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世闯
(随县公路段,湖北 随县 441300)
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公路交通在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同时,各公路突发事件也给社会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11年9月1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预案体系,强化应急运行机制建设,建立公路应急抢险保通队伍,推进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构建高速公路应急救助网络。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基本都建立了比较成熟的应急救援体系[1]。
美国于20世纪70年代建立了联邦应急事务管理局FEMA,形成了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完整合理,充分协调各个部门信息之间的传递迅速,并形成预警、反应、救援等一系列反应系统。
德国建立了组织机构统一合理、技术先进、装备科学、灵活机动、配备齐全、覆盖全国各地的应急救援体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现场急救(自救与施救系统)、应急呼救系统、应急救援服务系统和医院救治系统组成。
俄罗斯于1994年设立联邦应急事务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协调工作,依托中心城市,下设州/区救援中心,负责各个州/区的应急救援。
日本政府根据各种突发事态,构建了相对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并且已经形成一套相当完善的综合性国家危机管理体系,在机构设置、完善法制、反应机制和信息安全等方面都比较完善。
巴西建立了道路使用者援助系统,该系统能够调度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救援人员,保障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救援。
印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网络,服务网能够协调各个救援部门,其求助能力覆盖了整个公路网。
从国外的建设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点经验:
(1)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建立了统一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有部门协调、资源共享、物资保障、覆盖面广等优势。
(2)在公路应急救援过程中,重视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交通信息系统的开发,充分利用各个设备。
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6条工作原则。《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随着国家级总体预案的建立,各个部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系统。与国外建设情况相比较,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公路应急救援体系,另一方面,公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硬件设备在公路应急救援中没有充分利用。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目前,我国大部分公路沿线安装了信息采集设备与通信网络,其布设是按某一条公路进行布设,未考虑整体布设方案;信息采集按各自设备分别采集,是单源采集,未考虑多源信息采集,未充分利用其他设备;各个不同设备采集的信息没有统一规范。与此同时,公路交通信息的应用还处在初级阶段,没有深入的研究与利用信息。
公路交通事故在实施快速有效的救援工作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由于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合理、职能分工不明确、没有统一组织,造成事件处理效率低下。为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于没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变计划和应急预案,救援单位和救援人员没有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模拟学习,锻炼救援管理人员的应变能力,导致现场管理混乱和效率低下,甚至可能造成事态扩展以及引发二次交通事故。
目前,指挥调度系统功能单一,系统缺乏与路政、养护、交警、医院等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沟通。
在公路应急救援中,缺乏分工明确的应急队伍,如清障队伍、信息联络队伍、后勤队伍、运输队伍以及各个专业的抢救队伍。
公路沿线应急物资分散,没有合理规划,其标准不统一、信息不畅通,不能准备预计物资的需求,以及发生应急救援时物资调度没有统一规划,未建立统一的调度平台。
针对以上问题,为保障公路应急救援高效合理性,应该着重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制定完整合理的公路应急预案,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处理与综合调试平台,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等。
我国在救援过程中的技术(包括先进的事故检测技术)、设施不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也不完备。所以,我国急需建立一个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公路应急救援体系,从而保障公路的快速发展。公路应急救援系统不但可以控制突发事件的后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而且对我国政府建设和谐交通也非常有意义。
[1]李静,安实,崔建勋.道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研究[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139-141.
[2]唐正锋.高速公路紧急救援系统研究[D](硕士论文),西安:长安大学,2007.
[3]孙凤英,熊金凤.黑龙江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初探[J].森林工程,2007,23(6):34-37.