此,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认为:“以此计算,蜀中的产品成本价还不到我们的四分之一”。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质疑,“如果按照目前三七市价360元/kg和药典要求生产计算,一瓶60片装的复方丹参片,三七一项成本就要占到3元,不要说还有丹参、冰片、辅料、人工等成本,蜀中制药生产的复方丹参片中标价可以低至0.95元,到底如何生产出来的,则不禁叫人怀疑”[5]。2011年5月24日由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药在内的六大医药行业协会和17家全国大型医药企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本次会议对外发布的建议书指出,“四川蜀中制药公司为了占领基层医疗市场,使用低价中标策略,实际生产中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工业加工的中药提取物代替中药材进行生产,甚至涉嫌掺杂使假,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可以看出,一些医药企业由于缺少道德自律和社会责任感,钻制度空子,甚至同流合污,瞒天过海,采用非法手段降低成本,制假售假,导致医药企业违法违规事件不断,性质愈演愈劣,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社会信任危机愈发加深。
医药事业是为社会公众解除疾病,延年益寿的高尚事业,医药产业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是国家、民众的共同要求。而医药企业是承载医药事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因此,提升医药企业道德自律水平,强化医药企业信誉管理意识是减少医药企业发生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危机事件的首要之举;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力度是遏制医药企业急功近利、唯利润至上的重要的外部制约手段,加强医药信誉教育则是遏制我国医药企业信誉危机的文化保障。
首先应建立医药企业信誉社会承诺制。医药企业应当向社会郑重承诺,绝不制假贩假,以次充好;严格遵守行业标准,绝不擅自降低行业标准追逐利润;恪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信誉。其次,医药企业应树立信誉管理意识,将信誉管理真正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之中。具体来说,医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首先应当具有强烈的信誉管理意识,质量第一,诚信做事,规范、科学、严谨是医药企业必须恪守的行业规则,也是医药企业管理者的从业规范,医药企业管理者应具有较强的公众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制定企业经营和发展策略时应将树立企业信誉置于战略谋划之中。其次,应当将信誉管理分解到医药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如在员工培训中设置信誉教育和职业精神教育,在生产管理中,设置信誉考核指标;在医药产品经营销售中注重信誉销售、品牌销售,将市场促销和信誉营销有机结合。在医药企业的危机管理中,更应当重视信誉教育,将危机公共关系预案与日常信誉管理相结合,使不论来自于企业自身还是源于企业外部的各种危机在萌芽之时得到有效遏制;在培育企业文化中将企业信誉文化融入其中。
强化政府监管,构筑监督、遏制医药企业因过度逐利而损害公众的法制环境。政府医药监管部门一方面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行业标准监督、检查各类医药企业,同时应建立及时的信息通报制度和惩戒制度,及时将违法违规医药企业公诸天下,曝光于民,使那些投机取巧、偷工减料、不按照行业规范生产经营,危害公众健康的医药企业在医药市场上无立足之地。政府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大惩治不法企业力度,一旦医药企业违法、违规应给与严厉惩罚,提高医药企业违法成本,而不是姑息迁就,或碍于地方利益,巧立名目开绿灯。
政府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当提倡各级医药类专业学校在其专业教育中增加医药企业信誉管理和信誉教育的内容,从源头提升医药人的道德自律和社会责任感,使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信誉管理意识成为医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专业意识”。
[1]新环保要求或提前出台 制药企业压力倍增[EB/OL].http://60.191.39.27:8008/zjpharm/articles.jsp?id=15041,2012-01-11.
[2]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浙江医药信息快递,2011(28):14.
[3]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浙江医药信息快递,2011(28):15.
[4]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浙江医药信息快递,2011(28):11.
[5]蜀中制药药品被曝中标价仅为原料价四分之一[N]广州日报,2011-05-25.
R-03
A
1671-8194(2012)12-0345-02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医药企业信誉危机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Y2011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